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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口逆耳劝秋雨
作者:紫竹公  作于:2005-12-30 11:11:00  访问:1282  评论:2(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Save to inu.cc
                       苦 口 逆 耳 劝 秋 雨
                        ——认错改过是正理
                              紫 竹 公 
                                  
                           文 章 要 点
     “金余之争”,或称“咬嚼余秋雨”的“论争”,是近20年来我国文化界所开展的一场最为广泛的论争。从总体或主流来看,这场论争对于端正创作态度,遏制肆虐文坛的炒作歪风和引导文化人正确地对待错误和批评以及不同意见,乃至树立正确的创作观和价值观等等,都很有针对性,很有现实意义。
     
     在“论争”中,金文明先生一直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的态度,而余秋雨先生则表现出据不认错、抵赖狡辩,甚至嘲弄、诋毁、谩骂和人身攻击等很失份的姿态。正是他的这一姿态,使本来一直作为“旁观者”的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所以想出来说点儿公道话;或者说,我不忍心看着余秋雨先生在固执错误的歧路上迷不知返,继续自误误人!
     不管余秋雨先生的态度如何,我们一定要始终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也就是:用心要善,态度要端,批评要严,言辞要诚,用字要准。 
     
     据我核查,余秋雨散文集代表作《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等中的文史差错,不止126个,再加上其它比如遣词措意等方面的差错,就更多。因此,这里所说的“126个差错”,仅是套用金先生的指正而象征性的泛指。
     “126个差错”昭示着什么?既昭示着作者余秋雨先生的文史功底、学术水平和创作态度,也昭示着《收获》杂志、东方出版中心和文汇出版社等编审和那些《导读》本的作者和出版者们的文史功底、学术水平和编审、出版态度,还昭示着那些炒家们的“良苦用心”和“超人本领”。
     “126个差错”同时更昭示着:余秋雨先生的所谓“历史大散文”代表作《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由于远远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合格出版物质量标准的界限,当归入“不合格出版物”之列!
    
     余秋雨先生这种态度,似乎令人费解。其实,只要看看他这些年来对待批评的态度,就会发现他的这种表现是一贯的,并由“拒绝批评”膨胀到对批评者进行嘲弄、诋毁、谩骂和人身攻击。而暗地里在尔后新出的《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线装版中,却又“偷偷”地就某些差错,按金先生的指正作了修正。改,固然比不改要好,但这种明着对金先生的指正抵赖狡辩和谩骂攻击,而暗里却又偷偷按人家的指正改错的做法,是否太有违余先生所每每津津乐道的中华学人的儒雅和风范了呢!?
     
     余秋雨先生你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错误:一是你的散文集代表作《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中客观存在的百余处差错,二是你对待批评和提意见者态度上的错误。
     就前者来说,尽管你面对读者的批评和指正老是嘴硬,死不认错,可事实上却又按读者的指正在不断改错。是觉得公开认错丢脸吗?其实,公开认错改过不但不会丢脸,恰恰是一个学者、作家应尽的责任和应有的风范,只能为你长脸啊! 
     就后者来说,你实际上已经在不断地从读者的批评和指正中得到教益,增长学识,可为什么就不肯公开承认呢!?
 
     聪明过人的余秋雨先生,你明明知道“讳疾忌医”不好,可你竟还是犯了这样的毛病!经常教人,不时为年轻人“指点迷津”的“文史大师”,大概是“医不自治”吧!权当如此,我们才敢“自不量力”地“啃咬”、唠叨一番你讳疾忌医的缘由。
     首先,你确实像许多人指出的,已经为“名人”、“大师”和“畅销书作家”之类的“光环”迷惑得飘飘然,而不能自拔了!
     其实,就时下而言,这三道“光环”并不一定都意味着荣耀,它们都犹如《红楼梦》中的跛足道人送给贾瑞的“风月宝鉴”一样,都是具有正反两面性的。
     所谓“名人”无非是指出了名的人。岳飞和秦桧可以说都是妇孺皆知的“大名人”,但俩人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却截然相反。所以,以“名人”自居而忘乎所以或沾沾自喜,实在是一种肤浅、无知的表现。“名人”中不仅什么人都有,而且是相对的。在某个领域或某部分群体中有名者,而到了另一领域或另部分群体中也许就一点儿名气也没有了。
     “大师”时下同样也既是什么人都有,又是相对的。即使名副其实的“大师”,也是在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学问和建树比较出众而已。迄今还没有一个称得上全知全能的“大师”!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大师”之所以为“大师”者,不仅仅在于其学问的渊博和建树的卓著,更在于其虚怀若谷的胸襟和虚一而静的心态。所以,当被人捧为“散文大师”、“文史大师”等称号时,余秋雨先生你该扪心自问:我够格吗?有道是“大道不称”,真正的“大师”从来既对此默然视之,更不师心自是和大事张扬的。
     至于“畅销书作家”,就更要具体分析了。尤其由于受“文革”实则“革文”所造成的文化荒芜等后遗症和改革开放后文化一度沙漠化的危害,使得几代人的文化识别力和鉴赏力等等都大受影响,再加上刻意包装和炒作,致使不少媚俗、低俗、庸俗、粗劣之作,也“畅销”,就像许多假冒伪劣的物质产品经过精心包装和虚假广告的宣传,总是屡禁不止,也老是“畅销”一样!还有,尽管我们“扫黄打非”的力度逐年加大,可“黄”、“非”产品依然“畅销”,能说这些东西及其制造者“优秀”吗!所以,不能把“畅销书”与优秀图书划等号,也不能把“畅销书作家”与“优秀作家”划等号。 
     其次,你确实像不少读者所指出的,你之所以讳疾忌医,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你面对多方面的褒奖和肆意炒作所引起的“轰动效应”,而膨胀起来的骄傲自满情绪等人品。
     再次,依我看,你之所以讳疾忌医,根本的原因则在于你的价值观有问题。“在艺术中只有美丑而无所谓对错”,“大艺术家即便错,也会错出魅力来”,则正是你的价值观在创作上的集中体现。所谓“魅力”,就是吸引力,就是“轰动效应”,说白了就是一种“市场价值”;而所谓“错出魅力来”,就是只要赢得“轰动效应”,赢得“市场”,什么真假、是非、黑白统统都无所谓!在这种价值观的驱使下,把包括带有记实性历史散文和游记的创作都当成戏剧之类的艺术创作来对待,就不足为奇了!
