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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
作者:方晓蕾  作于:2005-6-11 9:02:00  访问:22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Save to inu.cc
  有人问我这样一个问题:你说,回家的路有多长?这真是一个奇怪的问题,我没有办法回答。
   还是让孙大声回答吧,孙大声准能回答这个问题的。那人有自言自语的说。
   孙大声是谁?他真知道回家的路有多长?我疑惑的问。
   当然了,要不,他能叫孙大声?
   于是我见到了孙大声。
   孙大声是一个男人。准确的说,他是一个不能回家的男人。一个不能回家的男人当然知道回家的路有多长了。
   孙大声是外地人。他的家在很远的一个小县下面的一个小乡里。我不但没去过,甚至都没听说过。
   孙大声呆在这个城市里有两年了吧。
   不, 一年零九个月二十八天,孙大声纠正说。
   孙大声还要一直呆下去。
   也呆不了多久了,我该回家了。孙大声瓮声瓮气的说。
   回家?好呀!老婆儿子等着你呢。我说。
   孙大声白了我一眼,说:我说的是回那个家。
   哪个家?他的话把我说得水一头雾一头,不知是啥意思。
   此时,孙大声就坐在我的对面,大声的说着话。
   我呆在这个城里是为了告状的。
   告哪个?
   告它狗日的乡政府。
   为啥事告它?
   狗日的乡政府杀了我的媳妇和女儿。
   不会?你狗日的是不是和乡政府一伙的?怎么尽和乡政府一个鼻子出气?我看你倒长得人模人样的,想必不会和乡政府穿一条裤子。
   你不信乡政府杀了我的媳妇和女儿?就是的,乡政府怎么会杀了我的媳妇?乡政府怎么会杀人?我也不相信呀。可它就是杀了我的媳妇。
   你说我在胡吹冒撂?我这个人最老实的,说话一是一,二是二,从不说半句假话。
   你还是不相信?要我拿出证据?我有证据啊。你要看?证据能随便给人看的?不过你想看,我就给你看吧,但得改天,证据是多重要的东西呀,我能带在身上?
   孙大声走后,我对那个人说:嘿,这个人还有点意思,挺能说的。
   那当然,要不他敢从山旮旯里到州城里告状?要是别人门都不敢出呢。
   他真是告状的呀。
   你以为他干嘛的来了?逛庙会?
   他的媳妇真的死了?真的是被乡政府杀死的?我搞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好像是真的吧,要不,他还在这干嘛?我还是听他自己说的,不行 ,下次遇到他了,问问他。
   当然要问的,我还要看证据呢。
   孙大声一边从一个黑黑的脏得冒油的人造革包里往外逃东西一边说:方先生,我把证据带来了,请你看看,给我拿个注意,你是城里人,比我懂得多。
   你得请一位律师,我看了也白搭。话是这么说,但我还是接过了他手上的材料。材料有好多好多,有照片,有别人写的证言……乱七八糟的,我仔细的看了几份材料,写字的纸什么样的都有,字也是扭七扭八的,话却挺通顺的,我再仔细一看,觉得挺有意思的,还真能说明。
   有一份材料是这样写:
 
 证    明
 
   我证明刘小娥是孙大嘴(孙大声)的媳妇,我证明刘小娥是被乡政府整死的。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一天,孙大嘴没在家,乡上来人收钱,刘小娥说没钱,缓几天给,乡上的人不答应,就上房揭瓦,刘小娥不让,给乡上的人下跪了也不行。乡上的人最后还是上房揭了瓦,走时又抬走了刘小娥喂的一条大肥猪。房和猪是乡下人的命根子,如今都没有了,男人又不在家,刘小娥一下子就没注意了。乡上的人走了以后,李小娥想不过,就喝了一瓶敌敌畏自杀了。就这么个过程。
                                            证明人:黄士人 1999年3月7 号
   还有一份材料写得也有趣:
 
 证  明
 
   我叫毛狗子,是孙大声的仇家,我俩平时连话都不说的,但今天我要证明刘小娥是无辜的。
   古人说:官逼民反。如今民不敢反了,只有官逼民死了。刘小娥的死就是乡上的那些官逼的。他们那些人呀,本身就是我们纳税养活的,可反过来又在我们的头上作福作威。那天的事我亲眼所见,不就是23块4毛钱吗?人家刘小娥也没说不交,只说缓几天,等孙到声回来了再交,这不就得了?!一个偏乡僻壤的农村女人家的,别说二十几块钱,就是两块几毛钱也没有的,男人会让她管钱?可那天,乡上的人一定要收回那钱,最后就上房揭了瓦,下圈抬了猪。他们前脚走,后脚刘小娥就喝农药死了。
                         证明人:毛狗子(毛耀祖) 1999、3、8
   孙大声的手上的许多材料都和这些一样的有趣,我读着读着,就忍不住想笑,这那是证明材料?分明是一篇篇抒情散文。
   孙大声说:有什么好笑的?你看看,这不是乡政府把我的媳妇杀了,还有谁?
   孙大声说着就站了起来,要走的样子。
   你要走啊。
   我不走,我干吗?我还要告状呢,我就不信告不倒他们,告不倒我就找我媳妇去,孙大声大声的说着,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有好一阵子没见到孙大声了,说实话,我还挺想这个人的。也不知他的状告得怎么样了,是不是已经回家了。一个人在外地呆了两年而不能回家,那感觉可真不好受,要知道并不是他不想回家呀,而是他不能回家。于是不过几百里几千里的回家之路,就变得很长很长了。
   昨天,我在路上遇到一个人,他也知道孙大声的,我问:最近见到了孙大声了吗?他回家了吗?
 回家?回那个家?那人奇怪的反问。
   回他乡下的那个老家呀。
   他那有老家啊。他不是来这里告状的吗?
   告状?告谁?
   你不知道?告他们的那个乡政府呀,听说他媳妇的死与乡政府有关系。
   你越说越离奇了,孙大声哪有媳妇?我就在公安局的收容站工作,我好不知道他的情况?他父母早死,光棍一人,便晃荡在城市里。我们每年都要把他遣送原籍一回,可我们前脚走,他后脚就来了,我们干脆就不管他了。谁让他是疯子呢。
   孙大声是疯子?
   是疯子。
   怎么疯的?
   谁知道。那人说着便匆匆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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