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鞭炮与过年 |
作者:紫竹公 作于:2005-12-30 10:46:00 访问:980 评论:2(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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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 炮 与 过 年 紫竹公 过去一到年关我就激动和振奋,因为可听到那越来越浓烈的鞭炮声。而今,随着年关的逼近,我再也没了那股激动和振奋劲儿了,因为越是到这个时候,我就受不了在市区绝对禁放所造成的沉寂。死一般的沉寂! 所以,这些年来,一到这时,我总把这篇短文在网上发出去(开始曾几次投寄北京的报刊,在石沉大海后,醒悟到“宣传有纪律”,才不再作这样的傻事,索性只在网上发贴了),权当“放一炮”! “禁放”给我所带来的心境如此,给老人,比如我的年过八旬的老娘所带来的心境以至苦痛,就更别提了。 每逢大年初二,亲友们总是按照惯例来给娘拜年。而到前年(1994)初二的四年来,娘总要说一通下面的话—— “过年了?!”娘盯着来给他拜年的亲戚们,摇摇头,“我不信!怎么没听见鞭炮声!?” “不让放了!” “谁不让放了?为什么不让放?不放鞭炮还叫过年?我活了八十多了,还没见过连鞭炮都不让放的!”娘叨叨个没完,“我说怎么老不过年了哩!……” 来的亲友有男有女,老、中、青、少各个年龄段的都有。听了老人的絮叨,大家也总要发一通议论—— “可也是,这没个响动,真不像过年的!” “说是大多数人都同意禁放,不知是怎么调查统计的?咱这二十多人,没一个人同意这样做!” “哎!别说咱们,你到街上随便问问,没一个人对这样做没意见的!” “说怕伤人,我们放了半辈子了,也没伤着过呀!” “那算什么理由!?交通事故比起放鞭炮来伤得人要多得多,光我家门口几年来就轧死了十几个人!那怎么不取消汽车,毁掉马路呢?!” “鞭炮伤人事故,我看主要责任在个人!小孩子因放鞭炮受伤,关键在家长!” “就是。可以加强有关的安全教育吗!还可以在鞭炮的品种和规格上加以限制嘛!” “还有噪音、污染,一年不就这么一回吗!再说,可以限定某个时间段吗!比如,从大年三十到初一,划定个时间段,能造成多大污染?即使污染,也总比沙尘暴轻吧!” “燃放的地点也可以做些限制嘛!各大学的操场和宽敞、空旷的场所,都可以放嘛!” “也是,做得太绝了!‘四人帮’那么‘左’,都没这样做!” “我看呀,这几千年形成的传统是破除不了的!用不了几年,还得开禁!” ………… 听了这样的议论,我也深有同感。做为一个大学教授,对于此事发表议论似乎有伤“儒雅”,甚至可笑。但实话说,也许是因为自己从儿时起就开始燃放鞭炮几十年从未间断似乎成瘾的缘故,对于目前在市区的绝对禁放真真正正的是不理解的。对于禁放的那些“理由”,我反复琢磨过,觉得没一条能站得住。时下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最为常见和普遍的莫过于汽车了,但有谁能因此而提出禁绝汽车、毁掉马路呢?!也许人们会说,汽车交通是人们不可缺少的,而鞭炮则不然。这一说法本身就缺乏对中国国情的了解:在宋代以前人们用火烧竹,爆裂发声来祝贺节日和表示喜庆,这就是“爆竹”的由来。而从宋代开始,则开始用鞭炮代替烧竹来庆贺节日和表示喜庆,尤其是过年了。可见,把爆竹、鞭炮与过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取消了鞭炮无疑就等于取消了过年!至于“怕噪音”和“防污染”之类的“理由”,更是可笑!听见了鞭炮声就感觉到了年味儿,鞭炮声越大年味儿越浓,人们都喜欢这样的响动,怎么能说是“噪音”呢!?还有“污染”,要是对鞭炮的品种和燃放的场所加以限制的话,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退一步说,就算是“污染严重”,一年就这么一次,又有何妨呢!?况且,燃放鞭炮所造成的“污染”再重,总比每年春季肆虐的沙尘暴要好得多吧!人们能忍受了反复肆虐的沙尘暴,还在乎这样的“污染”吗! 某曾对“禁放”之举做过调查,绝大多数人(包括参与制定“禁放”法规的一些高层领导者在内)都对目前的做法有不同程度的意见,都赞成把在市中心区的“绝对禁放”改成“有条件的禁放”,即“限放”,就是对烟花爆竹的品种规格和燃放的场所及时间等加以限制。在这方面,不妨学学天津等市。去年我在大年初四去天津,就在繁华的劝业场附近,放了几挂鞭。天津的做法很得人心。我当时想,天津的街道比起北京来要狭窄得多,尤其在繁华的闹事区劝业场周围更是如此,为什么天津能做到的,北京就做不到呢?不光是过年,对于平时有个红白喜事也不让放鞭炮,人们同样普遍的有意见。结婚典礼踩上数百个气球,店铺开业摆上再多的花篮,也抵不过一阵鞭炮的轰鸣所产生的影响力大! 鞭炮在渲染、烘托节日的喜庆气氛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啊! 其实,有些政府大员每年都驱车到“禁放区”之外去燃放鞭炮,大过燃放烟花爆竹之“年瘾”!而且多是公款消费!我们的“父母官”们怎么就不想想:绝大多数的子民百姓,哪有你们的“优越条件”呢!在某种意义上说,“禁放”禁的只是咱平民百姓啊! 