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古代有一个叫刑天的神兽,勇猛无比,欲与帝争胜,看谁神力更大。帝轻而易举地斩断了它的头颅,埋在了常羊山上。刑天悲愤所致,就以两乳为目,以肚脐为口,手持战斧和盾牌继续与帝抗争。 在中国文化史上能留下这样的故事真是难得,因为我们是太注重成功的民族,从来不欣赏失败的英雄,更没有能力去理解什么是悲壮或者崇高。譬如夸父,当他涌动着一腔激情去挑战命运时,列御寇却认为“不量力”,唐人卢重玄则在旁边说着风凉话:“若将恃能以求胜,则步影而不及。”这可见悲剧精神是远远排斥在中国传统审美范畴之外的。对于这种甘愿以生命为代价去证明自身价值的作为,人们不是赞其刚勇,而是斥其无知;不是报之以感奋和敬仰,而是投之以冷漠与嘲笑,能像刑天这样被陶渊明许为“化去不复悔”的实在是个例外。于是从看客的角度,鲁迅先生断言:“悲剧是把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了给人看。”而立足于主角本身,我却敢说,悲剧是他知道人生一开始就注定了毁灭。 然而诗人有言:“大雪封住了每一条道路,仍有向远方出发的人。”因为这时,他所追求的已不只是成功。就如两千年前的易水之畔,荆卿悲歌慷慨,弦惊塞雁,剑冷霜河,胸中激荡着亘古悲情,双脚却踏上了不归之路。历史家的评判不必说,小说家的附会何足论,悲剧就是他的结局,剑客就是他的碑铭!更有甚者如滚巨石上山的希希弗斯,他知道一到山顶,巨石就会再滚下来,但他却默然承受,周而复始。我们无法想像那是怎样的悲苦,只是隐隐感到一种凝重而神秘的宿命感油然而生,如命运敲门时赐予我们心灵的永恒的颤栗。 罗曼·罗兰,这位法国最为杰出的悲剧英雄,在《约翰·克里斯朵夫》一书中这样写道:“他追求的不是成功,是信仰!”是的,他的一生都在诠释这句话——他用生命去寻绎英雄的足迹,用笔墨去渲染信仰的光辉,而这一切,是以他放弃了名誉、地位和金钱,放弃了旁人眼中所谓的成功为代价的。当他放弃的时候,他就知道了结局,因为他所面对的是整个世俗社会!这是一场多么凄厉的抗争,是一曲多么壮丽的英雄交响!而我们在很长很长时间里都感觉不到它的震撼。因为我们太渴望成功,我们无法承受打击的力量,我们不懂得毁灭。 尼采说,日神与酒神的结合产生了雅典悲剧。如果说日神代表着“梦境”,酒神代表着“狂热”,那这两种艺术力量所构筑的现实“同样不注意个人,甚至存心要毁灭个人”。由此看来,那毁灭本来就是悲剧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梦境与狂热所注定的结局,是执着与信仰而结出的苦果。我想,这就如生命,它本身就是一个悲剧,我们不能也无法强求它的永恒,我们只期待着它的绚烂。可那不是成功,那是信仰使它绚烂! 让成功在你的视屏上“淡出”,让信仰来唱主角,这才是生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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