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届青年作家创作奖颁奖大会暨第二届合同制作家签约仪式于8月11日下午举行。青年作家王松获天津市第二届青年作家创作奖,刘敏、黄桂元、周凡恺、吕舒怀、张永琛、武歆等六人获提名奖,牛伯成、李晶、李唯等19人成为天津市第二届合同制作家。 据了解,天津市青年作家创作奖是天津市为奖励在文学创作上取得突出成就的优秀青年作家而设立的文学大奖。2002年开始首届评奖,每两年评选一届。青年作家创作奖的评选极大地激发了作家们的创作热情。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天津市青年作者创作出长篇小说30多部,中篇小说90多部,短篇小说诗歌散文近千篇,成为少有的创作丰收年。 在首届青年作家创作奖的激励下,2002年7月,天津市作协面向全市选拔了有突出创作成就的16名中青年作家组成了首届合同制作家队伍。据天津市作协党组副书记张洪义介绍,两年来,首届合同制作家共创作长篇小说16部,中篇小说47部,短篇小说41部,诗歌散文980余篇,电影2部,电视文学作品235集。其中,有20多篇中短篇小说被全国文学名刊、大刊刊载,有一些影视节目已经或正在全国热播,有多部作品荣获省市级以上文学奖项。到今年7月份,首届合同制作家已经届满。经考核,首届16名合同制作家全部超额完成了合同规定的任务。在组建新一届合同制作家队伍中,继续聘任的首届合同制作家有13人,新聘任的有6人,共计19人。 天津市作协文学院院长肖克凡指出,两年的实践证明,合同制作家管理体制是在改革创新中诞生的一种有益尝试,是为激励文学战线出精品、出人才的一种良好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