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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份泪
作者:方 杰  作于:2005-6-11 9:02:00  访问:221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Save to inu.cc
  相遇是偶然的,偶然中人人都相信这是缘分的开始;相识却是必然的,必然里是双方交往的过程;只是,若是有相离,那它是不是当然的,当然地是一种无奈的结局?
     这似乎蕴藏着一个深奥的玄机,但也许只是一个简单的事实:万事万物本是一个圆,走到终点时又回到了起点。
     缘亦不例外,甚至“缘”根本就是从“圆”转义过来的。
     我认识她也是偶然的,偶然得就似晴天里的骤雨,令人措手不及。措手不及本来是伴随着狼狈的,可我一见她之后有的却只是“相见恨晚”。
     此后的相识是必然的,这个答案根本就和数学上的圆有三百六十度那样肯定,这是因为:Maybe by mistake,Maybe by fare,You are the one I wait this life!(也许是阴差阳错,也许是上天注定,你就是我今生的等待!)
     她就是歌词里所唱的那个,更直接地说她就是一直植根于我心灵深处的女孩,就跟婴儿一生下来所带的胎记一样无法抹去。我不知道别人是否也有心中的女孩,我知道的只是自己心中的激情一经绽开就如洪水那样滔滔不绝,无休无止。
     就算万物都是圆,但它也是有根有缘的,在介绍我和她的故事之前,我还是先说说我的一些情况吧。
     我很普通,非但身高仅仅只有一米六五,体重也从未超过五十公斤,娇小玲珑更胜女子一筹,这比例别说是英俊高大的模特身材,甚至连普通病号都算不上,倒是有点残废的标准,所以从小学到大学,座号都几乎没下前五名,遗憾的是这座号跟成绩的排名并不是正比的关系。
     这本来已是天生不幸的事实,但事实上更不幸的是自己无辜地成了别人所欺凌与发泄的对象,便宜了一批爱逞英雄却本来是狗熊的家伙,令我饱尝“男拳”加“女腿”的厉害,我怀疑,“天生我材必有用”到了我身上只能化为“他用”与“她用”啦。
     更无耻或说是无奈的是,自己伤心加悲愤之余还得自嘲地自圆其说:“哼,我是一个可比孔孟的君子,又不是强盗流氓,干吗要像蠢牛一样强壮?我从来没打过别人,即使是女人,你能做到吗?哼!哈!”
     老天,吃了苦莲还要气吞万里,这算是什么样的逻辑,难道这就是阿Q的所谓精神胜利法?可世上本来只有被人吆喝的驴子,难道你还见过给驴子吆喝的人?
     普通倒也罢了,那是天生的无奈,就跟丑陋总是让人联想到猪一样,但遗憾的是我还很平淡,平淡得带点坟墓堆里的死气,上班~回家,两点确定一条直线,我就是那条直线上的一个点,不偏不倚,很有生活规律。
     但其实根本不能算是生活,你见过称上的砣吧,就是像我那样在杆上溜来溜去的,当然我跟它有点不同,它称的是物体,我称的可是生活的意义,那我的生活意义是多少?
     风平浪静、静如止水,生活意义就算不为零也是一泓死水,所以我根本毫无生活乐趣可言,顶多也就喝醉了酒像条疯狗一样对着夜归的少女发出狂吠。
     工作数年来,单位中还有许多人都不知道我的存在,更别说玩乐时会叫上我,我想自己牢牢存在的恐怕只有人事部门里的那份档案,但也像动植物标本一样给尘封着。
     不足的先天与残酷的事实令我不禁悲天愤问:“天啊天,难道人矮调就要低,就跟树大影子也大一样?”
