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作家张晓伟的一篇短文连续7年被收录到全国统编初中教材中,但他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得的稿费。昨天,张晓伟从美国飞回北京,向人民教育出版社追缴他应得的教材稿酬。 张晓伟的律师、天溢律师事务所张成茂称,1995年到2002年间,张晓伟的短文《母亲的形象》被收录进教材。但人民教育出版社只给他400元的基本稿酬。根据国家版权局1999年4月颁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出版社应该支付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根据相关法律公式张律师给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张晓伟应得稿酬大概是3至5万元。 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权处处长袁琦湘称,张先生的基本稿酬是根据以前25元/千字的标准计算出来的。为了更好地尊重作者,他们愿意再按照1999年版权局更改为100元/千字补给作者没有得到的稿酬。至于印数稿酬,他们也想支付,但没有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因此无法支付。对此,张成茂律师称,版权局是依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来制定稿酬标准,与物价部门没有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