     
     你口口声声说自己“澹泊名利,甘于寂寞。”“澹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就连说这话的诸葛孔明都未能做到,足见做到决非易事!像你这样集“学者”、“作家”、“商人”、“行者”、“演员”等等于一身的人,怕是更不容易,恐怕还得好好“修行”哟!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自然不敢自恃为全“清”的旁观者,但对于沉迷于“当局”的你,还是想苦口逆耳地规劝一番——
     需要特别要提醒你余先生的是:一部中国乃至整个人类的文化史早就并仍在反复昭示:“近者易迷,远者弥清”;“当世荣者,后世多枯”。越是在当代产生“轰动效应”的作家及其作品,往往伴随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黯淡失色!相反,倒是那些在当代并不“轰动”、“显赫”、“红极”甚至被埋没的作家及其作品,则往往伴随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被后世所认可、推崇,绽放出奇光异彩。一些有历史和永恒价值的著作,多是在作者谢世后才问世的,而且无需炒作。“轰动效应”、“市场价值”所具有的“魅力”再大,也只是暂时的,而真正具有历史和永恒价值的,则是作家及其作品自身的内在价值。
     你不是问“我可以怎么办吗?”
     很简单:趁早认错改过是正理!
     2003年7月,山西人民出版社所属的书海出版社出版了《咬文嚼字》资深编委、被誉为“上海十大藏书家”之一的金文明先生所著《石破天惊逗秋雨——余秋雨散文文史差错百例考辨》一书。在该书出版前后,有些媒体对相关内容做了相关的披露,由此引发了一场“金余之争”,或称“咬嚼余秋雨”的“论争”,通过大众媒体和互联网参与的人数和发表的文章之多,是前所未有的。可以说是近20年来我国文化界所开展的一场最为广泛的论争。由于论争者所持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等的不同,论争难免出现一些偏差,但从总体或主流来看,这场论争对于端正创作态度,遏制肆虐文坛的炒作歪风和引导学者、作家等文化人正确地对待错误和批评以及不同意见,乃至树立正确的创作观和价值观等等,都很有针对性,很有现实意义。
     金文明先生在其《石破天惊逗秋雨——余秋雨散文文史差错百例考辨》一书所指正的余秋雨先生《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等代表作中的126个差错,都有理有据,而在由本书所“引爆”的两人的论争中,金文明先生一直坚持与人为善、就文说文、就事论事和以理服人的态度,而余秋雨先生则表现出据不认错、抵赖狡辩,甚至嘲弄、诋毁、谩骂和人身攻击等很失份的姿态。正是他的这一姿态,使本来一直作为“旁观者”的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所以想出来说点儿公道话;或者说,我不忍心看着余秋雨先生在固执错误的歧路上迷不知返,继续自误误人!
     我认为,不管余秋雨先生的态度如何,我们一定要始终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也就是:用心要善,态度要端,批评要严,言辞要诚,用字要准。我的文章是不是这样?请读者、尤其余秋雨先生详查、评判;如有什么谬误,恳望批评、指正和赐教!
                          
                  客观存在的“126个差错”昭示着什么?
     只要仔细地阅读一遍金文明先生的《石破天惊逗秋雨》一书,就不得不承认,该书以坦诚的态度,翔实的文献,严密的逻辑,谦和的文笔,通过对“人物史事考辨”,考证、辨析了《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等散文集中16个人物史实差错;通过对“时、地、书、名考辨”,考证、辨析了其中的30个差错;通过《职官旧制考辨》,考证、辨析了其中三个十分明显的差错;通过“文词音韵考辨”,考证、辨析了其中多达61个的差错,共计110个,加上由于误书和排校疏漏等所造成的差错16个,共计126个。其中“《文化苦旅》65个,《山居笔记》56个,《霜冷长河》4个,《智者的声音》1个”。“《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的版面字数,分别为23.5万字和21万字。而两书的差错率分别达到万分之二点七和万分之二点六,远远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合格出版物质量标准(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下)的界限”(见《石破天惊逗秋雨》278页)。
     只要认真对照金文明先生《石破天惊逗秋雨》一书,核查一遍余秋雨的相关书文,就会确认金先生书所指正的余秋雨以《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为代表的散文集中的126个差错,都有根有据。像把屡遭贬逐而颠沛流离的苏轼吹成“游遍了名山大川的旅行家”,把吕洞宾说成“道家始祖”,把《岳阳楼记》硬说是范仲淹亲临该楼写的,把“洛西”理解 为“洛水之西”,把《巷议》的作者吴孝宗误为李师中,把化名“王敬轩”的钱玄同错当刘半农,把《荔子碑》误认为柳宗元的手迹,把苏辙的诗句“年来四十发苍苍”等错当成苏轼的,把法国大革命时期(1789-1794年)还未出生的雨果(1802-1885年),写成“不能设想”“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巴黎没有雨果”等等差错,都像铁一样的事实存在于余秋雨的散文中。顺便指出,据我核查,余秋雨散文集代表作《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等中的文史差错,不止126个,再加上其它比如遣词措意等方面的差错,就更多。因此,这里所说的“126个差错”仅是套用金先生的指正而象征性的泛指。
     “126个差错”昭示着什么?既昭示着作者余秋雨先生的文史功底、学术水平和创作态度,也昭示着《收获》杂志、东方出版中心和文汇出版社等编审和那些《导读》本的作者和出版者们的文史功底、学术水平和编审、出版态度,还昭示着那些炒家们的“良苦用心”和“超人本领”。
     “126个差错”同时更昭示着:余秋雨先生的所谓“历史大散文”代表作《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由于远远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合格出版物质量标准的界限,当归入“不合格出版物”之列!
