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 |
作者:叶 伟 作于:2005-6-8 20:06:00 访问:18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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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何时,我也像许多人一样习惯于用包。开会时夹着包,外出夹着包,下基层也夹着包,到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更离不开包。上班拎着包,下班掂着包,也好,免得自行车篮偷闲。有时也觉得可笑,像小猫好容易捉到一只老鼠,舍不得吃掉,也舍不得丢掉,便叼来叼去。 其实,我以前是不用包的。那时年轻,记忆力好,不需要事事用笔记,开会商量的事,一两年内绝不会忘掉。还有,看见别人夹着包就觉得别扭,自己咋能也掂着那玩艺!人过三十,脑子就不那么好用了,只有靠笔记本帮忙了。我喜欢用64开或更小的笔记本,随便往衣兜里一揣,就解决了问题。我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用包的,我想,应该是某个夏天。夏天衣服单薄,笔记本就成了一个很大的负担。上衣兜里是装不下的,装在裤兜里,鼓囊囊的,再加上我那总是蓬乱的头发,实在难附风雅。 男人的包里大都没什么隐私,一个笔记本,一只钢笔,一个掌上电脑,仅此而已。我的包里一般是不装钱的。钱,装在衣兜里。现在的商家真是绝顶聪明,知道男人手里的钱不多,揣进衣兜就行。所以,男人的服装上总能找到衣兜,而男人用的包就那么几种式样,不见有什么变化。商家当然知道,女人手里的钱越来越多,女人手里总是握着两个人的钱。工资越涨越高,奖金越来越多,然而,男人手里的钱几乎永远是个定数,够买几包香烟就行了。女人身上的衣兜再多,也总有装不完的钱,于是,女装的衣兜越来越少见了,而女人的手提包则像夏日的晚霞,每分钟都能变幻出新的景色。 令人可恼,我那并不装钱的包还是做了拎包贼的战利品。我真笨!我无奈地承认。那天晚上我下班很晚,直到九点多才疲惫地蹬上回家的自行车。我像往常一样顺手把包扔进车篮里。街上的人并不很多,摆地摊的倒不少。我一边骑着车,一边替摆摊的算着帐。一个物件二、三元,有几分利?对半?不会的。记得一次我在一个摊上买了个弹簧称,五元钱,楞是讲不下价钱,我说,你这也不缴税,卖一个得一个,不卖白不卖。摊主说,我看你是个买家,本该六元的,就已去了虚头,再煞价,真顾不着本了。我看摊主说话有点油滑,就使出刹手锏,说你不再优惠点咱就拜拜了,摊主一脸的无奈,一下没了油腔:最多再减五角,真的没利了。我给他五元钱,说不用找了。他千谢万谢,又一嘴油腔,很有点舍不得似地送我一个小塑料袋。正这样揣摸着,忽觉得车子猛地一沉。我知道,这鬼车子又出毛病了,早该整修的,那天我在半路上遇到一个熟人,他说你的车子真不错,不用打铃别人就知道给你让路。这么想着已走了几百米,一个年轻人骑着一辆破车从我旁边超过,他回头看看我,用手指指我的车后轮,就自顾自地走了。怪不得这么沉,莫不是车子缠上什么东西了?我慌忙下车一看,果真如此。后轮上缠了布条。费了好大劲,总算清除了大半,骑上去轻松多了。我这才想起,忘记给那年轻人道声谢了。又前行几百米的光景,忽然发觉车篮里的包不见了。我想大概丢在了修车处,急忙回头寻找,早已没了踪影。我好懊丧。只是无奈。 第二天,同事听了我的丢包过程,哈哈大笑:老叶,你上当了。前几天,也是在那里,一个女同志正走间发觉车子后面缠上什么东西,急忙下车清理,转眼之间,放在车篮里的包已不翼而飞。我恍然大悟,那平坦的马路上哪会有那么长的布条?那么长的布条怎么会缠上车子?更何况那白色的布条上不曾见一丝尘土。那年轻人定是他们的同伙。呸!我还要感谢他呢。真是人家把你卖了你还帮人家数钱哩! 包里并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是那笔记本上记有许多备忘的东西,忘掉了不该忘的不知道要碰上什么麻烦呢!好在后来没发现。倒是丢了那掌上电脑中的四百多个电话号码,让我碰上不少麻烦。到现在已快一年了,我才重新收集了百余个号码。本已约好的事,只因丢了电话号码而无法办理。同事、朋友抱怨我不守信用,我只好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那晚的故事,像祥林嫂一样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我真傻……。 