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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我是谁
作者:飞鹰  作于:2005-6-11 9:22:00  访问:92  评论:1(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Save to inu.cc
    上午10点,我按时从床上爬起来,我在一家软件公司从事编程工作,这项工作的最大好处是你可以不用去上班,只要到期能完成工作任务就成。我是典型的夜猫子型,每到12点就精神矍铄、思维异常活跃敏捷,所以我的工作只好在晚上做,我恨不得把白天和黑夜完全颠倒过来,造成这种状况的责任不在我,这是生理的原因、造化弄人。
 
     我洗漱完毕,我的胃提醒我应该补充足弹药了,我辛辛苦苦的工作,其中一个主要的任务就是为了满足它那贪婪的欲望。我还没走出门,胡军照例就来了,他一见我面,照例还是那句老话,“操,真他妈的倒霉。”胡军这个名字是我瞎诌的,写东西涉及到朋友最好不要用真名,以免不必要的麻烦,中国传统上一般都用生甲、某生来代替,后来学西洋,用A君、B君来代替,总之只要能掩饰真相就行。其实倒霉的不是他而是我,我既要赔上饭钱,又要听他被第一百零八个网友甩了的唠叨。  
 
     果然,他狠狠地干掉一杯啤酒后,开骂了,他骂的刚开始的两个字,应该是“SB”。他给我解释过这有两种意思,一种是傻逼,另一种是骚逼,他是中文硕士,在大学从事中文教学,在词汇方面是非常丰富的。然后就开始对我狠发牢骚,从网友骂到系主任,由系主任骂到校长。
 
     我以前十分爱好文学,现在许多人都这么说,自己是文学青年。胡军是我高中高两级的师兄,我们就这么点关系,他在高中是名人,发表过不少作品,得到不少女孩子的亲睐,而我默默无闻,什么也不是。我和胡军的交往起源于文学,我喜欢写得东西,可我写的文章总是龙头蛇尾,刚开始时还好,中间就是应付,到了后部分,就不知所云了。如果胡军看了这篇文章,从这以上部分足可以挑出上百个语病,数十个用词不当,而且引经据典,让你无可辨驳,如果你继续论战下去,他就会使出杀手锏,你想挑战权威吗?对我这个文学层次的人来讲,他是中文硕士,发表过多篇小说、论文,他就是权威,挑战权威是件很危险的事,大部分的人不愿意冒险。我往多家杂志投过稿,结果是泥牛入海,于是我捧着一篇我自认为的得意之作颠颠地去找他请教,他对我很热情,他说先放我这儿,我帮你改一下,明天你来取。我第二天来取时,发现文章已面目全非,大部分被他用红笔圈删了,这篇文章是我呕心沥血之作,受到了这种待遇,我自然愤愤不平,切齿痛恨,我想起了鲁迅先生所说在嫩苗上跑马之类的言语。不过,我后来想到了一个好好羞臊他的方法,就是把这文章以我的名字去投稿,如果发表不了,只能说明他的水平太烂。文章投出之后,神使鬼差地发表了,编辑还给了我一通评论赞美,这使我的自信心受到了毁灭性地打击,从那儿以后,我再也不投稿,再也不让他看我写的文章,我觉得就象脱得一丝不挂让人欣赏一样,很不舒服。
 
