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荒之韵 |
作者:悟 君 作于:2005-6-11 9:05:00 访问:51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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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阿毛双手哆嗦着,几乎托不稳那管枪口冒着青烟的火药手铳,他面前的这一切,实在是大大超出常人的想象力,简直不可思议! “站、站住!不许动!” 他嘴唇也哆嗦,声嘶力竭地吼叫。 “咄咄!唔……哦……咄咄!” 那披毛怪物,腿上已经挨过一枪,正汩汨地流着血,嘴里居然也喋喋不休,发出一种莫名其妙的声音。显然,那怪物不是猿猴,也不是猩猩,看上去低额翘鼻,披毛纷纷,兽性十足,只是和野兽们有一个天大的区别,竟也知道羞耻,用一张肮脏的兽皮系住腰胯,看上去,倒有点像人,野人?没错,李阿毛真的大开眼界,他遇上一个真正的野人! 那野人,园睁一双血红的怪眼,也在偷觑李阿毛。这是百兽之王,还是天外来客?野人揣摩着李阿毛,感到困惑的地方就更多了。野人不知道什么叫蛤蟆镜,奇怪这强盗眼睛上何以多层浅红透明的罩子?野人不知道什么叫迷彩服,奇怪这强盗身上何以裹一层蛇皮,而且是花花绿绿的毒蛇皮?野人不知道什么叫火箭式皮鞋,奇怪这强盗那好端端的脚上,何以生出一层又硬又笨又长又尖又翘的蹄壳?还有大波浪的菊花形烫发、裹屁股的苹果牌牛仔裤、脖子上的金项链、脊背上的马桶包、手腕上的梅花表,鸡零狗碎,乱七八糟。但野人毕竟看出点名堂,那花里胡哨的统统是外壳,唬人的包装,包裹在那外壳中的内核,其实是一具和自己大致相同的躯体! 野人如痴如醉地笑了,浑身毛发飒飒抖动,嘴角挂下半尺来长的涎水。 李阿毛激凌凌打个寒战。 “我枪毙你!” 李阿毛迫不及待地抬起手铳,却又犹豫,迟迟没有开枪。 那野人,毕竟是不可多得的稀罕物。念初中时,李阿毛阅读过一些书刊,知道中国神农架野人和威尼斯湖怪,百慕大三角魔鬼海域,还有飞碟,为当今世界并列的四大奇谜。各级政府部门,派出过大大小小的考察队,据说都徒劳无功,连野人影子也没见过,于是发动群众,举报线索,每每一根毛发,一个脚印,甚至一堆粪便,送到有关部门,立刻价值千金!假如他,落魄逃亡的李阿毛生擒一个活生生的野人,还怕不会立即成为世界名人?野人,那委实是一堆诱人的金钱! “举起双手,不许乱动,乖乖的,要不然,我立即开枪,崩了你!” 李阿毛双手比划着,叫嚷着,却忘了一个关键问题,那野人听得懂现代人的语言吗?说来也怪,那懵懵懂懂的野人,看着李阿毛,又盯住那管手铳,眼珠子费力地转动着,终于像是明白过来,竟顺顺服服地举起双手。 原始蒙味不得不屈服于暴力文明。 历史,在这一瞬间递进五千年,李阿毛也欣喜若狂。李阿毛算得上文明世界的探险家,幸运儿,比之哥伦布也毫不逊色。只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就在那火药手铳的威逼下,一个惊世骇俗的蜕变正悄悄发生。 说不清李阿毛押着野人,还是野人引导李阿毛,在那林木翁郁藤萝交织苔深石滑的深谷中跋涉。野人腿上有伤,一瘸一拐地走在前面。李阿毛握着手铳,十分警惕地跟在后面。野人一路东张西望,仿佛在寻找什么。李阿毛信马由缰,他本来就没有什么明确的行动方向。 野人领着李阿毛,一步步走向大山腹地。 在一处兀岩脚下,野人逗留片刻,拉断一根生满白毛的三角形枯叶藤,那断藤,立刻渗出一滴滴血红的液体。野人小心翼翼地把那断藤的浆汁涂抹在自己大腿的伤口上。那肿胀渗血的伤口,立时三刻便消肿了,止血了。 李阿毛一个劲眨眼睛,没有去干涉野人。他不认识那是一种什么藤类,也没有心思去辨认那藤的外貌特征,研究它的药用价值。俘获野人的亢奋过去了,冷却之后,却感到一阵阵浮躁不安,忧心忡忡。留下野人,果真有用?他李阿毛,胆敢走出深山,公开亮相,请功讨赏?他是一时兴奋,忘记自己是一个正被公安机关四下通缉捉拿的杀人犯!李阿毛心灰意冷了。当务之急,是千方百计逃出一条活命。他实在不知道自己的归宿在哪里,只是闭着眼睛瞎撞,跟着感觉走,不,眼下是跟着野人走。 七月的山野,一派生机盎然。 紫园藤,长春藤,红叶藤,壁虎藤,寄生藤,乌龙藤,还有许多叫不出名堂的藤葛们,竟相攀上岩壁,缠上高树,又纷纷披挂,婆娑起舞。勒痕累累的大树,依然葱绿。创口斑驳的大山,分外挺拔。有阳光透过丛林,筛下地面,便诱发出一簇簇五颜六色的山花。即便那经年不见阳光的幽暗处,依然充满生命的喧嚣,夏兰花清馨馥郁,蘑菇们炫耀花伞,还有石苔,地衣,种种说不出名堂的肉茎植物。落瀑在山石间注成深潭,潭水中潜伏着嗜血的鳄鱼。那鳄鱼懒懒的,呆滞的,脑门上生出白毛毛。潭水在丛林中溢成山溪,湍急的溪水中穿梭着游鱼。鱼儿们精瘦精瘦,喋波不兴,竟是一副清心寡欲的模样。偶尔,山溪挤出丛林,紫竹楠竹泪竹凤尾竹们立刻拥到水边,争先恐后饮水一般。偶尔,山溪挤进石缝,隐入地下,那里便出现一片光山秃岭,砾石狼藉。竹林是蟒蛇们的世袭国。秃岭是野狼们的狩猎地。密林是小鸟们的避难所。岩洞是野兔们的栖身窝。猛虎雄倨高山,啸瞰长天。岩羊和麂鹿无处安身,四处流浪,仿佛活着就是为了时时狂奔,和野兽们捉迷藏。只有群鹤,既不欺凌斑鸠、雉鸡和兔子,且不惧怕凶猛的鹰鹫,四平八稳地飞去飞来,潇洒从容,可谓仙风道骨,飘逸出尘。 李阿毛喟然长叹,颓然地垂下枪口。 他想放走野人。事情明摆着,那野人对他毫无用处。他悄悄地把手铳插入枪套,站住了。偏偏,就在这当口,野人亢奋地啸叫起来。野人是发现一篷匍匐倒地的灌木丛,上面挂满鸡蛋形状的红浆果。野人腿上似乎根本就没有负过伤,竟连蹦带跳地直蹿起来,奔到那灌木丛前,拽下一枚果子,一口便咬下一大半,狼吞虎咽。显然,野人也渴极了,饿极了。李阿毛在一边看呆了。李阿毛很快就明白过来,野人是遇上美味佳肴了。他的肠胃也立刻叽哩咕噜地叫嚷起来。逃进深山,这连续七八天,他没睡过一次安稳觉,吃过一餐饱饭。望着那一篷红浆果,他往前凑几步,又迟疑,甚至胆怯,不敢贸然挨近野人。他咬咬牙,右手又悄悄地去触摸腰间的枪套,握住枪柄。那野人竟摘下一枚红浆果,回头冲他吱吱叫两声,双手比划着,把野果扔过来。他手疾眼快地接住野人扔过来的红浆果,顾不上思量许多,便忙着往嘴里送。那不知名的红浆果,又酸又甜,十分爽口。那野人,倒也十分识趣,自个摘一捧红浆果,走到一边,背靠一棵大树躺下身去,慢慢品尝。野人是主动为李阿毛让出位置。李阿毛自然也不用客气,放心大胆地偎到灌木丛前,饥不择食地饱啖起来。 吃饱红浆果,李阿毛便改变主意了。李阿毛觉得,那野人不仅杀不得,甚至离不得。那骠悍的野人,是大山的骄子。而他本人,只身逃进深山野岭,只能算个外来户,无依无靠的可怜虫。那野人,扔给他一枚红浆果,是一种亲善的表示,从而诱发出新的欲望。只是,他还拿不定主意,下不了决心。林莽的法则,是弱肉强食。那野人,生来与野兽为伍,能成为他的忠实伙伴?细皮嫩肉的现代人,在野兽们看来,不正是一道鲜美可口的点心? 李阿毛若即若离地跟着野人,继续往前走。 走出山谷,穿过密林,攀上一座高高的山岗,李阿毛看到一轮西坠的夕阳。薄暮时分,雾霭在山谷中涌动,像大海涨潮,巨浪翻腾。李阿毛觉得,自己此刻置身的山头,像一座即将被愤怒的海潮吞没的孤岛。怅然回头,张望许久,却分辩不出自己走来的路。心里一沉,鼻子一酸,他眼睛湿润了。 他缓缓地坐在一棵倒卧的树干上,长吁短叹。他真想抽身却步,至多五六天光景,便可返回家乡,那美丽富饶的小山村。他从来没有像眼下这样渴念故乡的小山村。小时候,他天资聪颖,口舌伶俐。家中姊妹五人,只他一个男孩,父母捧着,姐妹们哄着。他恣意任性,初中还没毕业,就被乡镇中学开除了。原因挺简单,他先是拿走班主任老师一个月薪水,接着在找他谈话的老校长眼睛上砸一记“封眼拳”。