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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时间:2008年9月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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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英雄
作者:冷草  作于:2005-6-11 9:20:00  访问:49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Save to inu.cc
    一个人,只要他的人生属于正常,都是个不短的过程。毫无疑问,在这么个过程里,有的人轰轰烈烈,有的人平平淡淡。平淡者如一捧烟,一朵云,风吹过,烟消云散,就什么都没了,他们的一生过去也就过去了。轰烈者则不然,他们能让后人长久缅怀自己,其中的许多人还成为一时代的伟人。
 
     当然,也有第三类人,他们介于两者之间,他们的人生说不上平平淡淡,也说不上轰轰烈烈。从总体上看,他们的人生是平淡的,象一条小溪,从山上平稳往下淌,如果没什么波折,那条小溪就那么一直淌到山脚;然而,前面的山形突然起了变化,中间断去一截,是鬼斧神工杰作,于是,那小溪变成了一条瀑布,壮观起来,哗哗啦啦,一大片响声,传得很远;它继续朝下流,瀑布下的山形,虽然恢复到先前的平缓,但瀑布的影响却是关键的,它陡然粗壮,哗哗啦啦,一泻而下,直到山脚。
 
 
 
     我有一个朋友,名叫高云逸。他名字起得很好,高云逸,在高高的云上飘逸。但是我们交往多年,我没看出他这个人有多少出众的才干,他的人品如何高尚。他是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别的不说,光说他的相貌吧,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脸说不上漂亮,也算不上丑,五官说不上匀称,也不是那种歪瓜咧枣的。总之,你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有别于其它人的特征。如果说一张没有特征的脸,其本身也算一种特征的话,那么,这就是他唯一的特征。至于性格,我认为他基本上还是属于憨厚的一类,没有损人之心,也决不会公而忘私,至于慷慨仗义之类的人类高尚品德,更沾不上边。
 
     然而,就是那么个普普通通的人,由于一个偶然机会,却完成了一桩惊天动地的事业,成了人人称道的英雄。
 
 
 
     事情是我的另一个朋友告诉我的。那人也认识高云逸,是个作家。一次他来我家,问我知不知道高的事?他说话带点洋腔,喜欢用姓而不是名来指代人。我说我不知道。几个月前,高云逸送我一个鱼缸,自此以后,我就再没见到他的踪影。高云逸以前养热带鱼,后来因为热带鱼难侍候,改养金鱼了,再到了后来,他的那一缸金鱼不知什么缘故,一夜之间全翻了白肚子,他彻底死心,决定不养鱼了,他嫌鱼缸大,占地,把它送给我。他送鱼缸来时,对我说,自己看见鱼死,心里特难受,直想呕吐,失去了继续养鱼的勇气。
 
     高云逸怎么了,是不是结婚了?
 
     我问作家。
 
     听我这么说,作家显得吃惊:
 
     怎么,你连那事也不知道?你还算他的朋友?!
 
     作家认识高云逸,是通过我的介绍,因此,我和高云逸的关系按理说比他们之间的关系要近。可事实并不如此。我忙问究竟出了什么事。作家便把那件事原原本本对我讲述了一遍。
 
     他讲得很详细。我怀疑其中有虚构成份,原因在于他讲得实在太详细,包括许多细节。一个人如果不身临其境,不可能了解得有他那么细致;即使是身临其境,似乎也很难达到那种详尽的程度。比如,当事人在事故发生那一刹那间的心理活动,他是怎么知道的?作家擅长虚构,那是他的职业特点。所谓虚构,是把没有的东西说成有的;还有一种虚构,则是把有说成了无。虚构并且能够自圆其说,是作家的看家本事。因而,在讲述一个事实时,我的朋友作家,总要有意无意地把自己的本事显露一番。
 
     下面,我就把作家的讲述记载如下。尽管其中有他的虚构,但我还是不拉下任何内容。就我而言,我在转述他的原话,必需那么做,那是我的真实;其次,那也算我对作家的职业,以及他们的虚构能力表示的尊重吧。
 
 
 
 
 
                              作家的叙述
 
 
 