     而就是这样的书,竟被炒得沸沸扬扬并在图书市场上长期走俏。这难道不发人深省吗!? 
     金文明先生所考辨出的余秋雨散文中的“126个差错”,有些是常识性的,表现了余秋雨先生因文史功底的欠缺,学力不足而误解、不懂装懂和随意发挥、浮夸及臆断等;有些则涉及芜杂的文史资料,表现了余秋雨先生对待文史资料的轻率、藐视、浮躁和明知故犯等。而金先生之所以能对余先生的差错列举出一百多处,并且不是简单地指出,而是觅踪追迹、旁征博引地挖出其出差的根源,则充分表明了他长期担任词典、辞书等的编、审而钻研古籍史料所积累和奠定的厚实的文化学术功底,和所修养成的严谨、缜密的治学态度,及为此所耗费的心血。诚如他所说“自从几年前偶尔发现余先生误用‘致仕’一词以后,我就感到他在中国古代文化史方面的功底不够扎实,于是开始重新细读《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后来加上一本《霜冷长河》。边读边想边查考,查阅翻检的古今各类图书多达二百余种,摘录的资料卡片也有五百多张。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我事先确实没有想到,一向为我所喜爱看好,并且早已享誉海内外的《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这两本历史散文集,其中大大小小、明明暗暗的各类文史知识差错,竟然超出一百个!”(同上,第7页)
     为了让人们对这些差错便于查证,金先生在书尾对可能由于余先生本人误书、误用和排校疏漏所造成的16个差错,专门列表标明正误,表现了这位学者的公正、严谨;同时,还列了三个《附录》:《附录一》包括两个索引:一是《余秋雨散文文史知识差错提示语索引》,二是《余秋雨散文字词、引文差错索引》;《附录二》则列出了作者写作本书的《主要征引书目》;《附录三》开列了《主要参考书目》。这些列表和附录,不仅表明了金先生治学、写作之严谨,也表明了他为“考辨”和写作此书所耗费的心血。
     金文明先生坦诚地说:“本来,我想把这些检查出来的问题制成一份勘误表,供余先生在《文化苦旅》、《山居笔记》等文集重版前做修订时参考。但看了他驳斥批评者的一些文章,特别是那份《余秋雨教授敬告全国读者书》以后,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有些非常明显而无法否认的差错,别人早已指出(至少在十个以上),但他就是不加以改正。这就以他的实际行动向世人表明,他是不会自觉地接受批评意见的。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自作多情地去讨个没趣呢!”出于这样的无奈,“一向热爱祖国优秀文化遗产的我,眼看中学生中的‘秋雨散文’热还在不断升温,眼看那么多的差错还在影响和误导着渴望获得真知的下一代,我的心就无法平静下来。因此,我决定把几年来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史料,逐一加以整理和考证,写成一本论辩性的文集,奉献给喜爱文史知识的广大青年读者。”(同上)
     尽管金先生的考辨、指正有理有据,但他还是谦虚地表示“限于自己的精力和水平,肯定会有不少欠缺甚至错误的地方。我真诚地希望广大读者和专家,特别是余秋雨先生,严格地审阅和查察,提出宝贵意见。也可发表专文对我的差错加以驳正。只要确实是我错了,我一定虚心接受,决不文过饰非。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应当成为我们每个人行动的准则。”(同上,第8页)
     然而,相比之下,余秋雨先生对待金先生所指正差错的态度如何呢?
     
                     余秋雨对待差错和批评的态度令人失望
     在对金文明先生的第一次回应即以访谈录的形式发表的《余秋雨谈所谓“126处差错”》(按:余秋雨后来自己披露此稿是由他的秘书特意请他的学生撰写的,又有人指出从行文看,就是他自己的手笔)一文中,余秋雨“气势如虹”、“咄咄逼人”地对金文明的指正除了表现出极其轻蔑和不屑一顾的态度外,只承认“显然排错、印错的字”,并认为这是由于“有些冷僻字在电脑中很难找,要造出来”所致;对于诸如把“致仕”误解为“获得官职”很明显的差错,却搬出他一向所不齿的胡适先生的“死文字”和“活文字”的区别“说”来狡辩;而对金先生所指正的其它几处差错,则咬定金先生是“用歪曲的方式来伪造‘差错’”,是“彻底歪曲”、“编制的”;至于其它百余处带有实质性的差错,则根本避而不谈,并对金先生的职衔和学识进行了讥讽(见2003年6月25日《深圳商报》和26日上海《新民晚报》)。余秋雨先生的这种态度,理所当然地受到了金文明先生的驳斥,并引起众多莘莘学子和专家学者的公愤,因而一下招致来自诸多媒体和互联网上的接二连三的批评和抨击。
