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苏南籍作家、江苏省文联副主席范小青因创作小说《干部》及同名电视剧,涉嫌名誉侵权,被江苏阳光集团告上法庭。据了解,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于近期开庭受理。 范小青的这部小说1997年12月初版,书名为《百日阳光》,2002年10月改版时将书名改为《干部》。目前,小说《干部》已被改编成同名电视剧以及VCD、DVD光盘。小说和电视剧以“阳光集团”为创作对象,作品主线定位在该企业“陷入瘫痪”。 就范小青被告,记者日前和江苏文联副主席范小青通了电话。范小青说,对于“伤害”阳光,完全是无意巧合,因为《干部》1997年就出版了,她当时根本不知道“阳光”这个名字,如果整天考虑这些,就没法去搞创作了。再说“阳光”这名字的使用太普遍了。至于是否请辩护律师,范坦言,就顺着法律程序来吧,借助这次机会正好学习法律。如果程序需要,会考虑请辩护律师的,现在一切听上头指示。 而原告江苏阳光集团认为,《干部》作品中对“阳光集团”做了多达百余次的贬损,小说和电视剧中的“阳光集团”与现实中的江苏阳光集团从企业性质、企业名称、企业所属行业到企业所在地域以及企业产品注册商标都完全吻合,在事实上已构成了对江苏阳光集团的名誉侵权。江苏阳光集团于1996年即被评为江苏重点企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33家行业排头兵之一。因此,集团公司干部职工对范小青的名誉侵权行为十分不满,他们通过法律手段,就是想用事实说话,以正视听,从而最大程度地消除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