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朋自远方来 |
| 作者:徐春晖 作于:2005-6-8 20:06:00 访问:66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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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电话那端传过来的是个男人的声音,声音似乎很遥远,也有些陌生,但对方显然是认识我的,热情洋溢的问候便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喂,徐大哥么,你好。 这个问题是不容否定的。我说,我是姓徐,请问你找哪位?这句问话是脱口而出的,无疑暴露了我对这个人不怎么熟悉这一事实。 对方倒没有让我猜,而是自报家门说:我是李晓军,大哥,你真听不出我的声音来了? 我迟疑了片刻,像是快速地搜索满脑子里存储的人名,随即便显示出一股惊喜来:李晓军?你好啊,真没想到分别这么多年,你会给我打电话来。 我联系了你好多次都没有联系上,这次终于让我给找着了,电话那边李晓军说。他说我还以为你这个大哥彻底把我这个小弟给忘了呢? 我说哪能,哪能,咱俩谁跟谁呢,就是把天底下所有的人给忘记了,也不能把你给忘了啊。电话那边传来笑声。我忽然有所觉悟地问道:晓军,你现在在哪里啊? 他说大哥,我现在在广州,过几天就回来。 我和我的朋友李晓军是在刚参加工作时认识的,当时我俩分配在同一车间,又住同一宿舍,他比我小四岁。后来我结婚成家搬出了集体宿舍。他家离厂子很远,父母死的又比较早,所以隔三差五就到我家吃饭。他家很穷,那时我可怜他常常从我为数不多的工资里拿给他一点来解决他的困境。但每次他总是推辞,后来还是接受了。那时我妻子有点看不起他,嫌他身上的味难闻,尤其是那双手,冬天粗糙的直裂血口,但不管怎么样脸上对他还算热情。 一有空,他就喜欢往百货商场跑,主要是去看那里的服装,每每看到式样不错的,他会琢磨上半天。后来别人在乡下给他介绍了一个对象,名叫翠翠,长得很清秀。我从镇上的工厂调往县里上班的那天,去厂里收拾自己的东西。他握着我的手说,大哥,我不会一辈子待在工厂的。 后来他和翠翠结了婚。 两年后我又调到市里工作,那是一个金色的秋天,他起早来给我送行,他说他已经辞去工厂的工作,准备带着翠翠去南方做服装生意,在这点上我相信他的眼光。 我们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见面了,前天在办公室正喝着茶水的时候,意外地就接到了李晓军打来的电话,他最后说新世纪的第一个清明节他准备回来给死去多年的父母扫扫墓,他说他已有很多年没有回来了,这边也没有什么亲人,弟妹都在南方打工,所以到时他想来见见我。他请客,并且特意嘱咐到时一定要带上嫂子和孩子。在电话里我说还是到我家来坐坐吧,他说不用麻烦了,他已经联系好了这边的酒店,四星级的,到时再通知我。 结婚这十几年来,虽然我努力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往上爬,靠自己的奋斗进了那时人人羡慕的事业单位。因为没当大官,所以只到发工资时领点死工资,而不像现在有些领导有黑色和灰色的隐形收入。妻子在一家不死不活的纺织厂上班,一到发工资的时候就抱回家一堆过时的衣服,说是顶工资。所以别说是四星级的酒店,就是眼下生意很火的快餐,我们全家也很少光顾。我们一直过着紧紧巴巴的日子。 那天晚上,我终于见到李晓军,他看起来发财了,也发福了。手上戴着挺大的金戒指,拿着手机,一身高级灰的西服,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香水味,脸上始终带着自信的微笑。尤其是那双手,变化相当的惊人,已经不是工厂时那双粗糙的手了,软软和和的,一握手,给人一种大人物的感觉。 他身后还跟着一位年轻的小姐,长得特别漂亮,有着惹眼的身材,又挺灵气。这位小姐让我看着有点眼熟,好象是哪部电影中的女主角,有点像香港的张柏芝,又有点像大陆正迅速窜红的女孩-曹颖,总之,她的容貌用一个叫王朔的作家写的一部小说的名字就可以概括:看上去很美。 李晓军仿佛看出我的心思,大方地说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最要好的大哥。大哥,这是高颖,我的妻子,广州中山大学外语系毕业的本科生。 小高嫣然一笑,很有一种魅力,浑身散发着如水般的清纯,她的脸面像光碟似的灿烂夺目。再回头看看我身边的妻子,虽然来时也精心化了妆,脸上扑着厚厚的一层粉,但细密的皱纹依然像老唱片一样让人触目惊心。 