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中窥狗 |
| 作者:抱月斋主人 作于:2006-11-27 16:28:00 访问:963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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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狗这种哺乳纲的动物是由灰狼这种生性凶残的野生动物驯化而来的,这都是一万五千年前东亚地区的远古人类干的好事。自此之后,狗便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发挥了难以磨灭的影响。稍举一例便知,甲骨文中“犬”字( )是一个典型的象形字,其造型与狗的形状是何其的相似,并且从那时起,人们通过对狗的各种行为状态的观察、模拟、比喻或引申,造出了诸如“尨”“伏”“臭”“吠”“莽”“器”“猎”“献”“狈”“狄”“厌”“犹”“状”“狂”“哭”等等一些汉字。中国文化之所以能发展到今天,狗的功劳仅从这一点来说就已经是功不可没了。但我们人类从来都只把这些归功于自己作为天之骄子的智慧。 自从狗被人类征服以来,它们实际上是以自身的自由来换取了一种安逸的生活方式,这种无形的契约关系让狗之于人的附属性和奴性也与日俱增。从狗的角度上说,它们以贡献出自由为代价换得了人类社会的进步。而从人的角度来看,当社会文明发展到不再允许人将自己的同类当作奴役对象时,人们便越来越倾向于将人本性中固有的奴役性转移施加给其他物种。狗的不幸也便在于此,正所谓“伴君如伴虎”,狗并不清楚“距离产生美感”这一哲学审美观和高明的处世之道。狗对人的过分依恋譬如经济上的习惯性不独立,让人们在习以为常的思维定势中进一步忽略了对狗族地位的重视而代之以颐指气使,重则开膛剖肚。古人不是经常杀狗作祭品吗?商代卜辞中有云“侑燎于父丁百犬”者,即此之谓也。我想,狗的功过是非便是在这种狗与人的恩怨情仇中逐渐形成起来并经历了世代的积累和遗传的。所以我也相信,在狗族的基因中必然记载了一段关于狗的血泪史,但它们缺乏先进的载体使之显性化并以文档的形式将历史的见证一一流传下来。而人类经过多年血拼登上自然界盟主宝座,凭借这一身份,足以使人类文明作为主文化以绝对的优势传播开来。所谓“成者王,败者寇”并不仅仅适用于战场上,在文明和文化上同样如此。也所以,人类给狗族主动添加的种种侮辱性的败笔诸如“狗杂种”、“狗眼瞧人低”、“鸡鸣狗盗”“一犬吠形,百犬吠声”、“狡兔死,走狗烹”、“蜀犬吠日”等等得以流传百代并被旁征博引。 言归正传,我对狗的觉悟意识或者说狗开始引起我的兴趣与重视,源于一个偶然的事件。我仍清晰的记得,若干年前,我还很小的时候,某天清晨,我在家乡公路上作长跑训练,路遇两犬袭击,良久未得逞,其中一犬遂端坐于道中稳住我的视线,另一犬则离去悄悄绕道田埂及至我身后以伺偷袭,前后夹击。幸得我警觉,逐一击之,二犬乃败北仓皇而去。正是因为这件事,让我顿时想起中学时起首为“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的那篇关于狼的文章。真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但是狗们从它们的先祖灰狼兄那遗传得来的慧黠却是如出一辙,更有甚者,恐怕那也只是狗族祖传秘方《狗子兵法》中精微奥妙的众多计谋中平平无奇的一招而已。这不能不让我为之震撼。虽然我以前对狗的印象的确是不好,但是“人之初,性本善”,(或者至少本无善恶之分),我对狗的形象之所以大打折扣主要是因为我家屋后山坡上人家中的那条狗,每次见到我时总是过于激动,导致心火上炎而狂吠不止。