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随谈之十六 网络论坛 |
作者:雾轩芦笛 作于:2008-3-15 18:51:17 访问:142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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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上网打开信箱,发现一个女网友的来信。信中给了个网址,并约我在那里一见。这个网友已隐身亚友很久了。突然间的接触,不由让人有点想入菲菲。哟,是不是走桃花运了哦?今年是鼠年,不是曾经有个朋友戏谑“蛇鼠一窝”吗?看来鼠年鼠运,蛇族沾光了。于是怀着狐疑的心情来到指定网站。原来这是一个文学论坛,进入论坛要先注册成为会员。来到那个网友约定的网页一看,哇,迎宾,鲜花簇簇;夹道,美女帅哥济济。大幅红色欢迎标语醉人眼目。“热烈欢迎雾轩芦笛,论坛有你更美丽”大的让人晕眩。切,怎么会是这样呢?在激动之余,一丝不快的感觉也掠过脑际。于是驻足提笔,写下了“本是一雾,来空去空”,“朋友们,俺只是来拜访朋友的。今后如有空闲,会常来学习欣赏。”潜下之意乃是一招婉转的缓兵之计。 朋友热心,无可厚非,只是欠缺对人的尊重。要求别人加盟,最适宜的做法就是先征求当事人的意愿。而花费一番心思,诱人入套,确有点自作主张的霸王硬上弓了。记得菊花兄曾经力邀加盟他在新浪的论坛,做法就很恰如其分。他先是邀请别人去他的论坛看看,然后在下请贴,给别人一个来去自由的选择。固然,最终我婉言谢绝了,但也心存感激提携之意。 实际上不想随便去某个论坛安营扎寨也是事出有因的。二年前曾经有网友邀请加入某论坛,那网友也是不经本人用意,擅自强加了一个管理员的桂冠给我。碍于情面,此后不得不天天上论坛帮助接待客人,打理论坛事务了。也从此,讲信用和朋友情义的我也无形中失去了潇洒悠然的自由,被禁锢在一个小小网络论坛。前事之师,后事之鉴。此事终结后不久,另一个网友办了个文学论坛,诚心邀请我去做版主。然而却被我婉言辞谢了。最后帮他们介绍了个合适人选而得以解脱。毕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失去自由身,就犹如是一个出卖了灵魂的奴隶。 作为一个网络写手,静心潜读,修身养性,在学习中求取灵性,在省思中获得禅心,以至于“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抒”,这不亦是人生之一大乐事吗?
责任编辑:阎瑞赓 编者按:想入非非(菲菲),大得(的),请帖(贴)。括弧内是误,修改后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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