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朵晔和她的芭芘娃娃 |
| 作者:秦潮 作于:2005-6-11 9:18:00 访问:53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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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孩坐在我对面的时候,我时常想,我是不是爱上她了? 她很年轻,长着一张白净的脸,当她有意无意的把目光投向我的时候,我就有点粟,因为我太久没有见到这样的目光了,虽然很随意,但分明可以感受到一种水的波纹在慢慢的将我浸没,就象一个刚刚经历过久旱的人突然置身于一汪清澈的泉,是的,当时,我就只有这样感觉,根本来不及细细的去品味什么,更不用说有更多的思想或预谋了。 她叫晔,是才认识的,因为我们都在接受在职培训,她是我的同桌。 其实,在一起都好些天了,除了上课时能经常的闻到她身上飘逸而来的紫罗兰的清香,我就只知道身边的她一定是一个很讲究也很时尚的女孩子,而对于这样的女孩,我一般是不会主动的和她交往的,一是我生来就很贱,怕受不了那种华贵的气势,同时也是为了家里的那位“娇妻”。坦率的说,面对一个美丽幽雅的女孩子,如果不生出一点点的邪念来,那一定是一个坐怀不乱的圣人了,而我却不是,所以还是幽着点的好。可她却偏偏坐在了我的对面,每次午饭的时候都是如此。 我很局促,总是恨不得一口就将饭吞了下去,然后就可以逃之夭夭了。 是的,除了她那如水的目光,我还真的不知道她究竟长什么样,直到有一天,她的调皮的同伴隔着两排的座位将一只红红的大苹果扔给她吃的时候,我才看清楚她。那时候,她红着脸,满脸愧疚的拿着纸巾,想帮我檫去溅了我一身的水汁。 我有些恼怒,但也有些忍俊不禁,因为我是看着那只大苹果飞将过来的,并且看着它正正的砸在了她的水杯上,然后就是那只水杯奇迹般的跳将起来,带着满杯的水扑进了我的怀,我也奇怪我竟然会看得如此清楚,却又为什么没有做出任何躲避的举动。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缘? “对不起……”她说了,却又欲言又止。这时候,她离我很近,沁人的紫罗兰香味从她那流泻的发际淡淡的散发出来,让我想起那些曾经的晚上,在咖啡厅深陷的包厢里,那些令人沉醉和痴迷的片段。 “没关系,我自己来。”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一种心虚的感觉,赶紧伸手去接她手上的纸巾。也许是有些激动的缘故,伸出的手居然握住了她的手指,柔滑的,微微的有些冷。“冰肌玉肤”,我突然的想到了这个成语。 她很快的抽回了手指,我清晰的看见她洁白的脸容陡然涌上了一片潮红,犹如新鲜的胭脂,装饰着她特有的妩媚和婉约。 “好香!”为了掩饰心中的慌张和尴尬的场景,我只能使用这样的幽默了,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冲淡那种突如其来的颤动。我看到她笑了,笑的时候,她仿佛是一朵开在冰山上的雪莲,晶莹、透剔。 “我……好象见过你!”放学的时候,我讪讪的搭腔,当然,我说的是实话,似乎,我真的认识她,我感觉。 “不可能……”她嫣然一笑,背起她那粉色的小挎包,径自走了。 午间的阳光很温煦的映照着她,她的头发在阳光下笼着一抹淡淡的金黄,远远的看去,酷似一个小孩手中的芭芘娃娃。 其实,在一个现代的都市里,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着,并没有什么特别,也不会在记忆里留下太深刻的印记,至少,我是见了许多这样的女孩的,如果要对每一个自己觉得喜欢的女孩子都作出些什么轰轰烈烈的举动的话,那一定会把自己给逼疯的,所以,那阳光下的芭芘娃娃也就是一个生活插曲罢了,我是不会在回家后继续想到她的,何况,是象我这样的人。我总不能吃着碗里的,瞅着锅里的吧。 我笑自己的好事,在午后的阳光下,在她的身后。 “我是新来的,请多关照。”当我抬起头的时候,她正冲我微笑着,那神情仿佛是在说:嗨,我们又见面了吧! “啊……?”这是那儿跟那儿呀,同学?同事?这回该轮到我惊讶了,更糟糕的是,她似乎并没有打个招呼就走人的迹象,而是踮着脚,正试图从隔断的上方窥视我的电脑。