然而,它却是个先天的肾阳不足者,故其叫声凄厉中夹杂着一丝无奈,由无奈又生出些许哀婉,听之如丧考妣,惨不忍闻。每次都让我觉得它的心灵是因我而受到创击遂一直耿耿于怀,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由此造成的情感上的抑郁直接影响了我后来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发育。 直到那次遭两犬相袭之后,我始有顿悟,觉得狗这东西,不能轻视。而我在接下来的日子中,通过和狗打交道,竟也从斗争经验中逐渐领悟出一项对付恶狗的绝招,那便是“怒目相向法”,以十分镇定稳重或者恶毒愤怒之眼神直视着迎面袭来的恶犬,让它从你的眼神中领略到一种不可侵犯的威严,或者是万一遭到袭击必将把它碎尸万段的气势,狗的不可一世的嚣张的气焰往往就在那时被压了下来。若是遇上了一条特别欺软怕硬外强中干的狗,说不定它还会转而俯首称臣顺便给你舔上两口。 我真正觉得有必要写一篇关于狗的文章,这个念头已经有好一些年头了。自从家里那头心爱的“小黑”遭奸人所害,毒发身亡后,我心常凄凄然。每想到“狗”字或凡看到那些十分像狗的四条腿的活物,总免不了有“曾经沧海难为水”之叹,百般追忆,无限感慨。这或许便是养狗给我留下的后遗症吧。小黑的死,就像是我记忆中一块残留的弹片,假以时机,总会引得旧伤复发隐隐作痛。 但真到写狗时,往往又十分踌躇。说狗比人要容易写吧,的确。因为人与狗之间的那档子事,简洁明了,远没有人际之间的勾心斗角那么错综复杂。这或许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人是比狗更高级的动物,人性当然要比狗性更精微;又或者说,精神世界的发达才是高级动物的标志性进步,大自然虽然赋予了狗类灵敏的嗅觉感官,却让人拥有了精神世界的长足进步。但如果要说写狗比写人更难,那也没错。怎么说,人和人也毕竟是同类,一个种类的东西,再怎么不同,也有相通之处,认真揣摩推敲,也能摸个七八分准。更何况历代以来,先贤智者们关于人性的探究诸如斯密、葛拉西安、培根和弗洛伊德之辈的名著更是不胜枚举。这对于我们认识人性无疑有了一种既成的可借鉴的依托。而狗族却不同,对于它们,我们一无所知,既不能形成语言上的沟通又无法进行思维上的模拟,只能从经验中归纳出它们摇尾巴或舔你的手背即表示欢迎和亲昵,而眦牙咧嘴则意为愤怒或挑衅等等之类的肢体表象动作。恐怕只有极少数对狗有专门研究的科学家或许可以从实验中探索到一些狗的本性或深层次情感,普通人连人事都做不完,哪里有时间与心情去管狗事。此外,我一直迟迟未能动笔的原因还在于,我怕写不好它。小黑生前,我没有尽心尽力照顾好它已经是有愧于它,加上它没有留下后嗣,如果它死后我再不能将这一“后事”料理好,这双重的折磨岂非对它太残酷?命运的无情是无法挽回的,但人为的罪恶却能防患于未然。故为慰亡灵,竭尽所能,实为份内之事。 刚好,去年我家终于又养了一条狗,一年下来,积攒的感情较我对小黑的怀念大有横刀夺爱之势。于是,经过一番可行性研究分析之后,我决定趁着它还健在,马上动手。也不求笔挟风雷或是惊天地泣鬼神,但只借此狗抒彼怀,将我心中郁积多年的旧情发泄出来,也算是一解夙愿。 一、初入怀抱 话说去年暑假,经不起我多日来的软磨硬蹭,母亲终于在某天清晨从市场上抱回一只两个月左右的小狗,嫩黄的颜色,毛茸茸的身子,五官端正,面容姣好,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再加上幼小的动物总是惹人爱怜,这第一眼,它便马上博得了它小主人我的欢心。