     他过了酒瘾和骂瘾以后,问了我一个很愚蠢的问题。高智商的人一般都犯低级错误,比如说爱因斯坦穿着睡衣拖鞋满街走,现在胡硕士也犯了类似错误,他问我,你有网友吗?我几乎就娶了计算机,除了工作吃饭,大部分的时间都泡在网上,他竟然问我有网友吗?我如实的告诉他有。他问我,是男是女,我说基本上全是女的,我又不是同性恋。他说有网恋吗,我说恋上了两个,这句话我说的是完全不负责任。他接着问我有性关系吗,我说没有。我知道他想把我当素材,编进他的歪文里面,他不懂得用某生、A、B之类的,他通常都用我的真名世英,这使我很恼火,我在他面前总是提高了警惕,凡是觉得能给他当素材的话,我一句也不肯说,大部分时间都是他一个人在独白。接着他进一步提出了更加无理的要求,我想用你的网名和你的网友聊会儿,他已经被一百零八个网友甩了,可想而知,他聊天的水平是如何的臭。我斩钉截铁地说不行。他开始耍无赖了,他说那你今天下午的午觉是完了,他是何等的可恶、讨厌,不过他是说到做到,我现在总算明白他的前两任妻子为什么离他而去,和他在一起简直是精神虐待。不管他多么令人讨厌,他总是我的朋友,我已经痛骂过他多次混蛋了,他总是嘻皮笑脸地说,我本来就是个混蛋,近而推理说,物以类聚,我是你的朋友,我是混蛋,你也好不到那儿去。
 
     为了我的午觉,我只好妥协,我把我的开机密码、QQ密码全给他写在纸上,我实在懒得再和他说一句话,写在纸上岂不是更省事,然后我就从里面锁上了卧室的门。不一会儿,他就拼命砸我的门,我问他着火了吗,他说没有,他问我和那两个网恋来着,我当时想冲出去杀了他,我告诉他有两个选择,一是自己找,二是我把他从屋子里扔出去。他咕噜着不知骂我什么,我嘭一声,关上了门,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住了头。
 
     我一觉醒来,天已经黑了下来,我听到一阵温和的敲门声。我开了门,他十分有涵养地说,该吃晚饭了,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了,我已经是第十一次这样温和地敲你的门了,让朋友饿着肚子,这总不是待客之道吧。我带他去酒馆喝酒,他开始唾沫星乱飞地给我讲叙他一下午的伟大功绩。他的逻辑思维已经很差了,他的思维经常杂乱无章的跳来跳去,他认为这是文学的反作用力,所以他就学习了心理学做为缓冲,学习心理学的结果是更糟,这就象一团乱麻,本来慢慢理还能理出个头绪,使劲拉扯,都成了死结,就永远也理不出来了。从他的讲话中,我们可以领会到。他说:“操,真倒霉。SB,一开始就碰上了两个烂货,一勾就上,你的网友怎么都是这么一群东西。还好,我仔细分析了你的聊天记录,总算从中找出了你恋爱的两个,一个很有心计叫小雅,另一个很单纯的叫灰雨,看得出来她有些崇拜你。女人太有心计,不好,你一辈子都被她玩弄于股掌之间,所以我已经替你把小雅辞了。灰雨给你发过来一张标准照,我看了,很漂亮,我已经约她下个星期来我们这儿见面,你可要去接她。”他滔滔不绝地大揭我的隐私的时候,有许多诧异的眼光投了过来,这更使他的表现欲高涨,他更加讲得活灵活现、妙趣横生。他丝毫不觉我是如何的尴尬,他看我的隐私,然后在大庭广众之下宣扬,还以为是为我办了件好事。我扶着他离开酒店时,不停地给大家道歉:“对不起诸位,他有间歇性神经分裂症。”
 
     我的网名叫“不知道我是谁”,在网上经常有人这样说,你好,你是谁?然后我就温和地告诉她说,你好,我是不知道我是谁。我在网上确实有两个比较不错的网友小雅和灰雨,我分不清是爱还是别的,网络是虚拟的,第一原则就是不能当真,所以我就半真半假的和她们在网上混。
 