被学校除名,辍学在家,他格外悠闲自在,卧着穿,坐着吃,立着玩,实在闲腻了,便拖着父亲那根老铳,在家园前后生满毛栗子的柴山上打兔子,打斑鸠。父亲是个老猎人,远近闻名的神枪手,一辈子不知射杀过多少飞禽飞兽,心肠可谓比铁石还硬,却从来舍不得碰宝贝儿子一指头。母亲一生节俭成习,鸡卵子鸭卵子,针头头线脑脑,样样都看成命疙瘩,唯独对自己的独种儿子单茶另饭,任挑任拣。他十八岁那年,高压输电线延伸进山村,乡亲们纷纷购置电视机、录音机,一时间欢声笑语,热闹非常,唯独他一家冷冷清清,唉声叹气。接着,勤劳的乡亲们率先致富,盖新房,添家具,娶媳妇,嫁闺女,山村里整天鞭炮不绝,唯独他一家愁云凄凄,茅屋漏雨。最惨的是大姐出嫁,连一台半导体收音机都陪送不起。父亲叹息,母亲流泪,几个妹妹嚷嚷着要发起一场家庭改革。他自恃是个男子汉,也想干点名堂给别人看看,偏偏砍柴剁伤自己的手,送粪汤浇菜跌碎粪桶,上山采石不到三天便当逃兵。后来他咬牙,流泪,不是埋怨自己石榴树充大梁,而是恨生活太艰辛,命运不公允,贫富不均匀。他用父亲的老铳偷猎山民们的看家狗,拖到镇上卖狗肉。他在邻家养鱼塘里投毒,捞一担死鱼赶俏市。终于犯下众怒,逃到山外姑姑家避难,又趁家中无人,把十四岁的表妹强行按在床上。父亲提着那杆老铳,眼睛涌着浊泪,嘴里喷着血沫,捶胸顿足,呼天抢地,一定要亲手杀死他这逆种……后来,他弃家出逃,来到一座水陆交通的沿江城市,加入一伙丐帮,却因为不懂南拳,不谙北腿,不知什么是少林功夫,武当剑法,且不会装鬼,不会弄魔,不会装扮瞎子哑巴断胳膊瘸腿去争取更多的施舍,每每被帮主和帮腿子们打得鼻青脸肿。后来,他利用一截废钢管自制一把火药手铳,居然大获成功,就凭着那把手铳,镇住四方豪杰南拳北腿少林武功,当上车站广场的小霸王。于是他有了钱,有了女人。为了更多的地盘、金钱和女人,他参与一次又一次流氓斗殴,终于用手铳打死两人,打伤三人。他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照片一夜间贴遍全国车站码头,他成了一个威名赫赫的年仅二十岁的流氓杀人犯……。 募然惊醒,天已经黑透了。 那野人老老实实蹲在他身边。这段时间,他完全把野人给忘记了。他感到惊讶,那野人为什么不趁机逃走?他仰面朝天,长叹一声。命运抛弃他,世界逐放他,只有一个野人,惶诚惶恐地守候他,也许,天意如此,他命该与野人为伍了! 就着那棵倒树,折下一堆枯枝,他揿燃随身携带的气体打火机,点着一堆篝火。他以为那野人一定怕火,但很快就发现自己想错了。那野人,最初只是表现出稍稍不安,却并不惊慌,须臾,便募仿他的样子,勇敢地偎到篝旁边,双腿交叉,盘膝而坐,一本正经地给篝火添续起柴薪来。 李阿毛目瞪口呆。 李阿毛绝没有想到,他有生以来竟破天荒地干了一件好事,无意中引导那愚昧的野人,认识了一堆熊熊燃烧的火。那曳曳摇动的火,委实是人类文明的起始点,生命进程的催化剂,现代人问天叩地改造世界的力臂。李阿毛感悟到野人毕竟不同于老虎,不同于豹子,不同于狼,那确实是人,一种智商很低的人。 李阿毛终于兴奋不已。 野人也是人,和野兽们有区别,这至关重要,仿佛对他本人,对他的处境,是一种慰藉。野人是愚人,是蠢人,充满原始蒙昧的人,而他李阿毛是文明人,聪明人,敢于杀人越货的人,这情形,就像一位魔术师和一位白痴,那白痴永远只会眼花缭乱地跟着那根小小的魔棒转,谨供驱使,逗人开心! 李阿毛拽过马桶包,从包里摸出一袋五香牛肉干,抠出一块牛肉,炫耀似地对着篝火看了半晌,才投入口中,那嘴吧咂吧咂弄出很大的声响,整个脑袋也夸张地左右摇晃。他留意到,那野人,正不错眼神地盯着他的嘴。他又取出一块送入口中,那野人的嘴,也下意识地随着咀嚼起来。他悠闲自得地嚼起第三块牛肉干,那野人的身躯已经朝他这边倾斜过来,几乎伏到篝火上了。 李阿毛笑咪咪的,摊开左手,把牛肉干倒出一半,剩下一半连同塑料袋揉成一团,隔着篝火扔给垂涎欲滴的野人。那野人被吓一跳,旋即明白过来,咧开大嘴发出一阵怪叫声,抢夺似地拣起那半袋牛肉干,凑到鼻孔前嗅嗅,便迫不及待地把牛肉干连同塑料袋一起塞进口中,大嚼起来。 李阿毛却没料到,那野人吞下他的馈赠,却愈发贪婪了。野人眼睛亮晶晶的,燃烧着火。李阿毛又感到毛骨悚然了。他发现,野人渴望的,只是他手上那一捧牛肉干。急切中,他却不知该如何处置了。没有包装,无法投掷,捧送给野人,他又缺乏那份胆气。忽然,那野人急不可耐地欠起身,扬起手,那手中,竟紧握一块尖利的石头!李阿毛募地一惊,急忙扔下牛肉干,抽出手铳。野人的石头已脱手掷出。那石头嗖地一声从李阿毛头上飞过去,砸在不远处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上,随着一阵噼哩叭啦的断枝裂叶声,树荫中扑扑楞楞飞起几只宿鸟。那野人,想必是投石猎鸟,成心露一手?李阿毛瘫坐在地上,篝火对面,那野人已无影无踪了! 李阿毛颓然地垂下头,许久许久,心不在焉地给篝火添上一些干树枝,便和衣偎着篝火,睡着了。 一个逃也逃不脱的梦。李阿毛被人鸣枪追赶,慌不择路地蹿来蹿去。 梦中没有野人。 李阿毛逃出恶梦,天已经亮了。 夜里露水太大,就像下了一场小雨,衣服湿漉漉地裹在身上,晨风一吹,凉飕飕的。他眨巴一会眼睛,便动手脱衣服,绞水,准备放在篝火上烘干。他发现,那燃烧一夜的篝火,居然十分旺盛,像是有人刚刚添续过柴薪。他赤条条地站立着,疑疑惑惑的,四下张望,又发现,几乎就在自己腿裆下面,摆着两只僵硬的野兔!野兔身上没有枪伤,是被石头击毙的,一定是野人干的! 那野人,真看不透,居然很够哥们。李阿毛施舍一捧牛肉干,那野人便送来新鲜野味,投桃报李,堪称有情有意。 李阿毛草草地将湿衣架在篝火旁,便跳开身,精光屁股坐在一块湿漉漉的石头上,从马桶包里抽出一柄猎刀,专心致志地对付那两只野兔。李阿毛七十二行行行不济,唯独放铳打猎收拾野味十分内行。两只野兔整治好了,李阿毛又扯过那只马桶包,在里面翻弄半天,找出一包食盐。为进山逃命,他做过周密准备,那特大号马桶包,像个百宝囊。李阿毛在野兔腹腔内外薄薄敷上一层盐粉,然后用湿树枝串起来,架在篝火上烘烤。渐渐地,空气中飘漾起一股烤肉香味。 李阿毛咽着口水,蹲在篝火边,小心翼翼地翻弄野兔。野兔很快就烤黄了,烤焦了,烤出一串串油珠儿,噗噗嗒嗒滚落下去,爆出噼噼啪啪的响声。 野人像倏地从地上冒出来,隔着篝火树桩似地站着,勾着头,弯着腰,缩着脖子,两只肥大的鼻孔用力地吸吮着,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篝火上烘烤的野兔。李阿毛笑了。李阿毛打心眼里欢迎野人的归来。 “嘶嘶!嘶嘶!” 野人冲他两手比划着。 李阿毛想了想,顾不上将野兔完全烤透,烤熟,便站起身来,用树枝挑起一只,递给野人。野人不知道会烫手,冒冒失失地一把抓住,立刻跳起脚来,却舍不得扔下香喷喷的烤兔,两手一左一右倒腾着,歪着头,嘬着嘴,唏唏嘘嘘地吹着,拍着,那神态举止,倒象个调皮的大孩子。 李阿毛被逗乐了。 过不多一会,野人便龇牙咧嘴地大嚼起来。李阿毛悄悄走到一边,蹑手蹑脚地穿衣服。野人全力对付那烤兔,肩上兽皮已经抖落在地,那粗糙的皮肤,强健的肌肉,发达的毛腺,整个身躯闪耀着野性的光辉,和李阿毛那白皮嫩肉纤毛细肋形成强烈反差,让人心惊胆颤。等李阿毛穿好衣服,野人那一只野兔已经吃光了,手上只剩下几根骨头,依然咀嚼得有滋有味。李阿毛暗自吃惊,那野人胃口恁大?野人又眼馋地盯着李阿毛留下的那只野兔,那野兔一直烘烤在篝火上,愈发喷香诱人,焦黄可爱。看情形,野兔滋味不错,野人胃口更佳。李阿毛咬住嘴唇,犹豫片刻,便异常大方地把留给自己的野兔又拧下一半,扔给野人。 忽然,那野人跳起身来,毛发耸立,拼命啸叫起来。李阿毛被吓一跳,但很快就弄明白野人狂怒的缘由,不远处的灌木丛里,有两只探头缩脑的野狼。那野狼,想必也嗅到火烤野兔的香味?李阿毛拔出那只手铳。野人已接二连三掷出几块石头。李阿毛举起手铳,准备鸣枪示威。李阿毛并不把那两只野狼放在眼里。