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晚饭后,我照例要领着女儿去楼下玩。每天的那段时光里,我眼里心里只有孩子的欢乐,并不曾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今天晚饭后,我还在洗锅碗,孩子的父亲要和儿子出去打羽毛球,女儿嚷着也要去,为了说服爸爸也带她玩,她专门跑进厨房对我说:“妈妈,你给我打好了牛奶再下来.”我巴不得是这样,赶紧应诺着.其实在内心深处,一条叫胭脂河的水中,沉淹着几个女人的故事正吸引着我呢。我当然不能说。 等到房子里清静下来的时候,我也安静地坐到了沙发上投进胭脂河女人的故事里。这个叫燕华君的女作家以她那漫不经心却又密不透风的叙述方式在长篇小说<听听耳环>里描述了一群女人的梦,幻觉,意识与下意识。一个叫红宝的中年女人,及她那在幻觉中想象白狐的老外婆,红宝那位为了一个乡下秃老头而发疯的母亲明珠,与她同龄的朋友子芬,胡眉等几代女人的恩怨情怀。那条已经枯干了的胭脂河倒影着几代女人的情爱悲剧,在河流日益干枯的现代社会里,胭脂河早已干枯,可是它已经溶入了女人的血液。不仅文中的女性能看见自己的倒影,许多现实中的读者包括我自己也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倒影。女人的爱永远都带着对归属感的追求,而男人却总以动物性的冲动为情爱最原始的动力。虽然两性对话经历了数千年,但男人与女人之间的隔陌却始终没有消失。 外婆年青的时候是大家闺秀,那种贵族作派在她的身上烙上了很深的影子,这样一个传统女子在三十岁的时候就守寡了,在她那漫长而孤寂的岁月里发生过什么,红宝已经看不出来了,可是到了晚年她仍然迷恋着固守了一辈子的生活方式,即使她们生活的那条胭脂巷要拆迁了,她也死守着不肯离去,因为这里有她梦中的狐狸,每天天黑了,当灯光亮起来的时候,物体投下的一些影影绰绰就成了她幻觉中的狐狸,她便开始与它对话。唯一能解释她这种嗜好的理由是她告诉外孙女的一句名言:女人不想男人还能干什么! 外婆的女儿,红宝的母亲明珠是个一辈子都在舞台上跑龙套的女演员,很多时候,她分不清戏里戏外,常常把生活当戏来演,骨子缝里的那种疯狂使她在丈夫病重的日子里与一个乡下来医院看秃顶病的老男人相恋了。爱情是一种病,它发作的时候并不看对象,更不看对象的年龄,身份,明珠一面在医院里伺候病危的丈夫,一面在医院的树林子里与秃顶男人约会。多年以后,红宝终于弄清楚了这个男人在乡下是有家的,是生活在猪鸡群里的一个农民。但当时,明珠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女演员还是扑到他鸡窝一样的怀里不能自拔。明珠的丈夫死了,他一直是女儿红宝心中的男人偶像,他清醒地知道妻子背叛了他,他冷静地闭上了自己的眼睛。那个被爱情烧晕头了女人明珠却在秃顶男人的怀里无法自拔。明珠全心全意地待秃子,给他买各种各样的帽子,他也为明珠买几块钱的假宝石耳环,可明珠还是没有留住他的心。有一天秃顶男人从温柔梦乡中醒来,清醒地知道他该回家看老婆孩子了。于是,他在三十六计中选择了走为上策,他不打招呼,顶着一团鸟粪义无反顾地走了。失去了丈夫与情人的明珠一下子疯了。在这里,秃顶男人显然只把明珠当成他生活中的一个驿站,而明珠却把他当成生命的全部归宿。 红宝自己应该是那种比较知性的现代女性,一方面她想守护着女人的尊严独立地活着,一方面又无法摆脱尘世生活里的羁绊.她把自己的贞操一直保持到结婚的时候,给了那个她以为可以托定终身的对象温声.温声有什么呢?娶她的时候租住在黑洞洞的小房子里,可是红宝爱上了他,死心塌地。他们共同在城市里打拼,终于在城市的十八层楼上有了一所属于自己的窝,可是,温声却不声不响地背叛了她去寻找别的女人。从此以后,那个有房子,车子和工作的中年女人就开始了她的精神流浪。她沉缅于自己虚幻的梦魇中,在外婆,精神病院里的母亲明珠,她自己的两个女友子芬,胡眉等人中间穿梭,她曾试图理性地思考母亲,胡眉她们。然而,却终归与她们一样在红尘里越跌越深,无法自拔。离婚后,她与大多数现代城市里的知性女人一样,为了排斥寂寞,与一个不知底细,且一无所有的病男人冯人基同居了。