     我在我机器上看了一下他和小雅与灰雨的聊天记录,他卖弄完他的才华后,从弗洛伊德直接发展到赤裸裸的性挑逗。小雅很愤怒,说没想到我是个地地道道的臭流氓,空披了张人皮。灰雨性格好些,问我是不是喝醉了,不要胡说八道了,她是很爱我,但是我应该尊重她,不要把她当成随便的女人。她在周五坐火车来见我,穿白色连衣裙,白色半高跟凉鞋,背黑色小挎包,长发,她到了会给我打手机的。从这些记录里,我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冒我的名都干了些什么。我看了灰雨的照片,确实很漂亮,灰雨的真名叫李倩。我十分无聊,就上了线,灰雨还在,她问我为什么不去睡觉,酒醒了吗?胡军这个该死的混蛋,我只好说醒了,对不起,我不该胡说。我要承担他说话的责任,我这才发现为什么全国上下对打假呼声如此之高。灰雨一直安慰我,说没什么,人都有心情不好喝醉的时候,有时在网上放纵一下自己也是个好事。她的善解人意让我无地自容。
 
     胡军上网是跟我学的,他那时刚离了婚,很无聊,我除了工作以外爱好很少也很无聊,胡军说他要学上网,他一上网就迷上了QQ,不可自拨,经常神聊胡侃到深夜。据我的观察,他上网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胡说八道,二是网恋。他网恋的成功率几乎等于零,他每次都是被甩的对象。不断的恋爱、失恋,极大地激发了他的创作欲,他在这期间创作了大量要死要活的爱情小说,反响极大,也不知骗取了多少痴男怨女纯情的眼泪。
 
     到了周五,我来到火车站,首先扫描的是白裙子,然后依次是长发、黑色挎包、半高跟白色凉鞋。夏天白裙子很多,弄得我眼花缭乱,我一边大口喝着冰镇矿泉水,一边痛骂胡军是个混帐王八蛋。在我喝完第六瓶矿泉水,上了四次厕所以后,我恢心丧气地坐在花五元钱租来的小凳上,除了一脸的傻笑,再也没有别的表情。这时陆续又出来几个白裙子,我的眼已经极度疲惫,实在不想继续扫描了,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我接听了,一个陌生甜美的声音问,你是不知道我是谁吗?我说我是,你在那儿?我的眼睛四处乱扫,看着不到十米的地方一个女孩,白裙子、长发、黑挎包、半高跟白色凉鞋,正背对着我用手机打电话。我说你转过身,我正在向你走。她转过了身,她个子比较高,和我差不多,我觉得她远比照片上要漂亮的多,整个一个白衣丽人。
 
     她笑着对我伸出了手,她的脸红红的,可能是天气的原因,也可能是有些羞涩。“你好,我是李倩,让你久等了,我错过了车次。”我也笑了说:“我是世英。”她说:“你原来是这个样子。”我说:“是啊,怎么,大失所望?”她说:“不是,和我想象中差不多,挺可爱的。”这就证明我不是很帅,男人不帅,女人只好说他可爱,就象女人不漂亮,男人只好说她有气质是异曲同工。
 
     我和李倩打的回到我的小家,我正要掏钥匙,却发现我的门开着,第一感觉是我走得心急火燎忘了关门,第二感觉是家里进来贼。贼的可能性比较小,因为我家里实在没什么可偷,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那台经常被我修理得七零八落的微机,不过它的性能还是不错的,只是外表看起来有点糟,这一点它比较象我。我把李倩让进门,我的屋子里很整洁,这倒不是我为她刻意收拾的,我总是把屋子收拾得井井有条,因为我是软件工程师,我的逻辑性比较强,我和胡军的不同是他需要跳跃思维,因此他的家有些象猪窝。
 
     我看到我的显示器开着,机器正在等候输入密码,我就知道胡军来了,他经常在不该出现的时间场合出现,我已经更换了我机器的密码。在他的威胁下,我不得不经常更换机器密码,我不想把我的心迹让他一览无遗,然后变成文字去为他赚花花绿绿的钞票,他在我输入密码时,总是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看,在这一点上我就不得不敬佩他了,他只要看一次就会从我的手形上破译出机器密码,所以我通常在他不在面前的时候,再改一次,长期的斗争都为我们养成了好习惯,他看手形的功夫越来越高,我记密码的记忆力越来越强。我除了需要不断更换密码以外,还要不断的更换我的门锁,我的抽屉里现在还放着六把锁,他经常去偷配我的钥匙,我就去换锁,这场斗争最终以我的失败而告终。主要原因不是我买不起锁了,而是胡军有一次去写一部关于窃贼的小说,在二个月的体验生活期间 ,他学会了开锁,所以他不必配钥匙了,我也不必换锁了,我换什么锁都一样。
 