     那是一个星期天,那一天天气不错,天空晴朗开阔。高的心情也开朗明快。他很早就起床了,起码比平时早了半个小时。起床后,他把该做的事做完。穿衣服,叠被,刷牙,洗脸,吃早餐--等等,然后坐在窗前,等待时间的流逝--咳咳--
 
 
 
     (作家中断他的叙述,对我解释说:
 
     当然,此处的“流逝”一词,也可用“积累”来代替。它们的意思相差无几。从现在看过去,时间在流逝,从现在看未来,时间则在积累。等时间积累到一定程度,“啪”的一下,象拉幻灯片一样,时间转换到未来的某一刻。现在,高早起床半小时,就等上半小时,等那半小时的时间流逝,或者说积累。半小时由三十个一分钟,或者一千八百个一秒钟的流逝或者积累构成。
 
     作家告诉我,他近来对哲学很兴趣。虽然他的研究目前还处在业余水平,谈不上有什么造诣,但自从他迷上哲学后,有一个变化却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说话的逻辑越来越混乱,喋喋不休,语无伦次,而且经常自己打断自己的话头。)
 
 
 
     --说到哪里了?对,他坐在窗前,等待时间的流逝,或者积累。他和女友约定今天逛商店。你说的不错,他是打算结婚,连结婚的日期也定好了,今天他们去商店买结婚用品。高坐在窗前,看了看手表,时间还早。
 
     街对面人家的窗户都关着,而且都拉上窗帘。星期天,很少有人起得象他那么早。窗帘挡住他的视线,他看见的,只是一个个方框。那也是一种景色,在一个特定时间与空间的一类特定的景色。不同的规格,不同的颜色与花案,排列在一起。这种景色只能在城市看到,而且只能在类似高所住的那种街道上看到。
 
     街上偶而飘过一、二个人影。清晨,天没有大亮,高坐在二层楼的小窗前,能看清街上走过的一个个人,却看不清他们的细部。他们在高眼里,只是一个个人影儿。清晨是城市最安静的时候。夜幕降下,乡村落入沉寂,东方微明,夜生活的城市人倦了,回家睡觉去了,城市终止了它的一夜喧闹。乡村和城市,就象钢琴上两个意义性质都相反的键,你不能同时按下它们,按下其中的一个,另一个就弹上来了。
 
     高的家在老街上,那条老街的街名叫新街。这你是知道的。
 
 
 
     (作家又中断他的叙述,对我解释:
 
     真有意思,明明是条老街,偏要叫新街。自然,它曾经是条新街,任何街道都有崭新的时候,我估计是在那时给它起的名。当时,叫它“新街”最名符其实。那名字一直延用到现在。现在它不行了,它只是一条破旧不堪的老街。从称谓上看,同一个城市不能有两条名称相同的街。于是,这儿不会有第二条新街,只有一条,就是它,哪怕它是一条最老的老街。它就象法兰西院士,是终身的,只要你一旦被选上,你活一天,在那个位置上就呆上一天,别人无法取代你,哪怕他比你强。
 
     它是条新街,因为它叫“新街”,而任何真正意义上的新街都不叫“新街”。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逻辑现象。它不是新街,所以叫“新街”;它是“新街”,所以其它新街都不是“新街”。
 
     人类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想法。语言也是作家的工具。最近,我一直在关注语言和表达内容不一致的现象,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辞不达意”。我是哲学角度考虑的。这类现象非常普通,不仅拙于言辞者是如此,能说会道者同样如此。“辞不达意”,它和语言的用途正好是相反的,语言就是用来表达思想的;然而,由于语言运用的约定俗成的习惯,一代代人的沿袭,这种现象又成了语言本质的属性,是必然而然、天经地义的。举个例说吧,那些自称为“公仆”的人,当人们称他们为“父母官”时,往往喜形于色,很少有人会感到意外。还有,一种圆筒状的豆制品,称为“素鸡”,别说形状与鸡风马牛不相及,即使与鸡大腿相比,也相距甚远,为什么要叫它“素鸡”呢?还有铁钉,我们都叫它“洋钉”,叫习惯了,尽管我国自行生产铁钉,已经有上百年历史。名不符实的现象非常之多,习惯了,也就不觉得意外,如果换一个名,名实相符的话,反而感到突兀。你不称他们为“父母官”,而称之为“公仆”,你当着他们的面那么说,看他们高兴不高兴?它不是“素鸡”,还能是什么呢?
 
