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生米 酸汤子 红烧肉 |
| 作者:文 哲 作于:2005-6-8 20:02:00 访问:76 评论:1(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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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花生米,就像提到一位相识相知多年的老朋友。我与它的认识,恐怕要追溯到孩提,而且是由一条谜语引荐的: 麻屋子, 红帐子, 里面坐着一个白胖子。 那时,在我们山区,花生米可算得是个稀罕物,虽说有的人家在沙土地里常有种植,但不到过年,孩子们是见不到影儿的。农谚有云:“家趁万贯,不可盐豆下饭”,更不要说花生米了。只有到了年根底下,“二十六,年猪肉;二十七,宰年鸡;二十八,白面发……”家家户户的大人们才能把炒好的花生、榛子、花生、葵花籽,还有核桃、大枣,装在干水瓢、笸篮筐里,任孩子们随意抓,随便吃,就是到叔叔、大爷家串门子,也都热情款待、敞开供应。可是好景不长,大年初五一过,好象有人统一下令似的,这些零嘴与年嚼裹一起,全被大人收起来了,只好再盼来年。 年龄稍长,再吃花生米就总与酒结下了缘分。在南方,“短衣帮”们常常是茴香豆、卤竹笋就酒;而我们关东,别说旧社会,就是眼下,一般人小酌,有一碟花生米做下酒菜,那真是既经济,又实惠。不错,近些年生活好了,又兴起来大吃大喝,花生米的身份猛跌,但经过加工,做成糕点,亦然常常在重大场面上露脸。既能登大雅之堂,又经常与布衣为伍,这是花生米的一大特色。 花生米的另一个特色,就是烹调的多样与价值的实用了。它可煮、可炒,还可生着吃;其味,宜咸、宜甜、宜五香。有人说,将生花生米泡在醋里,每天坚持服用10数粒,还可降血脂,治疗高血压。 现代著名作家许地山赞美过花生,说: “这小小的豆不像那好看的苹果、桃子、石榴,把它们的果实悬在枝上,鲜红嫩绿的颜色,令人望而发生羡慕的心。它只把果子埋在地底,等到成熟,才容人把它挖出来。” 我想,花生的朴实与实用,究其因恐怕就在于它的植身于泥土。并且十分赞赏许地山的这一主张:做人就要“像花生”,不在于是否“伟大、好看”,而要立足于“有用”。 对酸汤子的看法,就像对我们山里人的评价一样,褒贬不一,甚至于截然相反。 赞美的人说: “嘿,那可真‘杀口’啊?再加上它一盘雪里蕻炖豆腐,我一口气不喝它三大碗才怪呢!” 持反对态度的人则认为: “别说吃啊,我一闻那股味,泔水脚似的,就想吐!” 其实,我们庄稼人第一回喝咖啡,又苦又涩,也不明白城里人喝个啥劲!说起来还是个习惯、感情问题。 我是在山沟里长大的,平心而论,你让我上顿大饼子,下顿窝窝头,心里也烦得慌。可是,春秋早晚间或来点酸汤子,哪个孩子不爱吃,也不失为是一种“粗粮细作”。先要把苞米棒搓了,拉成小子,去皮,然后用水泡上几天,一直等到出了酸味,才上磨拉成水面。攥汤子是个技巧活,将铁皮做的一个“小漏斗”夹在两个手指的指缝里,拿来一团面,两手合拢,凭着挤劲和甩劲,从“小漏斗”里连续钻出一条又一条苞米面条,长的可达一尺。要注意的是锅内的水一直要保持泛开,一不开苞米面条进锅就化了,岂不成了苞米面糊。等到条儿全都熟了,就可以出锅了。 妈妈生前,每到秋季,常常让弟弟进城给我送点干菜、山货,同时捎来一大团拉好的酸汤子水面,她总记得我小时候最爱吃酸汤子。干菜、山货,妻子、孩子们是喜欢的,都爱吃;酸汤子却遭到除我之外全家人的拒绝。妻子是一口不动,也不动声色,始终保持沉默;孩子们不但不吃,还要群起而攻之,说这是山区愚昧落后的见证,酸汤子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我拒理力争,说这是经过发酵的,与城里喝的酸奶、吃的面包是一个道理,既有营养,又容易消化,足见山里人是有智慧的。但终因寡不敌众,酸汤子在我们这个家里被扫地出门。现在,只有在我的记忆里仍然保持着它的鲜活,而且黏附着甜蜜的亲情、乡情与稚情。 最近,我到山区调查,竟发现许多家庭还在吃酸汤子,既不是怀旧,也不是尝鲜,而是以此度日。这才又勾起了我的回忆。要不,我真的把酸汤子和吃酸汤子的人给忘了。 红烧肉究竟是属于京菜菜系,还是辽菜的一种,我没有也不想去刨根问底。反正,它对我来说,是一道好菜,一道难以忘怀的菜。尽管眼下人们为了健美,减少胆固醇的摄入量,已经将它打入冷宫,可我一直把它当作老朋友,尊为桌上客,三两个月不见上一面就想它。即使迎来送往满桌生猛海鲜、南北大菜,我也绝不喜新厌旧。 上溯二十年前,红烧肉曾经给我及我的全家带来过多少欢乐与幸福呀!那时,一周的清苦,高粱米子儿大咸菜,或者上顿白菜汤,下顿汤白菜,好不容易才熬到一个礼拜天!焖上一锅香喷喷的大米饭,花上一元钱,买回斤半带皮鲜猪肉,当然要肥点的,那时最缺的是油水。我先将猪肉切成一寸宽仄、寸半长短的肉块,每块上都尽量让它有肥、有瘦、带皮,然后在炒勺里放上些许豆油,将肉下到锅里,硬火来回扒拉,等到肉块表面出现焦黄,并炼出了小半碗荤油(为了避免过于油腻,可以将炼出的油撇出),然后放上糖、酒、酱油、花椒、大料等作料,急火炒上几分钟,肉块立刻又变成金红色。这时加上半勺清水,开始用小火慢炖1个—1个半小时。肉快熟时,还可放入适量土豆块。这时,诱人的肉香飘散开来,孩子们屋里屋外来回跑,一面还不时高喊:“吃肉喽,吃肉喽!”待饭菜端到桌上,再来它二两老白干。孩子们争先恐后地吃,我则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老伴也满面红光,真是阖家欢乐! 不一会儿,如风卷残云,饭菜一扫而光。孩子们心满意足地下桌玩去了,我与老伴相视一笑,一块钱过个礼拜天,值得! 近十多年,大米白面、鱼肉虾蛋,成了家常饭菜,再用红烧肉过礼拜天,已经跟不上形势了。首先提出抗议的是儿子,说是一见到大块肉脑袋就“转轴”,几个姑娘嘴上不说什么,筷子却总是跟着瘦肉走,竟吃“猫食”,原来那种热闹的吃肉场面,欢乐的气氛,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我这20多年前练就的一手“绝活”,已经是英雄无用武之地,怅然若失,特书写上述文字,以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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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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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
<2008-4-29 21: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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