     在这样的氛围下,余先生突然改变其“气势如虹”、“咄咄逼人”的架势,而装出一副“阴柔委婉”,“忆苦诉屈”的姿态,一方面通过香港媒体“直言金(文明)不是搞学术的人,却打出学术的旗号……‘胡言乱语’,看他书,是抬举了他”(按:从这话既可看到,余秋雨不管怎么装扮,也掩饰不住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的心灵,又可了解他是在根本不肯看对方书和了解对方观点的情况下就“回应”的);另一方面又把由于他对金文明先生的指正所采取的抵赖狡辩,和谩骂攻击等恶劣态度所引起的公愤,从而招致的越来越多的批评,“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跟“文革”“大批判”联系起来,故意装出一副小媳妇受虐待的可怜相,肆意歪曲地说“大陆现在遇到最根本的问题,不是知识不够,不是人才不够,而是文化的公信力没有了,文化的集体人格没有了”;哀叹“没有人为他讲话”,“我真的想问问学术界跟文化界的朋友:‘我可以怎么办?’”感慨“压力无法承受的时候”,“也想过不再写作,甚至离开中国”;信誓旦旦地“表示不会再就事件发表任何回应文章,也不打算跟金文明见面说个明白”,“不想堕进笔墨的战场”;煞费苦心地自我表白“我不断的做文化的事情,没有参与过文化界斗来斗去,没有做过一点点坏事,只拼命做自己的事,他们却反而不断地在骂我”,形容“情况跟文革造反派用几百条罪行打倒一个名人,一辩论就把一百倍的罪行把你的口封住、批判你的情况一样”,“正常的文化界应该有公理,有舆论、说理的地方,总会分辨是非,在伤害人但证明是错了之后会有羞耻感,但是现在中国仍是浩浩荡荡的一批到底。”(见2003年7月28日香港《明报》:《我到底可以怎么办?——专访余秋雨谈事件》)
     然而就在这样的边攻击,边“感叹”,边“哀鸣”、边污蔑后不久,他就又在《我的法律行动已经圆满结束》一文中,显露出其本来面目,肆意影射、嘲弄金先生“借着对我‘咬文嚼字’而牟取暴利”,“在自己极不熟悉的领域冒充判官”,嘲弄“他那么多阅读障碍,打个电话问问我的任何一个学生就能获得解答”(见2003年12月8日上海《新闻午报》);稍后又在其所谓“反盗版声明”中,更是对被他称之为“咬嚼派”的金文明先生等诋毁、谩骂:“今天的书蠹们已经不是咬文嚼字的书呆子,而是一伙以文化判官的形象出现的文化盗贼。”(见2003年12月21日上海《新书报》)
     余秋雨先生这种态度,似乎令人费解。其实,只要看看他这些年来对待批评的态度,就会发现他的这种表现是一贯的,并呈越来越劣的趋势。
     比如,他明明在“文革”中参加过“石一歌”大批判组,参与了被歪曲的《鲁迅传》的炮制,可就是死不承认。以至就连他当年的同事,在粉碎“四人帮”后曾担任“清查写作组文艺组党小组副组长”,现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的孙光萱先生也实在看不下去,便在2000年5月26日的《南方周末》上发表《我为余秋雨先生感到害羞——见证者的质疑与追问》一文,披露当年(上海)市委清查小组对鲁迅传小组(“石一歌”)的清查报告中有这样的记载:“‘四人帮’为了配合所谓批林批孔的需要,特意下令把《鲁迅传》后期的一章《再捣孔家店》提前抛出。这一章由‘石一歌’另一名成员写初稿,由原系鲁迅组成员后调写作组文艺组的余秋雨同志作了大改。在这一章中,把鲁迅反帝反蒋的1934年几乎写成了批孔年,文章从鲁迅不同时期、不同内容的四篇文章中,断章摘句地加以拼凑,得出所谓鲁迅总结的关于尊孔与卖国的规律。”(可见早在“文革”期间,刚二十出头的余秋雨就具备了善于“断章摘句地加以拼凑”的本领!这似乎公示了余秋雨中年后的散文屡屡出错的一个根由)。即使面对这样的指证,他依然据不认账。
     对于他散文中的差错,多年来陆续有人指出,但即使私下十分友善地写信给他,他也一概不承认或不予理睬,到1999年初,竟在《余秋雨教授敬告全国读者书》中,公然宣称“拒绝批评”,指责批评者“的小聪明是专门找一些冷僻的史料‘差错’来纠缠”,“这样的‘差错’每天可以编造一大堆”。尽管他这样咄咄逼人地目空一切,但由于他文章中的差错屡屡出现,还是有读者不断善意地给他指出,例如原新疆社会科学院院长、长期研究马寅初生平和学说的邵纯先生,当在1999年4月看到余秋雨在台湾东海大学的演讲稿《何处大宁静》,对马寅初一段最重要的历史乱说一通后,便“出于百分之百的善意”致信给他,有理有据地指正了他的5处错误。面对专家的指正,他似乎觉得不理不好,便在当年6月27日回信给邵纯先生,却又抵赖并撒谎说邵纯先生看到的肯定“是一个伪本”,还说“在台湾一些地方讲演时,有一些人记录,可能是我随口讲述有误,也可能记录有误,造成不少问题,好在尚未出书,待我以后亲自整理这些讲稿正式出书时,一定按您的意见改。再次谢谢您!”此信谦恭有嘉,可惜言不由衷,扯了弥天大谎!因为事实上,早在一年多前,即1998年1月台湾尔雅出版社就出版了收入《何处大宁静》一文的《余秋雨  台湾讲演》,而该书前面明明白白地刊有余秋雨的《自序》,云:“本书是我于1996年冬到1997年春在台湾各城市多次演讲的记录稿选集,顺便把1992年初次来台时的三篇讲稿也附在后面……”并且署名时间和地点为“1997年秋,上海—安徽寓所”(见《文学自由谈》2003年第6期金文明:《从两封来信看余秋雨对待批评的态度》)。不论作为学者或作家,竟对自己的错误如此推诿扯谎、文过饰非到这种地步,怎能不令尔后知道真相的邵纯先生发指!(参见《文学自由谈》2004年第2期邵纯:《陈季同的判断和余秋雨的歧路》)
     到2003年金文明先生的《石破天惊逗秋雨》一书出来,有理有据地指出他散文中的126个文史和知识差错后,他除了只承认“显然排错、印错的字”,另外仅仅就诸如把“致仕”误解为“获得官职”等不到十处差错进行抵赖、狡辩外,对其它差错仍概不认账,并由“拒绝批评”膨胀到对批评者进行嘲弄、诋毁、谩骂和人身攻击。而暗地里在尔后新出的《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线装版中,却又“偷偷”地就某些差错,按金先生的指正作了修正。改,固然比不改要好,但这种明着对金先生的指正抵赖狡辩和谩骂攻击,而暗里却又偷偷按人家的指正改错的做法,是否太有违余先生所每每津津乐道的中华学人的儒雅和风范了呢!?
