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时代女郎的爱情 |
作者:a29agedgirl 作于:2005-6-11 9:18:00 访问:51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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倦怠。原因不明的倦怠。一天二十四小时,至少有十七个小时我觉得疲惫。十二个小时工作,长久地坐在电脑前。三小时交通时间,多数消耗在死死盯住前方一百米开外的红灯。每日三餐加在一起大约是两小时,这是每日戏剧冲突的高峰:饥肠辘辘地计算着吃,把大量的多少有点异常的食欲发泄在蔬菜上——真是欲壑难填哪!幸福的时光发生在入睡以后——醒来,又是疲惫的一天:倦怠,好象一把经久不坏的钝锯条,绵延不绝地时疾时缓地在我的身体里拉过来拉过去。一直在忍受着这种感觉,忍不住了,就去冲一杯速溶咖啡——低因,脱脂奶,不加糖。 就在起身去休息室冲咖啡的当儿,我的电脑屏幕上闯入了不速之客,一闪一闪的:Joe。他想和我聊天。Joe,和《网络情缘》中的NY152同名,可惜,即使他是NY152,我也不是SHOP GIRL。曾经在YAHOO上看到过一位黑人兄弟留言说:《You’ve got a mail》,真是棒极了!很喜欢他这句话,如果他是汤姆.汉克斯(或是丹泽尔.华盛顿)。 我捧着咖啡暖手,低因,脱脂,喝什么不是什么,都是些似是而非的东西。 “我看过你的档案了,你是Jenny。” “对不起,我现在很忙。” “留给我电话号码好吗?有时间我们电话里聊。” 留了手机号。这是e时代的好处,不想再听下去了吗?容易。对着话筒多叫几声“喂喂”,然后——关机。没电了?信号不好?手机病毒?谁知道呢。 后来Joe打电话来约我的时候,并没有拒绝,他选了一处我可以接受的场所:淮海路上的STARBUCKS。计划点一杯热MOCHA加双份奶油;如果他要非礼的话,我就立刻尖叫。 星期四。PM 7:00。我端坐着,面前是一大杯热LATTE,低因,脱脂奶。 这就是所谓网友见面。 Joe坐在我对面。很高,应该有他所说的183cm;戴一副眼镜,镜片后的目光假装锐利,我猜想他目前的潜台词是:坚持,坚持。手当然很大,可手指纤细,皮肤娇嫩白皙——他说正在念博士——应该是个读书人吧,十指不沾阳春水,嘿嘿。 “你就这么沉默么?”他开口了,文静的,腼腆的,女性的,一个字一个字粘着被吐出来,有一种解放前老电影的国语对白的韵味,忽然想到梁家辉饰演过的某个娘娘腔,这样的语调,再加上飞过一个略带哀怨的眼神和翘翘的兰花指就更神了。 我讪笑。 他依旧坦荡荡地注视着我。五官平凡;身体瘦偏弱,我还穿着单衣,他已经是毛衫加摇粒绒外套了;牛仔裤,休闲鞋……打住,不能再看了,再往下看我会估计它们的价格,在哪里买的。好象《傲慢与偏见》中伊里莎白的母亲,她能说出每一种棉布花边的价格。太势利了。 我不耐烦。也不打算掩饰这不耐,手指哚哚地叩着桌子。 “不要那么紧张嘛。”他慢吞吞地说。 紧张?哈!我知道自己的嘴角正在向上拉起一个鄙夷的冷笑。 窗外,开始下雨了。淅淅沥沥、滴滴答答,没完没了的那种,好象女孩子的眼泪,雨点刚滴下来的时候,后悔啊,着急啊,久了,也习惯了,就那么无奈地木着脸瞧着——不知道几时会停,总会停的。 第二次和Joe见面,也是下雨。自始至终都没有要大杯的MOCHA加双份奶油,仿佛对我而言,这是一份享受不起的豪华与奢侈,只敢留在心里,时不时拿出来想想,解解馋。 Joe还是初次见面的那身衣服。这一次,带了一盒巧克力来。 “给我的?”故作欣喜状,“谢谢。” “当然是给你的。只有女孩儿爱吃这个。”他推了推眼镜。 “哈。”我鼻子里出气。 我无意识地放肆地摇着椅子,透过落地窗,看得到湿透的马路,湿透的树、草地,湿透的霓虹灯光,这湿透的夜上海,连空气都是湿漉漉的。 剥了一颗巧克力放进嘴里,Joe正在絮絮叨叨地谈着他自己,他养过的兔子,他最亲爱的哥哥…… 忽然间想打哈欠……算了,无论如何,Joe是个好人,每天早上一个不少于20字的SMS,每天中午午餐后不超过5分钟的问候电话;无论如何,他是个……君子:你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 我和Joe的友谊之花夭折在一个月之后,因为他送了我一大束白色的香水百合。 