李阿毛的手铳迟迟没有放响,他发现自己低估了敌情,那挑衅的野狼,远远不止两只,山上山下,前方后方,数不胜数,满山遍野全是狼!李阿毛和他的野人伙伴,已经被野狼们团团包围了。李阿毛倒吸一口冷气,觉得四肢发麻,浑身无力。那野人却毫无惧色,正抡园胳膊,把一块块石头扔出去。四面八方的野狼,似乎也有所顾忌,把那堆篝火当成圆心,始终保持相应的距离,驴推磨似地团团转。李阿毛怔怔的,忽然抬手,重重地拍打自己的脑门,该死,怎么竟忘了,自己身边有一堆篝火,野兽们怕火!可惜是白天,那火光极不显眼。李阿毛连滚带爬地扑过去,也不管干柴,湿柴,枯枝,鲜枝,一古脑儿地收集起来,堆到篝火上。那野人看着李阿毛的举止,觉得挺纳闷,眼睛连连眨巴,抓耳挠腮地叽叽叫,终于也停止投掷石块,手忙脚乱地帮助李阿毛给篝火添柴。 这当口,山头上呼呼地吹过一阵风。那堆满柴薪的篝火砰地一声巨响,爆出一个大火球,旋即熄灭,化成一柱滚滚狼烟,左突右撞,弥漫开来。山上山下的狼群,被那滚滚狼烟吓住了,潮水般地退出了。 “喂,伙计,咱们该挪挪窝了,这儿呆不得!”他未暇思索,便冲野人喊起伙计来。他两手比划着,向野人示意,应该尽早离开这儿。野人坐着不动,愁眉苦脸地看着他。野人那张兽皮,不知扔哪儿去了。李阿毛恍惚记得,那兽皮,是被自己匆忙中夹进一抱树枝,扔到篝火上。那野人为失去自己唯一的衣物而悲哀?李阿毛起身收拾马桶包,甩上双肩,又回身招呼野人。 “喂,伙计,咱们走吧!” 那野人,根本不理睬他。野人拣起一束干树枝,缓缓地放在篝火上。野人胸前的毛发被火舌贪焚地舔舐着。野人绕着篝火转一圈,嘴巴翕动着,听不清叽咕什么,那稀奇古怪的举止,倒像是躬行某种古老的仪式。李阿毛看出点名堂,那野人,大约舍弃不下那堆篝火?那把食物由生变熟的火,那给人无限温暖的火,那吓退成群野兽的火,被野人当成至高无上的神灵?李阿毛从兜里摸出气体打火机,凑到野人跟前,啪地揿燃了。野人蓦地一惊,连连后退。李阿毛又咔地一下把火机关上,再揿燃,反复操作,让野人看个明白,然后把火机高高抛起,又接住,塞进衣兜,用手重重地拍着。 “喂,伙计,看明白吗?这次该走了?” 野人顺顺溜溜地跟他走了。 高崖下,隐藏着两顶草绿色的小帐篷。帐篷前面,一块小小的石坪,躲在几棵大榕树的荫蔽中。榕树纷纷披挂的气根,宛如密密匝匝的栅栏,从四面八方拱卫着石坪居中那一簇小小的篝火。篝火盈盈上升,恍若凝成一具通体放光的景泰蓝长颈古瓶。乳白色的夜雾,正悄悄地从满树繁花间筛落下来,丝丝缕缕吸进古瓶中。 闵星披一件劳动布短大衣,坐在篝火边,就着光亮读书,偶尔,还用一只黄挎包垫住膝盖,在一只黑色的硬皮木上写点什么。午夜时分,山风不吹,枝叶不摇,猛兽不嗥,宿鸟不惊。空气太静,太沉,就像一床温暖的棉被,厚甸甸地压下来。身后,那两座小帐篷,也隐隐传出诱人的鼾声。他摇头,哈气,使劲挤着眼,右手摸索着,抽出那只五四式手枪。搬动枪机,顶上火,打开保险,推上速射。一定不能睡着,他提醒自己,值班守夜非同儿戏,肩负着保卫同伴们生命安全的责任啊!意念中,他一直强迫自己睁大眼睛。事实上,他的眼皮却紧紧地瞌合起来。 他睡得极不安稳。仿佛总有一种鬼鬼祟祟的声音,使他心神不宁。蓦地一惊,他又睁开眼睛。果真,就在自己头顶上方,一具披毛散发的人形怪物遮住篝火的光亮,似乎正脸贴脸地端详着他。 手忙脚乱中,他挥起手枪,一串子弹急促地飞出枪口,射在崖根的石英岩上,迸出一颗颗美丽的火星。那怪物纵身跃起,表演一串分外漂亮的空中后滚翻,转眼间便无影无踪了。他又懊丧地垂下头,显然,自己是个不及格的枪手。午夜枪声,却象平地爆响一串惊雷,在群山中碰撞着,传递着,轰轰隆隆,经久不息。人们纷纷从那两座草绿色的帐篷里冲出来。 “闵星!怎么回事?” “野兽,不……是野人,真正的野人!” “野人?他娘的,还真有野人?” “快,小李,跟我出击,抓野人!” 两位穿公安制服的保卫干部,端起冲锋枪,循着闵星指引的方向追下去,却被一个苍老沙哑的嗓音喝住了。制止他们追赶的,是一位两鬓斑斑面容清癯的学者。学者身后,还跟着一位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惊魂甫定的闵星,在学者面前垂手站立,深深勾下头,像个犯下过失的大孩子。学者在闵星肩膀上拍拍,让他坐下,又招招手,让那两位保卫干部也拢到篝火边来,五个人围着篝火团团坐定,这支野人考察队全班人马便聚齐了。 “小闵,你看清楚了,那果真是野人?” “郑队长,不,教授,我……” 闵星呐呐地,将事情经过讲述一遍。郑中华教授是省野生动物研究所所长,中国自然科学院院士,还是闵星攻读古人类学的专业导师。郑教授治学严谨,天性耿直,脾气火爆。三十七岁的闵星,每每在自己导师面前,自我感觉总像是一位刚刚步入学宫的蒙童。闵星汇报事情经过,保卫干部大刘和小李,也都不无担心地望着教授。只有那位坐在教授身边的年轻人,始终埋头在笔记本上记录什么,他叫季正,今年二十二岁,是一位刚离开校门不久的大学生。 许久许久,人们都不说话。 终于,教授长长地舒口气,竟笑了。在一簇嫣红的火光映照下,那张布满皱纹的面孔,舒展成一朵霜色浓重的秋菊花。 “很好,好极了。”出人意料,教授竟对失职的闵星大加称赞“我相信一位年轻科学家的眼睛,相信你真的遇上了野人。幸亏你睡着了,要不然,那野人还敢斗胆拜访?幸亏你心慌意乱,摆弄不好武器,要不然,那原始人类的友好使者,不就被你一枪崩了?我们考察野人,野人也考察我们,有意思,这就叫礼尚往来,好兆头呀!” 大伙都松了一口气,乐了。 直到中午,山壑里的雾岚仍然没有散尽。 李阿毛引着野人,钻进一片高高的杉树林。空气中充满蘑菇菌丝特有的清香味,林中遍地是蘑菇,五颜六色,成簇成群。野人一路大嚼,吃个不停。李阿毛看着眼馋,也采下一朵凤尾菇,试探着咬一口,开始有些恶心,感觉到一股淡淡的鱼腥味,嚼久了,却又有一种红枣炖肉的滋味,哈,生吃蘑菇也不错! 那野人一路挑挑拣拣,吃个没完。杉树林中,偶尔有成片的倒木。年久日深,那些倒卧的树木完全腐朽了,表面上生满绿苔,还有一簇族肥硕的黑木耳、白木耳、黄毛木耳。每每遇上这种情形,那野人便显得格外亢奋,专拣那种黑木耳调换口味。野人似乎也特别偏爱黑五类食品。李阿毛入乡随俗,也跟着尝试一片木耳,只是觉得那黑木耳腥味更浓,且不易嚼啐,实在吞咽不下,只好吐了。 忽然,野人蹲下身子,两手猴似地举到额上,罩住眼睛,紧张地四下张望。杉树林拥拥挤挤,即便从根部向外瞅,也瞅不出多远。野人眼睛骨碌碌转动,耳轮也随之转动,嘬着嘴,咝咝地吸着气,仿佛痛感到一个天大的灾祸正步步逼近! 李阿毛也警觉地抽出手铳,蹲在野人身边。 蓦地,野人跳起身来,直蹿出去,一路上不时地撞着树杆,拉断葛藤,搅起一阵阵哗哗啦啦的响声。李阿毛不明白野人为何如此惊慌。没容他猜疑太久,野人蹿出去的方面,便响起一阵密急的枪声!李阿毛浑身上下沁出一层冷汗。那枪声清脆、尖利,显然不是猎人们放山铳。是公安干警们追进深山老林?李阿毛脑袋里飞快地转着念头,三十六计,走为上策!野人的莽撞,客观上掩护了他。也许,那些荷枪实弹的武警战士,眼下正穷追不舍地撵那野人吧?他极力屏住呼吸,藏头缩颈地蹲着,半晌,听着四周确实没什么动静了,便站起身来,掖好手铳,背上马桶包,蹑手蹑脚地朝野人相反的方向走。 李阿毛在密林中潜行,约莫走了一个小时。山势陡起,丛林结束了。杉树林外,是一面光秃秃崛起的山脊。他在丛林边缘地带稍停一会,窥测方向,正准备翻上山脊,冷不防,丛林外又响起人们的叫喊声! “发现目标,在林子里!” “大刘!小李!不要开枪,抓活的!” “闵星!季正!你们注意左边!” “朋友,躲也没有,该露脸了!” “……” 李阿毛转过身,撒腿就跑。这一次,他是慌不择路,顾不上藏头掖尾了。狂奔不过十多分钟,他头上已经撞起两个青包,偏偏脚下打滑,扑通一声摔倒了。身后,左右两侧,人们正嚷着追上来。他手忙脚乱地爬起身,准备继续奔命,却被人从背后扯住衣服,他猛地车过身去,抬起手铳,想不到,抓住他衣服的竟是那野人。野人冲他叽叽叫,那毛茸茸的嘴巴不知咕噜些什么,双手急急地比划着,指着身边不远处的一片灌木。