这让我惊慌失措起来。 知道我为什么会惊慌吗?因为我正在给一个大美女美容呢,那是下载的,用ACDSee可以增加她面部的光泽。当然,她是我的一个网友,虽然未曾谋面。 看到我慌乱的模样,她朝我诡谲的一笑,然后走了。 少倾,领导来找我,说是让我带一个新来的学徒,她叫晔,就是那个黄头发的女孩子…… 虽然这一切都发生的很突然,也让我纳闷,但既然是跟我了,总是要走下形式的,何况那是个漂亮的女孩子。从头那儿出来,我即刻找到了她,那个正忙于整理桌椅的女孩:“嗨,是朵晔吧,我们认识下。” “我们——不是已经认识了吗?”她睁大了眼睛,疑惑的看我。 “是啊,象个芭芘娃娃!”我打趣到。 “什么,你说什么?”她满脸惊异的看着我。 “哈,没啊,我没说什么。” 办公室人很多,虽然有隔断把他们围拦在一个个狭小的空间里,但我分明可以看见那些挡风玻璃的后面正闪烁着一双双好奇的眼睛。我哑然失笑到:“朵晔,你向后转,看看能看到些什么!” “哇!”她惊异的轻叹起来,嘴角露出了一丝得意的微笑,却又带着些须的羞涩。 “你大受欢迎啊,讨人喜欢。” “是因为你吧!”她毫不示弱。 人的性格也许真的可以作出随心所欲的调整,这是我熟悉了朵晔以后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她是文静的,在一天八小时的工作时间里她可以让周围的人忘记她的存在,就象她做我的同学。但她又是调皮和活泼的。我真的不知道她竟然会有如此可爱的天性,在我准备用我的幽默激发她那过于沉稳的性格的时候,我迷失了。 那天中午,办公室的同事借着各种的理由开溜了,因为是周末的缘故。诺大的办公室就只剩下朵晔和我,她在看书,似乎,她正沉浸另一个世界里。 无聊,逗她玩!想着,我轻轻的踱到她的身后。“朵晔——”想好的词语还没有从我的口中出来,就轮到我惊讶了,竟然,就在我想叫她的瞬间,她已经转过脸来。“嘿嘿……”她诡异地冲我笑着,友善,充满柔情。 “你别吓我啊!”我真的有些害怕,怕她窥视出我内心的什么东西来。 “你胆子这么小吗?”她依然笑着,眼睛里依稀闪耀着一线明媚的光芒。 “好漂亮!”呀,我怎么会这么说?我…… “我知道啊,可你是怎么知道的呢?”她的声音很柔,充满了磁性。我突然感觉到眼前的朵晔仿佛是我太过熟悉人,是什么呢?恋人?瞧我,都想哪儿去了,我怎么可以…… “你的脸上写着呀!”我说。 我突然意识到,办公室里只有朵晔和我。 她的眼睛很亮,让我难以躲避。 “你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她笑,很恬静的样子,让我联想起那个阳光下充溢着梦幻的影子。 不知不觉中,朵晔成了我最好的朋友,虽然,在那个下午以后,我们没有再在办公室聊过天,也没有再说过一句亲切的话。但在一段时间里,我却经常的去朵晔的家,有时候甚至很晚。 那是一个简朴却又温馨的小天地,很简单的摆设,很多的娃娃,显示着它的主人的天真和浪漫。尤其是那只金发的芭庇娃娃,更是象及了它的主人。她是一个知青子女,这样的身份又给我们的交往增添了许多的便利。那时候,我真的象一个热恋着的男孩,把心中所有的快乐和欢笑都留在了那个童话般的小屋里。 “本来,这种微妙和复杂的感情或许会肆意的泛滥下去,什么?道德?没那么恐怖吧,其实我们并没有做什么的,我们只是朋友,我喜欢她,真的。但是很可惜,有一天我忽然发现我怎么把这美好的感情给弄丢了呢?唉……,让我再找找?”这是我后来找到的一页日记,我想,那时候我真的是痴迷了,因为我心爱的朵晔。但就在那时,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它终于还是改变了什么的,虽然我至今依然不能确切的说那是什么。 “你们明天不用来上班了,自谋出路吧,是的,我们倒闭了。”那天老板沮丧的低着头,那情形就象是一个犯错的小孩子,令人同情。 喂,同情他?有没有搞错!谁同情我们呢?突然的警醒过来,却发现说什么都已经是徒劳,我拉了下身边的朵晔,走吧!我说。 离开公司,才发现自己原来是那样的无助,这时候,我才想起那个被我从感情中渐渐淡忘的却是我每天必回的家,所谓的娇妻其实早已经走在了我的前面,此刻,她一定是在电视的世界里痴迷着或是在“方城”里鏖战着,而那个哑哑学语的宝贝呢,他是否正期待他的爸爸会给他带回一件心爱的玩具? “去我家吧……”朵晔轻轻的拉了下我的手,似乎,她是想让我摆脱这种无序的困惑。 “不了,我还是回家吧。”我无奈的叹息。 “别犟了,就你现在的样,还回家?” 