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碎的初恋 |
| 作者:冷石也温情 作于:2005-6-11 9:26:00 访问:49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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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上午下了一场大雪,但在我的记忆中却一点也不寒冷。我匆匆地爬上宿舍楼的顶层,远望着白茫茫的田野,希望能看到她们的离去的身影。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躲着她们,其实我是非常想见到她的。当小平告诉我有人来找我时,我马上就意识到是她来了。我上午已经搬了住房,她肯定是不知道的。当她走到原来的地方去找我的时候,她看到的是人去房空,那情形一定让她觉得不可思议。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去向厂里的人打听我的去向,但是她已经默默地领着她的小表妹没事似的离开了厂子,沿着来时的小路回去了。 那场雪好大啊,好多年都没见过了! 从早晨到中午,雪就一直在下,那大片大片的雪花让我一下子就理解了李白当年为什么要用“大如席”来形容他所看到的大雪。的确,面对大自然的如此美景,别说是李白那样的大诗人会激动,就是我也同样已为之动容了。 我是顶着大雪搬的家,当小平他们抬着我的木架子床在雪地里行进的时候,小蒋忍不住骂我神经病,说下这么大的雪搬哪门子的家!我的心思他自然是不知道的,对于我来讲,原来的住房简直就是个精神的炼狱,我是半天也呆不下去了。其实昨天晚上我就已经预计好了今天的搬家,我有一种感觉,我认为她一定还会来找我一次,所以,我必须赶在她来之前把家搬好。我的目的好象就是要让她知道,从今天上开始,我的生活将从头再来。但是我没想到的是,当小平告知我有个女人带着一个小女孩去过我刚搬走的住房的时候,我居然没事一样地说了一句“不管她们”就真的没有走出我刚住进来的新房,直到我猜她们大概已经走出了厂子时,一股莫名的热流才突然涌上心头,于是我终于忍不住地冲了出去直奔楼顶…… 雪早就停了。从楼顶上往东望,往日熟悉的村舍田野都已覆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絮似的雪,让人既陌生又兴奋,仿佛来到了一个童话世界,一切都是那么新鲜魅惑!那天的气温应该很低,不知从哪里吹来的风,竟然让我的脸感觉到象是有什么利器在割一般的痛,但我却一点也没觉得冷反而浑身发热。我急切地在白茫茫的雪野上搜寻着她们的踪影,眼泪却模糊了我的视线。我在楼顶上吹了很久的雪风,正当我以为再也看不到她们的时候,我却在离我很远很远的那条通往县城的乡间小道上发现了她们! 是她们。我绝对不会看错。虽然那只是雪地上的两个小黑点而已,但我却仿佛是千里眼,看到的竟然是她们清晰的身影:她穿着的依然是昨天那件水红罩衣的棉袄,白皙的脸盘被衣服的红色映衬得依然是那么鲜艳;她的短辩又粗又黑,额前的流海却轻柔飘逸;她走路的姿态依然是袅袅娉娉,而跟在她身后的她的小表妹也依然是个永远都好象长不大的小姑娘…… 我看着她们遥远的黑色的身影在白雪里越来越小越来越淡,最后终于消失了,再也看不见了。 这是一九八三年冬天的事。那年我二十一岁。 我是十九岁那年发现了她的。 那也是个冬天。 那天上早班,班里轮到我去仓库出料,可能是起得太早没睡饱的原故,我的感觉有些恹恹的。