大凡人也都是这样,好的第一印象是产生接触、进一步了解的欲望的前提。我于是决定给它取个名字。叫什么好呢?人间有媸妍之别,很正常的事,美人配美名,相得益彰。“西施”就比“无盐”好听得多。我思前想后,觉得叫“香菱、紫薇、小乔春莲”之类太媚,叫“梦露、莎丽”又太俗气,还是觉得叫“阿珠”好,取义“珠圆玉润”,听起来又朴实。更重要的是金庸武侠小说《天龙八部》里和乔峰相好的那个阿朱是我挺喜欢的一个角色。自此之后,这条狗便在我家落户,也算是有了个名份。 阿珠刚到的几天,很生涩,不吃东西,楞楞的,若有所失,想是思念起远方的娘了。那样子,怪可怜的,让我忍不住回忆起第一次离家到省城读高中的那些日子,同病相怜,难免唏嘘。但渐渐的,在思想上经历了一番绝望的无奈之后,它便开始适应环境了,再加上主人对它频频示好,餐餐投汤送肉,呵护备至,任它铁石心肠也乐不思蜀了。没多久,它的那条心理防线一下子瓦解,荡然无存。它对主人的依恋也与日俱增,我自然欢喜得不得了。再回头想想时,不觉莞尔:原来不少人追女生和养宠物竟不是天壤之别。 一天天地,阿珠越来越大,在那些面目可憎的龌龊同类面前,它也愈来愈有了一种鹤立鸡群的优势。但这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我家的阿珠有内涵:步履从容,仪态娴静,并且路不拾遗,从不屑与那群拾人牙慧或无孔不入地贪占便宜的野狗争食。仅此两项修为,足以使之相比于任何其他的“靓妹”狗都能傲然挺拔。一般时候,它的招牌性姿势都是静坐于开阔的某处,目极远方,那略带几分高瞻远瞩的眼神显示出它是一条有着不俗的胸襟与气度的堪称“伟人”的狗。我于是想,从狗的身上,大概也能看出它家主人的一些影子罢:有家教的狗多数出自有教养的人家。而主人的放任自流、溺爱或是其他一些陋弊也多多少少会在狗身上得以体现。 正如不同的企业组织文化可以培养出不同素质的员工,不同的家庭文化背景能造就狗的不同的社会属性。 由此,我又想到结构关联中因果关系的作用。便如手相学里根据人的手掌的形貌纹理等等分析出人的特征并预测未来,或者是如古老医学中由人的面部情况来诊断其五脏六腑健康状况的面诊又或者是少数民族中的目诊,我想,其道理都是相近或相同的:在那些看似无端或者荒谬的表面背后,隐藏的正是一个鲜为世人所知的由众多的因果关联所构成的连动系统,而那些精通者或者是所谓的行家里手,正是极少数熟谙这种系统的人。同样,“一叶落而知天下秋”或是“一粒砂里看世界”等等以微知著的精微之术又或是诸如刘邵的《人物志》、曾国藩的《冰鉴》等所阐述的识人辩才之法皆是一个道理。这些都是我从狗的身上所领悟到的。略加思索,我还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好狗的品质都是相似的,而不好的狗则各有各的劣性。 二、锋芒渐露 在主人对它的精心照料下,阿珠于短短二十天内取得了身体增长将近一倍的骄人成绩。虽然我家供不起它大鱼大肉,但是,人家屠夫肉摊上一些残剩的骨头或杂碎之类的东西还是不用发愁的,它的小日子过得也挺如意的。 像所有的幼兽或是孩童,阿珠在进入它的少年期后,表现出来的,既有天真无邪,也有年少不羁。譬如它特别爱咬着我的裤脚,并对此表示出极大的兴趣,经久不衰;它很娇,你去抱它时,它会顺水推舟投怀送抱,用热烘烘的舌头舔你的脸;它还会饶有兴致地去扑从眼前飞过的蝴蝶,去和青蛙姐姐小虫弟弟调皮或是在草丛里拿花儿草儿开心。在母亲的教导下,它学会了将大小便及时地拉到外面一处固定的荒地,到了晚上总是乖乖就寝,也不胡闹。所有这些,都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让我仿佛回到了童年时无忧无虑的光阴。 再大一点时,可能是体内遗传基因的怂恿,也可能是被管得太久,憋得慌,它的独立意识强大起来,开始留恋起外面的花花世界。