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活动主体 |
作者:山野闲人 作于:2006-12-24 14:16:12 访问:496 评论:1(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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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活动主体是指社会活动的主导者和参与者。以个体和群体形式参与具体社会活动。具备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是社会活动主体成立的客观条件。社会活动能力是人类特有的行为能力和智慧能力,是特定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背景等因素相联系的内在和外在条件反映。社会活动能力随社会活动主体的产生而产生,随社会活动主体的转换而转移。受特定的社会活动意识支配,具有靠通过具体社会活动达到需求目的(如感受、体验、利益等)的意志是社会活动主体成立的主观条件。参与有一定内容的社会活动关系是社会活动主体的行为条件。 社会活动主体的基本单位是个人。群体社会活动是由多个个人社会活动复合完成的。社会活动中,社会活动主体之间的关系是人际关联点,与之相关的利益获取与分配是人际关联点的要害。社会活动主体中,个体和群体有着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对生存经验的继承。个体具有灵活、主动、巧妙的社会活动特点,同时有力量单薄,主观随意性强、活动空间小、眼界不宽等社会活动缺点。群体具有力量强大集中、活动面广、活动空间大等特点,同时有活动不灵活、不易掌控、具体活动需依靠灵动主体配合完成等缺点。个体和群体在社会活动中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个体和群体的关系是互相依存,互相利用,共同生存、共同发展的关系。在力量对比上,群体处于优势、个体处于弱势。群体中的个体可以变换、可以更改、可以削减和增大。特定的个体会随生命的终结而终了。个体参与的社会活动可以被别的社会活动主体继承、和继续。群体的存在需要个体的引领,没有个体引领的群体的活动是不具活力的群体,所参与的社会活动是在多意识支配下的社会活动,会导致从事的社会活动杂乱无章。 个体社会活动上升为群体社会活动是人类社会活动发展的必然规律。存在共同社会活动意识的个体,会集结为群体。在原始社会,人类的祖先,经常遭受野兽的攻击,零散的个体难以对抗凶猛的野兽,人类用群聚的方式躲避、守护、抵抗猛兽的攻击,不但有效,还能猎获猛兽。在长期的守猎活动中,群聚的人类祖先学会了互相配合、分工协做、以群体形式参与守猎活动,共同分享猎物。群体部落的引领者族长也是在群体守猎活动中被推举出的,他是群体意识的代表,彪悍、智慧、勇敢、机警、公道正派、年长成为引领群体的最佳人选。 人类从产生时起,为了生存,有相同意识的人逐渐集结为共同利益群体,这种利益群体的集结基础是:在生命维系上互相依存,利益占有上共同占有,利益享用上共同享用。其意识基础是互相信任,互相照顾。 随人类祖先群体集结生存方式的产生,同一群体内部在利益占有上产生了公与私的区分,在利益认可上,产生了你的、我的、他的、大家共同的区分占有意识。在利益享受形式上出现了独享、他享、分享、等形式。在利益保存形式上有了独存、他存、共存、分存等形式。在意识领域,出现了私利意识和公利意识,又称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人类生存形式上出现了独生、他生、共生的生存形式。与之相对应的生存形式是社会。社会中的“社”是家园和共同居所的意思。“会”是集中会面的意思,即:有关人们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聚会。会作为一种人类之间的信息传递与交流方式长期存在、并被人类随历史的进程继承和发展下来。从某种意义上讲,会是人类社会活动主体之间的一种联系方式,社是人类社会活动主体的存在方式。 社会活动关系中,社会活动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比较重要而复杂的关系,如个体的血缘关系、种族关系、家庭关系、邻里关系、亲属关系、群体关系等。社会活动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指社会活动主体之间存在的某种联系。这种联系是指人与人之间、人与相关由人组成的群体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可用“距离”来计量,也可以用意识差距来衡量。但具体表述的数量关系,在数学研究领域有统一颁行,但在该学科中还没有统一运用标准,只能靠研究者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相比较来确定掌握。 个体的人是组成社会活动主体的最小单位,同时又是社会活动主体的一分子,个人参与的社会活动受个人意识支配,同时又受各种因素制约。个人意识是由个人的心理、性格、经历、爱好、教育状况、对外界的感知能力、理解能力等因素决定的。理性的讲,人的社会活动过程是蕴蓄和释放的过程。人生最客观、最实在的意义在于蕴蓄和释放自己生命的能量。人,是一种能量载体。其他生命也是一种能量载体。地球是宇宙中的一颗有生命的星球,和宇宙中的其他生命星球一样是能量载体。人在浩瀚的宇宙中,必须遵循宇宙运行的规律。同时要遵循能量运行的规律,生命载体的能量运行过程应为:吸纳、蕴蓄、聚集、释放的循环运行过程。个体的人参与社会活动的过程和群体的人参与社会活动的过程必须符合吸纳、蕴蓄、聚集、释放的循环运行过程。 人对生命能量的需求是第一位的需求,这种需求导致了与其他有生命能量需求的能量载体之间的需求冲突。从而会导致人类社会活动冲突的产生。故社会活动主体之间有存在冲突关系的可能。 社会活动主体是一种能量载体,主体之间必然会有能量对比,能量处于高势区位的主体会对处于低势区位的主体产生压迫屈存吸纳的效能,从而有了主体之间的主导与服从关系。 社会活动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社会关系,他们之间的联系即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要针对不同的主体之间加以区分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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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游客 |
<2007-1-13 13: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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