     聊以自慰的是他们不知道我的存在却更令自己觉得恍如隐形人,因此行动更没有气势了,别人还说怕踩死一只蚂蚁,我却连惊醒一只蚂蚁都不愿意,只想轻轻的来,轻轻的去,既不想带走云彩,也不想牵动风儿,如果不是还有些心跳,甚至连自己都以为只是灵魂在世,至于那躯体,不过是一团长得有点人样的棉花罢了。
     就这普通平淡两点,令周围的人都觉得我既孤独又无情,他们甚至说我孤独得像荒山上的秃鹰,无情得似古时的杀手。
     但我认为都不像,或者说我不喜欢这个比喻,我宁愿把自己比拟成北极上的冰山,宇宙里的黑洞。
     只是,北极虽是冰雪连天的,但太阳不时在惦记着它;宇宙虽是空洞无情的,可星星一刻不停地伴着它;然而我心灵上的寒冰、心灵上的黑洞呢?
     自呱呱落地起就长眠我心,非但没苏醒过,甚至随着年龄的增大更有越来越沉睡之势,难道非要雪上加霜、墨里泼黑才更彻底地显得冰之冻墨之黑?
     数年前我从广州的中山大学毕业后就到了一家国营企业搞计算机的工作,计算机好像是一门挺深奥的科学,但其实不过是由一串串的0和1组成,就跟人是由男女组成一样,而这0和1被包装成门外汉看不懂的带点莫明其妙的符号而已,说穿了跟人包装成歌星没多大区别,就算是绚丽也不过是一堆一捅就破的五颜六色的水泡罢了。
     当然,包装后的效果自是不能同日而言,甚至可以用仙界和地狱来比拟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那些歌星令男的羡慕,女的疯狂,还有大把大把的金钱,生活醉生梦死,恍如天上人间;而电脑,虽说它像空气分子一样充斥着我们周围,但也像空气一样无关痛痒,甚至摸起来是那样的冷冰,不是金属感就是塑料质,我深信:如果旁边突然多出一个赤裸裸的女人,那怕是一个妓女,摸电脑的男人还是会毫不犹豫地摸她去了。
     这其实也没什么好奇怪的,难道你还会奇怪两只正在交配的野猫?
     看看金庸小说里的韦小宝,什么样的卑鄙无耻手段都使上了,还不是为了那十八摸。社会上的调查确切地表明,韦小宝这人物最贴近生活了,甚至他就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物。
     那是自然的,创作来源于生活嘛,难道有谁还会怀疑冰不是来自于水而是来自于其它。
     只是,创作是否反过来也在指导着生活,要不韦小宝这类的家伙为何越来越爱跑回现实生活中去?连美国总统克林顿都染上了这种毛病,难道他也是金庸迷?抑或但凡是男人都有这种通病?
     当然,我不会,绝不会!
     不是因为自己没那种欲望,也不是因为自己的高傲,当然更不会是自己的无知,只是如果她不是自己所钟爱的女子我干吗去摸她?难道仅仅因为她是一个女人而自己是一个男人,让自己和叫春的野猫划成等号铸成一体?
     这好像有一点点道理,但是明知自己将会饿死难道也不吃不喜欢吃的食物?
