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语文课程标准”为中学生开列的“必读书目”刚颁布不久,一本名为《中学生不必读》的选本就悄悄上市,书中罗列了《告别薇安》、《蛋白质女孩》、《射雕英雄传》及《鼠疫》、《百年孤独》共42本书目和节选。“另类”的书名和内容,惹来了两方面纠纷,先是在学生、家长和语文老师中引发议论,随即因版权问题,被多家出版社和作者同时瞄准。拥有其中一本书版权的出版社明确指出:事先没有经过出版社和作者本人同意的“节选”,是明显的侵权行为,已经有多家出版社正在计划集体起诉。如果成行,这将可能成为我国近年来牵涉面最大的版权官司。 策划人:“不必读”引起误会 在得知42个书名后,建平中学特级教师程红兵表示:“这显然是从‘必读书目’衍生来的,如果真不需要读,那出版社干吗还要出呢?明显是一种炒作。我就介绍学生看过《射雕》。”格致中学一名高二男生告诉记者:42本“不必读”书中,他看过30本以上,他的同学大多也看过20多本!“几乎都是畅销书,我们不可能不看,现在说‘必读’‘不必读’也太晚了。”一位女性家长则在质疑节选内容,比如《告别薇安》中选出来的是比较暧昧的段落,“这反而会让没有读过原书的孩子断章取义”。 对于激烈的读者反馈,该书策划人之一马小涵则大倒苦水:“这是书名引发的误会!我们提倡学生放宽眼界,‘不必读’的意思绝对不是不需要读,而是虽然不在‘必读’之列,但还值得一看!” 出版社:不排除集体起诉的可能 《不必读》节选的42本书来自国内30多个出版社,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几乎所有出版社事先都不知情。《毕业时我们一起失恋》的责编告诉记者:“我们社拥有这本书的专有出版权,未经我们同意的大段节选,已经侵犯了我们的权益。”《告别薇安》的南海出版公司、《射雕英雄传》的广州出版社,也都纷纷表示此举属侵权行为。 马小涵解释,《不必读》已在书后附有一份启事,请作者联系他们获取稿费,因此不构成侵权,但《蛋白质女孩》责编邵敏则提供了一个真实案例。2001年,作家沙叶新的新作中有对另一个作者的评论,为便于读者了解,就把该作者的短文附在评论之后,并署了该作者的名字,后来这位作者以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最后宣判沙叶新败诉。“并不是你署了别人的名字,愿意支付稿费,就能随意节选别人的文字!如果作者不愿意被选,你仍是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