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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次签约14名剧作家 可享创作补贴
2008-10-15 14:14:00  海峡都市报 李熙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福建省首批签约的14名剧作家昨日获得证书,他们可享受每年1.5万元的创作补贴,剧本合格还可拿到2万元的稿酬。在昨日召开的全省艺术创作及艺术院团建设会议上,郑怀兴、王仁杰、周长赋、林瑞武、方朝晖、陈道贵、姚清水、曾学文、伍经纬、吴永艺、孙国亮、赖玲珠、周祥光、郑文金等同志(排名不分先后)成为省文化厅首批签约剧作家。 
     据了解,首批签约作家要求在剧本创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一部以上作品在全国重大艺术赛事中获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项,或有两部以上作品在全省主要艺术活动中取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或者年龄在45岁以下,剧本创作基础比较扎实,有一部以上作品在全省主要艺术活动中取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有较强发展潜力。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就可申请签约剧作家。 
   签约剧作家履约时间原则为2年,在签约期间,省文化厅每年安排1.5万元创作补贴,并安排一次以上创作笔会。剧本创作期间,组织专家小组全程跟踪辅导,剧本合格的,剧作家可得到2万元稿酬。剧本完成后,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首演权归福建省文化厅(或由福建省文化厅确定的艺术院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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