     总之,余秋雨先生对待自己书中的差错和批评的态度,很让人失望,
                       
                       余秋雨为什么讳疾忌医
     依我看,余秋雨先生你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错误:一是你的散文集代表作《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中客观存在的百余处差错,二是你对待批评和提意见者态度上的错误。
     就前者来说,尽管你面对读者的批评和指正老是嘴硬,死不认错,可事实上却又按读者的指正在不断改错,比如你在最初的版本中把娥皇、女英错当成“舜的女儿”,把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灭吴称霸所花的二十年时间误写成十年等,不就已经做了更正吗!(按:在“五一”期间,我在王府井书店所看到的由东方出版中心2003年10月地17次印刷的《文化苦旅》中,对这个错误却依然未改,足见该出版社比余秋雨先生对待错误的态度还顽固)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非要采取这种嘴硬,而暗中却又照人家的指正矫正错误的,言行不一的态度!?是觉得公开认错丢脸吗?其实,公开认错改过不但不会丢脸,恰恰是一个学者、作家应尽的责任和应有的风范,只能为你长脸啊!可就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你这么个大学者怎么居然就搞不懂!?怎么就不肯继续对其它诸多的错误逐一公开承认并切实加以改正呢!?
     就后者来说,从刚才提到的你矫正某些差错的事实表明,你实际上已经在不断地从读者的批评和指正中得到教益,增长学识,可为什么就不肯公开承认呢!?史料和知识上的差错是有案可查的,也是有标准来判定的,就算金文明先生指出的差错不一定100%正确,那你总得先看看人家的书,根据人家的指正核查一番才好回应或反驳吧!可你怎么居然先是说“没时间看”,后又说“看他书是抬举他呢”!就从这话的内涵和口气,就足可以看出你自命不凡、目中无人到了何等地步!
     聪明过人的余秋雨先生,你明明知道“讳疾忌医”不好,可你竟还是犯了这样的毛病!真不知教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说什么好?!经常教人,不时为年轻人“指点迷津”的“文史大师”,大概是“医不自治”吧!权当如此,我们才敢“自不量力”地“啃咬”、唠叨一番你讳疾忌医的缘由。
     首先,你确实像许多人指出的,已经为“名人”、“大师”和“畅销书作家”之类的“光环”迷惑得飘飘然,而不能自拔了!
     其实,就时下而言,这三道“光环”并不一定都意味着荣耀,它们都犹如《红楼梦》中的跛足道人送给贾瑞的“风月宝鉴”一样,都是具有正反两面性的。
     先拿“名人”来说吧!所谓“名人”无非是指出了名的人,即使在最出名或名之曰“著名”的人物当中,什么人没有呢?既有默默奉献而功到自然成者,又有通过刻意包装和炒作而沽名钓誉者;既有成就卓著的专家学者、正人君子,也有欺世盗名的文痞墨妓、流氓恶棍等等。岳飞和秦桧可以说都是妇孺皆知的“大名人”,但俩人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却截然相反。所以,以“名人”自居而忘乎所以或沾沾自喜,实在是一种肤浅、无知的表现。“名人”中不仅什么人都有,而且是相对的。在某个领域或某部分群体中有名者,而到了另一领域或另部分群体中也许就一点儿名气也没有了。即使时下最出名的歌星、影星,在偏远而信息不畅的民间,也不见得有人知晓。具体到你余秋雨来说,你在散文领域可称得上“有名”,在年轻的“文化族群”(抱歉,这里套用的是你余先生的划分法则)中,也许名气很大,但在其它诸多领域和“文化族群”中,可以说依然是无名之辈!所以,你没必要把“名人”的称谓看得过重,更不要只看到它好的一面(贾瑞贪看“风月宝鉴”好的一面落得怎样的结果,你肯定比我清楚),尤其没有必要为“名人”迷惑得晕头转向而自命不凡,而把别人看成下三烂。熟悉你底细的人,即使你再“出名”,也知道你怎么回事;而不了解你的人,纵然把你捧得再高,对于熟悉你底细的人来说,也没有什么意义!晋代葛洪说“誉美者,实未必副其名。”(《抱朴子.博喻》)作为“名人”,我看你还是多用这样的话自己照照才好。
     再来说“大师”,时下同样也既是什么人都有,又是相对的。号称“大师”的人当中,既有像鲁迅、巴金、冰心和梁漱溟、季羡林、张岱年等等名副其实的“文学大师”和“国学大师”,又有花样繁多的什么“点子大师”、“气功大师”和“预测大师”等等,就连邪教法轮功头目李洪志都自封为“大师”,就不用说其他人了!即使名副其实的“大师”,也是相对的,即在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学问和建树比较出众而已。迄今还没有一个称得上全知全能的“大师”!即使在某个领域、某个方面名副其实的“大师”级人物,一般而论,也是一种象征性的美誉,并不意味着他在这一领域的建树就达到了登峰造极、无人可比和无可挑剔的程度!“尺有所短”,“美玉有瑕”,这话对于即使名副其实的“大师”们来说也是适用的。尤其在科学文化发展日新月异,学科分类越来越精细和繁多的当代,更是如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大师”之所以为“大师”者,不仅仅在于其学问的渊博和建树的卓著,更在于其虚怀若谷的胸襟和虚一而静的心态。你不是称自己很熟悉巴金吗,那就该知道这位文学大师就是这样的一个活生生的典范!纵看古今,横看现实,没有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师自命不凡、目空一切!要是说有的话,那就是这二十多年来,在中国大地上,突然像雨后的蘑菇似地,一下冒出了各式各样的自封或互封的“大师”们,但他们到底是什么货色,已经是尽人皆知的了!所以,当被人捧为“散文大师”、“文史大师”等称号时,余秋雨先生你该扪心自问:我够格吗?有道是“大道不称”,真正的“大师”从来既对此默然视之,更不师心自是和大事张扬的。
