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逍遥《论语》之美学篇(二) |
作者:三无狂生 作于:2007-10-5 8:37:51 访问:212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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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面对一个人、一个物、一件事等等任何事物的时候,如果对这件事物真正产生了兴趣,往往最终要探寻的就是这件事物的本质。所以当我面对“美”这个抽象的事物时,也要探寻它的本质是什么?从哲学的角度来看,“美”的本质大约可分为三个走向: 第一:美在于物质对象的自然属性或规律,如事物的某种比例、秩序、和谐、有机统一以及典型等。 第二:认为美是精神、心理的产物。比如柏拉图、黑格尔主张,美在于对象体现了某种客观的精神,理式。近代美学则认为,美是由人的美感、情感造成的。 第三:认为美是作为主体的人类社会实践作用于客观现实世界的结果和产物。马克思主义以实践为基础提出的主体的审美感觉和客观世界的美,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结果。自然之所以引起人的审美感受与社会实践密切相关。在人类出现之前,自然的各种属性就已经存在了,但并不具备美的意义。在自然对人类来说还是不可制服的力量时,无所谓美丑。只有大拿感人类杂改造和征服自然的过程中,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才逐渐成为人们关心和可亲的对象,才具有了美的意义。 对于以上这三种观点我更趋向于第一种,但是对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美”确实是由感觉器官感受到的,但这并不代表“美”是精神和心理的产物。“美”是大自然的自然属性,是客观存在的。然而马克思主义虽然承认“美”自然的属性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他却认为只有当人类征服和改造了大自然的过程中,“美”才具有了美的意义,对于这一点我是不能同意的。 首先,马克思主义美学认为只有人类认为“美”才是美。那么也就是说在猪、狗、牛、马、羊的眼中根本不存在美与丑的分别。这一点我就不敢苟同。因为现代科学已经证明动物和植物是具有思维的。焉知在这些思维中就没有辨别美与丑的那部分功能。如果科学试验能够证明动物和植物确实具有辨别美与丑的本领的话,那么在人类出现之前是不是就可以认为“美”已经存在了呢?而并不是因为人类改造和征服了世界,所以“美”才出现在世人面前。 我认为“美”这个字不过是人类发明的一个表达感受的词语而已。例如:动物在求偶的时候,有很多动物就不是以力量取胜,而是以优美的姿态来获得胜利,但这个所谓的“优美的姿态”是人类在观看的时候的一个感受,对于动物本身来说,看到的是旺盛的生命力、强壮的体魄、灵活的生活技巧,但不一定是觉得美。换句话说, 人认为美的, 动物并一定认为美。 动物认为美的, 人不一定认为美。 在人类没有出现的时候大自然的各种属性就已经存在了,其中就包括“美”,不过是在人类没有出现之前还没有其他生物能够用这个词语来表达这种感受而已。 其次,即便就是作为一个人来说也并不一定是因为改造了自然才有了美,没有改造自然就没有了美。例如:一个原始人在面对一根羽毛的时候,他也会觉得美于是把它插在头上。但是这根羽毛并不是他改造自然的结果,而是早就客观地存在那里了。再比如: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他见了人,人就是他的亲人。他见了狗,狗就是他的亲人。如果在他的面前同时站着两个人,让他来选择的话,怎么知道他不是因为觉得美而选中了其中的一个人呢? 你认为美的, 别人不一定认为美。 别人认为美的, 你不一定认为美。 你改造了自然,在你的眼中产生了“美”,在别人的眼中产生的就不一定是“美”。因此说“美”是大自然的各种属性中的一种,是宇宙诞生以后就客观存在的。“美”是相对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不以人的社会实践来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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