保管员是个一脸雀斑却无比高傲的年轻女人,平时我心情好,几乎没有在意过她,但那天早晨的她却好象特别地讨厌,无论是长相还是态度,都让人无法忍受。她迟到了,我等得不耐烦了就随口抱怨了一句,没料到她马上就拉长了脸。那时候,能在厂子里做保管的,都是厂里的红人,象我们这种生产一线的人,对他们一向都是礼让三分的。当时正在搞定额生产,任务与奖金挂钩,我们当然就不得不对每个生产环节都格外认真了,尤其是进料,不但一斤都舍不得少,还总想着多弄点才好,但要实现这一目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对保管员好点,因为仓库里的料向来都是只有大概的数,多给点少给点,对保管员来说并不要紧。实际上,生产班里的人一直就是这样做的,他们明明烦死了这个冷漠的女人,可当着她的面时却总是笑容可掬,而这个可恶的女人在他们的欺骗下,居然也频频回报他们以好处。我虽然对这种行径历来就不以为然,但我也不敢轻易地得罪这个女人,毕竟我也经常会为自己班里多弄了点,一般的情况下,只要不过分,她也会睁只眼闭只眼地放行。但那天早晨的她却因为我的一句“怎么才来”就对我苛刻起来,竟然连半斤都不肯多给。 这是柴火,不是黄金,多半斤算什么嘛! 怎么不算?厂里规定早班五百斤,你凭什么就要多拿半斤? 好好好,我拿一块出来总可以了吧? 本来就应该这样, 称完柴火,接着就是称薯粉。根据规定,每班额定一千二百斤,按照惯例,进料的人只须一个饿日往大麻袋里装上七包就行了。 过秤! 每天都不过秤,今天也算了吧? 不行! 一定要? 这是厂里的规定,我有什么办法。 她都“没办法”,那我就更没办法了,只好一包一包地往磅秤搬上又搬下,直到称完为止,累得我浑身是汗,连呼吸也有些不匀称了。这时候,我对这个女人真的是恨到了骨髓里去了。整整一个早晨,我都因此而郁闷得不行,很想找个什么事发泄一下,但又实在找不到可发火的对象,就只好阴沉着脸埋头干活了,谁都懒得理。 车间里到处弥漫着看不见的浓烈的酒糟味和看得见的滚烫的蒸气,四口直径三米的大蒸锅同时在发热,一口在蒸溜着白酒,另外三口在蒸煮着掺和了谷壳的薯粉料,这个时候,除了烧火的外,其余的人则可以坐下来歇气或洗洗衣服什么的,但是却不能离开,必须随叫随到。我们班有十二个人,其中有一半是厂里请来的临时工。这些临时工基本上都是附近的农民,而且全是女的。女人多的地方总是比较闹的,她们唧唧喳喳地说这个笑那个,弄得爱安静的我宁可坐到车间外面的一堆木头上去吹西北风,也不想听她们那些无聊的谈笑。 也许是干活干累了,或者是呼吸了户外的新鲜空气,这时候我的感觉似乎好多了,不由自主的就吹起了口哨。我听到自己的哨声在寒冷的空气中悠扬婉转,我便仿佛看见了一条透明的飘带在空中舞动,就在这时候,有个红色的身影在离我七八步远的地方迅疾地横了过去。这是谁啊?上班还穿得这么艳!我的目光追上了这个背影。原来是个女的,而且显然是我不熟悉的。厂里五十来号人在哪儿看到我都有感觉,可是这个女人我却觉着陌生。新来的?厂里什么时候又请人了?看上去,这个女人不老嘛,腰身窈窕,头发黑亮,就是不知长得怎么样。不过,有那么好的身材,也应该不会长得对不起观众吧? 我继续吹着口哨。我吹得是电影《五朵金花》中的插曲。我喜欢这部电影,人美景美音乐也美,是我当年迷得最一塌糊涂的电影之一,平时没事时都要哼哼里面的那些男女对唱。不过那时候胆子很小,凡是爱情歌曲我都不敢在有人的地方唱,但吹口哨却总是肆无忌惮。唱什么别人都懂,而吹什么懂得人就不多了。没有人知道我有多么喜欢这部电影的女主角。在进厂之前,我好一直保留着扬丽坤的剧照,那是我从市场上花了五角钱买来的,才两寸大,纸质厚而光洁,实际上就是一张照片。我一直把它放在文具盒里。后来因为没考上大学,所有与高考有关的物品统统都被我丢到纸箱子里封存起来了。