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经》,婚恋诗中的一朵奇葩 |
| 作者:邹天顺 作于:2007-6-2 10:23:24 访问:823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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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我国诗歌源头的诗歌总集《诗经》,涉及婚恋题材的诗篇占总诗的三分之一以上,可见性与爱之困惑已与诗结下了不解之缘。这些恋歌在总体上表现出自由、坦率、淳朴的风貌,它昵而不亵,谑而不虐,乐而不淫,洋溢着健康的情趣。 《召南•行露》一诗可谓是这些情诗中的一朵瑰丽奇葩了,也可以说它是我国最早的拒婚诗。 一个强横的男子硬要聘娶一个已有夫家的女子,并且以打官司作为压迫女方的手段。女子的家长并不屈服,用诗的方式给对方一个有力的答复。 诗曰:“厌混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亦不女从。”女方家长怒不可遏:“你像麻雀和耗子似的害了我,教我吃官司,但是谁不知道我女儿有了婆家?你要娶她,可没有充足的法律根据。我拼着坐牢也不依从你。” 西周时能写出这样针锋相对、义正辞严的拒婚诗,在爱情诗史上鹤立鸡群,身价百倍。 男逼女拒,这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必会引起一场官司,对于男方逼婚未遂即恶人先告状,企图借官府的力量来使女方就范的可耻行径,女方没有屈从,而是自信有理,敢于理直气壮地回击对方,体现了一种不畏强暴的斗争精神。 另外,这首诗的构思也极为巧妙,在《诗经》中也算得上别具一格的。诗的首章借行露作比,表明自己既然没有犯法就不怕刑罚。开篇便说明自己是有理的一方而胸怀坦荡,光明磊落,无所畏惧了。二三层便层层紧扣而来,尤其二三章的前四句以进攻者的态度质问反诘对方,后两句则以退为进——即使是吃官司坐牢也不可怕,毫不屈服。 总之,全诗写得跌宕起伏,一气呵成。因此,无论在内容方面还是在艺术技巧方面,《行露》一诗在诗歌史上均有它的特殊地位。 写于1994年5月2日 发表于1994年5月21日《广东侨报》 邹天顺:中学语文高级教师,清远市清新县第一中学教研室主任,清新县高中语文教学研究会会长。清新县一中语文首席学科带头人,名师。有一定知名度的高考作文教学研究专家。多次参加广东省高考语文评卷,曾被评为优秀评卷员。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课堂教学分会理事、中国阅读学研究会会员,广东省作家协会等会员。发表教学论文近100篇,文学作品200多篇40多万字。出版教学专著和中篇小说集各一部。 著有诗集《情绪在夏天》、中篇小说集《普九》、短篇小说集《茶妹》、散文集《悄悄离去》。广东《清远日报》三次报道过其事迹。其事迹已收入《中国青年艺术家辞典》、《青年教师明星录》等大型辞书。入选2006年第2期《作文教学研究》封面人物。是多家语文教学报刊专栏的主讲教师。 通联: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第一中学,邮码:511800 电话:5851213(办)手机13828550729电子信箱:zoutianshun@126.com
责任编辑:唐正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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