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秘书札记(44) |
作者:恒心永在 作于:2007-10-2 1:16:24 访问:410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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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篇触了一次“雷” 现在,伴随和谐社会的提出,不少人把和谐社会与平衡关系、一团和气、不出冲突等联系起来。因此,一旦出现矛盾和冲突,想尽一切办法缓和,甚至违规、违法地应对,结果,慢慢形成一种潜规则,如遇到矛盾冲突,因正规的渠道不畅或成本很高,于是人们很容易选择“闹事”途径寻求问题的解决,被称为“地雷”,随时会爆发,而为了表面的和谐,往往使这种不规范渠道非常奏效,结果形成了“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社会习惯,这种习惯慢慢演化成一种风气和文化。于是乎,闹的文化盛行。 过去只是听人说,可是,我最近却亲身经历了这样的事情。我们理赔中心门前,由于是个停车场,为了保证公司出现场的查勘车辆有车位,就设置了几个带有警示标志的桩子,用铁链把停车位围封起来,没有想到却惹出了麻烦。那是9月23日晚上7点30分左右,有一位48岁的女人在路过我们理赔中心门前时,不知是被铁链子绊倒,还是突发疾病,倒在地上,我们公司保安连忙打了110和120,被120拉走了。水果商店老板给我打电话告诉了我,我急忙跟金副总来到现场,询问了一些情况,看了现场。 第二天,一上班,理赔中心员工就打来电话,告诉我,昨天那个被铁链绊倒的女人死了。她的儿子领一帮人来闹了。我跟金副总急忙赶到中心,一看大厅很乱,死者的儿子戴着孝,抱着死者的遗像,还有几个人,据说死者两个弟弟,哭的哭,骂的骂,砸的砸。我们急忙进行劝解,我们老总也向他们承诺,只要查明原因,确实我们有责任,我们会妥善处理的。因为必定死了人,他们的心情,我们也理解。好在他们有的弟弟唱黑脸,也有是弟弟唱白脸的。有个弟弟说了句,我们听信。就走了。临走时,那位女人的儿子还狠狠踹了几脚停放在门口的车,好象真是我们公司把他妈妈闹死的。 我们知道,事情不会善罢甘休,我们也应该去了解一些情况。我跟金副总先到派出所,了解110出警情况,派出所张所长非常认真负责,一了解,不是派出所出警。是网格化巡警出警。恰在这时,所里一名副所长来说。女人的家属来了,我说,我们不管,让他去治安大队了。张所长跟我们建议,这样的事情一般不愿意管,这样才会出事。他们想反正死了人了,怕啥,就去跟你闹,多要些钱。最近辖区里就有几个这样的事件发生,有的堵住大门几个星期的,有的在饭店设立灵堂十几天的。就是闹。多要钱是目的。从派出所出去,我们又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也没有受理。我们又到了医院了解情况,医生说,没有外伤,有高血压,是脑出血造成的。我们跑了一天,回来后,连忙找王律师,王律师分析了情况,认为必须了解现场情况,查找下死因,搞鉴定,才能界定责任,就目前的情况分析,到法院裁判也就五万元赔偿,但是必须走法律程序才好处理。 那两天,死者家属天天来公司来找,在金总办公室又吵又骂,还要打人,张口要三十万元,要立即答复。 我们公司“一把手”看这样不行,连忙跟公安分局协调,让他们帮助调解。他们派来治安大队李队长与派出所一起调解。第一次调解要十五万元,第二次要十二万元,最后调解八万元了结。这时已经是第七天了。李队说,他们也找了律师了,也知道死亡的原因,谁负多大责任,好在你们是公家多给点就多给点吧。当我们交了钱,做了手续,出了派出所时。死者的一个弟弟捡起一块瓦就要打金副总,被另一个弟弟拽住,两个人都摔了下去。金副总说,好象是我弄死的。我们俩一路无话,虽然事情了结了,心情却很沉重。也许不是我们那个铁链子绊倒,那个女人也不一定这样快死亡,她的命该如此吗?据她的弟弟说,她丈夫是修飞机的,她的内退职工,孩子也当了空乘,刚开始享福呀,开始享受人生呀。责任大小无从调查,在自己单位的门前,一个人阴阳两绝,心里总有种愧疚感。想想对生命的赔偿讨价还价,又感到很无奈,很悲凉。 “地雷”刚刚点燃就湮灭了,一场事故平息了,我们付出了金钱,也对灵魂的考量。现在人们怕“闹”,特别是单位,我们是企业,是窗口单位,更不想出现“闹”的现象。可是我们不是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的“整个天是一个和谐”社会,也不是柏拉图的“理想国”,更不是傅立叶的“全世界和谐”、欧文“新和谐公社”,只不过反映了人们对和谐美好社会的憧憬。 “闹事”的不规范做法,其后果实际上给和谐社会建设埋下了很多不稳定的“地雷”,反之,我们做人要行事有道,即做人有原则,行事有规范,也不要无意埋置“地雷”,从而可以和睦相处,演绎出丰富多彩的和谐曙光,社会将因和谐“拈花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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