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作家、上海戏剧学院教授余秋雨向《金陵晚报》发来声明,宣布自己进行了两年的法律维权行动正式结束。余秋雨认为,自己的初衷已经达到,他同时呼吁,希望能为文化批评立法。 余秋雨:打官司旨在推动立法 去年4月, 余秋雨将中国文联出版社告上法庭,该社出版的《秋风秋雨愁煞人——关于余秋雨》未经余本人允许,便收录了7篇余秋雨的文章,法院判决余秋雨胜诉。今年7月,余秋雨状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台港文学研究所所长古远清一案,也在法院的调解下,以古远清道歉告终。本月刚刚结束的余秋雨状告《北京文学》编辑肖夏林名誉侵权案虽然最后以“驳回上诉”告终,但余秋雨在声明中表示:“看似‘败诉’,实际上我达到了更重要的正面目的。因为法院正式裁定被告的言论是无中生有的不实之词。”余秋雨强调,自己打官司的目的不是为了经济索赔,而是希望通过“现身说法”,用自己的实例来推进我国的文化立法。 律师:批评公众人物应有底线 余秋雨说:“两年的经历证明,法律和法官是可以信赖的,但也引出一些学术问题值得法学家们进一步思考,例如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环境中如何论定‘公众人物’、‘社会批评’等概念的真实性等等。”余秋雨表示,他不想身陷官司漩涡,因此并没有对所有涉嫌侵犯他合法权益的人进行起诉,特别是不愿成为别人炒作,达到经济目的的“帮手”。就余秋雨提到的文化立法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有关法律专家。张永华律师对余秋雨的呼吁表示支持,他认为名誉权官司如今不好打,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对公众人物和社会批评限度的统一把握,简单说就是对公众人物的批评底线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