回城后,家里订了一份《大众电影》,里面的彩色剧照多得是,那张黑白小照片就再也无法吸引我了,我就随手把它夹在了一本书上。昨天,当我动手写这篇小说时,我曾在书柜上翻了好半天。当时好象是夹在了狄更斯的《大卫.科佩菲尔》的下集里,可是,现在这部书怎么也找不到了。 休息了大约一支烟的工夫,班长的大嗓门就在车间里响起来了: 开——工——了——! 我站了起来,用手拍了拍屁股,正要离开,那个红色的身影又一次从我眼前横过。我猛地一抬头,终于看到了她的脸。人生的很多事都是发生在某个偶然的瞬间。或者说,人的命运的走向实际上就是某次偶然间产生的感觉所决定的。当然,这都是后话。当时的我一看到她的脸,只感到一阵莫名的温煦,就象在某个冰冷的早晨沐浴在朝阳里一样! 那绝对不是一张普通的脸,那应该是一朵我平生所看过的最美的花! 那也绝对不是一种普通的吸引,而应该是我平生所见过的最富魅力的自然美景。 我看着她的时候,她也在看着我。当我还在为她的美不知所措时,她却笑了。就是这一笑,我感到从精神到骨肉都彻底地化了酥了,刹那间,我觉得自己好象是浮在了哪里,两只脚完全没有了知觉。 她边走边笑,边笑边看我。 她的眼睛始终都朝着我瞟着。 她瞟我的时候,眼睛雪亮,脸色润红! 多年以后,当我无数次回想起那天的情形时,我依然是心跳猛然加速,依然是甜蜜直涌喉头!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月三十一日晚,一场大雪静悄悄地在南岭一带整整下了一夜,第二天,也就是 一九八五年元月一日的早晨,我登上了西去的客车前往广西柳州。客车戴上了防滑的铁链,在雪路上平缓地行进着。我透过车窗兴奋地望着白茫茫的田野和山岭,真想把提包里的照相机拿出来拍上几张。但是,我担心车上太颠簸无法端平相机,就只好忍住了。相机是向老卫借的。老卫是县委办的通讯员,相机是他从办公室的一个副主任那里为我借出来的。 这玩意价值三百元,一定要保管好。老卫说。 出了问题我一定赔,放心。 老卫下半年才从食品站调到县委大院来。他原来的工作与现在的相比,那是天上人间的差别。当然,这只是他的感觉。他在食品站其实也还不错,虽然天天与一群杀猪的混在一块心里不太痛快,但谁都知道,他们福利好,吃肉绝对比别人多得多。能多吃肉的工作,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好工作。通讯员也不过是个侍侯人的差事,我并不认为这工作就一定比在食品站当工人要好多少。但老卫却很满足,很珍惜。事实上,他在工作这个问题上是非常有远见的,他后来的辉煌如果没有当时的这一转折,那几乎都是不可想象的。 此次出门,妈妈给了我三百多块,又有照相机,可以说是弹丰粮足,加上这场大雪,我相信这趟旅游会越来越精彩,我所要达到的目的也有可能得以实现。 平缓的车速非常催眠,渐渐地,窗外的雪景也让我觉得疲倦了,不知不觉,我便闭上了眼睛并经历着一些与这次出行毫不相干的事来。 老卫和我一样喜欢音乐,是音乐把我们变成了朋友的。我是文化馆的业余乐手,他是文化馆第一届音乐学习班的学员,大家年龄相差也不大,相处不久就熟了。 老卫在学习班看上了一个姑娘,名叫小青,但人家比他高,他便自知之明地向我推荐。姑娘白白嫩嫩的,有点丰满,就是文化少了点,据说连初中都没毕业。不过,毕竟是女孩子,天真单纯,我没有理由不被她所吸引。 你们俩是最相配的。 老卫甚至更露骨地说,亲嘴的时候谁都不用踮脚。 我对老卫的说法并不十分认同,但他为我所展示的前景却已对我构成了一定的诱惑。于是,在那个到处飘散着桂花清香的仲秋时节,我便默认了老卫关于小青与我天生一对的理论,开始有计划地向小青靠拢。 你的音色还不错,就是节奏稍差了点,还有…… 在业余歌手的小青面前,我从来就是以前辈自居的,好在小青也很配合。 是的是的,人家还说我有点跑调呢! 