那是一簇簇枝繁叶茂的野山茶。李阿毛听不懂野人说些什么,却从那急切的手势中看出些名堂,容不得多想,野人已经抓住他的手腕,拉扯他挤进灌木丛里,在盘根错节的灌木丛下艰难地向前爬行几步,竟发现一孔比洗脸盆稍稍大些的溶洞! 李阿毛跟着野人钻进洞中。 “喂,那家伙逃哪去了?” “见鬼,突然消失了!” “……” 李阿毛猫在洞中,把人们的喘息声听得一清二楚。人们转来转去,把野山茶拨弄得哗哗啦啦响,却始终没有发现洞口。 人们渐渐远去了。 李阿毛从那脸盆大小的洞口滑溜下去,钻进一孔地穴般的岩洞,足足过了十多分钟,眼睛才渐渐适应昏暗的环境。野人引着李阿毛,继续往洞径深处走。洞口几近直上直下,十分狭窄,底部却平坦,像个大肚子葫芦,延向大山腹部。李阿毛跟着野人,摸索前进约莫二十来米,那洞径变得愈发开阔了。李阿毛摸出那只气体打火机,揿燃了,举过头顶,权当照明的火把。渐渐地,那洞变得七拐八弯,出现许多大大小小的岔洞,辐射向四面八方。那野人倒是轻车熟路,只顾引着李阿毛,沿着主洞往前走。洞顶有倒悬的乳钟,像一盏盏五花八叉的枝形吊灯。洞底有大大小小的石笋,像一派生机勃勃的丛林。李阿毛顾不上许多,只是跌跌撞撞地跟着野人走。李阿毛发现,那悬吊的乳钟和矗立的石笋之间,总有一条供人通行的路径,像是被人们世世代代用脚板踏平的山路,弯弯曲曲延向幽深。这是野人们祖祖辈辈攀援的秘径?他心里砰砰敲着小鼓,紧紧追着野人,不敢放慢脚步。这一天,那野人先后两次救过他的命。他别无选择,只能与野人为伍了。李阿毛跟着野人,随着洞径转个急弯,忽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哦,奇迹出现了,他们像是走出溶洞,天光大开! 李阿毛揉着眼睛,许久许久,才看清周围的景物。 一挂巨龙般的瀑布,裹着阳光,裹着清风,裹着绿莽的气息,五彩的云霞,奔流直泻,洞穿山石,啃噬出一面偌大的深潭,又翻滚着,旋转着,嘶嘶地钻进一孔岩洞中。李阿毛随着野人走来的溶洞,那略呈喇叭状的洞口,就凹嵌在陡峭的半崖上,隐蔽在珠帘般的瀑布中。从洞口向外张望,透过瀑光,能看到一轮桔黄色的太阳。只是四面绝壁,苍苔斑驳,藤蔓横空,根本没有出路可寻。这里,竟是一处与世隔绝的仙境。 李阿毛长舒一口气,笑了。那野人,也冲李阿毛咧嘴,龇牙,飞快地眨着眼睛。李阿毛放下马桶包,坐在一块生满绿苔的石头上。那石头很凉,象一块冷凝的冰。李阿毛又飞快地跳起身来。落瀑飞溅起团团水雾,像满天下着毛毛细雨。李阿毛打个寒战,想到应该燃起一堆取暖的火。他兜一圈,又回到原地,失望地坐下了。咫尺洞径,上不接天,下不接地,哪有可供烧火的柴薪?李阿毛又长叹一声,把马桶包当做枕头,就地歪下身,合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一个寒气袭人的梦,白雪皑皑,千里冰封。李阿毛在风雪旷野上扑腾着,扎挣着,极力想挣出风雪的旋涡,只是手脚僵硬,徒然挣扎,纹丝不动。李阿毛大声呼救,喊破喉咙,奈何嘴巴也不听指挥了,呜呜哇哇的,根本发不出人声。李阿毛是被冻僵了。 “嘶嘶!嘶……”那野人也似乎觉得不对劲了,拉扯,摇晃,极力想把他弄醒。他疲怠地睁开眼睛,看清面前的野人。那野人,急急地嚷些什么?李阿毛茫然地看着野人,紧紧地皱着眉头。野人冲他摆手,费力地比划着,终于,他看到了,洞中多了一堆干树枝!真想不到,那野人竟如此善解人意,不知从哪儿找来一抱干柴。 李阿毛精神一振,浑身又充满力量。 “你是说,应该燃起一堆火?” 李阿毛冲动地抓住野人的手。那野人,算是第三次救了他的命。李阿毛拼命摇晃着野人,野人却怔怔的,有几分胆怯。 “火呀,温暖的火!救命的火!” 李阿毛狂呼乱叫,丢开野人,摸出那只气体打火机,趋身去点篝火。野人亦步亦趋地跟在李阿毛身后,大张着嘴巴,看着他揿燃打火机,凑近那一堆干柴,哗哗啪啪地燃起一堆熊熊的火,一对圆睁的眼睛也大放异彩,嘴里嘶嘶喘息着,情不自禁地发出声来── “哦,哧……火!火!” 李阿毛像被人使了定身法,手臂僵硬地举着那只火苗直蹿的打火机,好半响才缓过神来,却不敢相信,连连摇头。 “伙计,真的?你……会说话了?” “火!火!火!火!” 这一回,野人发音愈发清晰,堪称准确无误了。野人也兴高采烈,得意忘形了。 “OK!这就对了!” 李阿毛嘴上说好,脊梁上却丝丝渗出一缕寒气,真不知道自己应该恐惧,还是欣喜。 野人天真无忧,欢呼跳跃。 野人蹲在山石上,不错眼神地望着李阿毛。 李阿毛脱光衣服,赤条条走进湍急的山溪中,先是抄起清湛湛的溪水拍打自己的肩胛、胸脯和脑门,然后慢慢仰倒在流水中,浸泡,揉搓,翻过身,两手撑着水下的岩石,把脑袋埋在水中,光光的屁股撅出水面。野人把脖子伸出老长,两眼直勾勾的,流露出十分羡慕的神情。 李阿毛在水里耍够了,便上岸,把自己脱下的一堆脏衣服浸在水中,使劲揉搓。搓一会衣服,他又叹息,没有肥皂,也没有洗衣粉。犹豫片刻,他终于拿定主意,走到那只被兜底倒空的马桶包旁,从一堆晾晒在山坡上的杂货摊中拣起一瓶洗发香波,用香波替代洗衣粉。那香波,在衣服上泛起一层雪白的泡沫,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香味。野人趋身向前,蹲在李阿毛身边,瞪着眼,鼓着嘴,使劲翕动鼻孔。李阿毛把洗净的衣物摊晒在岩石上,转回身抓起那所乘无几的瓶子晃一晃,冲着阳光看一看,摇摇头,索性重新跳到溪水中,把瓶中液体悉数倾倒在脑袋上、肩膀上、腋下、胯下,把空瓶随手扔到岸边,双手抓挠,搓洗,顷刻间,整个人变成一堆雪白的泡沫。李阿毛闭着眼睛,屏住气息,摸索着跳到溪水深处,连扎三个猛子,然后水淋淋地爬上岸。 野人抓起那只空瓶,反来复去地看。 李阿毛熨熨贴贴地倒在一片洁净的沙滩上,摊开四肢,努力使自己胯下那一堆什物晒着太阳,舒服的嘴里直吸气。本来,他在水中洗得太久,有些冷了。初秋的太阳热辣辣的,把溪畔沙滩晒得滚烫,烙得浑身骨头痒酥酥的,不知不觉便坠入梦乡。 李阿毛睡得十分安逸。 野人却在全神贯注地对付那空瓶,鼓着腮帮往里吹气,然后凑在鼻子上嗅,如是反复,终于想到应该效法,试探着涉入山溪,在浅水中打个滚,浸泡片刻,便开始往脑袋上倾倒香波,可惜瓶子空了,半晌倒不出东西,野人便急了,恨恨地把那空瓶扔进溪水中,怔怔的,看看沙滩上熟睡的李阿毛,又看看那摊晒在山坡上的杂货摊,脑子里费力地转着一个念头,终于涉出溪水,先抓起李阿毛的马桶包,往里面瞅瞅,随手扔了,又开始在杂货堆中搜寻,把几件衣物推到一边,终于找到一只瓶子,比先前那只略略粗矮一些,大体上却十分相似。野人兴奋极了,顾不上返回溪水中,就地便忙乎开了,胡乱地用牙咬,用手拧,不知道怎么搞的,居然真的把瓶盖打开了。那瓶中液体也散发着一股奇异的香味,嗅着十分受用,却比先前稠多了,流不出来,野人便用手指抠出一团,按在脑袋上揉搓,那感觉凉丝丝,痒酥酥,隐隐作痛,很是杀痒,格外舒服。野人便一团接一团抠,浑自上下挨着揉,搓、抓,挠,等到把李阿毛的动作整个摹仿一遍,感觉却不对头了,身体内外象燃起一团烈火,愈来愈痛,最后竟象是被活活剥下一层皮,实在支撑不住,怪叫着,倒地翻滚起来。 等到李阿毛赶来救援,生米已经做成熟饭,那野人浑身毛发已悉数脱落干净,变得象一砣赤色的大肉团了。李阿毛从地上拣起被掏空的瓶子,叫苦不迭,那瓶子上赫然贴着标签,是一瓶大力金钢牌强力脱毛霜!那是李阿毛准备给自己日后清理胡须用的。畏罪潜逃,李阿毛考虑过乔装整容。李阿毛咬牙,跺脚,把空瓶远远扔开,转过身,又动手把野人拖到溪水中。果真,浸泡在清凉的溪水中,野人那浑身上下的烧灼感立刻减缓了。 野人一动不动地浸泡在溪水中。 李阿毛穿好衣服,回头又收拾马桶包,把摊晒在山坡上的东西依次装好。那野人却赖在水中不肯上岸。李阿毛招呼野人,很久很久,野人才畏畏葸葸地爬上岸来。皮肤肿胀得厉害,野人鼻子眼睛可怜巴巴地挤成一团,光秃秃的脑袋显得特别大,特别圆,特别亮。李阿毛心里直想笑,那野人连眉毛都没有了。