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头市从今年起重奖文艺人才 |
| 2005-1-26 10:39:00 内蒙古日报 祝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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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决定,从2005年起,对获得国家级、内蒙古自治区级奖项的文化艺术人才实行重奖。 对重大题材、重大作品、获国家级综合大奖的单位奖励10万元,主创人员奖3万元。其他国家级单项奖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获内蒙古自治区奖项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5万元、1万元、5千元。 全国性奖分为文艺类“华表奖”等38项,新闻奖11项,出版类8项,综合类4项,文艺节类4项。 元月24日,包头市为6个剧目、14名个人颁奖。其中获文化部文华奖的舞剧《额吉》剧组获奖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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