对于我的指指点点,小青非但不恼,反而象是在谈论别人一样乐不可支。 你就说这首歌吧,里面有个半音你就总是没唱准。 为了让她更明白我的意思,我还把那个有半音的乐段一连唱了三遍。 怎么样,你再来来? 小青在我唱示范时,神情十分专注,轮到她唱时,就更是认真了。但是,那个半音她还是没唱准。看样子,这个问题,还得从头来,因为她显然还没学过十二音律。 我和她在音乐上的共同话题只是一个引子,接下来,我要和她谈的就是邀请她到我的住所去玩的问题。 老卫、小防他们经常去我那里玩,还有文文、细燕她们也去过。 是吗?那我有空的时候跟细燕她们去。不过,我好忙的,哪象他们,下了班就没什么事了。 那你都在忙什么呢? 煮饭啊,做家务啊,事情多的是! 是吗?我有些不相信。 骗你做什么! 我和小青的第一次接触总的来讲还不错。为此,那天晚上,我兴奋地想了很多关于未来的事,越想就越是睡不着。第二天上班差点迟到了。 我的广西之行在经过了一天一夜的汽车火车的接力运输之后,终于达到了我的第一站——柳州。 舅舅一家人对我的突然到来非常惊喜,当我敲开他家的房门后,大家围着我认了好半天。 像!很像你妈妈。 舅舅的最后鉴定终于结束了这场难得的亲人相认。我母亲有两个哥哥一个大姐,大哥早在五十年代就死了。据说是因为被误打成右派受不了折磨而自杀的。 在柳洲,我只呆了五天,就乘火车去了桂林。舅舅一家人的日子过得比我们的好,在他们家,我觉得自己有点像乡下来的亲戚。不过,他们都对我很好,我也没有任何不愉快的感受。只是我对自己的境况多少有些不满意罢了。这五天我过得非常充实。大我三岁的表哥虽然一直在忙于结婚,却也陪着我游遍了这个城市的主要风景点。柳州是个清秀的城市,当我从桥上走过柳江时,我看的是一条像海水一样湛蓝却水流丰沛的大江!我简直不敢相信,世上竟然真有这么清澄的江河!我去过湘江,也见过长江,但它们都是浑浊不堪的,水面是还漂浮着许多垃圾。哪像眼前这条河,两岸全是洁净的鹅卵石,水里一点杂物也没有,干净得就象游泳池一样。除了美丽的柳江,柳州的鱼峰山公园也很有意思,男男女女可以像刘三姐那个年代的人一样对歌。我虽然一句也听不懂,但从他们的欢笑声里我仍然可以感受到他们的快乐。表哥告诉我说,他们唱的是一些黄色的东西。我就问,那公园里的人也不管吗?表哥说,他们人太多了,管不了的。 我抵达桂林时已是晚上八点多钟了,出了站台,一大批嚷嚷着“××旅社有住”的女人就像苍蝇一样围了过来,我费了好大的劲才争脱了她们的包围。站在站前的广场上,我一眼就看到了亮着霓虹灯的锦江旅社。于是,我满心欢喜地直奔它而去。可是,当我走到它的门前时,迎接我的却是一块写着“客满”的小木板。我茫然地看了看灯火阑珊的街道,觉得这哪里像是个城市,简直就是个冷清的小镇! 我在街上一直向前走,心想这一路上一定还能看到旅社,谁知道,我走了近二十分钟,不但没有发现任何有旅社标识的店面,而且街上的灯越来越少,除了我,几乎连行人也难见一个了。 糟了!我可能是走在了一条通往郊区的路。 我赶紧往回走,希望刚才广场上的那些拉客的女人多少还能留下一两个。当我快要走回到火车站的时候,一个骑单车的女人在我的前面下了车。 同志,要住旅社吧? 是啊,在哪里? 就在前面,走两分钟就到了。 不可能吧,我就是从前面走过来的。 你找不到的,还是我带你去吧! 条件怎么样,能不能洗澡? 可以,可以! 这是个面善的女人,三十多岁的样子,应该不是个骗子。我放心地跟在她的后面走了三、四分钟的样子后,她推着单车拐进了一条黑古隆咚的巷子。 来呀,到了,就在前面。 电影院的场灯熄灭了,银幕上已经开始放映新闻简报了,可是,我身旁的空位却依然是空的。 她可能不会来了。 