     我只好苦笑着对李倩说,我走急了,忘了锁门。李倩很高兴的笑了,我也觉得选择这种说法比较好。胡军从屋里出来,他打扮得很帅,发型也是新做的。从外型来说,我不得不承认他比我奶油。胡军见到李倩,说了一句令我吃惊的话,“我本来想去接你,可有点工作,就请我朋友去了。”我什么也没说,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李倩则狐疑的看着我们两个人,爱一个人是个大事,现在连对象都搞错了,就糟了。李倩打量了我,又打量了他,我穿着和平常一样,而他却是刻意打扮,“不知道我是谁”的天平向他倾斜了一下。我没有反驳,我想看他的表演,其实我最想的是揍他一顿。“真是倒霉,SB,要去见几个文学爱好者。”这句话,省略了“操”和“他妈的”的两个词,这就显得文雅多了,至于“SB”这个词,只有少数人能从两个英文字母的发音里读出傻逼和骚逼这两种意思来。这句话中又不乏炫耀的成分,因为现在大多女孩都是文学爱好者。他毫不客气地端过茶盘,从茶壶里飘出的茶香,我闻出是我到南方去带回的上好龙井。他接着请我们都坐下,拿出一付前清遗老的架式品了口茶,不过没有送客。他说:“我这个人很传统,很喜欢喝茶,如果李倩你不习惯,可以换可乐。”其实他不喜欢喝茶,如果他喜欢,这包龙井早就没了,他平时喜欢喝咖啡,这样他的神经才能时刻保持兴奋状态。李倩笑着说:“没什么?这也很好。”李倩现在关心的是辨别我们两个的真伪,而不是茶和可乐。
 
     他拿出他精装的个人专集,上面有他龙飞凤舞的签名,他的胡体字除了我以外,很少能有人能看得懂,初步估计,李倩也不认识。不过李倩是认识印刷体的,她有些兴奋的说:“您就是胡军老师,我特喜欢您的作品。”看,我是彻底完了,她也是一个文学爱好者,看起来对胡军还很崇拜,捧着一本烂书,几个蟹爬似的烂字如视珍宝。我从来不看胡军写的小说,主要是因为那次对自尊心的伤害,我经常骂他写的全是狗屎,我也能从我这字履行间中读出醋味,我承认我不看,并不能证明他写的不好,主要是心理因素在做怪。现在我看他的表情不是皮笑肉不笑了,而是冰冷,我现在想把他嘴里的牙全部敲下来,然后用线把他嘴缝上,最好是用缝鞋底的线,而且要缝双线。
 
     他们在一起开始津津有味地谈论文学,我也很喜欢文学,我看过许多书,古典的现代的中国的外国的,我不想说什么,我完全成了局外人,我连愤恨也没有了,我懒散地半依在沙发上,睡意侵染了上来。我在半睡半醒之间,听李倩好象说了句,胡老师,听您一席话,真是胜读十年书。胡军不要脸的客套,那里,那里。别的我没听清什么,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谈论了弗洛伊德和性,也不关心。
 
     胡军推了推我,提醒我该出去吃饭了,天已经黑了。我们一起往外走,我不想说也什么,也觉得没说什么的必要。李倩问我,有什么好吃的,这儿有什么比较有名的风景名胜,胡军都一一抢答,我觉得我需要做的,就是掏钱请客,然后去宾馆要个房间,免得当灯泡。我们找了个比较幽雅的地方,叫了几个当地的名菜,要了酒。胡军完全成了主角,他先占用了我的身份,然后占用了我的家,现在正在泡我的妞儿,我只是处在陪衬的位置上,还要为他提供方便和财力支持,我觉得好象我不是“不知道我是谁”。事实本来应该是这样的,世英,也就是我,是“不知道我是谁”,现在却是胡军,是“不知道我是谁”,难道胡军是世英,当然不是,我们是确确实实的两个个体,我真有点不知道我是谁了。
 