     从逻辑角度讲,那叫悖论。悖论现象不仅存在语言领域,也存在于其它领域。中国的戏曲有一个奇特现象,就是演员和角色之间性别的反串。京剧由男性扮演旦角,越剧由女性扮演小生。它是一个传统,由来已久。观众对此早已接受。戏是演给观众看的,既然他们接受,类似的现象就成了一个合情合理的事实,不再属于角色的反串。旦角就是旦角,生角就是生角,不管你先前是男儿身还是女儿身。如果让演旦角的男性演老生,演小生的女性演旦角,反而成了角色反串。你说奇怪不奇怪?男演员演男人,女演员演女人,不能算正常的表演,而是反串?
 
     我对作家说,听了你的解释,我的感觉是你的话并非全无道理,也并非完全在理--可你快告诉我,高云逸究竟出了什么事。)
 
 
 
     --咳咳,刚才我说到,那条街的街名叫新街,但它其实是条破旧不堪的老街。它路面高低不平,坑坑洼洼的,两旁的房屋,少说也有几十上百年历史,如果刮十二级台风,起码能刮倒一大片。很早就传出消息,说那条街要拓宽,两旁的建筑都得拆掉。城市发展日新月异,那儿的环境和周边环境不协调。早该拆了。可是,直到事情发生的那个星期天,那条街还保持原样--甭说那个星期天了,就是到了现在,那条街依然故我,什么都没改变。
 
     它很短。有一、二百米长?路面凹凸不平,从头到尾,都是砖木结构的老式街面房子,一幢紧挨一幢,它们破旧,但有沧桑之美。街上总共才两个烟杂店,街头一个,街尾一个。街的中间有一棵大柞树,根深叶茂,亭亭如盖。它是棵古树。一颗古树,周围有老房子衬托,于是,经常有美术院校的师生前来写生。那成了老街一道亮色,一个耀眼的标志。柞树上挂有一块牌子,是园林局制作的,上面写道:
 
 
 
                   古树名木  树龄  二百五十年
 
 
 
 在这个城市,类似牌子不多见--其实是能挂上类似牌子的树不常见。城市不比乡村,古树稀罕。牌子是树的护身符,谁敢擅自动一动那一类树,属违法行为。
 
     高凝视大柞树。晨风吹过街面,柞树轻柔的长叶在风中飘舞。高联想到了自己女友的长发,联想到她站立风中的姿态,心中暖洋洋的。眼前的景色脱离现实,一条老街有了虚幻的美感。
 
     街上行人渐渐增多。才进入沉寂的城市,又复苏了,重新热闹起来。刚才它似乎只是打了一盹,现在,又恢复了精气神。高抬起手腕,最后一次看表,然后走出家门。他沿老街朝南走,一边走,一边数着步子--
 
 
 
     (作家:不知你知道不知道,高走路时,有数步子的习惯?没什么意义--但也无伤大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类似的癖好。我睡觉时,喜欢用脚趾头夹被面,来回摩挲,似乎唯有如此,才能安然入睡。它属于个人隐私,你千万别张扬。
 
     我说我不告诉别人。作家继续说:
 
     老街不叫老街,而叫新街,也是一样的道理。平时高走完那段路,正好二百五十步,一步不多,一步不少,每回都到那个数,然后就拐弯。这时候拐弯,感觉上最舒服。高是那么对我说的。他也曾感到奇怪,问我为什么不多不少,总是二百五十?他说那个数不好,二百五,骂人话,意思是傻瓜。
 
     你把步幅拉大,或者缩小,不就行了?
 
     我对他说。
 
     我试过,可不知怎么的,走到最后,不多不少总二百五十。
 
     那你就故意多走一步,或者少走一步。
 
     你说在二百四十九、或者二百五十一的时候拐弯?不行,那么做,我的心里就象吞下一只苍蝇,要难受一整天。人的意识受制无意识,难道它就是我的无意识?
 