     是的,我就是不吃,我情愿饿死,虽然死得并没有像朱自清宁死不吃帝国救济粮那么伟大,甚至还冒着给人喊“傻蛋”的风险。
     这种情绪化的思维,或者说是耍小孩子脾气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就是:已二十六岁的我至今仍孓然一身,枕畔犹虚,半夜里半瓶啤酒半声嘶叫半眶泪水还有半点伤感:“我的爱人是谁?……”
     其实莫说是女朋友,就算是拖一下女孩子的小手都没试过,那怕只是那么不经意地碰一下,虽然事实上我的手并没长着骇人的荆刺,甚至还比较柔滑灵巧。
     这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就像难以置信四肢健全的猴子竟连树都不会爬一样,但我可以很不情愿地向天发毒誓,这绝对是事实,虽然事实是那样的残酷无情,就跟聋了的人还要他哑了瞎了一样。
     虽然我还在等待,或者说在幻想着自己心目中的女孩,但家里的父母却有点耐不住了,可他们住在乡下,而我在广州工作,相距虽只一百公里,但已足够令他们鞭长莫及、徒呼奈何了。
     然而他们一有机会就在我的耳边嗡嗡地叨唠此事,却也令我深刻明白“可怜天下父母心”的含义了:那就是“先儿子之忧而忧,后儿子之乐而乐”,我乐倒没有,忧却是生之死之,死之生之,生息不断,难断其根,可真是够他们忧的。
     当然,即使我真的是冰山黑洞,但我内心却一直在渴望着能得到女人的温情,爱情的滋润,家庭的温馨。
     这其实也是很正常的,而且再没比这更正常的,就跟老母鸡“咯咯咯”地急嚷着要下蛋一样,难道有谁愿意自己的一生是孤零零地度过?虽然来时去时难免都是孤零零的一个;难道有谁希望那被灰暗街灯拉长的影子就是自己的终生伴侣?虽然影子真的与我同行。
     非但我不愿意,连阿霞都不愿意看到这人生的悲哀,或说是鸡农不愿看到母鸡不下蛋的可怜,虽然阿霞只是我的一个普通朋友,而且仍在外地的大学里读四年级。
     记不清是那天晚上,反正她是神情严肃认认真真地对我说:“阿芳,你年纪也不少,该要考虑你的终身大事,晚上带你去相亲,那女孩是我同学秀秀的同学。当然,为了预防万一,连你弟都带上,谁看上谁就算谁的了。嘿嘿。”
     “嘿嘿”不知是阴笑还是奸笑,但神情像是亲手把两只可爱的小猎物扔进她挖的陷井里。
     相亲?现在已是二十世纪的最后一个春天啦,怎么这么古董的名词竟然会和我攀上亲戚来?我可只是一个普通人,既不是考古学家,也不是开古董店的商人,当然更不会是古董店,而且还要两个男的同时相亲一个女的,就算不绝后但空前是跑不了的。
     我们可是去相亲,又不是到集市上挑牲口,也并非去拍买行里竞价,还美曰其名“预防万一”,但我认为她是在追求真理一样“追求万一”。
     意外的是,小弟竟然答应了,而且答应得可比喝酒痛快多了。
     唉,一个胡闹,另一个疯颠,这该叫我如何办?总不能说自己不去了,这不过是明着说叫小弟不要去的堂皇说法。
     其实小弟并不是想跟我抢女孩子,野兽才会抢,他可是人,而且是我的兄弟,只不过一是他贪玩爱凑热闹;二是想做绿叶陪衬我这朵红花罢了。
     可是,毕竟我才是主角啊,他们俩总得该先征求我的意见吧,怎能喧宾夺主没大没小的,这跟赵匡胤陈桥起兵有何分别?那怕是贪玩也该等我生了小孩才跟小孩凑热闹,想衬我也该明年化作春泥才护花呵!
     然而更意外的是,我对这种安排竟默不作声,倒似是默认了,不是因为我的心已麻木得没了反应,而是心中突然起了一点漪涟。
     “她是怎样的一个人,是否和我一样一直都是无主的游魂?或是爱情的弃儿?还是上帝伟大的爱中的一点疏忽?”想着想着不禁为她感到悲哀起来,连自己本也是一个悲哀之人都已忘了,这实在是人的陋性,对别人的死幸灾乐祸时一点都想不起自己终究也是要死去的。
     我究竟怎么啦?该不会是想女孩想到有点发疯了吧?怎能把我一生的幸福寄托在阿霞身上,她可是一个总爱夸大其词唯恐天下不乱之人,这跟把中国统一的希望寄托在李登辉先生身上有多大的区别?