在经过一次晚点回家没被训斥后,渐渐地,它越来越放肆了。最后,就是强行抱着它回来,它也很不情愿了。同时,它对家中的伙食供应也越来越表现出一种厌倦的淡漠。也是在这时,我才突然发现,美国那个著名的心理学家马斯洛发明的需求层次理论原来并不仅仅适用于人力资源管理和消费者行为分析等等方面,在狗的身上,同样有着它萌芽状态的体现。而最头疼的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它也开始学会装腔作势地吓唬人。经常对着陌生的过路人狂吠不止,甚至一度移步尾随游击。有几次,我碰到它偷偷地狂嚼着一堆木头霍霍地磨着牙以为它英勇的“事业”做着充分的准备和热身活动。一开始,我和母亲还能镇住它,后来想想原因,大概是当时我们还掌控着它的经济命脉吧。及至后来,渐渐失效,它全不把我们放眼里了。我和母亲对它也由爱转恨,恨不能把它控制住。 终于有一天,它在外头犯了偷窃罪,叼着人家屠夫肉摊上一只近十斤重的猪头招摇过市后溜到山上某个僻静的地方啃掉了。东窗事发后,这下把母亲惹火了,于是下狠心要进行一次“整风运动”。她先以“诱敌深入”之计,用一顿丰盛的晚餐把阿珠引诱进门,迅疾把门关严,操起一根棍子就开始动手,它进来时尚已是心有狐疑,眼见不妙,先是往它“卧室”中躲,躲不过,又到另一间,还是不行,正是“望门投止思张俭”。后来它跑出来蹭到我脚下,作出一副无比亲昵之状向我求救,希望能得到庇佑。我想起它的种种不驯,没理它,它于是又轻车熟路地从厨房后门溜到厕所沟沿,因为那有一个出口,先前,母亲始料不及,几次都被它侥幸逃脱。但这一次,它发现连那出口也给堵上了。绝望之中,它躲到父亲床下最里面的那个角落,缩成一团。母亲够它不着,于是抡来一根扁担,一边往它身上一些非要害部位捅去(母亲后来说,阿珠当时已有身孕),一边骂:“你这个畜生,你跑!看你跑到哪去?你这个东西,我平日骨头啊,猪血啊,杂碎啊,都弄给你吃!是少了你吃的还是怎的,你要去偷!!晚上不回家,不听话!害得我到处找,你干脆到外面给人打死算了,你跑,我叫你跑!!我打死你!!”母亲越想越伤心,又是一阵打。阿珠缩在里面,想是知道理亏,任凭打骂多凶,只是一声不吭,默默忍受着。这时,我的眼泪马上涌出来了,真是又怜又气。怜的是它总算是忠心耿耿,没有因为主人打它而反目成仇;气的是它平日的任性,才导致今天的结果。挨打后,很久,它才慢慢爬出来,耷拉着脑袋,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径自走到走廊一个阴暗的角落,趴下,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懊悔,就那样眼泪汪汪心有余悸地趴了一整个晚上。此后一段时间,它都好了很多,从前的放肆也收敛了很多。 就这样,经历过几次教训之后,阿珠被母亲培养成了一条具有优秀品质的狗,而它对母亲也是忠心不二。母亲下地劳作时,它便守在旁边,一直等到天暗一起回家,母亲走到哪,它就跟到哪,俨然一个称职的守护者和保镖。它照旧活泼,但已经听话了很多。母亲自然对它也是疼爱有加。 三、情窦大开 大凡长得漂亮的人总会比普通人多几段风流艳史。因为漂亮,他们比一般人更容易受到青睐,出轨的机会也越多,出事的概率自然也越大。我想,非特人是如此,所有有雌雄之别的动物都一样,在异性关系上,受非理性因素左右的总是要比受理性因素驱使的多。这也就是我家阿珠为什么会倍受雄狗追捧的原因。 在那些前来献媚的狗群当中,从未成年狗到老当益壮的家伙、从市井小徒到富家公子,各年龄阶段各社会阶层的狗都有。我很惊讶于我家阿珠的个人魅力是如此强劲,让我折服之余顿起师从之心。