     至于“畅销书作家”,就更要具体分析了。你的书很畅销,这是事实。还有一些作家的书也很畅销,也是事实。在“畅销书作家”中,你当之无愧地名列前茅。但“畅销书”就一定是“优秀图书”吗?“畅销书作家”就一定是“优秀作家”吗?恐怕不见得吧!特别是由于种种缘由,在读者的价值观、审美观等急速转型并存在种种问题,而在不同的读者群中又客观存在种种差异的情况下,“畅销书”的情况表现得比较复杂。这当中,确实不乏优秀的图书,但也确有不少粗制滥造之品。尤其由于受“文革”实则“革文”所造成的文化荒芜等后遗症和改革开放后文化一度沙漠化的危害,使得几代人的文化识别力和鉴赏力等等都大受影响,再加上刻意包装和炒作,致使不少媚俗、低俗、庸俗、粗劣之作,也“畅销”,就像许多假冒伪劣的物质产品经过精心包装和虚假广告的宣传,总是屡禁不止,也老是“畅销”一样!还有,尽管我们“扫黄打非”的力度逐年加大,可“黄”、“非”产品依然“畅销”,能说这些东西及其制造者“优秀”吗!所以,不能把“畅销书”与优秀图书划等号,也不能把“畅销书作家”与“优秀作家”划等号。特别是在所谓“文学市场化、商品化”的口号下,有些人专门为追求所谓“市场价值”,而“批量”地创造迎合“市场需要”的一些低俗和鄙俗的作品,这样的“畅销书”难道也值得炫耀吗?!应该承认,你的文史性散文,并不属于低俗或鄙俗的一类,而当归入“高雅作品”之列。但即使作品再“高雅”,也不能因为其“畅销”,就明明看到其存在那么多差错就不置不理呀!况且,你书的“畅销”,沾了多少包括你亲自策划和参与的刻意包装和炒作的光,想你心里比谁都清楚!话又说回来,越是高雅之作,就越应该严格要求,做到史料和知识精确,字斟句酌才是!凡是读过金文明先生《石破天惊逗秋雨》一书的人,就会感触到金先生正是出于这样的目的来写作该书的!万万想不到,你连人家的书都不看,就把那么多的污水泼到人家身上去!余秋雨先生,你该扪心自问:“在伤害人但证明是错了之后会有羞耻感”这话,可是你自己说的,你做到了吗!? 
     你一再表白自己“平静、平淡、平凡”,看看你这些年的表现,真为你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感到脸红!你口口声声说自己“澹泊名利,甘于寂寞”,你的言谈举止是这样的吗?“澹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就连说这话的“料事如神”的诸葛孔明都未能做到,被那个刘皇叔“三顾草庐”就感激得泪雨横飞,把“澹泊”、“宁静”一下抛到了九霄之外,结果既未“明志”,也未“致远”,疲于奔命地刚过五十多岁就“出师未捷身先死”了!足见做到“澹泊”、“宁静”决非易事!像你这样集“学者”、“作家”、“商人”、“行者”、“演员”等等于一身的人,真要做到“澹泊”、“宁静”,怕是更不容易,恐怕还得好好“修行”哟!早就有学者说你“文字有太强的表演性,表演得可以说有些做作了。”(参见《三联生活周刊》1995年第2期,李书磊:《余秋雨评点》)多年过去,我看你的“文字演技”,真是越发“出神入化”了!
     其次,你确实像不少读者所指出的,你之所以讳疾忌医,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你面对多方面的褒奖和肆意炒作所引起的“轰动效应”,而膨胀起来的骄傲自满情绪等人品。鉴于这个问题人们谈论得已经不少,我这里就不赘述了。
     再次,依我看,你之所以讳疾忌医,根本的原因则在于你的价值观有问题。
     金文明先生在《石破天惊逗秋雨》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你的散文之所以往往“撇开可靠的历史文献,不惜立异炫奇,以讹乱正”,与你的“文学创作观不无关系”,并引证了你的一段名言:“‘大艺术家即便错,也会错出魅力来。好象王尔德说过,在艺术中只有美丑而无所谓对错。’(《山居笔记.苏东坡突围》)这段话,在某种情况下,对于某些艺术创作来说,也许不无道理,但如果不加限制地套用到涉及评论历史人物的作品中来,显然就不妥当了。”(《石破天惊逗秋雨》,第198页)
 金先生的分析可谓入木三分。“在艺术中只有美丑而无所谓对错”这句名言,对于像戏剧、小品、相声、演义,乃至某些纯属虚构的小说之类的艺术创作来说,确实不无道理,但对于记实性的文学作品(如人物传记和报告文学)和带有记实性的历史散文和游记等的创作,显然就失之确当了。比如“关公战秦琼”,拿来说相声,会很有风趣和意味,但要运用到历史散文中作为史实来运用,那可就让人笑掉大牙了!曾经担任上海戏剧学院院长,熟谙戏剧创作的余秋雨先生,自然至少对戏剧这门艺术很在行,所以对“在艺术中只有美丑而无所谓对错”这句名言心领神会,长期用于指导其戏剧创作,而当其转行搞起散文创作时,积习成常,就像他自己说的“时间一长,年纪一大,便越来越习惯于用戏剧性的夸张来叙述一件件事情和一个个人物”(《霜冷长河.关于谣言》),把带有记实性的历史散文和游记跟戏剧创作等同起来,自然成为他在文史知识上一再出错,乃至明知故犯的一个重要原因!不是嘛,你看他只追求文章的“美丑”而“无所谓对错”,把心思全放在追求文思的奇异和辞藻的华丽上,编织出了很多“美文”,即使存在那么多的史料差错,不也“错出魅力来”,把编审者、导读者、出版者和评奖者以及广大读者,都“魅”得晕晕忽忽,“魅”倒一溜溜、一片片,产生了阵容不亚于崇拜、追逐影星、歌星的庞大“追星族”吗!