野人外表毛发脱尽了,似乎内里筋骨也变软了,缩脖,驼背,弯腰,两腿颤颤的,那双自打出娘胎便一直裸露的光脚板也怯怯的,不敢挨砾石和蒺藜了。李阿毛直到这一刻才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终于,李阿毛有主意了,放下马桶包,取出一些衣服。那野人倒也乖巧,十分温顺地任凭李阿毛给自己装扮起来。李阿毛给野人上身穿一件红球衣,下身穿一条红球裤,脚上套一双白色的田径鞋。那野人,变成一位呆呆怔怔的运动员。那光秃秃的脑袋很不雅观,李阿毛给扣上自己的太阳帽。野人一对眼睛眯缝着,眼皮肿得像五月的鲜桃,李阿毛沉吟一会,索性给罩上自己的太阳镜。把这一切收拾停当,李阿毛绕着野人转两圈,终于噗地一声,双手捂住肚子,蹲在地上哈哈大笑起来。 李阿毛,他创造奇迹了! 李阿毛病了。 在山溪中洗浴,贪图那份惬意,他着凉了。躺在沙滩上晒太阳,晒着晒着睡着了,他又中暑了。那野人脱尽毛发,竟变得纤弱无力,几乎寸步难行。李阿毛拖着野人离开那条山溪,没走多远,自己也实在走不动了,便在这片朝阳的山坳中燃起篝火。那野人紧紧偎着篝火,一动也不动。李阿毛倒在篝火旁边,眼睛发涩发胀,四肢酸痛无力,又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李阿毛觉得,冥冥中,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牢牢地抓住他,牵引着,推搡着,通过一孔黑暗的邃道,进入一窿黑黝黝昏惨惨的地穴中。那地穴,像经历过亿万年的烟熏火燎,看上去像个肮脏不堪的烟囱。半空中噗噜噜飞旋着一群黑蝙蝠。四面岩壁上插着一排半明不灭的松树明子。这是阴间的炼狱?是阳间的魔域?岩洞中空无一人,李阿毛却从心底里感到恐惧,瑟瑟颤抖。洞厅中有一架熊熊燃烧的烈火,烈火上置一尊被烧的透红的三足油鼎,鼎中沸腾的油浆也腾起猎猎毒焰,毒焰上,刀叉横陈,架起一团赤裸裸的肉体,像是正在熏烤一只肥鹅。李阿毛忽然发现,那被熏烤的肉体,其实正是他本人!这一惊非同小可,他立刻感到烟呛的窒息,火灼的巨痛,那一团团流火,无孔不入,哗哗剥剥地焚烧着他的五脏六腑,苦不堪言,痛不欲生! 李阿毛惊恐地睁开眼睛。 电闪雷鸣,暴雨倾盆。天,急骤地塌下来。山,旋转着倒下去。断藤,在人们的头顶上疯狂舞蹈。泥石,在深深的山壑间恣意流动。狂风夹着暴雨,劈头盖脸,钢鞭一样猛抽,躲无处躲,藏无处藏。李阿毛双手抱住脑袋,声嘶力竭地嚎叫起来。严酷的现实,仅在短短几秒钟之内便成功地帮助李阿毛消除了炼狱的恐惧,的确,生活本身的惩罚,比之梦魇的折磨更要厉害百倍!李阿毛陈身之处,已经开始哗哗流水。李阿毛点燃的篝火,已经荡然无存。那野人在暴风雨中蹿来蹿去,不知所措地围着李阿毛团团转,跳脚,挥手,吱吱哇哇怪叫一气。轰轰隆隆一阵巨响,大地连连跳动,是附近一面山崖坍塌了,翻滚的山石,稠稠的泥浆,咆哮的山洪,像是猛地冲溃堤坝,铺天盖地渲泻而来!那野人像猛地被提醒,双手揪住李阿毛的胸襟,一声怪叫,双臂迸力,就像抡起一只装满谷物的麻袋,把李阿毛结结实实地甩到背上,箭一般地疾射出去。 野人背着李阿毛,在暴雨中狂奔。 这一次,李阿毛整整昏睡三天。 暴风雨过后,野人背着昏迷不醒的李阿毛,又钻进那隐蔽在山茶花树丛下的洞口,通过冗长的邃道,回到那濒临深潭的水帘洞中。经过这一场变故,野人丢失了李阿毛馈赠的太阳帽和蛤蟆镜。李阿毛除身上穿的衣服,也算是一无所有了。不幸中的一大幸,李阿毛衣兜里还装着那只气体打火机。野人把那只打火机攥在自己掌心里,立刻兴奋地啸叫起来。在李阿毛毫无知觉的情况下,野人在山洞里燃起一堆熊熊的火。那摇动的火,更让野人亢奋不已。野人先是折来一堆新鲜柏枝,给李阿毛铺了一个充满松脂香味的床铺,又采来许多山桃野果,为俩人准备充足的食品。李阿毛不吃不喝,只是昏睡不醒,发烧,咳嗽。野人钻出岩洞,根据自己的经验,见到什么就采什么,带回水帘洞中,先用自己的嘴巴嚼碎,再用手指捅开李阿毛的嘴,把那些糊状的东西塞进去。野人还从山涧中捡回两个贝壳,抵住渗水的岩壁,接那石头中滴下的泉水,喂给李阿毛喝。李阿毛糊里糊涂被野人用野人的方式调理三天三夜,居然好转了。 李阿毛醒来的时候,那野人正背对着他,在篝火上烘烤一砣狼肉。篝火附近摊开一张血淋淋的狼皮。狼皮上,还压着一块尖利的石头,那石头一面有薄薄的刃,一面有厚厚的背,形状极像一把砍柴刀。那野人在李阿毛昏睡的时候,居然猎获一头狼?在这三天三夜当中,野人辛辛苦苦干了多少活计?李阿毛哼哼着,挣扎着想爬起来。野人听到动静,转身看到李阿毛醒来,立刻高兴地跳起身来,把自己正在烘烤的狼肉捧给他。李阿毛确实饿坏了,接过狼肉便狠狠咬上一口。野人两眼直勾勾盯着李阿毛那咀嚼的嘴,盯着那顺着嘴角慢慢流下的油,喉咙里也咕咕作响。李阿毛把狼肉吃光了,却不满足,还觉得饿,两眼狼一样放着绿光,东张西望地搜寻着。李阿毛和野人的目光相遇了,野人恍然大悟,从地上拣起那块锋利的石头,又砍又砸,折腾半响,终于把整个一只狼后腿剁下来,两手平托着,在篝火上烘烤。李阿毛平躺在野人为他准备的床褥上,欣赏着野人为自己烘烤狼肉。 李阿毛长吁一口气,笑了,觉得那充满原始兽性的野人,已经被自己收服,成一位忠心耿耿的奴仆了。 那野人,身体前倾,两臂平伸,嘴巴大张着,一双眼睛精亮精亮,两手交替在篝火上翻转那狼腿,动作显得十分机械,像是费力地拧动着一轮锈住的螺栓阀门。那条狼腿,渐渐被熏黑了,萎缩了,烤焦了,面目全非了。那肉体上被烘烤出的油珠儿,一滴接一滴洒落在篝火上,爆起一簇簇火苗。李阿毛恍惚觉得,此情此景似曾相谙,潜意识中,有一种令人心悸的预感,伸手去摸短铳,短铳却不翼而飞,马桶包也不见了,李阿毛这才发觉自己已经变得两手攥空拳,一无所有了!李阿毛眼前一阵阵发黑,身子却软绵绵的,像是被托上云端。李阿毛终于发现,那摇动的篝火和野人手臂之间,居然还有一架沸腾的油鼎!野人那平伸的双手,抓住的根本不是什么狼腿,而是他李阿毛本人!野人双手捉住他的两腿,正把他倒悬在油鼎上,熏制美味的人肉叉烧!顷刻间,李阿毛觉得自己五脏六腑在沸油中翻腾起来。李阿毛哇地一声大叫,两腿拼命踢蹬,想摆脱野人的巨掌,两手却撕开衣襟,胡乱捶着,抓着,想把那一股股蹿进腹腔的流火抠出来。 那野人,被李阿毛疯狂的举止惊呆了。 野人眼睁睁地看着李阿毛在地上翻滚,双手胡撕乱抓,把浑身衣服扯个粉碎。野人只顾揣摸李阿毛,有些分心走神,那平托烤肉的手臂低垂下去,当即被贪婪的篝火舐一口,急忙缩手,却把那条狼腿失手扔在火堆里。李阿毛却看到另外一种情景,那野人终于对焦头烂额的人肉叉烧兴味索然,竟把他李阿毛重新投进油鼎中!李阿毛暴怒地跳起身来,扑上前去,劈胸揪住野人,拳打脚踢。野人被李阿毛打翻在地。李阿毛又冲向那堆篝火,三脚两踹把火堆踢散,犹不解恨,四下追逐,用脚踩踏那四迸的火星。野人看到李阿毛踢散篝火,剜心摘肝似地啸叫起来,连滚带爬地扑上去,却被李阿毛飞起一脚踢中心窝,连翻几个跟头,栽到角落里,直挺挺地不动了。 野人短暂休克几分钟。 李阿毛完全疯了,根本不管野人的死活,全神贯注去追逐那四散的火星,踢过来,踩过去,生怕它们死灰复燃,索性卷起床铺,把那一抱树枝当成扫帚,轰轰烈烈地大扫除起来,把篝火余烬统统扫地出门,推下深潭,唯恐留下后患,还在先前烧火的地方撒一泡长尿,然后仰天大笑,笑够了,就卧在自己那骚气熏人的尿水中,呼呼大睡起来。 野人苏醒过来,李阿毛已经折腾够了。 野人怔怔的,远远看着李阿毛。野人直到此刻还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变故。眼睛酸酸的,鼻子也十分疼痛,野人用手摸摸,手上沾满殷红的血。野人恨恨的,咬咬牙,挺起身,不错眼神地瞅着李阿毛。 李阿毛翻个身,不再打呼噜了。 野人踮着脚,悄悄地向李阿毛走去。野人决心袭击李阿毛,一举杀死他。野人从地上拣起那块刀状的石头,高高地举过头顶,照准李阿毛后脑勺,正要奋力砍下去,忽又觉得于心不忍,又慢慢把石头扔下了。