鲜花无辜,我把它带回家,随手插在花瓶里,可怜的,这些花儿,在客厅一角顽强挣扎了两个星期才告憔悴。期间妈妈一再旁敲侧击,施以诱供。 “网友送的。男性,现年30,清华大学毕业。” “好哇,……” “可惜已经GAME OVER了。” “你……” “妈妈,我又不是公司招聘,也不是领导提干嘛。” 妈妈是了解我的,当然无话可说喽。“真不知道你在等什么。” 是啊,在等什么呢?手机又响了,是Joe。我懒得挂断,只是按下静音,不想听那烦人的铃声。好累啊,又下雨了。 * * * 老友杨从新加坡回来渡假,风风火火吵嚷着要搞高中同学聚会。 来来回回就剩下这么几号人了,懒得去。 只推说早已有约。 约会嘛,当然是有的,和咖啡馆的,一个人的约会。 最近迷上了办公室附近一家小咖啡馆,现磨现煮的咖啡,熏得满室馥郁浓香。 他们总是在放一些怀旧曲。 那一天,是张国荣。 我不敢肯定有多少人知道他,但在我的学生时代里,他可是个重要人物。 坦白地说,那时侯我没有迷过他,倒是毕了业,一再一再又一再地听他的歌,听到熟悉他低音的回旋,感觉得出他呼吸间的空气的振颤。 手机响了。 我苦笑:一定是Joe。 何必呢?每天两次的电话,今天已经来过的。明知我不会听的,也不嫌烦。 可,不是的,是杨。 “Jenny啊,你等一下噢——” “喂?”是个陌生男子的声音。 “谁?” “我是XX,你好吗?……” 是他!!我的头脑里打出了重重两个惊叹号,只听得自己的声音在说,“马马虎虎,你呢?” 他一定是好的,我知道。十年不见了,十年期间,他从未在任何聚会中露面,还记得他当时一脸愤懑地抱怨:“有什么可去的?你们都是大学生……”那么,他现在一定是好的,我知道。 “瞎混混。你还在老地方吗?” “老地方?什么地方?”我语无伦次着。 忽然记起来,毕业后的前几年里,每到他的生日我总是会寄生日卡的,不情愿的,可还是寄。 后几年忙了,总是忙着,一次不寄也就搁下了。 或许忙不过是个借口罢了,每到6月10日,我都会对自己说:今天是他的生日。 “你怎么不来?” 条件反射的:“啊,我有客户在。” “真的不来吗?”他追问,声音似是没来由得温柔。 真的吗? 还是,我的错觉?我的……潜意识在作怪? 我希望他温柔吗?仍旧……温柔么? “真的,我有客户在。”我唯唯诺诺:十年前的旧情人手指一拨,不至于立时飞奔而去吧? 不记得我们是怎么告别的,只记得咖啡馆里整晚都在放<共同渡过>,那是毕业晚会上他唱的,我只当他唱给我一个人听。 事实上,那些年里,他确实唱过不少歌,都是唱给我一个人听的。 后来几天我一直在琢磨:再怎么说也不可能整晚都放一首歌,要不,是唱机坏了?还是,我醉了吧? 听说咖啡喝多了,也会醉的。 年末,又是同学聚会。 我竟破例喜滋滋地盼望着。 故意挑了一件半新不旧的外套穿着,一边照镜子一边猜度:也许,会碰到他的;又或者,我根本就是去碰他的——如果碰不到呢? 也好,也好。 两大桌人,我挑了角落的位子。 看到他了,菜吃过了,酒喝过了,同学之间取笑过、恭维过了,该散了,回去了。 下楼时,有同学闹着要去卡拉OK,我不置可否地站着,去也罢,不去也罢。 忽然间,他走过来。 “看见我,怎么不理我?”他的声音温柔得令我心痛。 比我高20公分呢,可我怎么觉得,他的声线就在我的耳边? “没有哇。” “你瘦了。” “你也瘦了,大家都这么说。” “是大家都胖了吧?”他还是那么不咸不淡,笑嘻嘻的。 “你……好吗?”千言万语涌上来,能说的,就这么一句。 双颊,没来由地热起来,我只得讪讪地侧过脸去。 “有什么好不好,不过是瞎混混。 我看你们都挺好。……” 正在这时,大伙儿闹腾腾地决定去钱柜。 “你去不去?”他问我。 “无所谓。 你去我就去。” “你等一下,我去开车。” 他的车是白色的;十年前,他父亲的车,也是白色的。 钱柜的白天与黑夜永远是颠倒的,午夜,这里热闹得容不下睡意。 我自然是坐到了他的身边,都十年了,十年人事几番新。 该记的,不该记的,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了吧。 “我记得你喜欢张国荣的歌。” 他不置可否地笑笑:“你好象不喜欢。” “现在喜欢了。”我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你知道为什么?” “别告诉我为什么,我怕被骗。”他淡然地说。 我楞了一下,恍然高声笑起来。