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公关小姐个个风姿绰约,气度不凡,带响钉的高跟鞋“笃笃”作响,大摆裙飘逸着自信和魅力。据说她们没有办不成的事,除了自己的婚姻—— 当今社会,仍然是男性把持天下。因此,大多数公司、企业的老板、经理几乎是清一色的男性公民,而他们手下则多是些漂亮、风度好、有文才、善辞令的小姐作为秘书、职员,关键时候便把她们推向前台,充当男性公民不可替代的角色。因此,在深圳,女秘书、女职员、女广告员……几乎都可划归至“公关小姐”的行列。 当然,这些女人绝不能与一般意义上的“风尘女子”相提并论。她们首先是靓女,其次她们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足够的智慧和灵活的头脑。她们懂得怎样和客户周旋,知道怎样示弱以换取作为男性的老板们的信赖和责任感,因此,她们成功的概率要比公关先生们高。曾几何时,名噪华夏的红语录:“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办到的,女同志也同样能办得到。”在当今时代变了样:“男女不一样,女同志能办到的,男同志往往办不到”了。 然而,当我们把另一脚也伸进这个社会的时候,你会感触到:整个社会是倾斜的,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正由于出现了许多杰出的女性、优秀的公关小姐而日见“多元化”。她们不仅仅不满足于狭小的家庭生活,走上社会,而且采取了一种更加开放的态度,积极地开拓生活的空间,由此便出现了离婚率普遍上升的状况。诚然,我们不能把离婚率的上升仅仅归咎于更多的杰出女性成为“公关小姐”。但至少是原因之一。 本来,再强的女性,骨子里总是柔弱的,她们从内心希望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强悍、优秀、潇洒的男子。当然,敢娶或能娶公关小姐的也绝非等闲之辈。 由于笔者曾试图写女性纪实系列,接触了不少女性公民,发现的确有这样的规律:“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不幸的家庭类可以归纳为:第一种,太太因工作原因需要与许多男性打交道,猛然发现还有这么多优秀的男性,并且不乏情种,渐渐地她感到她的丈夫已失去了往日的魅力,以致“后院起火”,含泪分手。第二种,男人骨子里有“伟丈夫”的感觉,想驾驭太太的欲望太强烈,一旦发现太太在社会上抛头露面,在某些方面超过自己,心中便难以平衡。日久天长,自然会出现人们所料想的结果。也许还有第三种、第四种……幸福的家庭也可分为几类,第一类,作为公关小姐的太太,她满足于现在的“弱丈夫”,而丈夫对太太的公关活动表示认同,并引为自豪;第二类,公关小姐嫁了一位相当出色的男人,并且甘愿被驾驭。其实,家庭与社会一样复杂,绝不可能很简单地划分为一种二种类型,也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我有一位在深圳某机关供职的朋友,他对太太很满意:在家庭是勤快、麻利,上班也很单纯,回到家几乎足不出户。用朋友的话说,他很放心他的太太。某一次,他悄悄对我说:找太太不要找靓女,不要找经常抛头露面的,不要找能说会道的,不要找职业感很强的,不要……反正女人都是一样的嘛! 我心里犯嘀咕了:那些靓女们、公关小姐们怎么办呢?真都成了一群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吗? 的确,公关小姐要凭言谈举止打动客户,使对方产生一种信任感。这其间公关小姐就必须用春天般的语言感化对方,用一种女性特有的柔弱取得男人的同情,然后使男人们产生侠肝义胆。而这些往往不可能带回到家庭中去。因为她们无需在家庭中戴着面具生活;而作为丈夫,一旦发现他的太太在家庭和社会间扮演着两种不同的角色时,他们会怀疑哪种是真哪种是假,真应了《红楼梦》里的一名话:“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于是乎,这些“伟丈夫”们便失去了往日的“伟岸”的自信,变得惶惶然了。 一位在某装饰公司做设计的女性朋友,曾对我说过她的不幸。应该说在事业上她是一个成功的女人。她的扎染艺术曾名噪京城,远销日本和东南亚地区。她的作品问世后,她必须亲自把它们推销出去,这就需要她一家家地跑公司、跑饭店、跑商场。同时她要施展她的魅力,换取对方的信任,认同她的作品。事业是成功了,可家庭却因此而出现裂痕。 她对丈夫不可谓不好,甚至照顾得很周到。她告诉我,她感觉她丈夫始终对她有疑虑和猜忌,“那目光常常叫人费劲地去读!”她说。 一日,丈夫携太太去影视城。途中,太太的手机响了。于是,太太提出改日再去影视城,因为有一位大客户要与她见面谈谈。一次、两次、三次,这样的事情发生了许多次,丈夫实在忍无可忍,甚至怀疑到她对他的温柔,总觉得她有求于他时才这样,就像太太与客户的关系;或者太太有什么地方需要他谅解一般。她丈夫这样对她平静地说道:“我真希望你是一个平常的女人……”于是,她和丈夫分手了。 其实,像我这位女性朋友所说,很多男人对他们的太太并不公平。很多有文化、有素质、有品位的“公关小姐”,有与社会与男人打交道的本领,同时,她们也还有一种防范的本能,她们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与男性划一道鸿沟。既然社会的发展要求有这样的女性职业,而作为“公关小姐”的丈夫又对太太的职业有认同,就必须首先认清“公关小姐”的工作性质,并对此加以理解,同时充分预料到娶一个“公关小姐”作太太,可能会对双方、对家庭产生的影响和结果。 否则,就别娶“公关小姐”做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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