     高忧心忡忡。
 
     瞧你,一脸的机灵,哪象二百五?纯属巧合。
 
     我安慰他,见他如此迂,我也无话可说。他以为我嘲讽他,瞪我一眼。没料后来发生的事竟然真的与此有关。)
 
 
 
     --说到高走在老街上,一边走,一边数步子。从他身后开来一辆小车。老街上很少见到汽车,司机都不愿走那么窄的街道。司机在他身后揿喇叭,要他靠边。高听到嗽叭声,扭头看,那小车贴在他的身后缓缓行驶。这时候他数到了二百,也就是说,从出门到现在,他总共走了二百步路,再走五十步,就到老街尽头,该拐弯了,他走了五分之四的路程。他见小车紧贴自己身后,便朝右边靠,让出道。
 
     说来也巧,也是在这个时候,对面来了一辆自行车。自行车中规中距,走在它那一侧的右边。小车开到高身旁,为了让自行车,再朝右借道。老街实在太窄,小车碰到了高--只轻轻蹭一下,没什么了不起的,然而,高冷不丁却吓了一大跳。你说无意识也好,本能也好,总之,他用力一蹬,朝右边跳--严格地说,是朝右前方,因为他几乎已经贴到墙面了--结果,他的身体撞到墙上。还好,没受伤,只是手上擦破点皮。小车停下,从车窗后露出一张圆鼓鼓的脸。司机问高受伤没有。高朝走几步,划了划手臂,见手脚都利索,对司机摆摆手。车窗摇上,小车开走了。自行车早就没了踪影。
 
     高望着小车远去,直到它拐弯不见。他定下神,继续朝前走。二百零一、二百零二、二百零三、二百零四--他就这么一直数下去,数到第二百四十九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老街的尽头,也就是说,应该拐弯了。
 
     怎么回事,没有二百五?是自己少数一个数?
 
     他回忆刚才的经过,知道问题出在自己的那一跳上。小车撞到他时,走完二百步,而他倒地后站起来,已经不是在原来的位置上了。他那一跳,跳了足足有一步路的距离。
 
     按理说,高的心里一直揣着改掉二百五那不吉利数字的念头,此时天如人愿,是个好机会。然而他接受不了。走完那段路,非得数到二百五不可。约定俗成,骤然的变化让他吃惊,难以承受。过与不足,都一个样。尤其是借助一个意外事故来实现自己的宿愿,更他感到别扭。多少年的现状,都已经习惯了,就象每天早晨吃粥,每天一次大便。小车那一蹭,搅乱了他的心理秩序,使他象一个在高空走钢丝的人,突然失去了平衡,摇摇晃晃。
 
     有可能我少数一步,或者多走一步?
 
     他茫然失措。
 
     不行,从来都是二百五,这事不能将就,得再往前走一步。
 
     他自言自语。
 
     人们常说,习惯成自然。我认为这句话包含两层意思:其一,只有习惯的事,才能自然;其二,不习惯的事特别别扭。那一程路,高走过无数次,每一次都数到二百五。今天异常,似乎预兆什么。如果二百五不吉利,那么今天的异常同样也不是一个吉兆。只有二百四十九。他浑身上下不自在,难过,如果是二百五,反而好受些。还缺一个“一”,得补上。补上了最后这个“一”,他才踏实。
 
     就这样,高在该拐弯处没拐弯,又朝前跨了一大步。
 
     二百五十。
 
     走完那一步,他安心拐弯。他转过身,突如其来的情况令他惊呆了,一辆大卡车风驰电掣般行驶在与老街相交的路上--不,如果情况仅仅是如此,不能让他吃惊,事情的真相是,他已经走到卡车行驶的路面上,而那辆靠右行驶的卡车,正朝他撞来。
 
     高是突然冒出来的,卡车的司机见了他,措不及防,想刹车已经来不及。于是,“嘭”的一声闷响,好象泄了气的气球碰上尖锐物体后的声响,随后又是“叽嘎”--刺耳的尖叫声,那辆卡车停了下来。
 
     事后,据高本人说,他看见那辆大卡车时,第一反应是跳开。他身手敏捷,年纪又轻,更何况刚才已经经历过一回,有相关经验。估计没什么问题。可就在那时,从他身边冒出个女孩来。那女孩跳跳蹦蹦,正要过马路。她没看见卡车,高挡住了她的视线。高能够脱险,可那女孩的性命悬于一线。于是,说时迟,那时快,好个高,置个人安危于度外,奋力推开那女孩,然后自己再跳。已经来不及了,卡车撞到他,只差零点零一秒。高倒在血泊中,女孩安然无恙。
 
     老街尽头,上演了一幕人类历史上的英雄壮举。俗话说,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只有在那种时刻,才显出一个人的本性。好样的,高!
 
