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作家张抗抗因自己创作的作品《作女》在北京东方新天地商场盗版销售,而将售书的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北京现代商报的报道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张抗抗诉称,自己创作的《作女》2002年5月20日由华艺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为防盗版,出版社在每本《作女》图书上均加贴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的防伪标记。今年9月6日,她发现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在东方新天地商场销售盗版《作女》图书。 张抗抗认为,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请求法院判令: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停止侵权,销毁侵权复制品《作女》;在全国性媒体公开向自己赔礼道歉;支付50万元著作侵权赔偿费;承担案件诉讼费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