“其实是从毕业后开始的。”笑罢,我更正道。 有人起哄定要他唱一首歌,他随即在我手中的歌本上一指:<爱一个人好难>。 “……想要说声爱你真的好难,曾经说过的话烟消云散,……”真觉得自己俗气得可以:不必为这几句流行歌词感慨吧? 他的歌喉,十年前的,已经想不起来了,十年后的,还是这么动人。 又想,这一次的歌,不是唱给我的吧? 不行,我坐不下去了,得上洗手间。 得偿所愿的,我们定了一个约会。 那是聚会后的第三天,从下午4点半到晚上10点半,历时6个小时。 白天见面,果然是不同的。 他的领带和西装是着意配过的,而我也拎着圣诞节在巴黎买的手袋。 “去哪里?” “随便吧,你说。” “你说嘛,我不太熟的。” “我无所谓啊,听你的好了。” 他不时很绅士地替我开关门,穿脱大衣,递零碎东西;而我,很淑女地矜持着,不忘记说谢谢。 我们一径这么不知疲倦地认真地客气着。 终于,9点了。他把车停到了我家门口。 月亮露着大半个脸,氤氲的,蒙蒙的,散发出昏黄的光。 还早呢,我们就这么呆坐着,目光研究性地直落在路边小旅馆的霓虹灯上。 我怀疑这些平板板呆实的玫红翠绿看久了有催眠作用,他开始缓缓诉说,告诉我一些他的事,有工作,有爱情,甜的,苦的。 淡淡的,不敢大声,只是这么尽量淡淡地说,好象在讲别人的事。 我时不时低声嗯一下,或加上句“是吗”,隔不久他总会看我一眼:“你觉不觉得我很罗嗦?”“怎么会?”我也总这么作答。 我侧着头,正可清楚地看到他的侧面。 他的嘴唇薄而有力,……凉凉的。 至少十年前,是……凉凉的。 那是我的初吻哟,你要问我的感觉,几秒钟的事,没有晕,也没飞起来,只记得:……凉凉的,到现在还记得。 不知道,这嘴唇,现在碰上去,会是什么感觉。 他发觉了,转而望着我,探究性地凝视了我一下,忽然冒出句:傻瓜。 我一时心窝中一热:十年前,他也常爱这么半嗔半爱地取笑我。 我对自己笑笑说:初恋情人见面,真是怪肉麻的。 …… “其实,我还是非常爱你的。”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可你能猜到么,我当时一秒钟没耽搁回了一句什么? “Oh, my God!” 见鬼的,为这话我恨足了自己,天知道我立刻就后悔了,恨不得踢自己几脚,掐自己几下。——你不爱他吗? 那么你这些年来听着张国荣的歌想的是谁?是谁?! 他笑了,苦的,低底反复重复着我的回答:“Oh,my God,my God……” 很快的,假期结束了。 我冷着脸拗着心把他的电话号码从手机中删去了,仿佛一种仪式似的。 当然我知道,在某本记事簿的某一页上,还是记录有他的全部的详细的资料:公司电话,受机号,家里电话,E-mail信箱等等,以备不时之需。 还有一些,是没有写下的,可永远会被记着的东西。 比如他的生日,比如他的声音,比如,我们谈话中最直接最赤裸裸最隐秘最后的那一部分: “见面之前我想过我们再续前缘的可能。” “是。”(当然。) “你想过?” “是。”(毫不迟疑的。) “你想过和我结婚生孩子? “是。”(视死如归的。) “我们不年轻了,你不怕再失败一次?” “是。”(无所谓的。) “做一天绅士是可能的,但天天如此恐怕我不行。你想过?” “是……”(迟疑的。) “以前在哪里分手的,我们或许还会在那里遇到问题,你想过?” “……” 我的那个“是”字吐不出来了。 十年前觉得他是孩子,总嫌他不够成熟;十年后呢?他正在老去。——我也是的,只不过,不肯承认。 * * * 手机响了一下,是短消息。 不用看,是Joe。 由于我不接电话,Joe改为SMS进攻,一天一个。 我笑了:这是多么有趣的易位,Joe之于我,我之于他。 耳边响起他的调侃:“我们两个真够倒霉的,十年前,是早恋;十年后……要是早几年重逢就好了。” 也许吧。 爱情,很容易;生活,很难。 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混沌中,觉得自己也有问题,可问题出在哪儿? 不知道,也不愿知道。——知道了又能怎样呢? 无论如何,悠长的假期可以结束了。 或许,明天,真的去STARBUCKS点一大杯MOCHA加双份奶油? 或许,后天? 嗯,值得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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