我瘫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像所有的观众一样,眼睛也看着银幕,但我却完全不知道我都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 我是晚饭后把票送过去的。她住在她姑父家,但我一直没去过。她姑父是轻工业局的一个副局长,她姑姑好象是粮食局的。 对于我的到来,她并没有感到吃惊。倒是我,一直都是头重脚轻的。 我一走进轻工业局的大门,就刚好看到了她从一间房子里走出来。我原先还担心会很难找,没想到竟会这么顺利。 她今天下午去厂里找过我,可我的态度却非常平淡。原因很简单,她瘦了,黑了,不是一年半以前的那个她了。在她去了广州的这一年多里,我几乎已经淡忘了她,没想到,就在两个多月前的一天,她居然给我来了一封信。她说她在广州很寂寞,每当看到别人成双成对时,心里更是不好受。她说她总是想起我这个老朋友,不知道我是否已经忘记了她。我认识她三年了,从来都是我给她写信,而她几乎是不给我回信的,即使偶尔回一封,也只是表明她不可能和我在一起的坚决态度。我给她写了多少信,我已经记不清了,反正,她的态度越是坚决,我的信就越是写得勤。她在我们厂只做了两个多月就离开了,去了一个叫大围山钨矿的地方上班。从那以后,我就开始没完没了的给她写信,明知不会有回音,我的信也仍然是一封接一封地寄给她。后来,她又离开了那个地方,可是我的信却还是源源不断地寄给她。我是在她离开那里至少三个月后才知道这个消息的。我一直为我的那些信感到可惜和忧虑,尽管我不怕别人知道我有多么迷恋她,可那些信毕竟是我的个人隐私啊,既然她早就不在那里了,而我又从来没有收到过半封退信,那么那些信……我简直不敢往下想了。现在,她一反常态主动给我写信,我感到十分慰藉,觉得自己一年多的心血终于没有白费,终于有了回报。在证实了这一切并不是一个梦之后,我又重新点燃了对她的热望之火,在短短的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一气就给她写了二十多封信。她也不懒,好象也回了五六封,还给我寄了照片和英语900句的卡式磁带。我每天看着她的照片,就像当年珍爱着扬丽坤的照片一样。照片上的她,自然优美,纯洁白皙,完全可以与任何一个美女相媲美。渐渐地,她原先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也就完全被照片上的她取代了。现在,当她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时,她的样子竟然与照片上的她出入这么大,以至于让我觉得自己所看到是好象是另外一个人!她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了呢?我怎么也想不通。我打起精神和她客客气气地说话,那样子就像面对一个陌生人。正当我觉得非常尴尬的时候,隔壁的小丁过来叫我帮忙搬家,我就让她先坐坐,说一会就好,去去就来。可是,当她我回来后,我发现她的脸色非常不好,领着她的小表妹马上就走。我很内疚,想让她再坐一会,可是晚了,她的脸上已经没有一丝笑意了。我不敢送她,只是在楼道口说了一句“好走啊”就回到宿舍开始狠狠地吸烟,一支接一支地吸,一直吸得自己像晕车一样难受,这才把没吸完的烟丢掉上并上床蒙头大睡起来。晚饭后,我的大脑清醒了许多,觉得下午的我实在是太过分了!人家不过瘦了点黑了点,我就凭这个而冷淡她,这也太不道义了!不行,我必须拿出热情来,不能这样就了断了和她的情义。就算我不为三年来的爱恋着想也要为这两个多月来的相爱负点责任吧? 厂里发了两张戏票,我们去看看吧? 我装出一副什么事也没发生的样子走到她的面前,当着她的面把连在一起的两张票对折撕开。说来也巧,上午厂里发票时,我硬是多要了一张,其实我并不打算去看,因为,那只是县里组织的一场群众自娱自乐的文艺晚会,多要一张无非是打算实在无聊时好邀个伴同去。 