     但把余先生的这段名言仅仅与其文学创作观挂起钩来,似还不足以解剖余先生据不认
 错、讳疾忌医的根源。因为一个人的文学创作观乃是该人价值观的体现。管中窥豹,透过余秋雨先生的这段名言,和他的创作及言行,我们可以窥知其价值观的一斑。
     余先生的散文中大量文史差错的出现,一方面确实是他的文史功底不够,或学力不足而无知、少知、误解和不懂装懂所致,而另一方面则确实是他随意敷衍、升华、浮夸、臆断和明知故犯所造成的,而这则正根源于他的价值观。“在艺术中只有美丑而无所谓对错”,“大
 艺术家即便错,也会错出魅力来”,则正是他的价值观在创作上的集中体现。所谓“魅力”,就是吸引力,就是“轰动效应”,说白了就是一种“市场价值”;而所谓“错出魅力来”,就是只要赢得“轰动效应”,赢得“市场”,什么真假、是非、黑白统统都无所谓!在这种价值观的驱使下,把包括带有记实性历史散文和游记的创作都当成戏剧之类的艺术创作来对待,就不足为奇了!文章的史料差错算得了什么,只要文笔“美”就够了!我余秋雨是大艺术家,“即便错,也会错出魅力来!”在错出了“魅力”,“魅”倒了一溜溜、一片片的年轻读者,获得充分的“轰动效应”和“市场价值”而名利双收之后,于是在沉迷者的喝彩和炒家们的紧锣密鼓地喧嚣声中,昏昏然,飘飘然,忘记了自己的学者身份,俨然成了一个被“轰动效应”和“市场价值”诱惑得发疯的“演员”或“奸商”,什么对错、真假、是非全然不顾,只要有“效应”、有“市场”就拼命倾销,于是一篇篇、一本本不乏差错却具“魅力”的精神产品被不断抛售出来,在假冒伪劣物质产品充斥的市场上,又构成了另一道假冒伪劣精神产品的风景线。
     我们虽不能就此断定余秋雨先生的价值观整个错误,但至少可以说他的价值观是大有问题的。
     这就向我们昭示:在假冒伪劣的物质和精神产品背后,是假冒伪劣的人品;而在假冒伪劣的人品背后,则是不正确或大有问题的价值观。
     在余秋雨先生固守这样价值观的前提下,指望他认错、改错,那可真是难于上青天了!
     这就是所谓“余秋雨现象”。其实质是在改革、开放大潮滚滚洪流的冲刷下,所泛起的文化泡沫和渣滓的一种闪现,而它则又是经济泡沫和物质渣滓在文化上的必然反映。除了天真烂漫、少知和无知的年轻人一时被这种现象所蒙蔽乃至麻醉外,广大有文化、有辨别力的读者,越来越多地对此深恶痛绝;正如在几经上当受骗后,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假冒伪劣的物质产品深恶痛绝一样。
                         认错改过是正理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余先生你对这话背得很熟,也引用得很多。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早已不知不觉地被人(这里既有因缺乏辨别力而对你追捧、喝彩的年轻读者,更有为一己之利而刻意炒作为你敲锣打鼓和抬轿子者)抬上云雾缭绕的名山利巅,迷幻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呢!?你有没有考虑过:你有意无意地与追名逐利的炒作者,特别是那些惟利是图的出版、发行商已经结成“利益集团”,以至于在“很具杀伤力”的《石破天惊逗秋雨》一书出来影响了你书的销量和“共同利益”后,使他们气急败坏,竟然给出版《石破天惊逗秋雨》的出版社总编打恐吓电话呢!我们虽不好断定你与他们私下到底有怎样的默契,也不好揣测你与这件事的关联,但有理由提醒你:惟利是图的奸商可是连铤而走险都无所顾忌的,你要是真跟他们泡在一起,难道心里不发憷吗?!你到底是个学者,还是演员、商人?!作为“博导”教授,你该属于学者无疑,可又有哪一位学者像你跟演员一样地频频出镜,又跟商人一样地在市场上竟相叫卖呼号呢!?你积极参加“反盗版”活动,很好!可你想过没想过“打假”跟“反盗版”一样重要,而你书的差错率由于远远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合格出版物的质量标准,当列入不合格出版物即“假”之列呢!?你既以“反盗版英雄”自居,是不是也应该出来在“打假”方面做做示范,并对阻挠打假的人们,显示一下你的“威严”呢?!
     聪明过人而又深谙世故的余秋雨先生,在固执错误的道路上,你已经走得够远了!其实,通过前不久上海市作协选举连理事也落选这件事,你就该醒悟“自高无卑,无卑则危;自大无众,无众则孤”(明.李梦阳:《空同子.论学下篇》)的道理了!可你古训背诵得好多却只用来责人而不肯律己,明知身陷迷途而不知回返!如此下去,岂不“岌岌呼!”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自然不敢自恃为全“清”的旁观者,但对于沉迷于“当局”的你,还是想苦口逆耳地规劝一番——
     “人上有人,天上有天”、“强中更有强中手。”这是客观事实和真理,纵然你的写作本事再大,也决不可自恃盖世无双哪!事实上,比你写作本事大的大有人在!有多少学富五车而又笔耕不辍且硕果累累的学者,都在“淡泊”、“宁静”中默默地耕耘、播种和收获着,你不过出了几本散文集,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呢!因此,不要老认为对你作品提意见的人都是出于嫉妒;嫉妒者肯定不少,但蔑视你的人也大有人在。这两种态度固然都不可取。而像金文明先生这样不惜耗费那么多精力和时间对你作品中的差错进行缜密的考辨,决非出于嫉妒,而是为了求真,为了遏制你的错误再以讹传讹地蔓延而贻害更多的读者啊!实际上,也是为了你好啊!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 宣工二年》)这也是客观事实和真理。
     即使批评者有某些不足、失当乃至过激的言辞,只要抱着“闻过则喜”和“一字之师”的态度对待,又算得了什么呢!“攻我之过者,未必皆无过之人;苟求无过之人攻我,则终生不得闻过矣!”(清.李惺:《药言》)况且你书中那么多的差错明明白白地摆着,趁再版之际加以修正,有什么不好?又有什么难的?无非是出版社出于经济上的考虑,不大愿意做牵涉到改版、调版的修订,但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作家,坚决要求出版社纠错则是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读者负责啊!所以,我要是你,早就这样做了,并且早专门对比自己年长的金文明先生登门道谢了!    
