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五届(1998—2000)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是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重要奖项,迄今为止已举办过四届。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主旋律和多样化的统一,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尤其是注重有利于培养一代“四有”新人、为广大少年儿童所喜闻乐见的作品。评选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公平性和少而精、宁缺勿滥的原则,讲究质量,倡导精品意识,评选出的作品质量力求体现当前儿童文学创作发展的水平。 为了搞好本届评奖,现将参评作品的推荐工作及评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届评奖范围 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版(以版权页为准)的个人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集和理论评论集,均在评选之列。个人选集所收的作品,应以本届评选年限(1998-2000)内发表的为主,1990年以来作品所占比例不低于2/3。评论集所收文章的年限可适当放宽,要求第一次结集的文章不少于1/2。 评选的体裁包括:小说、诗歌(含散文诗)、童话、寓言、散文、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科学文艺、幼儿文学、理论批评。以上参评作品均要求为公开出版的单行本;在刊物上发表的中、长篇作品而尚未出书的,以及二人以上的合集,均不在评选之列。 为鼓励文学新人的短篇佳作,凡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青年作者,在本届评选年限内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上述各种体裁的短篇儿童文学作品,也在评选之列。短篇作品的字数要求在一万字以内,诗歌在一百行以内。单篇理论、评论文章不在评选之列。 二、评选办法、步骤 今年4月份向各省、市、自治区作协、产业作协、少儿出版社、少儿文学报刊及解放军总政文化部、中国作协中直工作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发函,请他们推荐参加评奖的作品。出版过儿童文学作品集的其他有关出版社也可推荐一部或两部确属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集参评,参加作品每部(篇)寄20册(份),推荐日期从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止。 第三季度举办初选读书班,由初选小组协助评委会筛选各方推荐作品,提出一个备选篇目,供评委会参考。第四季度评委会开始阅读列入备选篇目的作品,今年底或明年初进行讨论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作品。评奖结果将于2002年“六一”前夕公布,择期隆重举行颁奖活动。 三、评奖机构组成 本届评奖拟聘请儿童文学老前辈担任顾问;聘请著名儿童文学评论家、作家和编辑组成评委会,成员以年富力强、有精力和时间阅读研究作品的同志为主。评委会委员若有作品参评,应采取回避的原则,或作者退出评委会,或作品退出备选篇目。初选小组由熟悉儿童文学创作现状的中、青年编辑、研究人员组成。评委会下设办公室,担负评奖的具体组织工作和秘书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作协创联部。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中国作协创联部 邮编:100013 联系人:刘涓迅 李东华 联系电话:010-64207711-2715 中国作家协会 2001.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