也是,就这德行,回家?说什么呢?于是决定跟着朵晔,先静下心来再说。 天有些热,朵晔开了空调,并拉上窗帘,屋内很幽静,能感受到一份家的温暖。 “有酒吗?”我问。 “当然,只是别喝醉了。”朵晔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是红酒,她加了冰块。于是我们就默默的喝酒,然后看对方的脸慢慢的变成和酒一样的红色,并在酒精的怂恿下傻傻的笑。 第一次,我真正体会到自己对女人的需求,这时候,她突然抱紧了我,让我的头贴着她的怀,象我的姐姐,然后,她闭上了眼睛,顺势躺下…… 我知道,朵晔是在告诉我,我是一个男人。 其实,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这依然是一个小小的插曲。只是一个很短暂的停顿,我便重新武装起了自己,一样的做起了我的白领。甚至,那里的环境远远的超过了我和朵晔共事的office。 男人总是为了他的事业而活着的,即使,所谓的事业只是为了得到更多的金钱而找的借口。那些日子,我虽然时时的惦记着朵晔,也没有少了时下流行的短信攻势,但和朵晔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少了,因为,我是在做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情。 终于,朵晔有些隐忍不住了,她给我打来了电话,问我,是不是把她忘记了。 放下电话的时候,我的内心充满了感慨。如果当时不是朵晔用她的身体来证明我是一个男人的话,也许,我就真的失落了。我暗暗的下定了决心,即使再忙,我也是要去看她的。虽然,我知道自己已经在感情上渐渐的背弃了自己的妻子,我也知道自己这样做的不道德。 依然是那间充满童话色彩的小屋,依然是一头金发的朵晔,开门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她的兴奋和局促。“来了!”她显然是充满了期待。 “嗯,早就想来了,可实在太忙啊!”我感叹。从一个国企的干部转换为外资的白领,虽然收入的增加是完全出乎意料的,但工作的节奏也随之而加快了。我说的实话。 “哈,那你一定是赚大钱了!”她爽朗的大笑起来,似乎,印象中的朵晔还没有这样的笑过。 “你呢,朵晔?”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是的,我好久没有真正的关心过她了。想着,深深的内疚起来。 “我?”她抬手指了指一旁的电脑,说:“打牌啊!” “啊?打牌?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我急切的问。 …… 停顿,可怕的寂寞。她没有看我。 “真没找到?这样,我明天帮你联系下,我客户很多的。”我赶紧安慰她,我知道没有工作的难堪。 “不了,我不想上班,这样挺好。”她低垂下眼帘,不再看我。 “可是……” 我看到她站起身来,拉开了密闭的窗帘。“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别逼我,好吗?”她说得很轻。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安装了一盏豪华的路灯,金色的光芒正从那几何型的灯罩里漫开来,轻轻的披在了她的身上,她的金发在灯光下愈发显得迷离和梦幻起来。依稀觉得,那样的景象很虚,有些唯美,有些空虚,有些孤独和无助。 芭芘娃娃!噢,原来美丽总是那样的炫耀!它塑造了一个令我永远感动的朵晔!那就让她在这样的辉光中多站一会吧。让她和我都能找回那种令我依恋的感觉。 那一个晚上,我照例没有早早的离开朵晔,而是继续着那次令人心醉的对酌,说老实话,朵晔的美丽是令我沉醉的,看着她的时候,我总会情不自禁的想要拥抱她,吻她,但我知道,这样的机会以后不会很多了,因为,她不再是那个可以让我证明自己是男人的朵晔了。更重要的是,在她的身上,我隐约看到了我妻子的影子。虽然,他依然美得让人眩目。 想着,我起身捧起那只她心爱的芭芘娃娃,然后把它放在窗台上,仔细的看它被灯光映成金色的头发,直到满目的星辉从它的发际弥漫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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