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期天 |
作者:孙元 作于:2005-6-8 20:02:00 访问:63 评论:4(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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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忘不了。 可我只记得那是个星期天,至于那天发生了什么事我却没了印象。每每到了星期天我总会想到那个星期天,可为什么念念不忘呢?我无从知晓。 星期天呀星期天,那个让我牵肠挂肚的星期天,你究竟凭了什么让我对你这样魂牵梦绕呢? 又是一个星期天,我怔怔地发了会儿呆,我已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发呆了,但我能感觉到,我发呆的时间并不长,至于加起来有多长我不计较,我想反正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 得干点什么,虽说我不认为发呆不是一件事,但久了好像就有了点难言的别扭,不是不喜欢了,只是有些腻,吃多了山珍海味的那种。 做点什么呢?我从这间屋子走进那间屋子,东看看西瞧瞧,家,这就是我的家。喔,那一片蜘蛛网,有点陌生,它是什么时候和我朝夕相处的呢? 没意思没意思,脑子一想问题就觉得没意思,天下的问题不是让我来想的,其实呢,我想的问题早就被人家想过不知多少遍了,何苦来着,还是发呆吧。 发呆,于我是另一种状态,对此我很自豪。你知道我什么时候发呆吗?告诉你,现在就在发呆,不过我肯定不会告诉你的,因为那就不是发呆了。我发呆的时候是可以和别人夸夸其谈的,真的,我能看到自己夸夸其谈的样子,很飘逸的,我常发呆地看着飘逸的我在那儿夸夸其谈。 今天是星期天,我又印证了一下,挂历上是红字,没错,今天就是星期天。可我为什么觉得不对劲呢?难道,难道这个星期天有什么与往不同吗?不会呀,我还是在快吃午饭的时候才离开被窝的,和往常一样啊,打了几个哈欠,骂了几句不知是什么内容的叽哩咕噜。哦,我骂了什么呢,反正肯定是骂了,骂了什么呢?哎,想不起来了,干嘛要想它,随它去吧,有这工夫还不如想想那个星期天呢。星期天星期天,那个让我总觉得与众不同的星期天,你到底那里与众不同呢,你一定是与众不同的,不然我干嘛这样对你情有独钟呢? 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四二三四……一百五十八二三四,一百五十九二三四……嘻,累死你,就这个动作,口令不停就不停,看是嘴先累还是胳膊先累。啊,好过瘾,累死的那一刹好过瘾,可我没死,死了就不知道什么是过瘾了。看看表,还可以,一个小时做了一千个俯卧撑。一千个?不简单,一小时做了一千个,你是怎么做的?平均三点六秒一个啊。真得做了一千个吗?这有什么怀疑的,我数着口号呢,一二三四,二二三四……咦,我真做了一千个俯卧撑了吗?虽然一直数来着……管他呢,就算做够了不行吗,咱又不申请那个什么什么记录。 饿了,早餐午餐一块用,典型地星期天用餐方式,省了一顿呀,真奇怪,休息的时候倒没时间做饭了。人的用餐次数应该是一天三次,为什么平时这样而星期天就不这样了呢?难道星期天不能这样吗?就没有星期天这样吗?一定有,比如那个星期天。对了,那个星期天,我吃了三顿饭,噢!!!想起来了,那个星期天,我吃了三顿饭。啊哈,我说那个星期天与众不同嘛,果然,我吃了三顿饭,这可是前所未有的呀。可我为什么吃了三顿饭呢?一定要坚持住,坚持刚才想起的那个事实,那个星期天的确吃了三顿饭,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往下想,好,慢慢想,怎么就多出了一顿饭呢? 算了算了,想起来才叫奇怪,多吃一顿就多吃一顿呗,难道一天三顿不正常?很正常嘛,正常的事情干嘛还引以为奇地琢磨,还是把今天这两顿的任务完成了再说吧。 电视没音,那我就又发呆了。我专注看电视的样子只能有两个结论,一个是被情节吸引,一个就是发呆,现在我肯定是发呆,因为我听不到声音了。每个星期天的午饭后(也可以称为早饭)我都是要看电视的,习惯了,在公司中午不回家也是这样的,那儿有台十年前的电视机,色彩满不错的,能看。电视里很少有吸引我的节目,我看电视很大程度是让自己的发呆有个名正言顺的名称,你愿意听到别人说你在看电视好呢还是愿意听到别人说你在发呆好呢?虽然发呆不关他们的事,但如果人人都说你发呆,你想你还能被当成个正常人在公司里干下去吗?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星期天的,不用有意找发呆的掩饰了,可一周下来这个策略的惯性使我不自觉地又在掩饰中发呆了。我盯着电视屏幕,脑子里是另外的画面,那是前一段时间让我入迷的一个电视剧,我一集没落,全看了,其中一集还是在公司看的呢。