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乐家刘炽前妻状告出版社败诉 |
| 2003-9-5 14:56:00 北京青年报 程婕 常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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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音乐家刘炽的前妻、东方歌舞团导演柳春状告作家出版社侵犯名誉权一案昨天下午公开宣判。东城法院认为,涉案文章《音乐家刘炽与李容功38年婚外婚内情》没有侵犯柳春的名誉权,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2001年3月20日,《作家文摘》报第三版“艺苑春秋”刊发了摘自《女士》2001年第三期张琢真的《音乐家刘炽与李容功38年婚外婚内情》文章。原告柳春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侵权责任,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法院认为,文章中确实涉及到原告的隐私,但这些内容没有影响到原告的社会评价。因此不能认定文章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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