直到这一刻,野人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是那样强烈地向往着人,依恋着人,舍不得伤害人。只是,眼前这人,确实亲近不得了。野人悄悄往回抽身。野人脚下踩着一样东西,弯腰拣起来,竟是那只气体打火机。野人两眼熠熠生辉,大口喘息着,全身颤抖着,终于忘乎所以地长啸一声,拔腿就跑! 李阿毛渐渐被冻醒了。茫茫然,他大睁两眼,打量着空空的岩洞,谛听着轰隆的瀑声,却想不起自己置身何处。他的记忆出现一段空白,似乎过去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他反而为此感到高兴起来。他是谁,他从哪里来,他向何处去……这些乱七八糟的劳什子,思透想明又有何用?什么都不想,让脑袋变成石头,他感到轻松自在。也许,这就是超脱。他只是感到很饿很饿,很冷很冷。他认准了,自己活着,也只需解决这两个问题。发觉自己赤身裸体,污秽不堪的浸泡在一滩尿液中,他也还知道恶心,哆嗦着咬住嘴唇。为避开那滩尿液,他滚动身躯,向一边翻身,腰部硌在一块石头上。他伸手摸出那块刀状的石头,愤愤地举起来,要把它扔下深潭,又觉得不妥,把它放下了。那石头,看上去挺别致,保不准有用。他又向一边翻身,刚好滚到那张狼皮上。寒不择衣,他无暇思索,便把那狼皮捡起来,裹在身上,立刻觉得暖和多了。身上暖和了,肚子却咕咕叫嚷,那绞动肠胃的饥饿感愈发强烈了。幽暗中,他眼睛闪射出一股绿幽幽的光。他总觉得,岩洞中应该有食物。终于,他看到那一具浸泡在积水中的狼的胴体。他怪叫一声,爬起身来,把狼皮顶在头上,便向那狼肉奔去。他扑在狼的尸体上,鼻子嗅到狼肉的气味,却又急忙后缩,胃里犯呕,显然,还不十分熟悉血腥的气味。他想到火,却激灵灵打个寒战。他心里明白,自己是不该想到火,不愿见到火,已经和火彻底诀别了!饥不择食,他别无选择,只得闭上眼睛,龇出牙齿,狠狠地撕咬下一块狼肉,囫囵吞下去。他很快便适应那股血腥的气味。他发觉,生肉吃起来比之熟肉还显得细嫩,油润,松软,适口极了。也许,他原本就是一个嗜血的猛兽。吃饱生肉,胃里胀胀的,他身子骨也变得像山石一样沉重,一动也不想动,便裹紧狼皮,偎着狼尸,昏昏沉沉地睡熟了。 他继续在岩洞中逗留三天。这三天,他吃饱就睡,睡醒就吃。奇怪的是,他越吃越饿,胃口越来越大。吃光狼肉,啃尽骨头,岩洞中再没有现成的食物,他只好自个去寻找了。在岩洞中转一圈,他似乎想带走点什么东西。看到那块刀状的石头,他才忽然明白过来,自己要寻找的正是它。披上狼皮,拎着石头,他便摸索着,寻找出洞的路径。 他爬出那孔隐蔽在山茶花丛中的洞口,迎头便遇上那只金钱豹。 那金钱豹体魄健壮,色彩斑斓,块头看上去像只刚满周岁的花牛犊儿。金钱豹在距洞口不足一百米的地方扑倒一只岩羊,正蹲坐在岩羊身上,专心致志地饮着岩羊的血,待到李阿毛发现金钱豹,相距已不足二十米了。他第一个念头是车身逃走,偏偏两腿像落地生根,僵了,硬了,挪不动窝了。金钱豹听到动静,仄过腰身抬起头来,怔怔地看着他,身子微微摇晃着,却没有立刻扑上来。金钱豹已经喝饱血浆,有些醉熏熏的,暂且失却了狩猎的欲望。它端详半响,终于不耐烦地摆摆脑袋,低低地吼叫一声。金钱豹并没有开足音量,那吼声却也像一道尖利的汽笛,吓得他猛跳起来。他两腿自由了,反倒不想逃走了。一股燥灼的热血,一种疯狂的骚动,就在他跳离地面的刹那间,打从脚掌猛地贯注全身:金钱豹算什么东西?老子天下独尊!短短几秒钟之内,李阿毛重新塑造一个自我,变得狂傲无羁,不可一世了。李阿毛跨前一步,左手威吓地指点着金钱豹,右手高高地举起那块刀状石头,深深地吸进一口气,蓦地迸发出一道撕心裂肺的啸叫,金钱豹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去。看到金钱豹胆怯,李阿毛愈发得意,一边逼进金钱豹,一边又格格地怪笑,那笑声格外难听,像碎玻璃刮碗,猫头鹰啼夜,白毛猿哭丧,令人闻之丧胆! 金钱豹不堪忍受,终于落荒而逃。 李阿毛却大咧咧地坐稳身子,心安理得地享受金钱豹的猎物。 李阿毛用手中那块石头连敲带砸,割开岩羊的皮毛,撕露出一片精肉,便迫不及待地埋下面孔,凑和着岩羊的尸体大嚼。 那金钱豹,不知什么时候又回来了。 金钱豹割舍不下自己的猎物,只是心有余悸,远远地蹲坐着,和李阿毛遥遥相对。金钱豹伸着脖子,不知道自己到底遇上一个什么怪物。金钱豹把李阿毛引为同类,且认定李阿毛非常厉害,足可在大山中恣意妄为。李阿毛看透金钱豹的心思,又惬意地大笑。吃饱喝足的李阿毛,那笑声却不似先前,竟显得十分宽厚,悦耳动听了。李阿毛冲金钱豹招招手,像招呼一条狗,请它坐近些。金钱豹却紧张地立起身来,摆出一副随时准备夺路奔逃的架势。李阿毛想了想,用石头砍下一块血淋淋的岩羊肉,丢到金钱豹那边。金钱豹愣怔一下,终于趋身向前,叼起那块鲜肉。李阿毛又扔去一块肉。金钱豹又往前挨近些。李阿毛扔去第三块肉,金钱豹吃完了,便放心大胆地偎拢来,隔着岩羊的尸体,和李阿毛分宾主落座了。李阿毛反宾为主,一本正经地用金钱豹的猎物款待金钱豹,像是小朋友做游戏,玩着玩着又不耐烦了,把石刀远远一扔,裹紧那块狼皮,倒头便睡了。 金钱豹懵懂片刻,便自个吃起来。 金钱豹小心撕,轻轻咬,细嚼慢咽,那吃相比李阿毛文雅多了。 晓行暮宿,野人每天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渴了,喝几口山泉。饿了,吃一捧野果。乏了,头枕山石睡一觉。冷了,燃起一簇温暖的火。野人认准那灼热的太阳,一心去寻找火的故乡。山势越来越平缓,渐渐出现一些羊肠小道,不再那么大跌大宕,险不可攀了。凶残的猛兽也越来越少了。山野间偶尔出现守林人的小屋。阳坡上依次开始出现块块梯田。野人越走越兴奋,仿佛闯进一个崭新的世界,每一步都充满新鲜感。 野人对田畴间的稻米不感兴趣,那玩意儿枯瘦,扎嘴,嚼不出滋味。野人喜欢山坡上的苞谷,试探着拔起一株,觉得那葱翠的叶片也不堪入口,只是中间茎杆很甜很甜,最后才发现那被层层包裹生着红樱的棒棒真正好吃,又香又甜。后来,野人便认定苞谷棒子,每每撕开包裹,吃中间的果实,连同水嫩的棒芯一块吃光。这正是一个吃青苞谷的季节。野人却没有被青苞谷羁绊住,每天依然执着地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 野人开始遇上三三两两的人们。 最初,野人躲躲闪闪。后来,野人发现那些形体和李阿毛大致相象的人们,根本就不象李阿毛那样张牙舞爪,惹事生非。人们只是远远地和野人打招呼。野人知道人们挥手与呼喊的含义,也稍稍放心了。野人总是和人们保持相当的距离,宁可绕过去,继续走自己的路。那穿一双白色田径鞋,套一身大红运动服的光头小子,看上去痴痴怔怔,肮脏不堪,是生就的呆大?相遇的人们,大都喜欢如此猜测。野人匆匆赶路,给人们留下的印象也极轻极淡,谁也无暇深究。 这一天,野人却犯愁,踟蹰不前了。 山坡下,赫然出现一座偌大的村落。 村落前后布满山塘,那一面面镜光闪闪的山塘,尤其逗人神往。村落中进进出出忙忙碌碌活动着许多蚂蚁一般辛勤劳作的人们。人们,原来就这样聚族合欢相亲相善?村落上飘漾着淡淡的炊烟。野人已经知道,那烟正是火的影子,火的衣冠。那炊烟和流云截然不同,一心依恋自己的家园,久久徘徊,不肯飘散。村落中充满生命的喧嚣。蓦然间,一支乐曲飞上云端,又缓缓降落,随风播散,让山上的野人也领悟到其中不可言喻的情感,哦,想哭泣,想流泪,想欢呼,想跳跃,柔情似水,愁绪万般! 野人看到了,那村落上空,正高悬着一轮火红的太阳。 野人彻悟了,那山坡下的村落,正是太阳的故乡! 野人想走下山坡,可几番举步,又急急抽身。野人背负一方古老的山林:蛮野,血腥,苦雨,凄风,弱肉强食,生命陷阱……野人负荷太重太重。野人面对一个未知的世界:太阳,炊烟,喧嚣,温馨,五光十色,令人驰神……野人疑忌太深太深。野人迫不及待地想走上前去,渴望着融入其中。野人却两腿打颤,底气不足,身不由已。