而更让我惊讶的是它们当中有些狗的痴情度以及阿珠的从容辗转游刃有余的作风——那并不仅仅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或者阿尔芒和玛格丽特之间的缠绵悱恻,它们之间演绎的一段段交配前的曲折故事,荡气回肠,不会逊色于人类任何一段凄美的爱情绝唱,难以尽述。 经常会有诸如此类的场面:一只公狗心甘情愿地守侯在紧闭的大门前,“思绵绵而增慕,夜耿耿而不寐”,它脑子那时已全然被阿珠的一颦一笑所迷惑,而从不管半夜是否会被深秋的寒潮冻得呼天喊地哭爹叫娘,正所谓“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或者是在某个清晨,突然来了一大群鱼龙混杂的公狗邀阿珠出去玩耍,阿珠被关在楼上,情急之下,遂作出从二楼护栏的空隙中一跃而下的壮举以此表示心心相映愿共襄义事。它的这种为情奋不顾身的精神在博得当场所有公狗们心中无限叹服和倾慕的同时,想必亦可载入史册流芳千古,也定然会产生一批批至死追求的痴心人士。 但阿珠并没有为这种表面的假象所迷惑,它应该知道那些狗君子们在虚伪的幌子下掩藏的真实的企图。即便它不知道,但自它跟随主人这么段日子以来,受书香之气的熏陶,它也应该了解人类的先哲很早以前便对此类不轨之意图洞若观火,何以见得?有史为证:《易•系辞下》中不就有云:“君子藏器于身,得时而动”吗?只是,此“器”非彼“器”,而此“动”也非彼“动”耳。所以,阿珠还不至于这么滥情,它不会和所有追求它的狗进行交配,而只是有选择地进行,有所为有所不为。想必它深谙“全面撒网,重点培养”之道。我知道它很钟意一只名叫“大黄”的中年狗,虽然这狗泡嫩妞的行径向来为我所不齿,但它也确实生得壮实,阿珠每每见到它便流露出一种温柔而亲昵得近乎淫亵的眼神,继而上前耳鬓厮磨。但偏偏此时,一只叫“小白”的五短身材的宠物狗试图走进阿珠的世界并对之死缠烂打。阿珠似乎瞧不起这位富家公子,而十分偏爱那位砸锅卖铁拾破烂的大黄。但阿珠却用了一种十分之高明的不即不离的态度来对付小白:它基本上不怎么理会它,却也不忘偶尔抛一个媚眼。正是这种暧昧的表态加上小白那为狗执著的性子,在这一诱因与动机俱备的条件下,小白义无返顾地选择了艰难的求爱的道路,不知它是否还带有为繁衍子孙之长远大计而甘心受苦的节操。总之,不管被阿珠拒绝过多少次它直奔主题的粗鲁动作或是被它的情敌大黄先生以护花和报夺妻之恨的名义恐吓得退避三舍,它仍旧屡败屡战,似乎要表明“禅心已作沾泥絮,不逐东风上下狂”。我很容易便想起了刘德华的《铁了心的爱你》还有陈冠蒲的《太多》,我觉得以这两首歌作为背景音乐,也许很能触动小白的心思。或者要么干脆来一首泰戈尔的抒情诗: 我曾珍惜幻想 但现在我把它们抛弃了 遵循那错望的道途 我踩到荆棘 才晓得它们不是花朵 我将永不和恋爱胡闹 也不和我的心戏弄 我将在你的里面寻求隐蔽 在这苦海的岸边 在那泪光闪闪的抒情声中,我隐隐约约看到了小白的身影,是那么的孤寂、落寞和惆怅! 当然,我并不知道作为情场高手的阿珠是否已被这种赤裸裸的痴情所俘虏而于暗中把身子给了小白或者是它仍固执地认为,那些狗娘养的都不是东西,想要自己的时候就百般献媚,一旦得逞上过两次,就形同陌路,把以后生儿育女的苦差全交给自己扛。但至少在我的眼皮底下,我还没见到小白得逞。说句实话,其实,我也嫌那小子配不上我家阿珠,也驱逐过它几次,无奈它死性不改,跟我大玩拉锯战。后来想想也就作罢了:狗男女之间的事情,不便过多干预。 四、皈依正道 狗类的爱情(姑且这么称之。据我所知,即便是人类的爱情也不是自人类诞生那一刻便有,爱情的产生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和制度基础),从恋爱到身体亲密接触,往往十分短暂,很多时候是一夜情的露水夫妻,又或者是年轻人中的快餐式恋爱,风风火火地来,翻云覆雨后,又风风火火地去。