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法“抢劫” |
| 作者:褦襶子 作于:2007-5-21 11:25:54 访问:442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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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本来是一种人间互相救助的美德。近些年被官员百姓们广泛“看好”。大小官员,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巧立种种名目,弘扬传统“美德”。一时间普天这下大兴捐助之风,自然灾害政府发动捐助,助学政府发动捐助,助残政府发动援助,助困政府发动捐助,助病政府发动捐助……,总之捐助名目多如牛毛。从官员到普通百姓似乎忘记了社会发展须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纷纷热衷起慈善事业来。百姓有了困难,不是先想到政府,而先想到人们的“善良”。 改革开放后,人们口袋里有了多余维持生活所必须的货币,仓廪实而知廉耻,人们的善良的本性复萌。见到困难人便慷慨施舍。顿时乞丐成了当时人们羡慕的万元户,原本为维持生命的乞怜行径成了职业。有些乞丐,白天行乞后,晚上换下乞丐服后出入高消费场所。过着殷实的日子。大概乞丐也是与时俱进,现今乞丐行乞,给吃的不要,必须给钱。如果一定要给吃的,就得给个几斤大米,而且须得是新米。陈米都不屑一顾。因为讨得的新米,可以拿到市场上换个好价钱。时下乞丐讨钱给少了都不要。一次一位乞丐拦住笔者所乘的出租车,行乞,司机就是不给,因为有急事笔者便把身上的五角硬币给了那位乞丐,可是这位乞丐拿到手里一看是五角钱,随手扔到身后很远的地方,嘴里骂了声穷鬼,当时笔者不知道这位乞丐在骂谁,回到家才弄明白,那位乞丐是在骂自己。 医疗费的昂贵与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使笔者这样的有固定收入的人都不敢轻易进医院。南京一位新市长上任前才以普通市民身份到医院去看病,一个感冒没有看好就花了四千多元了。说是教师有公费医疗,从教师本人工资里扣一小部分,国家补贴一大部分。可是国家的补贴大部分时间不到位,只是象征性地补贴个把月,绝大多数时间本地教师都是在用自己钱在看病。而且还要在看病时受到重重刁难,价格高一点的药都不能用。说什么上面规定。哪个“上面”?凭什么规定?用药是根据病情,还是根据上面规定下药?因此笔者所在地的教师公费医疗虚有其名。笔者本人因为缺少维生素与微量元素,加上高血压、肾虚,就因为要负担女儿上学与下岗妻子的社会保险费,没有钱到医院去看病(工费帐上的那点钱根本支付不了看病的费用),导致满口牙都松动,靠说话工作的笔者,常常要忍着牙痛,用舌头抵住门齿来讲课。如此尚要一年多次捐款。 前些年笔者的工资条上有一栏扣款是“下岗保险”,笔者曾庆幸自己将来的生活有了保障,可是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是为下岗人员的捐助,根本不是自身的待遇。笔者妻子就是下岗人员,下岗十来年了,都得从笔者微薄的工资里节省社会保险费,从来没有得到过什么保险补助。打听过许多下岗人员,都没有听说受到补助。可能是舆论的影响,后来这笔扣款在收取多年后被无声无息地取消了,没有任何说法。类似这样名目的捐款每年都要有几项,如果没有反应,或者反应不强烈,就会多扣些,如果抵制声高,就再换个名目。 笔者所在的城市还有一个为下岗职工捐助传统项目“双日捐”,也就是捐出每个人的两天工资。笔者的妻子从大企业下岗十来年了,从来没有从“双日捐”中受过半分钱的补助。笔者周围的下岗人员也没有得到“双日捐”补助的。这个项目的捐款,都是强行从工资扣除,有时受外事活动影响(如亚冬会),要教师亲自交此款项,可是谁敢不交?因为各校校长上面都给下了硬性任务,完不成任务要受处罚。谁要是让顶头上司因为自己受处罚,还能在单位干下去吗? 前些时日,南京一个慈善家的母亲遭到索捐者的围攻,险些丧命。深圳的丛飞舍命捐助的人,却说丛飞是有所图,是有病。言外之意,他们接受丛飞的捐助,受益者是丛飞,是为了给丛飞治病。善良的人们,如果你们面对这样的资助者,你还会行善良的捐住之举吗?会有多少的人继续善良地捐助?因此笔者此前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被“强奸”的善良》。如果说那些忘恩负义的受捐助者“强奸”了善良,那么政府发起的捐助就是公开的抢劫。只不过是一种“合法的抢劫”。贪污挪用捐款是一种时尚,因为捐款没有数,也不好统计。说多少是多少。本城的捐款绝大部分都到不了被打着名义收取捐助的人身上,最佳的结果就是象征性地资助几个,在媒体上掩人耳目罢了。关于这方面的社会现象笔者写了几篇文章,关注这方面的朋友可以到网上“原创力量文学联盟”网站查找笔者文集“杏坛使者”了解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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