看戏啊,我不想去! 她接过我递过去的票低着头反复地看,一副十分犹豫的样子。 不想看啊?那我就一个人去看哦! 正当我的耐心已经消融得快没有了时,她姑父、姑姑也从房子里走出来了。 来了啊?进屋里去坐吧! 她姑父热情地和我打招呼,把我的紧张和尴尬一下子就给化解了。 其实我也不想看,不如一起去散散步吧? 她还是一副十分犹豫的样子。 去走走吧,把票给我们,我们去看看。 她姑父的安排无懈可击,她没有办法再拒绝了,只好跟着我走出了轻工业局的大门。 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这是我在桂林听得最多的一句话。 大约是清晨六点钟的样子,昨晚那个领我去住旅社的女人又来找我了。她告诉我到桂林就要游漓江,不然就等于白来了桂林。我同意了她的观点,也同意了她今天一大早就来旅社叫我起床并领我去上车。 我们坐着车离开了市区,大约跑了两个钟头才停下来。 一路上,我看见郊外的田野到处都铺着薄薄的却令人寒栗的白霜,但是,公路两旁的绿树和翠竹却夏天一样郁郁葱葱! 一月份是个枯水时节,漓江的水浅得无法在原来的码头停泊,只好到远离市区的一个终于可以泊船的地方临时架起了一座木桥供游人上船。宽阔的漓江只有对面的那几十米才有水,靠公路这边的河床早已裸露成了很大的泥滩,使得长长的木桥除了一小截是悬空的以外,其余的部分实际上就是直接铺在了泥滩上。 这就是漓江?这就是贺敬之诗里的美伦美涣的漓江么? 你出来一下好吗?我有话想跟你说。 什么话呀,就在这里说嘛! 你跟我来嘛,我又不会吃了你。 你吃我?笑话! 那就来啊! 来就来,你带路。 顺着一条没有路灯的小巷,我领着已经与我交往了快半年却从未约会过的小青,终于双双走在了郊外无人的田野里。我一直走在前面,小青一直跟在我后面,我把她带到还没落成的烈士公园的大门口,随便找了个台阶就坐了下来。这里没有灯也没有人,但是,因为地势较高,万家灯火的县城可以尽收眼底,所以,坐在这里的人不但不会觉得害怕,反而有一种特别的安全感。 虽然没有直射的灯光,朦胧中的小青依然非常动人。她银盘一样的脸,有点丰满的身影,以及微风吹过时带来的她的体香,都让我感到说不出的兴奋。 你想说点什么,现在可以说了吧? 她扯过身边花坛上的一捋小树枝轻轻地摇晃着,话语里依然透着几丝不耐烦。 其实…… 我的好心情像风一样掠过后就再也没有回头了。 走吧,我送你回去。 太阳出来了。蜜黄的阳光透过青翠而茂密的丛竹照在了我的身上,船仓里马上充满了暖意。该来的都来了,等人等了大半个钟头的游船终于拉响了启航的汽笛,离开了一片泥滩的临时码头,向着阳朔出发了。 江水的确很清,两岸的田野山峦也的确很秀丽,但是我却没有被感动。我站在甲板上到处张望,很想提起兴致来,可是看了半天,感觉依然是平平淡淡的。关于漓江的山水,从小就已经熟知了,贺敬之的诗,刘三姐的电影,早就在我的脑壁上画上了一副秀美绝伦的图景,我几乎就是看着这样的图景成长起来的。现在,我虽然终于身置于绝对真实的漓江山水中,可我的心却仍然置留在记忆中的漓江山水里。 游客们纷纷从船仓里钻了出来晒太阳看风景,有被眼前的美景激动得语无伦次的,也有像我一样无动于衷的。我拿着照相机从船头走到船尾,一直找不到值得咔嚓的画面,就自言自语地对身边的一个男游客说: 不过如此啊,漓江! 是啊!不来嘛可惜,来了却遗憾。 男游客发出和我同样的感慨,但却归纳得比我更精辟。 不过,为了不虚此行,我还是打起了精神来,以自己为主角,以漓江为背景,请别人给我拍了几张照片,免得回去后无法在老卫面前证明自己的确到过漓江。 新闻简报快要放完了,我的耐心也差不多也快要崩溃了,但就在这个时候,我身边的空位上突然坐下了一个人。一看,是她! 哦!