     无论如何,我和她终于见面了,就跟雨过天晴那样自然而又必然。
     以我认为,相亲,不过是相互亲眼看看罢了,难道还会是相互亲热?何苦大张旗鼓隆重其事?且古语常说“悦为知已者容”,我既无知已,为何还要容,总不能“悦为镜子者容”吧。
     可为了给对方一点的尊重,也总该比往时穿整齐一点,何况猴子耍乐都要穿红褂子,但其实我也不过是把长得不合身的衬衫束在裤里,腰板挺直了一些,规则得有点像机器人而已,所以,我敢肯定,那晚我的出现很普通,就跟一溜放着的鸡蛋一样并没甚分别。
     可她给我的惊然只能借用别人的话来形容:梦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她却在灯火阑栅处。
     但我还是忍不住要描述一下自己的感受,要不我的喉咙会有鱼骨卡住一般难受不已:闭月羞花、沉鱼落雁比喻她的样貌都似乎不对,我只感到她似是春雨秋风,只因我的全部,确切地说是我那颗冰封的心已化为雨融入风;还有她的声音也不是什么黄莺出谷、乳燕归巢所能准确形容,那声音就像是···对了,就像是域外魔声、天上圣音,要不我那晚怎会三魂五魄不全,四体八步不健,只是如痴如梦,浑作天人。
     她的出现,很灿烂,如朝阳般耀目;也很朦胧,和雾里开花般深遽,那种只有从古书里才有的清纯与典雅气质几乎心醉得把我昏眩过去。
     是的,我真的几乎心醉过去了,连本来是要认识秀秀的同学都有点忘了,本末倒置是三分醉意的一种表现,至于天地间我感到只剩下她和自己那已到了十分醉意外加三分幻意的境地。
     原来,“酒不醉人人自醉”不单单存于小说当中,也是确确实实存在于生活当中的。
     一番自我介绍后,知道秀秀和她的同学都是师范大学四年级的学生。
     当秀秀的同学听我叫阿芳时,一声轻叹似是从骨髓里发了出来,细细的、淡淡的,如春雨润物般悄无声息,而秀秀只是抬起明亮的双眼瞧了我一眼,神色间并没觉得很特别。
     那声叹息我听不到但我感受到了,我心中也在叹息,我的名字有点女性化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其实名字不过是不同人之间的标签而已,难道它还会有什么特别含义或揭明世道?至于这名字是男性那名字是女性,不过是人们的惯性坏习惯而已,总不能因为你叫“伟大”人格就真的很伟大,就算是真的,那也只是巧合;不会因为他叫“阿猪”就是头猪,即使他蠢得像头猪,那也只是人生的悲哀;更不会因为狗叫“孔子”就希望它能讲“人之初性本善”的大道理,难道你还想用奇迹来解释它?
     这种类比不一定正确,我只不过是为自己的名字鸣不平而已,连自己的事都不鸣一鸣,如何还作天下人管天下事?虽然事实上我连自己都管得一塌糊涂像一只湿水的雏鸡。
     初次见面开始时大家说话都小心奕奕中规中矩的,似是有些尴尬,我说的话也不多,但所说的基本上都是和秀秀说的,而且明显得如茫茫草原上突兀起的一棵大树。
     大树是不会有情感的,但我心中却在痴想着:“不知秀秀有什么反应,但总不会知道我对她已有了爱慕之意吧。我这样做也许不过是迂回进攻,借桥过河罢了,虽然我心中想的是迂回不再回,借桥不还桥。”
     秀秀的同学说的更少,甚至少得我可将她说的话倒背过来,但这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本来就是理智的行为:碰上相亲这种事,说多不如说少,滥说不如精说,歌曲不也在唱“沉默是金”吗?