一言以蔽之,它跟上了时代的步伐,和经济发展一样,讲求速度、效率和效益。当然,狗是无须服用毓婷、带上避孕用具或是流产的,因为狗族是无须计划生育的,反倒是主人鼓励它们多生,最好是来个一胎八九个什么的,这就发财了。 阿珠现已是梅开二度。它第一次生狗宝宝正值少女时期。美女就是美女,别人家的狗第一胎最多就生那么两三只,阿珠一生就生了六只,绝对称得上狗类“伟大的母亲”。我初步估计,狗族的社会关系顶多才进化到人类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模样,个个都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我从它们的头部特征约摸料到了它们分属三条狗干的好事。那几只狗崽胖墩墩的,煞是可爱。整天偎依在它们的狗妈妈怀里吃奶不知愁滋味。可怜的阿珠,养家糊口,饶它有再大的块头,怎经得起六管齐下?不到十来天,已经瘦得几乎可以一眼望穿了。并且由于没有带孩子的经验,常常被咬得生疼时便不耐烦地走开。弄得哀鸿遍野,可怜的小狗崽嗷嗷待哺。这时,另一个伟大的人物出现了。在那段时间里,母亲充分发挥了她的角色,细心照料着这七条生命,使它们安全度过了难关。 自从生育后,阿珠懂事成熟了很多,它多了一份责任心。这也是天底下大部分雌性的伟大之处。生育,往往也是一个女生心理上嬗变的分水岭。只有真正当了母亲,才会明白爱的深沉的意义。我曾经写过一首名为《女郎》的诗,最后三句是: 我年轻的女郎 她不到绿树成荫的季节不会明白 什么 才是真正的爱 这几句说的也就是那个意思。 在阿珠的怀孕期间,我还注意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它也像所有孕妇一样,有一段时间变得烦躁不安。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它比平常更容易动怒。后来,索性用牙去叼一个小女生的小腿,结果,人没有伤到,倒是被吓得半死。为此,家里赔了不少医药费。母亲也是在这时虑及重重复杂关系几次动了把阿珠卖掉的念头。买狗的人也来看过了,他们让母亲用绳子将狗套住,母亲不忍心,于是作罢。而随后发生的另一件事,使母亲终于打消了这个念头。 那天,阿珠带着它的六个小伙子到池塘边上溜达,冷不防那被雨水冲刷过的泥土松动得厉害。一个不注意,一只小狗掉下了水塘,眼看就要被淹没。其他五只都吓得在塘边上望着下面不断呼叫,甚至有几只跃跃欲救而终鞭长莫及。情急之中,阿珠箭一般奔到屋内母亲身边,用嘴拽着她的裤脚就向外拖,而后往前走几步,再回头看着她。母亲会意了,跟着它出去,它一直把母亲带到池塘边上,然后看着下面。母亲于是知道了究竟,就这样,小狗崽得救了。阿珠和其他几只小狗围着母亲又是蹭又是舔,不知有多亲热!以此表达对主人救命之恩的感激。 母亲对此印象很深。狗虽然是畜生,不会说话,但是,它知恩图报的心意所透出的人情味却是一些人所不及的(也所以,人们会骂道:“忘恩负义,连畜生都不如!”)。母亲一生行善无数,但是,那些人中负她并反目成仇的也不是没有。感慨之下,再加上我的劝说,她从此打消了卖狗的念头,只是由于对阿珠更加严加管束而给她带来的心理上的压力让我深感不安。而阿珠大概也是由于这件事的缘故,此后对母亲更是俯首帖耳,大部分时间里言依意从。先前那个桀骜不驯的阿珠自此皈依正道,法号“觉远”,成为我家一名忠实而尽职的成员。 后记 直到现在,母亲在和我聊天时,我们都会回忆起若干年前的那条小黑。母亲仍忘不了,在她捧着小黑的头去埋葬时,她轻声地呼唤着它,蓦然,从小黑那已僵硬的鼻孔里流下两道血迹。因为听到呼唤而鼻孔流血,据民俗说这是只有已故的人听到亲人呼唤时才有的现象。不管那是否迷信,我都宁愿相信确有其事。