可是这样的生活并没有未来,红宝感到:”离婚就像一只早晨醒来时香甜的芝麻大饼,离异后的日子是一条美味的鱼,它温和的表面却布满了鱼刺,而同居生活,更像一碗中药,能治病疗伤,生理和心理的均见效,缺点是药太苦了,即使手里准备好一把德芙巧克力也不能根除它的苦味.天长地久的苦味。”明珠没有趟过胭脂河,红宝也没有,当现实的这杯药苦得让她喘不过气来的时候,她企图赶走冯人基,她甚至去请来了她的前夫温声。然而,男人与男人之间喝了几杯酒更容易沟通。当两个男人大呼小叫着喝酒时,红宝出走了。她想找回自己,她能吗? 那条胭脂河的确已经溶入了所有女人的血液。我想自己曾经走过的一段日子,想起一起租住过房子的两个大学毕业的女孩洁和霞.那时候,一个离了婚的单身女人与两个正在谈恋爱的女子住在一起,那种鲜明的对比外人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她们热情,多愁善良,我冷静得就像她们的精神牧师,有时候对她们的爱情浇浇水,有时候听听她们的故事。对于我们三人的评价,海霞那位正在读MBA的男朋友倒是说得有些道理。有一次,他来我们房间,谈笑间,他说洁是一朵黑牡丹。的确,洁是我见过的外型特别漂亮的女孩之一,性格开朗,高挑的个头,魔鬼般的身材,粉中透白的皮肤上没有任何斑点,那双毛茸茸的大眼睛闪着机智的光芒。这样一个沉鱼落雁的女子身边不乏追求者,她走到那里,那里就卷起一股旋风。她用于应酬的时间其实比工作的时间还要多。就是这样一个明艳女子,却死心塌地地爱着她的穷光蛋男朋友,男孩是她的大学同学,一幅香港影星郭富成的派头,性感得就像一头狮子。这样两个人走到一起理所当然。然而,现实毕竟是极其残酷的,常常是,洁的男友连生活都维持不下去了就到洁这里混饭吃。他们已经同居了很久,可是当她的家人来时,她连领他去见的勇气都没有。那时候,她已经为他堕了几次胎了。这个没有能力给自己女人生活的男人在女人的圈养下似乎心安理得,也从不会为了别的男人找洁出去吃饭而吃过醋。这多么像<听听耳环>中的那些赖皮男人陈褂子,冯人基。洁的同居生活能持续多久? 那个长着一双猎鹰眼睛的男人当时看了我一眼说,这是一株山楂花,虽然开在墙角里,可是一般人是养不起的。与他只有一面之交,但他那咒语还是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中。是的,山楂花只能开给懂它的人,其实我是一株开过了花的山楂而已。那时候,我的第一次婚姻刚刚失败,而我已经元气大伤,彻夜彻夜的失眠使不得不离开家乡去城市里打工。在那个陌生的城市里,我先是剪掉为他为爱情为婚姻留了六年的长发,——我记得有一篇文章<长发为谁而留>那个欣赏我留长发的男人已经走出了我的视野,我为什么还要留着它呢!认识他之前,我留着男孩一样的短发,喜欢穿灰黑的男装。他说,他要把我变成一个女人。我第一次戴上了耳环……天哪,又是耳环,那是我去他那儿前自己在商店买的廉价耳环,一双类似于蓝宝石的耳环。以前对首饰不屑一顾的我象任何一个被爱情冲晕了头的女人一样,戴着那样俗气的耳环,穿着一身类似于裙子的风衣去见他。爱情中的女人都是傻子.红宝是,我也是.他喜欢我穿女人味很浓的衣服。我每年夏天去他那儿,都要一起去城里买一些穿起来很飘逸的衣服。他的审美观点应该是很不错的,只是很挑剔,被他打扮过的我总是显得冰清玉洁,与众不同。他也为我买过两幅耳环,是那种很小巧的,银色的珍珠类的,可是我却固执地不肯再戴耳环。那时候分居两地,每次见面,他都会为我准备一些零食,一块山楂饼,一袋话梅……就在我们走到了尽头最后一次见面时,他也没忘记给我带几袋零食。然而,我终归是一株难养的山楂,他在现实中碰壁头破血流之后,不可避免地要把结果转嫁到我头上。我这株山楂被他养得形容憔悴,终于不得不天各一方。走过了一段类似于红宝走过的路,我对人尤其对男人有一种本能的排斥和厌恶。养不起就让它自生自灭吧。我这样想.虽然工作中能够与形形色色的男人接触,可是我已经习惯了不谈自己也不动声色。看着那两个陶醉于爱情与性爱的室友,我只是从心底里感到悲哀,有一天他们也要走我走过的路。 霞的男人评价霞是一朵向日葵,他走到那儿,她的目光就转到那儿。那个善良而且痴情的女孩子一心一意地等他研究生毕业了能娶她。