丢了包,就要买包。这是常理。我没马上按常理办。我得想想买包是否有用。世界上的事情总是这样,热热闹闹地发生在身边的事自己未必能感觉到,只有经过仔细思索,才发觉世界如此奇妙。比如这包,除了它真正的使用价值外,它也是做秀的工具。如果你不得不去参加一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会议,你一定要带上你的包,即便不打开包,台上台下的都会认为你对本会非常重视。包,文明的道具。还有人说,包是身份的象征。我开始是不相信的。这世道身份的象征太多了,坐车、老板桌、手机、掌上电脑、拥有人寿保险、珠宝手饰、名牌时装……,都是身份的象征。前几天,一个推销商到我的办公室推销一种价值一、二十元的微型按摩器,那玩艺儿上面有一个淡淡的“王”字,推销商就说这是王者风范,身份的象征。我哑笑无言。不过,我终于相信了包与身份是有关的。一次,一位久未见面的同事,见面就说我的包好,一定是名牌。我说,不是,才30多元。同事涨红了脸,说什么也不相信。我只得说,其实是300多元。他兴奋地说,我说嘛,你怎么会用30多元的包?我心想,偏别人用得,我怎么就不能用?清晨,你被红灯拦在十字路口时,看看那川流不息的人群就不难发现,一般干部、工人上下班多半是不带包的。这个发现,让我很有些兴奋。我毕竟和一般人不一样。接下来的发现让我有些沮丧,部长、省长和市长们之类的大官是不带包的,无论他们是在主席台上,还是到工厂、农村视察,手里都不曾拎着包。他们不用包吗?也许。他们要说的、他们该说的、他们能说的都在秘书的包里,别人说的、别人讲的他们是不需要记的,只有别人记他们说的、他们讲的。他们要包有什么用呢?只有在人代会期间,才能见到这些“长”们夹着包匆匆而过的身影。这时的“长”们忽然意识到,他们是人民代表,既是人民代表就要代表人民,他们这时需要包,包里装着工人、农民的意见,装着那摆地摊的商贩们的意见,没准,也装有我等丢包人的意见。并非“长”们都这么想,有的只是秘书们无法和自己一起走进会场,才不得不拎起包,至于包里装的什么,他们不明白,压根也没准备弄明白,只是拎着包做秀而已。总之,不当官的不拎包,当大官的不拎包,当小官的才拎包。当人民的不拎包,当人民代表的才拎包。我不是人民代表,但我是小官,我得拎包。 因为当大官的不拎包,拎包的时不时就会碰上一些尴尬事。那天,我路过一家新开业的肉食专卖店,人很多,我也想凑个热闹,粘点儿新开业的喜气。刚走近入口,披着大红授带的小姐笑吟吟地拦着了我,用手指了指存包处。我看看那比巴掌大不多的小包,心想,这并不影响挑选商品,不必麻烦小姐了。小姐见我没有存包的意识,依然笑容可掬,依然拦着不让进。她说:“真对不起,我知道存包会给您带来麻烦,其实也会给我带来麻烦,但这是店里的规定,请……。”没听完小姐后面的话,便晃忽之间看到入口处、货架上间或挂着醒目的标语:偷一罚十。我终于明白,这包是必须存的,因为这包与偷是有瓜葛的。蓦然间的冲动使我顾不上再看一眼小姐脸上灿烂的笑容,我掉头就走。直到听不见那吵杂的人声时,心中的不平依旧难以驱散。可恶!我开始在心中描绘店主的模样。黑瘦的小个,着一件绉巴巴的灰西装,高绾着裤脚,乜斜着的眼球有一半凸在眼框外。据说这样的眼睛总是看人低,看见比萨斜塔才以为是正的。所以,他总是疑心别人会偷他的商品。你只有把包存下,他才能放心。因为你已用实际行动向他郑重声明:我真的不是小偷,即使是小偷,我的行窃工具已存放你那里,你也可以高枕无忧了。我不管你长着怎样的眼睛,我不能忍受这无端的侮辱。我凭什么非得向你作这样的声明?你凭什么非要我作这样的声明?就凭你是商家?为了获得你的优惠,为了享受你的微笑,我就应当放弃人格的尊严吗?起先我想,这家专卖店的老板以前一定是小偷,至少干过在商场里夹带商品之类的勾当。后来发觉倒是我错怪了他,订有这类规定的超市、自选商场还真有的是。我不知道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但这样的商场我是一概不进的,即使不拎包时也不进。因为,我看到存包处牌子下分明写着一行大字:把你的行窃工具留下后方可进入本商场。 看来,包是身份的象征的论断是值得怀疑的,但我依然习惯用包。骑着那辆破旧的车,车篮里总是装着包,行使在都市的马路上,留下一条条弯弯曲曲的辙印。这辙印,很难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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