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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同犯”李某
作者:岳玉来  作于:2007-1-11 14:02:54  访问:482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Save to inu.cc
  和“同犯”李某①
 
 腊梅最喜三九天,
 翠柳不畏倒春寒。
 回首三载非蹉跎,
 胜读大学过十年②。
 
 1979年4月6日(平反出狱前1天)
 于安国县看守所第10号监房
 ①“同犯”,囚徒语言专用名词。监狱里不许称同志,犯人之间彼此一律用同志之仿词—— “同犯”相称。李某,我的难友,
 匿名。
 ②“坐牢三个月,胜读十年书”典出何处,未详。印象叶挺说过类似的话,遍查手头资料,未果。
 
 
 
 附李某原诗:
      送炳武平反出狱
 杨柳如许春光好,
 桃李如丹映嫩寒。
 断却杨柳送归客,
 心潮起伏意怅然。
       1979年4月6日于安国县看守所第4号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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