因为这样,真情得以鉴证。也因为这样,人类得以在一种对自然的神秘与敬畏中维持了人性的本真与良知。科学也是这样,科学也只是人类探索自然和未知宇宙的一条道路,科学在使认知对象物质客观化使一切构造似乎昭然若揭的同时,也在失去着一些人类现在忽略了其作用的东西。凡事有得必有失,利益,正是在这种得失间的权衡与斗争选择中产生。而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它需要的是一种凝聚力和向心力,必然在深层次要求有一种统一的稳定的意识和结构来使国家便于管理。即便是在它的多元化的表面背景下,这种内在要求也不会消失或者说失去其主导地位。这于国家的存在而言,是一条绝对真理。 也所以,养狗其实正是这样一种矛盾。养的时间久了,自然便培养了感情,并且人对狗有着一种安全感与信任感,便譬如,一个不敢在公众前裸露的人不会羞涩于在狗的前面赤身裸体或是做些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因为狗不是人的同类,它对人的社会地位和尊严或者是其他利益不构成威胁与冲突。我姑且把这种现象称为“非同质性安全感”。但是,狗可能去惹祸,而人也可能想要从狗身上捞点东西作为养它的补偿,譬如狗肉或卖狗所得的价钱。这时,利益与情感便发生了冲突,人的价值观便出来解决问题。有人更重实利,而有人则偏重于感情,实在摸棱两可,就取决于某些偶然的机遇或突发事件的性质以及由此所造成的当时情绪的偏向。但不管如何,狗永远是狗,而人永远是人。一般情况下,狗是绝不会上升到可以与人相提并论的地位,而人也不会为狗去牺牲人的价值。狗与人之间情感的融洽正是因为两者之间的矛盾还没有达到白热化程度或非作一了断不可的地步。 我一直在想,狗进化成家畜,到底是它的荣幸还是悲哀?但我想我没有必要知道答案了,因为在人的前面,所有的动物都是一种悲哀。它们在野外会被猎杀,变成家禽家畜后也会被屠宰,怎么也逃不了死于人手的命运。我不知道大自然创造出了人类究竟是它的杰作,还是败笔?一将功成万骨枯,如果它以一件成功的作品而造就了其他作品的毁灭性消失,这种成功能算成功吗?人类社会的民主是建立在对自然的独裁的基础上的,这种民主是多么的狭隘!它凸显了人类潜意识中的那种主宰的狂妄,正如人类怀疑宇宙是否有其他生命的存在在表现出人类对科学求证所持的所谓严谨态度的同时也正好体现了人类骨子里的一种极端的自负。人类在大自然面前,即便再谦虚,恐怕也永远都是过于自信。我相信深层意识下的“自信”是人类得以存在、社会得以发展的精神前提。这种自信不是一种后天创造的自信,而是一种与生俱来与生命同在的一种生存的本质属性,它能被后天感知。而我们人类所谓的“自信”,只不过是一种后天获得的精神状态,并且正是由于这种后天状态的盲目自大,它让人类在短期获利的同时,也造就了前方的恶果。而这一过程很可能是不可逆转的毁灭过程。 感情是人与自然沟通的语言。没有这条纽带,便像是婴儿与母体之间的脐带断裂,也便不会有以上诸般的人狗情未了。日本学者江本胜在他的《水知道答案》一书中,通过描述针对不同情境的水结晶的反应状态,为我们开辟了一个研究人与自然沟通的崭新的境界和渠道。它发现了“爱”与“感谢”是符合大自然定律的“圣物”,是生命现象的基本原理。 而我与狗之间的这段交往和经历,或许正是这一观点的从某个角度的某些印证。通过这段交往,我懂得了很多人与狗之间的共通之处,也从狗儿那取到了一些大乘真经,受用匪浅。故题名曰“管中窥狗”,谓可见一斑。 
责任编辑:唐正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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