野人的躯壳中,一架沉稳笃定的大钟,倏地失却平衡,疯狂飞旋,钟摆踉跄着,叩击着,催人匆匆,心急如焚! 山道上,响起一阵脚步声。 野人闪身躲进灌木丛中。 一位精瘦精瘦的老太婆,踏着敏捷的碎步,沿着山道走来了。老太婆那花白的头发,在脑后勺上高高地绾成个鬏,那插在发鬏上的一根银簪儿,闪耀着一星星特别明亮的太阳光辉。老太婆背着一个驮柴草用的木头背架,背架上还有一个蓝花土布的小包裹。看情形,那老太婆是上山砍柴。老太婆手上拎着一把锃亮的砍刀。透过灌木缝隙,野人盯着老太婆的砍刀,觉得似曾相识。野人想起那块被自己遗忘在水帘洞中的石头。那石头,是野人在一处山涧中发现的,一端有把,握起来顺手,一面有刃,砍起来锋利,一面有背,挥起来有力。自己选中的那块石头,为什么和老婆的砍刀如此相像?野人皱着眉头,思之再三,始终想不出个子丑寅卯。那石头,和老太婆的砍刀,毕竟相距太遥远了。老太婆在野人身边不远处停下,不走了。老太婆看中野人藏身的灌木丛,放下背架,弓下腰身,手起刀落,咔嚓一声脆响,一颗毛栗子树便被从根部齐崭崭地砍断。老太婆似乎并没有花费太多力气。野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老太婆的砍刀,觉得那玩意了不起,比自己的石头强多了。老太婆蹲下身,根本没留意野人,一门心思砍山柴。野人全神贯注地研究老太婆的举动,也全然忘记恐惧,竟不知不觉地走出来,蹲在老太婆身边。 老太婆终于累了,随手扔下砍刀,就地一坐,一手捶前胸,一手擂后背,伸着脖子,大口喘息。 野人拣起老太婆的砍刀,便一本正经地砍起柴来。野人用右手握刀柄,刀刃朝下,刀背朝上,左手揽过一株小树,右手奋力一挥,咔嚓一声,居然也干净利落地砍下来了。首战告捷,野人愈发兴奋。野人刻意摹仿老太婆,半蹲着两腿,身体前倾,每砍下一颗毛栗子树,便往前挪上半步,看上去倒也象个行家里手。轮着老太婆看着发呆了。老太婆自顾纳闷,怎么冒出个光头小子?野人却越干越顶真,越干越上劲,索性摆出一副骑马穿裆式,呼呼有风地轮着砍刀,一口气砍下一大片。看到人家那样卖力,老太婆觉得过意不去了。 “喂,伢子,做么事来了?” 野人只顾忙得快活,根本没听见老太婆的招呼。 “喂喂,够了,老婆子背不动了!” 这一次,野人听到了。野人却不明白老太婆说什么。野人只是呆呆地看着老太婆的嘴。野人看到一张霜色斑斓的老人脸,和霭可亲,慈祥动人。野人咧开两片厚厚的嘴唇,也笑了。野人笑得十分憨态。老太婆走上前,牵起野人的手。和老人手臂接触的那一瞬间,野人惊悸地颤栗了,本能地想挣脱,远远地逃开去,可奇怪得很,老人的手臂竟像充满魔力,眨眼功夫便把他牢牢吸附住,让他无条件地臣服了。一股不可抗拒的温馨,一泓铺天盖地的亲情,一脉无限强大的生物电流,携来雷声轰隆,荡开一派原始莽林,爆出电光闪闪,照亮一颗混沌初开的心。野人大睁两眼,那神态,像个受到惊吓的不谙世事的孩童。 老太婆盯着野人,端祥良久。老太婆在野人手臂上亲昵地拍拍,又转身离去。野人却像失去支撑,感到浑身酥软,失手便扔下砍刀,顺势坐在柴堆上。老太婆拎过自己的蓝花布包,打开来,里面有一只磨光漆皮的铝壳水壶,三块煎黄的玉米面饼子,一并摊在野人面前。老太婆倾其所有,款待客人。野人却不会客气,伸手抓起一块焦黄喷香的玉米饼子,一口便咬去小半拉。看到那光头小子如此率真,老太婆满意地笑了。老太婆拔开水壶塞子,慢慢呷一口,润润嗓子。老太婆觉得,那光头小子和自己挺有缘份。儿子九岁那年走失了,至今生死不明。女儿十六岁那年被坏人拐卖,更不知沦落何方。老太婆年轻守寡,又相继失去一双儿女,却从不报怨自己命苦,每天上山砍柴,下田莳秧,硬是孑然一身支撑门户,她深信自己的一双儿女,迟早会回到娘亲身边。遇上那光头小子,老太婆怦然心动了。老太婆也看出端倪,那光头小子似乎又聋又哑,像个先天性的痴儿。老太婆那颗做母亲的心,愈发七上八下,缠绵悱恻了。就在老太婆愣神的功夫,那光头小子已经把三块玉米饼子统统吃光了。光头小子又伸手要水壶,学着老太婆的样,把壶口衔在嘴里,微微扬起头,咕噜一阵,又一口气把水也喝光了。 老太婆打心眼里喜欢那光头小子。 “秃儿,来,喊声姆妈,让我听听!” 老太婆把那块蓝花粗布当作毛巾,帮野人擦拭脸上的污秽。野人合上眼睛,又睁开,那乌眸精亮,清澈如水。老太婆把野人唤做秃儿,是不知不觉为之命名了。野人便默默接受了。野人听不懂老人说什么,只是两眼一眨不眨望着老人,嘴唇嗫嚅着,摹仿老人的口形,却不敢贸然出声。 野人,从即刻起变成秃儿了。 那秃儿,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已经让老太婆感到些许满足。 “秃儿,瞧你这邋遢样,保准没人疼吧?喊姆妈,干嘛不喊?乖乖,姆妈疼你!姆妈有三间旧房,四亩山田,好歹能给你找下个媳妇,姆妈做梦都想抱孙子!” 秃儿困惑极了。秃儿的确还不习惯和人谈心。秃儿左右扭着脑袋,似乎要寻找什么,显得浮躁不安了。 老太婆感到失望了,自个摇头,叹息,扯着衣襟揉眼睛。老太婆是思儿心切,一厢情愿。老太婆起身收拾柴草,束成一捆,缚上背架,准备下山了。就在老太婆弯下腰身,费力地扯起背架的时候,那秃儿却忽有所悟,竟主动地走上前去,把老太婆挤到一边,双手拎起那捆山柴,毫不费力地扔上肩头。 老太婆又欣慰地笑了。 就这样,那秃儿跟在老太婆身后,走上下山的路。 老太婆逢人便说,自己那走失十好几年的儿子,回来认亲了! 郑中华教授见到秃儿,已经是半个月后的事了。野人考察队在原始山林中整整折腾一个夏季,最初也曾在那被山民们俗称为毛人坑的深谷里发现一些踪迹,最终却一无所获,拖到秋风凉,寒霜降,不得不收兵回城了。考察队员们走出深山,走向村落,在村头高岗上遇见第一幢农舍,便叩响柴门,央求主人烧一锅开水,洗洗尘,解解渴,歇歇脚。那三间旧砖房,正是秃儿和老太婆的家。秃儿的姆妈十分好客,颠颠地忙前忙后,找板凳,扯床单,招呼客人们落座后,便赶紧把铁锅洗刷干净,添上水,秃儿便偎到灶前,十分内行地往灶洞里填柴,烧火。十多天朝夕相伴,姆妈已经熟悉秃儿,知道那光头小子最乐意烧火。每天烧饭,娘儿俩一个灶上,一个灶下,便也分工合理,配合默契。教授抽出一支烟,又摸出打火机,把香烟叼到嘴上,才想起自己的氢气打火机只迸火星,不窜火苗,没气了。教授把打火机塞回衣兜,便凑近灶边,准备从灶下燃烧的柴薪中取火点烟。教授留意到秃儿,不由得一怔。服饰没问题,秃儿已经穿上簇新的秋衣,大裤裆,大褂襟,标准的农家款式,是姆妈手工缝制的。扎眼的是秃儿的身姿长相,那额眉略低,嘴喙突出,缩脖耸背,越看越像自己苦苦寻觅的考察对象──那直到目前还没人能证明其确实存在的中国类人猿抑或类猿人。那支烟,夹在教授手指缝里,微微颤抖。秃儿的注意力却被教授手上那跳动的烟卷吸引住了。秃儿掏出自己的气体打火机,欠起身,嘭地一声揿燃了,凑上前点燃教授的烟。 “火!火!火!” 秃儿嚷嚷着,提醒教授。 教授使劲摇摇头。野人会说话了?野人敢玩火?野人守在农舍中为考察队员们烧水喝?原始人与现代人的根本区别,并不在血液肌肉或骨骼发生什么质的变化,而是在精神层次文化积累及至思维能力的开发建设上,像都市比之荒郊,绿洲比之沙漠,良田比之荒野,那秃儿,绝不可能是野人!教授就着秃儿的火,点燃自己的烟,便慢慢踱开了。 事后,教授也反复思忖,自己为什么会变得神经兮兮?结论是,那秃儿不仅颅顶光光,而且连眉毛也没有,看上去异乎寻常,稀奇古怪,难免让人想入非非。喝茶的时候,就秃儿的头发和眉毛,教授关切地向老太婆询问。老太婆煞有介事地告诉客人,那秃儿,刚生下来的时候,头发和眉毛一样不少,后来,九岁那年生一场热病,头发和眉毛便脱落光了,再也长不出来了。 谁也不曾想到,那淳朴厚道的山乡老婆子也会扯下个弥天大谎。 小心翼翼的老太婆,是生怕自己的秃儿遭受伤害。 喝过茶水,考察队员们便离开那幢农舍。 后来,三个月之后,一个数九隆冬的日子里,郑中华教授又率队进山考察,特地给秃儿捎来十支毛发再生精。不料,教授一行竟遇上铁将军把门,那幢农舍,已经人去房空。