可是好景不长,他就忙着处理他与前女友的事情再也顾不上她了。失恋又失业的女人在租住的小屋里哭泣的时候,她的男人正与别的女人约会呢。我和洁都给过霞小小的支助,然而还是不能解决问题。在角落里暗自疗伤的霞在一个星期天又一次碰上了她命中的一个克星,一个很成功的男人看上了洁,带着两瓶高档酒来找洁,可是洁被别的男人约到一家酒店去了。失望之中,他邀请了霞.我不知道霞是无聊极了,还是自甘堕落,她跟着他走了,喝得烂醉如泥,然后与那个男人谈MBA,做爱,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黑着眼圈回来。洁知道了,要找成功男人算账,可是霞居然阻挡了。茫茫人海,何处才是爱的归宿? 再说小说中那个胡眉吧,性感,真觉,曾经玩男人于股掌之间,在碰上陈褂子这个乡下打工者后,她却彻底迷失了自己。她给他钱,给他买高档的衣服鞋袜,只为了他能给她瞬间的欢愉。然而,骗走了她的感情后,他还是要回归生活的本来,就在他想摆脱胡眉的时候,他偷走了她所有钱、存折、首饰、甚至户口簿。爱情是什么?陈褂子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吗?胡眉硬要找到他算账,可是当他们千里迢迢跑到陈褂子的家乡里,才发现,他是一个有三个孩子的农民父亲。他从她那儿拿的钱完全用于他的家庭。在真相面前,胡眉有点疯了。回到城市里的她已经成了一俱躯壳,不久,她在一场车祸中死了。 子芬是红宝最要好的朋友,童年时候甚至是她崇拜的偶像,这样一个女子,在那个贫穷的年代里,为了吃商店里的红糖,早早在糖店老板阿娆那里结束了她的少女时代。家里能吃上糖了,她的生活中从此却多了一层深深的阴影。直到母亲死后,二十九岁的她才依然决然与以前一刀两断,嫁给了一个比她大七岁的工人。从此过起了安分守纪的日子。什么样的男人是好男人?红宝的父亲是中规中矩的,子芬的丈夫老沙是中夫中矩的.我现在的爱人也是中规中矩的,他们不懂风情,不会给女人买零食和耳环,但他们的规矩却能圈定女人的疯狂。让女人游离的心暂时有一个休憩的港湾。 我这样想的时候,孩子和他们的爸爸已经活动回来了,而我还没听见送牛奶的男人吹响哨子。或者他根本没来,或者我沉缅于小说中没有听见。灯亮了,人多了,房间里一下子热起来了。我感觉头痛,牙痛得更厉害了.那是第一次婚姻留给我的遗物,从那年冬天落下了失眠病根后,每年的春夏,我那干裂的心灵就像久旱的荒塬。失眠一开始,头痛,牙痛就会接踵而来。一个中年女人的床头上要准备安眠药,以前买的安眠药已经吃完了,治牙痛的药每天大把大把地往胃里丢,可是仍然不解决问题。 我对孩子说,妈妈没等到送牛奶的叔叔,妈妈去给你买一袋奶粉吧。说这话的时候,我觉得我是多么地虚伪,其实我是心里堵得慌。 拉开门,夏天城市里的腥臭味立即涌了上来。我毕竟不是胡眉,不是红宝,而是具有秃顶男人,陈褂子一样气质的乡下老鼠而已,有一天终究会逃离的。 从<听听耳环>那条胭脂河中出来,我急于去看小城里唯一的一条河。灯光下,满河道里都是黑漆漆的蒿草,草丛中蛙声此起彼伏。河已经干枯了,干枯了的河没有了灵气,成了一条臭水沟。河沿上走着和我一样干枯的灵魂,他们也在寻觅。河道里还有人在灯光下开辟自留地,种菜。那都是些丢了土地来到城里的老人。当农村大片土地正在荒芜的时候,他们却也挤到城里来生活,然而,生命深处对泥土的渴望,对劳动的渴望使他们偷偷地出来开辟河道。 尽管面对的一条枯河道,我内心的河流却猛烈地汹涌,许多过往的人事在河里沉浮。就着闪闪烁烁的灯光,他们急匆匆地朝我走来,又急匆匆地走了。我已经扯掉了耳环,也剪短了头发,对于传递信息的手机也常常懒得去拿。我是不是像红宝的外婆一样老了?脱下了繁华的女人无需要任何首饰.也就不再会受到伤害了。三十五岁的女人是一条河,也许河面上会起些浪花,但不会改变她奔流的方向。 这样想着,我内心平静了许多。给孩子买奶粉才是一个做了母亲的女人应有的行为。那些在胭脂河里淹没自己的女人到头来发现,自己其实是陷进了一条臭水沟里无法自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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