     需要特别要提醒你余先生的是:一部中国乃至整个人类的文化史早就并仍在反复昭示:“近者易迷,远者弥清”;“当世荣者,后世多枯”。越是在当代产生“轰动效应”的作家及其作品,往往伴随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黯淡失色!相反,倒是那些在当代并不“轰动”、“显赫”、“红极”甚至被埋没的作家及其作品,则往往伴随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被后世所认可、推崇,绽放出奇光异彩。一些有历史和永恒价值的著作,多是在作者谢世后才问世的,而且无需炒作。“轰动效应”、“市场价值”所具有的“魅力”再大,也只是暂时的,而真正具有历史和永恒价值的,则是作家及其作品自身的内在价值。
     尊敬的余秋雨先生,对于这样的历史昭示,你不会不通晓吧?!你是不是为“轰动效应”震得耳聋目盲了呢!?是否为“市场价值”迷得晕头转向了呢!?请赶紧掏掏耳朵,擦擦眼睛,服用点儿清热醒脑剂,静下心来,听听青史警钟的长鸣吧!
     “满招损,谦受益。”(《尚书.大禹谟》)“以不自大为大,故能成其大。”(《老子》)“过者自大贤所不免,然不害其卒为大贤者,为其能改也。故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明.王守仁:《教条示龙场诸生》)这些古训,我相信你肯定熟知(要是万一忘了,就请对照我所标明的典籍,重新读一读)吧!现在该是你好好对照它们反躬自省,切实“践履”的时候了!
     我深信,包括金文明先生在内的对你的书提出指正意见的多数人,丝毫没有否定、贬低你的学识和才华之意,只是希望你认错改过。只要你这样做了,你作品的内在价值和魅力就会更加充分地显现出来!因此,我真诚地规劝你尽快并认真地读一读金文明先生的书,尽快地核查并切实地纠正你相关书中的差错!不能不严正地指出:到现在,即2004年4月,在书市上销售的《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等,依然对金文明先生所指正的百余处差错一处未改!这就意味着,金文明先生所严正指出的以讹传讹的流毒仍在继续贻误读者!尊敬的余秋雨先生,难道你不该扪心自问:我对得起“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个美丽的称号吗?!
     你不是问“我可以怎么办吗?”
     很简单:趁早认错改过是正理!
     “过而能改,今犹未晚。”(《资治通鉴.晋纪》)
     我们翘首祈盼着。                    (2004年春于北京紫竹轩)
 
 附记:
     众所周知,由金文明先生《石破天惊逗秋雨》所引发的“金余之争”,是在2003年6、7月爆发的,持续几个月,相关的文章多次见诸于上海的《新民晚报》和《新民周刊》等媒体,东方出版中心和文汇出版社的编辑和总编,即使别的报刊不看,但上海的报刊不能不看吧!就是说,读者对由它们所出版的《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的批评,它们不可能不知道,但时下我在王府井书店查阅摆在货架上的余秋雨《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时,发现《文化苦旅》是东方出版中心2001年4月第2版,2003年10月第19次印刷,标记为1026000册,就连“乐樽”(应为乐僔)、“叶炽昌”(应为叶昌炽)和越王勾践灭夫差的时间“十年后”(应为二十年后)这样的明显差错都一字未改。而《山居笔记》则是文汇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2004年1月第19次印刷,标明25100册,同样连“洛水之西”这样的错误也未改。另外,还有河南文艺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2004年2月第3次印刷的《余秋雨的历史散文》,差错都保留,文汇出版社2001年8月第一版,2004年3月第15次印刷的《余秋雨.晨雨初听》中收入的《文化苦旅》中的散文差错也未改;上海中医药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2003年9月第6次印刷的《中学生.余秋雨散文赏析》对越王勾践“十年后”灭吴的差错等也未改;该出版社同期出版的《大学生.余秋雨散文赏析》也同样如此。从印刷的时间来看,这些出版社是在了解“金余之争”,并且明明知道就连余秋雨自己也不得不不承认的差错,也一字未改,这种对读者的批评和所指出的差错置若罔闻的出版态度,实在令人震惊和发指!
     我们不得不追问一下相关出版社的编辑和总编:你们的良知到哪里去了!特别应该指出的是,有的出版社,不仅超越自己的出版范围出版面向大、中学生的《余秋雨散文赏析》,而且对差错百出的余秋雨散文进行肉麻地吹捧:“余秋雨这个名字,似乎与优秀散文连在了一起。这一现象决非偶然,余先生不仅有良好的中西方文化素养,而且观察事物敏锐,驾御语言自如……始终以探讨人类文明兴衰未主题,内容涉及古今中外的历史、文化、美学及人生的各个方面。其叙事、状物,使人如闻其声,如临其境;其抒情、议论,则如滔滔江河,气势沛然;哲理辨析,则又见深邃,逻辑严密,令人回味不已。正是这种传神之笔吸引读者进入另一番天地,盘桓中外,畅游古今,拷问灵魂,同甘共苦,使人受益多多!”《中学生.余秋雨散文赏析》前言)“作者以学贯中西的渊博知识,凭借娴熟的语言驾御能力,将许多重大历史事件、抽象的文化概念,如数家珍般娓娓道来,处处散发出哲理的光芒……给人以智慧,给人以启迪,给人以民族自尊、自强是信心与决心。这就是余秋雨先生散文的魅力所在,这也是余先生散文能风靡海内外、历久不衰的原因。”(《大学生.余秋雨散文赏析》)在明知余秋雨散文差错百出的情况下还这样向大中学生介绍,这难道是负责任的行为吗!?
     看来,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等散文中的差错虽大量存在却执意不改,不单是余秋雨本人的责任,也是东方文化出版中心和文汇出版社等出版社的责任。为了追名逐利,而不惜贻害读者,置国家的出版法规于不顾,这和物质生产领域中的假冒伪劣商品的制造者有什么不同。如果说物质产品中的假冒伪劣危害的是消费者的体质健康的话,那么,像余秋雨差错百出的“历史散文”中的“假冒伪劣”危害的则是消费者的心灵健康,而这种危害,要远比前一种危害要大得多!这是理应引起广大读者特别是国家相关部门重视的!
 
                                                   200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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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和小人是我们经常谈论的两种人,什么是君 游客 <2007-3-29 1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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