她终于来了,我终于能够和她坐在一起了! 我想和她打个招呼,可却不知道该怎么说什么好。况且,我好象有点呼吸困难,觉得观众厅里骤然热了起来,即使想开口也可能会难以成声的。 我呆呆地看着银幕上动来动去的人影,听着时高时低的声音,既甜蜜又尴尬。 吃点瓜籽吧? 她把一包东西递到了我的胸前,我赶紧捧着一支手去接。当她反过纸包口往我的手心里倒瓜籽的时候,她的手轻轻地触到了我的手指,那温热细滑的肉感,像电流一般立即传遍了我全身的所有神经末梢!这是我平生头一次与一个成熟的女性发生如此亲密的身体接触,虽然她可能是完全无意的,但我却因此而受到了莫大的鼓舞。如果说这之前我对她的所谓爱情只不过是一个少年的情窦初开,那么,这之后的情感就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变成了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真正的迷恋。 离开派出所已经是傍晚了,街上的好多商店都在关门下班,路灯也亮了起来。我提着网兜里的那五个柚子直接走向码头。在经过船运公司的那个售票处时,我看见那里也已经窗口紧闭。 我是今天早晨六点钟从桂林坐车来到梧州的,到达梧州车站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多钟的样子。一下车,我就去了码头,因为我早就计划好了,不在梧州过夜,而是坐船连夜赶往广州。我找到售票处后很快就问清楚了驶往广州的夜班船是7点起航明早8时左右抵达。我虽然还没有坐过大船,但我知道坐船是可以睡觉的。睡一觉就到了广州,既省了住宿费又免去了旅途的疲乏,何乐而不为!我一手提着包,一手提着在阳朔买下的柚子来到了并不拥挤的售票窗口前。 请问今晚去广州的票还有没有? 有的,要几张? 一张。多少钱? 十一块。 我把包和装着柚子的网兜顺手放在了双脚的两侧,空出两只手来掏钱。我从裤袋里掏出一叠票子,从中找出一张十元和一张五元的递进了窗口,很快,售票员就把票和找给我的钱递了出来,我接过来连看也没看就迅速地一把塞进了上衣口袋。可是,当我空着手去脚边拿东西时,却只拿到了网兜,另一只脚边的包已经不翼而飞了。我的心猛地一下紧束起来,眼睛赶紧四处张望,并大声嚷嚷, 我的包呢,我的包呢!! 售票厅里只有三个人,我一个一个看着他们大声地问,谁拿了我的包?谁拿了我的包?他们问我是什么样的包,我说是一个枣红色的方型中大背包,他们说好象是有个人拿了这么一个包走了,我就问从哪个方向走的,他们指了指外面的公共汽车说,好象是上了车,于是,我就把手里的网兜往地上一放,撒腿就朝大街上那辆正要关车门开走的公共汽车跑去。我一边跑一边大声地喊道,别关门,有人偷了包!有人偷了包!我跳上车,紧张地搜索着,既没发现我的包也没发现有神情不自然的可疑分子。我从车头窜到车尾,然后赶紧从车尾下了车。我突然意识到偷包的人肯定不会在车上,我上当了,刚才那几个给我指路的人绝对是一伙的!我在大街上什么都看不到了,偷包人趁着我上车的那十几秒钟的当儿早就溜得无影无终。我跑回售票处,发现大厅里空空如也,那三个给我指路的人果然也溜了。不过,他们还算有点良心,我的那五个柚子就没有再拿走了。 我苦笑着走到网兜前,提起这唯一的行李正要走,售票员从里面走了出来。 丢东西了? 是啊,真倒霉! 唉—— 这里经常有人丢东西的。我已经跟你报案了。 哦?有用吗? 碰碰运气吧,派出所的人马上就会来的。 不一会,一个年轻的警察真的来了。售票员告诉他是我丢了包,警察就要我跟他走,我看了一下表,觉得时间还早,就跟着他去了。在派出所里,警察给我录完口供后说,这种案子在这里每天都要发生很多起,不瞒你说,大都破不了,所以,你报不报案其实都一样。当然,如果有好消息,我们一定会及时通知你,但这种可能性很小。