我不好意思当面问起翠翠,只道了声,幸会,幸会。 他给我们全家带来了礼物,妻子是一条18K白金项链,女儿是一台PC300文曲星,知道我喜欢写点东西,就送了一部手提电脑。妻子当时用眼睛剜了我一下,那意思是说,你看人家多“展扬”。 来到早已安排好的包间,李晓军将菜谱递给我说,吃什么你们尽管点,过去麻烦大哥和嫂子不少,也蹭过你们家不少饭,所以请你们今天千万不要客气。 我笑着对女儿说,那今晚你就狠狠地宰你李叔叔一下,专找贵的点。 女儿看了半天菜谱也没有点出一道菜,李晓军也就不再坚持了,他点了酒店最拿手的名贵菜后,最后又要了虫草红枣炖甲鱼,这是一道药膳,滋阴益气,补肾固精的。他说咱们已人到中年,就是要注意滋补。 我问李晓军这几年在南方做何生意,刚开始是不是很难? 他仰起头来说,大哥,刚到南方时确实吃过不少苦,码头装卸工,帮人讨过三角债,搞过传销,在广州火车站附近的天马服装城倒腾过服装,也被人骗过,总之就差没给人当“同志”了。积累了几年后,我自己成立了一家服装厂,主要搞出口来料加工,生意很红火。 虽然我的朋友发了,但他仍然是不抽烟不喝酒,始终保持着优良的光荣革命传统。整个席间只喝了点啤酒,他说是因为见到我高兴才破了前例。这与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李晓军确实不能喝酒,只喝了两杯啤酒脸颊就泛起仿佛刚性交完般的红潮。高颖用喝的茶敬了一杯,她说的广东话很好听,像一股山间溪水,清清亮亮的。 我和妻子回敬了他倆一杯酒。我喝的是五粮液,妻子是啤酒。整个祝酒词差不多都被妻子抢着说了,她最后居然说,李老板,谢谢你,谢谢你的盛情款待。那一刻我觉得她特“俗”。 吃完晚饭,由于女儿还要学习,所以早早骑车回去了。李晓军力邀我们两口子去歌舞厅玩玩,他说见一次面也不容易,好好聊聊。妻子从来没有到过这地方,所以走到舞厅门口就想回去,但晓军还是热情地把她让了进去,进去后她的手脚就开始不知往哪儿搁,既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我同样也有点象刘姥姥进了大观园般的感觉。点鸡尾酒的时候整个大厅的人都很自若,我倆却叫不出任何一个名字,最后还是善解人意的高颖替我们要了两个“七重天”。 期间高颖放下坤包和我妻子去了一趟洗手间,我抓紧机会问起翠翠,没想到晓军却轻描淡写地说了声,我们早就离婚了。 我说,离婚?你结婚时我见过翠翠的,红扑扑的圆脸,一对酒窝儿十分中看,记得那天她穿着一件过时但很鲜红的羊毛衫,更显出她身材窈窕,风情万种。她又是那么贤惠,几天几夜没合眼硬是给你织了件新毛衣,那天我们几个工友都说娶了翠翠是你这辈子的福分,怎么说离就离了呢? 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只是说,大哥,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大惊小怪的,以前我们彼此见了面问你吃了吗,你知道现在问什么,现在一见面就问你还没离哪,好象现在不离几次婚你就不正常一样,这就是中国人的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我问起翠翠现如今怎么样时,他说当初提出离婚时,翠翠痛不欲声,整天寻死寻活地坚决不离,况且我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后来她也许想明白了,就签了字,我给了她八十万和下面一个子公司,儿子跟了她。她现在和一个做生意的温州人在一起,日子过得很滋润,现在这世上离开了谁都能一样开心地活下去。 我想了想,这倒是真的,我不由想起了美国大片“泰坦尼克号”中的罗丝和杰克。 高颖的舞跳的很棒。在那个晚上,她那只小巧玲珑的手机不时“嘀嘀”地响起,其间她接到一个外商寻求合作的电话,不愧是科班出身,她的英语说的很流利,在和晓军商量一番后,小高用英语告诉他们,We will be meet each other at SHENZHEN Hotel three day slater(三天后我们在深圳大酒店见面)。 看着他们忙忙碌碌快节奏的生活,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那天晚上我们聊得很晚。 也许就从那天晚上的盛宴回来开始,我们夫妻开始了吵架,吵得越来越凶,也许妻子第一次见识了大场面,心里开始有点不平衡,所以每次吵架总不忘提起你看人家李晓军现如今怎么怎么样了…… 也许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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