我记的很清楚,那是第三十六集,那个男的终究还是疯了,那是我唯一一次在公司看电视不发呆的一回,难忘呀,那是一个星期天,啊!对,就是那个星期天,哈哈,终于又让我想起点东西来了——那个星期天我是在公司渡过的。 我有些烦燥不安,来来回回地走着,奇怪,星期天我在公司?怎么可能,我可从来都不加班的呀,在我的印象里,休息日全是在家过的,那个星期天我因为什么呆在公司呢? 窗外又在施工了,那个搅拌机是天下所有搅拌机的老板,嗓门大大的,它和我的老板一样,吵闹了我好一段时间了。旧楼改造,旧楼改造,不到五年的楼就要旧楼改造,何苦呢,当初不会盖得结实点?现在搅得老子连个星期天都过不好,哼,惹不起躲得起,我上街玩去。 我的上街是有路线的,过那个桥洞,上那个天桥,然后顺着有法国梧桐的小道走到前面最大的路口,往左拐就是一个新华书店。一般我会进书店的,呆的久与不久取决于有否有我喜爱的书,上个礼拜我就呆到了人家下班,我捧着一本《婚姻育儿大全》,里面有不少彩色的插图。新华书店是我逛街的折头点,你想,我是背对着大街进去而面对着大街出来,谁能说这不是折了个头呢,所以我除了回家便没了别的选择。 哼个小曲,完全是随声附和,听到汽车鸣笛我也鸣笛,听到有人吆喝我也吆喝,只不过咱是乐音式的,比他们那噪声有节奏,反正我是自我感觉良好。这是星期天中最令我快活的时刻,所以每个星期天我都会出来的,那条路线无论刮风下雨都得有我一回身影。 回来的晚了,我围观了一场街头辩论,一个女的是如何在踢了一个男的后让那个男感到惭愧而最终向她道了歉。厉害,厉害。我得学一学,找些理由来让自己的意图得以实现,比如那个星期天我为什么在公司,一般情况下在公司当然是上班了,可那是个星期天,而我却从来都不加班的,那我在公司干嘛? 吃罢晚饭我又看电视了,有些节目是必须得看的,像“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看了后才能在公司和大家聊天呀,这些内容是最合理最安全最广泛的。我常以此做为开场白,昨晚看了“焦点访谈”了吗?要是我不看我该怎样和人家拉话呀。 各位观众,晚上好,今天是2001年X月X日星期天…… 星期天,罗京说的多诱人啊,星期天,不是吗,人家都是数字,唯它叫个天,这本身就与众不同嘛。可我还是没想起来那个星期天究竟有多少与众不同,吃了三顿饭,在公司看电视,这和平常也没什么区别呀,可它毕竟是个星期天,否则我也不会耿耿于怀的,我一定要想起来那是个怎样的星期天。 昏昏欲睡,像和尚一样打坐的我可能又发呆了,几点了,表呢?唉,该几点就几点呗,困了就睡,管他几点哩。 不想那个星期天了?想,想什么?已经很不错了,知道吃了三顿饭和在公司了,比前几个星期天强多了,那时我只知道我要想的那一天仅仅是个星期天,仅仅是一个让我感到与众不同的星期天,对吧,就是与众不同呀,三顿饭呢。 不想了,不想了,明天还得上班呢,该一天吃三顿饭了,该一天呆在公司了,至于别的还是下个星期天再说吧。 晚安,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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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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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
<2008-1-5 11: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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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jlk |
游客 |
<2007-4-1 12: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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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无聊 |
游客 |
<2006-3-17 19: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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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
<2006-3-12 11: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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