     路人把高送进医院。他伤势很重,幸亏抢救及时,昏迷了几个昼夜,他终于挺过去了,只是一条腿可能瘸了。根据二千多年前中国道家哲学的观点,祸和福可以相互转化。车祸是祸,然而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媒体报道他的事迹,他成了众人心目中舍己救人的英雄。
 
 
 
 
 
     作家讲完了,我们继续谈论这件事。作家说:
 
     不考虑事故的主角,如果就事论事的话,它只是个偶然事件。试想,如果没有与女友约会,高那天不出门;如果他睡过头,出门晚了;如果他没被小车碰到;如果他数到二百四十九拐弯;如果在那一个时间那一个地点没有那一辆卡车出现;如果卡车不是开得那么快;如果没有那女孩;如果女孩的视线没被他挡住--类似的“如果”还能举出一些,其中任何一个如果成为现实,车祸就不会发生。它难道不是一个偶然得不能再偶然的事故吗?
 
     话又得说回来,它也是必然而然的事。我们说“如果”,其实那是假设,而非事实。如果是事实,就没有“如果”了。正由于上述种种偶然因素,最终酿成了车祸的事实。那天他与女友确实有个约会;他不仅没睡过头,而且早起了半个小时;他被一辆小车蹭了一下;他数到二百四十九,不甘心地继续迈了一步;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正巧开过那辆卡车;卡车风驰电掣;他身边突然冒出一个女孩,女孩的视线被他挡住了--一系列偶然因素凑到一起,成就了一个不幸而又伟大的事实,就是车祸和高的壮举。如果高能够避开那起车祸,那么理论上说世上任何一起车祸、甚至任何一场事故都能避免。唯一不同的,只是他的壮举,很少有人能象他那样奋不顾身去救别人。
 
     作家的言谈涉及哲学问题,偶然性,必然性,我们在学生时代读过,唯物辩证法的内容;他的言谈还涉及其它一些内容。我和他变得深沉起来。我说:
 
     一个人的一生,好比走一条隧道。隧道的一端是出生,另一端是死亡。他走进隧道,不知道自己将遇到什么,只知道自己已经遇到什么。他走通它,来到另一头,才恍然大悟,明白原来所谓的人生,就是这么回事。隧道很窄,象那条名叫“新街”的老街。它是新的,但也是旧的--它任何时候都是既新又旧;对任何一个人来说也是既新又旧。他走在其中,无法躲避迎面而来的物体。该发生的,迟早要发生,与其说那是偶然,不如说必然为好。
 
     回头我们再来看高云逸遇上的事。
 
     他走在自己的隧道,其中有些因素他非常熟悉。比如,周而复始地走同一程路。他以为那是周而复始,其实不然,因为他是在不同的时间走那一段路,时间变了,一切都变了。然而,对他来说,那还是同一程路。他没有搬家,街的名称相同,周围的景色相同。他把它理解为同一程路。那一程路永远要走二百五十步。他走在自己那条狭窄的隧道,肯定会遇上一辆大卡车,而且在同一时候,肯定有个女孩出现。他这人不自私,遇到类似突然事件,人性中善的一面、一些好的因素就突然膨胀起来,他奋不顾身去救那女孩。那是必然的。
 
     一个人的形象,取决于他生活中的某个瞬间。没人在乎他的从前,而他的未来却是由那个瞬间决定了的。董存瑞炸碉堡、黄继光扑枪眼、邱少云大火烧身时一动不动忍着,都是类似的瞬间。高云逸的那个瞬间,就是奋力推那女孩。你刚才说,多长时间?零点零一秒?对了,有这点时间完全足够。它极其短暂,然而创造出的的形象却永久定格在人们记忆中,而且一代一代流传下去。那个瞬间无疑成了高云逸人生道路的转折--无论就精神上的荣耀,还是肉体上的伤害来说。他的名字还是高云逸,他还是那个人,但已经不是你我从前认识的高云逸了。
 