庄邻们告诉教授,老太婆还有一个失散的女儿,月前突然来信,说是流落到遥远的南方,已经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老太婆兴冲冲地领着呆儿子,千里迢迢寻亲去了,大约再也不回来了。 教授把那十支毛发再生精塞进窗棂中。 教授默默为秃儿一家祝福。 考察队员们踩着积雪,爬上一座高高的山岗。 “教授,快看!”闵星急切地把一只德国蔡司塞给郑中华教授,“喏,右前方,山崖下,对,偏右一些,瞄准那片杉树边缘!” 教授两手平端那架偌大的望远镜,调调目镜,又调物镜,依照闵星指引的方向,细细搜寻,终于哦了一声,也伸直脖子,那望远镜,把山野空间整整缩短二十倍,二千米外深谷里的景物,犹如近在眼前,教授真真切切看到了野人!那披毛纷纷的野人,有一对凶光毕露的眼睛,一副肥硕的鼻孔,一孔洞开的嘴巴,那嘴巴里,一条血红的舌头上下翻动,正嘶声呐喊着,左手胡乱地挥舞,右手高高地举着一块石头,赤裸的躯体裹着一块僵硬的兽皮,胯下却是一匹活蹦乱跳的金钱豹!简直不可思议,那野人竟骑着金钱豹,在寒风呼啸雪雾飞旋的深谷中奔突、嗥叫。教授把那只望远镜从眼前拿开,闭上眼睛,喘息一会,继续观察深谷中的野人。闵星又有新发现,提醒教授注意,那驮着野人的金钱豹,正奋力追逐一头野猪!教授拧紧眉头,咬住嘴唇。那野猪已经被逼到一处陡峭的山崖下,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只得车转身体,摆出拚命的架势,准备以死相搏了。金钱豹耸耸腰身,摆摆脑袋,猛地腾空跃起。就在金钱豹向野猪发起攻击的一瞬间,野人从金钱豹的脊背上跌落下来。金钱豹一口咬住野猪的喉咙,双双扑腾着,绞杀成一团。洁白的雪地上,顷刻洒满斑斑碧血,像绽开千朵万朵鲜红的桃花。显然,那野猪已无力招架,渐渐失去战斗力。野人却乘虚而入,挥舞那块石头,飞快地砍击野猪的脑袋。野猪瘫软了。金钱豹松开嘴,喘息几口,便埋下头,痛饮野猪的血。野人也不肯稍候,忙着用石头砍开野猪的皮腹,翻弄出一堆五脏六腑,饥不可耐地狂啖起来。那野人,一边大嚼,一边左右甩着脑袋,极力要甩去满头满脸沾染的血浆,活脱脱一个嗜血的魔鬼! 闵星不忍卒看,放下望远镜。 “教授,您看,真惨不忍睹!”闵星心有余悸,微微颤抖一下,“可惜,没法把这一切拍摄成电影,要不然,一定会震惊全世界! 教授不以为然地摇头: “我想,人们希望看到的野人,不是这个样子。” 考察队员们围拢过来。 教授咬咬牙,向队员们下达一连串命令。考察队员们取直线下山,趁野人和金钱豹被猎获物吸引之际,以最快的速度接近野人。大刘背包里有一捆尼龙绳,扯开来有一百多米长,大家拉开距离成纵队下山,每人抓住绳索,确保安全。教授特别要求全体人员注意伪装,雪地行动,每人扎紧风雪帽,戴上白口罩,系牢白斗篷,不管遇上什么危急情况,都不许狂呼乱叫,以免惊动目标。 一个时辰后,考察队员们在山谷中聚齐了。 大刘和小李,义不容辞地要冲在前面,被教授阻止了。教授让闵星和季正取出高压汽枪,打开折叠枪托,装填麻醉弹,走在前面。教授决心生擒野人。教授自己端起那架接好远眺镜头的照相机,走在闵星和季正之间。大刘和小李,教授让他们走在左右两翼,稍稍拉开距离,构筑交叉火力,全力对付那助人为伥的金钱豹。 野人考察队员们成扇面撒开散兵线,悄悄向前推进。 一百四十米,一百三十米,一百二十米……,教授始终留心目测自己和野人之间的距离。心咚咚的,像叩击着一面小鼓。按理说,五十多岁的人了,遇事应该沉着冷静,不会慌慌张张,可教授实在按捺不住,那颗心就像一只胡冲乱撞的小鹿,他是一步步走向成功!只需再往前挪动十来步,那装好长焦距镜头的相机便可以拍摄出十分清晰的照片,闵星和季正那两只装填麻醉弹的汽枪同时发射,极有可能将野人生擒活捉,那困惑世界的四大奇谜之一----中国野人之谜,即将大白于天下! 忽然,金钱豹高高昂起头颅,左顾右盼,似乎警觉到什么。教授的心倏地悬到半空。教授留心左右,几个年轻人隐蔽极好,没什么破绽。那金钱豹却定定地看着人们的方向,蓦地张开血淋淋的大嘴,嗥叫起来。教授猛地惊悟了,自己竟犯下一个无法弥补的过失,忽略了风向的选择。一股穿山风,正打着唿哨,从人们头顶上吹过,吹到野人和金钱豹身边。大山中的野生动物,那灵敏的嗅觉,是不该低估的呀! “快,开枪,消灭金钱豹!” 教授孤注一掷,高声命令。 左右两翼,两支冲锋枪同时爆响。 那金钱豹在雪地上翻个身,又直蹿起来。就在金钱豹翻身跃起的当口,那野人也弹跳起来,稳稳地落在豹的脊背上。金钱豹驮着野人,裹起一团雪雾,飞也似地逃走了,转眼消失在密密匝匝的丛林中。 野猪残骸附近,一片狼藉。教授卸掉相机上的长镜头,小心翼翼地拍下十多张现场照片。大刘和小李用匕首从野猪身上割下几块精肉,塞在背兜里,说是该那野人按劳付酬。闵星和季正却忽然欢呼,他们搜索野人和金钱豹逃走的方向,不仅找到清晰的足痕,而且还有斑斑血迹,金钱豹负伤了!教授也松口气,笑了,说幸亏野人和金钱豹还没有修炼出武林高手们的那般轻功,不会高来高去,踏雪无痕。 考察队员们在没膝深的积雪中持续跋涉四个小时,在下午两点钟左右,来到那几株隆冬腊月间依然碧绿葱翠的野山茶边。那几丛野山茶,正盛开着一篷篷鲜红的花朵,映衬着皑皑白雪,分外娇艳迷人。金钱豹的足迹中断了。大刘和小李认出周围的地形,向教授报告说,夏天那次考察,野人就在这附近神秘失踪的。 教授围着那一片怒放的山茶花,兜了一圈又一圈。 终于,人们发现那隐蔽在山茶花丛中的秘密洞口。 要时刻提防猛兽的袭击,人们端着武器,亮着电筒,小心翼翼在洞径中摸索,走了很久很久。步入那座水帘洞厅,人们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仙境?龙宫?洞顶瀑布,轰轰隆隆,奔泻直下,闪耀着水晶宝石般的光辉,天衣无缝地幔住整个洞口。透过水晶珠帘,看得到西斜的太阳,和四面结着冰壳的高崖。崖壁上的冰凌花,堆珠溅玉,梨花万簇,充分展示出冬季大瀑布的诗意匠心。水帘洞口,也挂起一排冰锥。水帘洞厅,并不觉得十分寒冷,龙潭深处蒸气腾腾,源源不断灌入洞中。人们叹为观止,想不到那披毛纷纷丑陋不堪的野人竟如此奢侈,居住在这超级豪华的水晶宫中。 倒是那一具横陈洞厅中央的金钱豹尸体,提醒人们记起自己的使命。教授把相机交还给季正,自己亲自为金钱豹验尸。金钱豹的确负有枪伤,只是那伤势并不很重,有一粒子弹擦过后胯。致命伤在脑袋上,却显然是石头砸的。豹尸旁,扔着一块沾满血污的刀状石头。教授倒吸一口冷气。那野人,果真丧心病狂,竟杀死那甘愿给自己当马骑的伴侣?教授摸出一方手绢,把那块石头包裹着,小心翼翼地拣起来。 幽暗的洞厅中,闪光灯一明一灭,季正围着豹尸拍照,依次扩大拍摄范围,扫描洞穴的每一个角落。 “教授,这野人太混蛋,再有机会,让我干掉他!”大刘挥着手中的冲锋枪,气喘吁吁。 “没错,那玩意太歹毒,咱们搞个标本得了!”小李也跟着嚷嚷。 教授只是埋着头,冥思苦想,一声不吭。大刘和小李离开教授,伴同闵星和季正扩大搜索范围,用电筒探视每一孔可能容野人藏身的岔洞。教授缓缓地坐在豹尸旁边。屁股下面的石头很凉很凉,教授却一动也不想动。这岩洞中的一切足以证明,世界上的确有野人。可教授总觉得这不是成功,恰恰相反,倒象一个阴谋,一口陷阱。也许,人们追踪野人,探索野人,津津乐道野人,总是带有一种强烈的主观愿望,是文明对愚昧的呼唤,是历史对未来的佐证,是人类自身的深究,旨在发掘被埋藏在历史岩层中的自身! 教授怅然若失,心里乱糟糟的。 考察队员们回来了,报告说岩洞中的确没有野人。教授恍若一惊,两眼呆呆地望着洞外。洞顶瀑布,轰然雷鸣。咫尺深潭,雾气氤氲。也许,世界上最后一位野人,那穷凶极恶地抓住金钱豹当马骑的野人,已经不复存在了。 教授摇摇头,长叹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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