昨天,记者收到哈金先生委托助手发来的一封电子邮件,并附上一篇题为《哈金遭遇“桑塔格事件”》的文章,反驳了关于哈金抄袭的指责。此文作者川沙是居住在多伦多的一位华文作家。 历史上的判例 文章强调,哈金在《战争垃圾》的后记中已经声明“其中的主要人物均为虚构。然而,大部分的事件和细节是真实的”,而且也注明了所参考的历史资料。而“亲历记”是一种史料的集体编写行为,这种以客观回忆为第一要旨的“纪实作品”是与文学完全不同的一种新闻文体。应该允许小说家在此基础上进行文学创作。 川沙指出,《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中称:“本公约的保护不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而且中国的郑思成著《版权法》中也认为对时事的单纯报道,不受版权保护。因为“时事”本身是客观存在的,对它的报道只有先、后的不同,而不应该被任何人垄断。 “王尔德著名的《莎乐美》是根据《圣经》改编,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是根据大量报刊杂志的战史和将军、士兵们‘亲历记’和‘回忆录’创作的,而且他们没有在作品后面加上任何出处的注明。”川沙感到愤愤不平。 历史上,《安徒生传记》作者诉《安徒生》小说作者一案,以及服务社引用《日收兑年刊》被诉侵权一案,都以判决被告不构成侵权而告终。依此,川沙认为哈金事件同样如此。 桑塔格曾遭遇类似质疑 据了解,苏珊·桑塔格《在美国》涉嫌抄袭一事也曾闹得沸沸扬扬,在接受《纽约时报》的采访时,桑塔格为自己的方法做了辩护:“我们在处理真实的历史人物时大家都抄录、采用属于原有领域的原始材料。”她说,“我用了这些书,我完全改变了它们。我有这些书,我看过这些书。有一个更大的观点需要说明,所有的文学是一系列的引证和暗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上海文艺出版社的青年文学评论家曹元勇先生称:“这是某些人在蓄意炒作。历史小说没有胡编乱造正是它的优点所在,现在怎么变得要口诛笔伐起来?我们应该尊重文学创作的规律,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正是哈金将朝鲜战争的真相告诉给了英语世界的读者,他的勇气,他的正义感值得钦佩。”作家余华则在一个私人场合表示:这是胡闹。如果不能用这些历史资料(当然不是照抄照搬),那还怎么写小说?残雪的态度比较冷静:“抄袭这种事,要对得上法律条款,要拿出违法的证据来,而不是想当然。” 记者试图联系哈金,但他的助手表示,哈金近一段时间正在外面修改手稿,暂不接受记者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