回去吧,以后一定要提高警惕性。 我在前面走着,她在后面跟着,我们若即若离地走出了县城,踏上了那条通往酒厂的田野小路。 去哪里? 去我那里吧?! 她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跟了上来。一路上,我们还是无话可说。天气很冷。寒风从无遮无拦的田野猛吹过来,像利刃一样在我脸上乱割一气。我们穿过一片菜地,又越过一个小山包,然后就看到了亮着许多灯的酒厂。 在我的宿舍里,她坐在我唯一的一张自制的皮筋沙发上,我则坐在床沿上。我倒了一杯开水放在了她身边的茶几上。我很想说点什么,我受不了这种沉默的气氛。但是,我又希望她能先开口。我看着她,突然觉得她仍然很漂亮。灯光下,她的脸颊润泽红晕,眼睛又黑又亮,既不黑也不瘦,因为轮廓凸显,反而有了一种原先所没有的性感。真是奇怪,下午我怎么就没有现在这种感觉?她不但没有变丑,反而出落得更加迷人了嘛! 下午我有些不舒服,冷淡你了,你是不是生气了? 没有啊! 那你为什么匆匆忙忙就走了? 我有事要回去啊! 什么事,那么急? 我姑姑给我找了一门亲,让我早点回去见个面。 什么,相亲?! 是啊,姑姑说我年纪不小了,也该嫁人了。 哦,原来是这样!那你在信里跟我说的那些话都是假的? 不是。 不是?那是什么?! 你自己知道。 我知道什么? 你自己写的,我看到了。她指了指我书柜上的那本日记。你去给他们搬家的时候,你的那本东西是打开放在桌上的,我只是随便看了看。 你怎么能随便看我的日记? 我说了我是无意的,但我恰好看到了我不该看到的东西。 我们的谈话出现了长时间的停顿,因为我被噎住了。我必须承认,我的确是在日记里写了一段关于她的话。那段话的意思是说,我根本不相信她是真心爱我的,我认为她之所以对我好,完全是出于一种无奈,是因为实在找不到正式工作了才回心转意的。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写了这么一段话。实际上,我一直都是把她当美神一样供奉在心里的,可是这段话却明显地是在贬损她。其实,下午当她从这里冷冷地走了之后,我就发现了日记本是敞开着放在书桌上的,当时我就大大地吃了一惊,因为那一页上刚好写着一段关于她的怪话,要是被她看到了,那可就不得了!现在看来,越是想避免的事就越是要发生,她当时脸色突变并不是因为我的态度,而就是因为这本该死的日记,这段该死的话! 她的脸色又凝重起来了。 我感到自己陷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尴尬之中且无法自拔。 我想说我的那些话不是我的真心话,可白纸黑字我赖得掉吗!如果说我日记上的话是乱写的,那么,我给她的那些信又怎么可能是认真的呢? 她一直沉默着。 我很想说我是真的很爱她的,但我除了叹气还是叹气。 其实,你并没有说错,我的确是那样的女人。她终于开口了。她一边说一边淡淡地笑着。你应该找个比我更好的,我们的缘分好象已经到了头。 你想甩掉我了?说这话时我几乎想要哭了。 是你不要我的。 我没有说不要你。你知道我一直都是很在乎你的。我日记上的那些话并不是我的真实的想法,不管你信不信。当然,如果你不要我了,我也没办法。 好了,你也不必这样难过,一切都会过去的。 那好吧,我送你回去。 我走到码头的时候,一轮夕阳正好停在远处的山岗上,硕大而血红! 江风一阵一阵地吹过来,吹走了我身上的热汗,也吹来了阵阵的惆怅。我站在高高的江岸上,看着血红的江面上来来去去的大船小船,眼睛竟渐渐地模糊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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