 
 
 
 
     隔了几天,我去探望高云逸。他在家养伤。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上他家了。老街的风景依旧。远远看到那棵柞树,枝繁叶茂,亭亭如盖。走到跟前,见牌子还挂在树上,二百五十年的历史,就那么纹丝不动地挂在斑驳的树身上。
 
     高云逸头上缠着绷带。女友在家中照料他。他见了我,欠欠身。
 
     别起来,躺着吧。
 
     那我就不起床了。
 
     听他说话的口气,精神还行。屋子摆满花篮,桌上有几杯冒热气的茶,看来在我之前有人来过,刚走。探望他的人还真不少。那些花篮飘下的红绸带上,写满了称颂和祝福的词语。
 
     你成了当代英雄。
 
     我没那么伟大--纯属偶然,纯属偶然。
 
     不知为什么,他一连说了两遍“纯属偶然”,他这个说话一向简洁。我以为那是他的谦虚。我说:
 
     莱蒙托夫的“当代英雄”,也是一个平常人啊。
 
     我问他伤情,他回答我:
 
     命总算保住,腿可能瘸。一条腿换两条命,值得。
 
     我想起老子的话,祸与福,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大难不死,是他不幸中的大幸;他成了英雄,腿瘸了,又是大幸中的不幸。
 
     那天他原本有事,抽不出空逛街的,是我硬要他陪我去,都怨我!
 
     高云逸的女友说道,她的眼圈红了。我和她不熟,见过一、二次面,但我知道她,他们恋爱已经有好几年了。我安慰她说:
 
     别难过,事情已经过去,现在不很好吗?再说,这样的事,谁能预料?
 
     我在心里想,她肯定对许多前来探望的人如此自怨自艾,而那许多人听了她的话后,也肯定会如此安慰她;即使他们不说,高云逸听了,也会那么说的。看见自己心爱的人受伤,任何人都会产生自责情绪,尽管与事无补,但也聊表心意。
 
     我说我不看报,不知道他的事,不然早就来看他了。
 
     那你怎么知道的?
 
     高云逸问我。
 
     作家告诉我的,就在前几天。
 
     他怎么说的?
 
     我把作家的叙述简单重复一遍。我问他:
 
     事情的真相是不是如作家所说,他有没有虚构?
 
     高云逸迟疑片刻,吞吞吐吐地说:
 
     大致差不多,但其中有不小的出入。
 
     接着,他就对我讲述了事情的真实经过。他告诉我,他和女友约定九点钟在大光明电影院门口见面。从这儿去大光明电影院,路上得花半个小时。他坐窗前第一次看表时,是七点四十五分。
 
     那天,我望着大麻栎树--
 
     大麻栎树?我问。
 
     对,就是那棵柞树,在我窗前能够看到的那一棵。二百五十年历史的古树。麻栎树是学名。那一天,我望着它,内心有一种柔情似水的感觉。你知道,我们快结婚了。
 
     他抬头望了望女友,握住她的双手。他继续说:
 
     我出神地望着那棵树,看了很久。等我回过神,再看手表时,发现我的表停了。我不知道当时确切时间,只记得我的表停在八点二十三分四十七秒上。当时确切时间肯定要超过那时。我怕自己迟到,匆忙出门。
 
     从家门口走到老街尽头拐弯,我不知道要走多少步路。我没有数步子的习惯,那是作家在虚构--更没有二百五之说,纯粹胡扯!
 
     高云逸抬高了嗓门,涨红脸,显得很激动。女友见了,劝他别再说话。
 
     下次再谈吧,你该休息了。
 
     她用眼神示意我。我打算告辞。
 
     不,你别走,等我说完--
 
     高云逸执意让我留下。
 
     我相信你说的,当事人的叙述,最真实。
 
     还是你了解我。
 
     他继续说:
 
     走到一半时,确实碰到一辆小车,从我身后开来,蹭到了我。车窗摇下,我看见的不是一张圆鼓鼓的脸,而是刀条状的长脸。那人说,你是怎么走路的?然后骂一句脏话,摇上车窗,一溜烟开走了。
 
     我走到老街尽头,打算拐弯时,确实看到那辆大卡车。它当时失去了控制,象匹脱缰的野马横冲直撞。那时确实有个女孩在我身边,她是从我右腋底下突然冒出来了的,距离我是那么的近。我看见卡车后,打算朝右跳,可是女孩挡住我的路。我的第一反应是自己求生,便用力推开女孩,想借反作用力朝左弹去。没料她身体轻,我一推她,她倒在了地上。我没借到力,再想跳开,已经来不及了。
 
     差零点零一秒。一道白光在脑门上一闪,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他的女友在一旁插话:
 
     你又在胡扯了。零点零一秒的时间,你的脑子里哪会有那么多念头?
 