目前有种偏见:似乎认为制定的法越多、越细,就意味着社会越进步、越文明,而殊不知“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法与德是成反比的:法制定得越多、越细,只能意味着道德的水平和作用越低、越差。当人们的一举一动都必须由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否则社会肌体就无法正常运转时,那只能说明该社会的道德已经低下到极点了!从领导和管理科学的角度说,法应该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不论何事都拿起“法”的武器,似乎除了法就再也无计可施了,那只能表明领导和管理者的无能! 由此又回到正题上来,假如不实行禁放而又能够做到不出伤害事故,那岂不更表明政府领导和管理水平的高超吗!?正像并不以禁止汽车、毁掉公路而通过加强管理来防止交通事故一样。 又要过年了!我真怕娘一见到来拜年的人,又摇头叹息地说那番话。 我无意将娘记忆力的衰退归咎于“禁放”,但我不得不照实说:娘总以为“老不过年”而等着听那过年的鞭炮声,却熬了一年又一年总也没听到,因而自禁放四年来她的记忆力的确呈加速衰退之势。儿很想带老人去那郊区的“燃放点”,可一看娘那风烛残年腿脚不便的样子,而儿又没有那四个脚的家当或一动口就有人开着它随便去哪儿的权势,就立刻打消了这个妄想。 许多省市在民众的呼吁下或取消了“禁放”,或把绝对禁放改成了有条件的“限放”,而北京市政府却仍高喊:“口子不开,力度不减!”对于广大市民的呼声和怨愤充耳不闻,对于实施“禁放”后,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而伤亡的人数不减反增的事实视而不见,而违背民俗、民情和民心地这样一意孤行,只能说明少数决策者在这个问题上的偏狭、固执和专断! 明娼暗妓所造成的“污染”及危害远比燃放鞭炮要大得多,可为什么管制的“口子”老开,“力度”总减呢?!为什么不来个“绝对”禁止呢?北京解放之初,三下五除二就铲除了妓院,可为什么时下,政府几乎天天、月月、年年大喊“扫黄”,却总也不见有多大成效呢!?该动真格的不动或动不了,而不该动真格的却动得很麻利,是什么原因呢? 一年365天,哪怕拿出一个晚上——除夕之夜,让人们开心地燃放鞭炮,“污染”一下,又有何妨? 没有鞭炮声,就没有年味儿! 绝对地禁放,就是不让老百姓过年! * * * 补白:本文从北京实施“禁放”的次年年关开始在网上发贴,每年坚持,并在文字上有所充实。但从1998年后,则在文字上很少改动了。2005年9月9日,家母不幸辞世,我在为缅怀母亲所写的记实抒情散文《娘啊,娘!》中,与此相关的有这样一段文字—— 娘喜欢热闹,喜欢听到鞭炮声。当北京实行“禁放”’后,娘就老叨叨“怎么老不过年了啊!”无论我们怎么解释,老人总也记不住,理解不了。老人一生都把放鞭炮跟过年联系在一起了,所以听不见鞭炮声就认为不叫过年。其实不光是娘,所有的亲友都认为“禁放”得实在没有道理,实在太绝!尤其是燃放了半辈子爆竹的儿,更是对“禁放”十分气恼,每年不得不利用在外地出差或旅游的机会,燃放几挂鞭炮,以弥补过年不放鞭炮的遗憾,并宣泄对“禁放”的不满。 儿无意将娘的“失忆症”的加剧归咎于“禁放”,但儿不得不照实说:娘总以为“老不过年”而期盼着听那过年的鞭炮声,却熬了一年又一年老也听不到,因而自禁放以来,娘过年时的那种特有的喜庆和欢乐劲儿没有了,记忆力也的确呈加速衰退之势!儿起初曾很想带老人去那被政府划定的“燃放点”听听鞭炮声,让娘多少享受点儿过年的喜悦,可一看娘那风烛残年腿脚不便的样子,而自己又不是官员或大款,不具备那四条腿的坐骑,就立刻打消了这个妄想。由于从娘身上和诸亲友那里,以及个人的体验和观察,觉得“禁放”“理由”的荒唐和违背民意,所以,为了呼唤有关的决策者尽快取消或更改这一禁令,以便使娘能尽快听到过年的鞭炮声好减缓失忆症,儿每逢年关,总把旨在宣泄对“禁放”不满的杂文《鞭炮与过年》在网络上广泛张贴。儿在习惯用诗词写的日记中,其中一首写于1995年除夕的《捣练子》是这样的:“除夕夜,死沉寂,惟有时钟哒哒嘀。禁放爆竹氛围变,冷冷清清无气息。逢过年,鞭四起,爆竹声声笑声挤。因噎废食讨没趣,不信此禁能长续!” 值得庆幸的是相关的决策者终于从官僚衙门的深宅大院探出了头,听到了大多数民众对“禁放”的愤慨之言,总算是体察了些民意民情,醒悟到禁绝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中华民族过年的习俗,起码也称得上“数典忘祖”,所以今年要改“禁放”为“限放”了!虽然仍不尽人意,仍带有长官意志的印记,但毕竟算个进步啊!可令儿痛心的是,娘却再也不能听到这迟到的、期盼了十几年的鞭炮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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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
<2008-8-22 10: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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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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