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力的法律 |
作者:玲瀚 作于:2006-7-2 20:38:50 访问:1254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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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不久前终审裁决了一起农村未成年人系列强奸轮奸案——包头市九原区莎木佳镇23名青少年(年龄最大者不满19岁、最小者14岁)三五成群纠集起来轮奸在校女中学生,一年内肆无忌惮作案19起,先后有16名未成年女学生受害,有的多次遭受摧残。 四川在线:这是一起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的恶性轮奸案!两名年仅16岁的犯罪嫌疑人采用极其残忍、粗暴的手段,将一名67岁且身患脑出血后遗症的农村妇女轮奸。受害人不堪摧残,3个月后含恨而死。让当地百姓激愤的是,犯罪嫌疑人在其父的活动下,长期逍遥法外。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营口大石桥市检察院和公安局通力合作,顶住各种压力,终于用手中的正义之剑戳穿了犯罪分子的丑恶嘴脸—— 长沙晚报:12月10日晚,衡阳市岳屏公园半山亭发生了一起恶性抢劫轮奸案,6名歹徒手持刀具对两名游客实施暴力抢劫,抢得现金2400元和小灵通一部。抢劫得手后,6名歹徒还对其中一名女青年实施了轮奸。接警后,衡阳市雁峰区公安分局广场派出所立刻开展侦破工作。 在石景山区跟踪抢劫女性的一个少年团伙被抓获。15岁的崔某伙同其他9名青少年进行了11起抢劫。在崔某和刘某最后一次抢劫的案卷材料中,还记录着一起抢劫并轮奸女大学生的犯罪行为。经讯问,崔某和刘某也不知道受害人是谁。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河北文安县曾有一起轮奸案(犯罪人是文安县孙氏镇人18-20周岁)开始还在县内各派出所通辑,后来犯罪人被逮捕归案,再后来5个人都回家了.现在只要受害人不追究什么事都没有,现在的中国钱能摆平一切! 2002.11.21晚,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三角城大街发生了一起特大杀人案,四狂徒酒后沿街挑衅,在一考羊肉摊点内(帐篷)发生口角(事由乃由狂徒名叫桑旦而起),并点名叫出受害人李永杰,他还没弄明白是什么情况下,被当场捅了五刀,肺部直接穿孔四处,其中一狂徒用石头猛击李永杰的太阳穴,导致颅骨粉碎,如此毒手后,当场气绝色身亡。后被害人李永杰的另一伙伴从摊点的帐篷里出来欲看究竟,这帮歹徒一拥而上,连捅了九刀,他因为穿的是高原军大衣,厚度救了他的命,经医院抢救,幸好保住了性命。 等到罪犯抓获后,其中一个恶棍,以未成年为由,第三天就被放出了看守所,其中的猫腻就是钻法律的孔子,加上权钱交易,恶棍名叫桑旦。其父亲是海北州文化局副局长年智海,待到刑事附带民事要求赔偿时,还是以“未成年”为由,仅承担了2000元的命价赔偿,此案在当地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恶棍桑旦放出来不久,又钻到在校女生宿舍企图强奸女学生,被同学发现,否则女学生跳楼身亡了,校领导拨达110被抓,校领导还一再强调这次不能放过,没过两天又给放了。 他的“未成年”又被当地群众提出质疑,(知情人透露这恶棍已不是“未成年”,这样的事儿在年副局长那里已是轻车熟路)不知恶棍的父亲在其中又和那位有权人做了交易。 ………… 人们抱怨,像这样的禽兽,为什么不斩草除根,留着他们只是给以后埋下了一个定时炸弹,一旦形成,很难根除,也就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灾难。 这种事情越来越多了,年龄就是“免死牌”,现在很多未成年人,就是依仗自己未成年,肆意犯罪强奸、杀人!不久前看到一个电视报道:四个未成年在校生,绑架杀害了一个低年级学生,当法院判他们死缓时,竟然相视一笑,说:早就知道他们死不了,看来法律到了该考虑修改的时刻了。 该修改“未成年”,前不久看见一报道一个未满3岁的小女孩被一个刚满14岁的男孩给强奸了,双方家长都伤心欲绝,面对两个孩子作为旁观者的我,在哀叹之时流下了的泪,为什么我们的周围会有这样的悲剧发生?是教育出了问题?还是?每天要有多少这样的惨剧发生? 为什么?此时的专家们已全部变成哑吧了?教师队伍还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吗?各政府职能部门还是“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吗?邓小平说的对稳定能压倒一切,人们不仅要问:这样社会还能稳定吗,怎么和谐? 这部法律像是保护未成年人犯罪,保护他犯罪!真不知十八岁是什么概念,.时代在变化,人的生理成熟早的多,这个年龄界限应该调整,以有利于威慑打击青少年犯罪分子,警示某些家长,保障社会治安参与处理事件的官员们。法律应该随社会改变而改变,近几年,像这样的事情,接二连三,使人痛心。 如果受害人是你的女儿或是亲友,你会怎么样处理,中国的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但从这些件事情上,那些受害的女孩们的权利真的得到保护了吗,她们在心理上所受的伤害要远远大于在生理上的伤害啊。 这种事情基本上哪都有,只不过是程度不同,女孩被骚扰,男孩被强行索要钱物,这些事在警察眼中都是小事,但对孩子们来说,身心的伤害非同一般,究其原因,结症得不到解决,悲剧必将继续上演,我个人认为,如果悲剧一发生,被追究责任的仅仅是一些小官或者是副职,那这悲剧就永无停止之日 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社会的要求,执法不严,加上钱权交易,可以使他们在所谓社会的监督下,却理性化的减轻了处罚,从而他们更加肆无忌惮的存在。 教育的失败,道德的沦陷,这只是冰山一角,这就是以金钱为信仰,为精神支柱的后果,长此以往,不堪设想啊! 有很多没暴光的事,叫你听了准吐血,古人曰::三岁看小,五岁看老,这些基本常识先人就能看到,为什么现在的人就不能借鉴呢?看着这些血淋淋的例子一个又一个,我们还要冷淡到什么时候? 法制国家在那里体现,如果这是改革开放必须付出的代价,这也太昂贵了吧。 
责任编辑:lengtuo2004 编者按:看了之后很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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