     我说:是的,你忘记了自己的安危,你是英雄。
 
     当然,我救了那女孩的性命,成了英雄。我当之无愧。可我不象报上写得那么伟大。我们相交多年,我是怎么个人,你应该了解。现在,你瞧瞧我的房间,我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是谁了。
 
     他指了指花篮飘下的一条条绸带。
 
     你这话对别人说过没有?
 
     没有,我还不至于傻到那种程度。
 
     如果你那么说,别们肯定认为你是谦虚,你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就更伟大了。
 
     你刚才说,我是当代英雄?
 
     是的。
 
     我读过莱蒙托夫的小说。那个时代的英雄,不怎么,不如我们这个时代英雄高大。
 
     当然。
 
     我是那个时代的英雄?
 
     不,你是这个时代的英雄。
 
     我宁愿自己什么都不是。
 
     他说这时,声音压得很低,就象在嘟囔。
 
     我问:那女孩后来怎样?
 
     作家没怎么提到她;即使他说了,我也不相。高云逸女友说:
 
     没事--她当时吓呆了,事后说话一直哆嗦,尿了三天床。要不是我家云逸,保准丢了性命!
 
     她告诉我:还有个事云逸忘了告诉你。那天我们约了九点在大光明电影院门口见面,他被撞时,也是九点。你说邪乎不邪乎?
 
     是啊,我心里一直惦记“九点”这个时间,并且感觉那时刻马上就要到了。离拐弯处越近,那种感觉就越强烈。九点是我和她约定见面的时间,我错过了与她的见面,却没错过“九点”这个时间,只是与我见面的是它,不是她。
 
     他说的“它”,指撞他的大卡车。
 
     我问:你们是怎么知道事故发生的时间正好是九点钟的?
 
     公安局事故报告上写着,当时有目击证人。
 
 
 
     告别高云逸,我在柞树前站定了片刻。树比人结实,也比人长寿。“古树名木  树龄
 
   二百五十年”,它是树的护身符。高云逸没有类似的护身符,所以被卡车撞倒在地。他走在自己的人生隧道,与女友约定九点钟见面;他错过与她的约会,但没错过“九点”这个时间;“九点”是前定的,在这个时间约会也是前定的,不管与他约会的对象是什么;还有,在他的人生隧道,走到“九点”这一刻时,正巧有另外一条人生隧道与之相交,于是,另外一个人成了事件的目击证人。作家的人生隧道没能走在那一点上,所以作家不知情。
 
     我走到老街的尽头,正打算拐弯,突然想起什么,我又折回去,在高云逸的家门口重新迈步。
 
     一、二、三、四、五、六、七--
 
     我一边走,一边数,数到二百时,我站定。
 
     在我的身后,没有一辆小车。老街很少有车驶过,它路面太窄,司机不愿走这样的道路。我的前面也没有一辆自行车。
 
     我继续朝前走。
 
     一、二、三、四、五、六、七--五十。
 
     我再一次走到老街尽头,到了拐弯处。这儿拐弯最合适,少走一步显得局促,多走一步则出了人行道。
 
     我再朝前迈一步,站在了与老街相交的那条路上。我朝两旁张望,没看见卡车。
 
     我折回去,再从高云逸家门口走到拐角处。这一回,我有意识迈大步幅。走到老街尽头,不多不少,也是二百五十步。
 
     看来作家在这一点上没有虚构,是高云逸隐瞒了事实。他想回避二百五这个数字,他认为不吉利;而且,与他的英雄形象不吻合。
 
     二百五,哈哈--高云逸已经成了英雄,想不到在他坦荡的内心深处,竟还藏有一点点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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