     吃完饭后,李倩提议我们去打保龄球,胡军的保龄球打得很臭,我从来没见他打过一次全倒,而我却是个高手。我们打得很高兴,我兴致也好了起来,我终于在竞技项目上超过了胡硕士,李倩不停地为我鼓掌叫好,我玩得很愉快。
 
     打完球后,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我们从球馆出来,打了的,我坐在前面,因为我要付款,车刚要走,李倩却笑吟吟地问“胡老师,您家住在那儿?”胡军不加思索地说:“文化路二十五号。”李倩在后面说,“师傅,您先到文化路二十五号吧。”出租车直奔文化路二十五号,到了以后,我们都下了车,李倩向胡军伸出了手,我以为是要跟他去他的猪窝。可李倩却只是同他握了握手,兴致很高地说:“胡老师,很高兴能认识您,您可真幽默,再见。”然后用手牵着和胡军同样傻了的我,钻回出租车里,说:“回家吧。”我好象听到了胡军在后面骂:“操,真他妈的倒霉,SB。”是呀,可真幽默。
 
     我们回到我的家,从见面,我们还没正儿把经谈过话,我们在一起说话,发现和在网上一样的流畅,这就证明我们在现实中仍然可以成为恋人。她知道我想知道她怎么明辨出我才是“不知道我是谁。”她告诉我说,我具备了“不知道我是谁”的基本特征,一是我衣着休闲随便,这是IT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特征;二是我曾经说过我在文学方面的造就,虽然我从来没提过胡军,但从我在网上谈吐来看,我不是艺术家的料;三是我根本不可能懂弗洛伊德,我这种人只知道一加一等于十,那天她在网上聊天,就发现不象我说话的语气,后来的那一个才是我,不过她很想见我,就装了糊涂;四是我不是个讲话滔滔不绝的人,那种引经据典的专业性语言,我根本就说不出来。我现在对胡军的分析能力进一步打了差号,他不是把那个有心计的给我辞了,而是把那个纯真型的给我辞了。
 
     夜深了,我们要休息会儿,我让她去卧室睡床,我在客厅睡沙发,这更说明了我不懂弗洛伊德。我忽然把白天和黑夜又转回了它原有位置,我的睡眠速度快得惊人,很快就在沙发上鼾声大做,在睡梦中,我觉得好象有个小猫在舔我的脸,痒痒的。我下意识地用手一摸,立时我就醒了,我差点从沙发上蹦起来,我摸到了一个温暖滑腻、充满活力的异性的肉体。她用手捂住了我的眼,趴在我耳朵上说,走,到床上去,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我梦游般地被她牵到了床上。
 
     第二天早晨七点,我出乎意料地早醒了,我对李倩说,赶快穿衣服起床,她搂着我的脖子说,为什么这么急?我说别问了,赶快走就行。她怀疑地问我说,你结婚了?我说没有,你还没嫁给我,等会儿,要来个混蛋。李倩咯咯地笑了,穿好了衣服,我们逃似的离开了我的家。
 
     我们在外面疯狂地玩了两天,我送走了李倩,一身疲倦地回到了家。打开门后,看到我卧室门上贴着一张大大的胡体字留言,上面写着“你这个重色轻友的混蛋!!!”我知道我今天可以睡个好觉了,明天也没必要早起,用不了几天,一部关于网恋的力作将会被发表,失恋可真是他写作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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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最新五条评论:[ 查看本书全部评论 ]
我是魏华,专门勾引别人老公为生,我电话1359 游客 <2006-12-16 1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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