     当然,沉默总是需要打破的,如果闷热的天气不打雷不下雨是会将人憋慌的。
     “真是恭喜你俩,就快要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传千秋功业,受万民尊重。”从她们的身份说起该是比较好的话题吧,正如打蛇打在三寸的地方。
     话虽是对她俩说的,但我只希望秀秀回答,不是我对她的私心,而是我对她的倾心。
     “千秋功业不敢当,受人尊重也不过是脱了‘臭老九’那帽而已,其实做老师比以前难做多了,不是因为学生的难教,也不是因为对老师的要求严格,而是做老师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制约。”
     我离开学校已有数年的时间,虽然忘不了美丽的校园,但老师却已渐渐忘了,所以我不明白她的话。
     “现在的学生都是些独生子女,娇贵如蚕虫,学生在校出了什么事家长都往老师身上推,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两个同学碰了一下,都要学校道歉、索赔、还要法庭上见,不闹大不罢休。本来家长和学校间该建立互谅的信任,如同军事上的缓冲区一样,如果都把责任推给学校,还有那个老师敢让学生休息时走出课室,春游时也只能到儿童公园啦。”
     我终于明白,想想以前我读书时真的发觉老师和家长的关系有点变了:以前学生不听话家长放心让老师教,甚至交待如果他再不听话可以狠狠打他;而现在,罚他站起来说侵犯了人权,甚至夸张得只是摸了一下她的头也硬说把她非礼,有些传媒在此事上更是像青蛙一样鼓噪不已,生怕别人不知他们的正直,当然最主要的是怕别人不知它的存在,因此,有不少老师做起事来前瞻后顾,如覆薄冰倒也合情合理,自然至极。
     “让学生每天只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让学生只从电视上接触大自然,这自然没事发生,但难道为了他们的安全就要培养出一群听话但毫无生气的学生?这样的学生不过是一群鸭子而已;还是该为了培养活泼好动的学生而牺牲他们的一些安全?就跟保家卫国总是要付出代价一样。”
     秀秀说此话时已有些激动,但仍接着道:“无论如何,为了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我还是会多给学生一点自由的。”
     “做你的学生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我说的是真心话,甚至连我都觉得有点幸运与幸福,因为可以认识有自己鲜明观点的女孩。
     就跟筵席总要散一样,我俩终于要分手了,虽然我并不十分愿意,就如同小孩不愿离开母亲的怀抱一样。
     她留下的联络电话是123456789,这普通的九个号码从此会是我最常用的号码吗?
     “希望下次能再见到你。”她说道,这也是初次见面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希望?如果你根本不想,“希望”就成了“虚望”;但如果你坚持不懈,那“希望”可是“实望”。
     “我一定会再见到你的,一定会。”我心中暗暗说道,甚至有点像是在发誓,谁叫我对你已一见钟情,或说是Love in first time。
     原来不论是东方或是西方,对于人类最原始的本能都有语言来表达的,就跟不论是那种生物都能传宗接代一样。
     今天是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号,虽是初春的日子,可现在已是晚上,又怎会有阳光照进我的黑洞?三月三号是泼水节,可是水泼在冰上,只会令冰块越来越大,怎么我身上的寒冰却在慢慢地融化?
     虽然我还在迷惘,但阿霞已点明道:“呵呵,原来你移情别恋,可惜秀秀却已名花有主,有主名花,但你这份勇气值得钦佩。说老实话秀秀确实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子,努力吧,阿芳同志!嘿嘿。”
     语气有点阴阳不调,就像在阳光的日子里挤出几滴雨点,也不知是在讥讽我还是在鼓励我?
     移情别恋?我既对秀秀的同学无情又如何能对秀秀别恋?即使我有情也是对秀秀而言,可是那样的话我还会别恋吗,那怕是西施恋上我我也不会。
     可是当听到秀秀已名花有主时,我终于感受到晴天霹雳、旱地惊雷的那种震撼了。
     心可以有心伤、心痛……但最悲哀的莫过于心苦了。心伤可以用心伤不已,心痛也可以用心痛不已来形容,但你听过有心苦不已这样来形容它的么?
     没有,当然没有,因为心苦根本就不是语言所能形容的,它已经是悲哀的极点,极点就是极点,不会再有极点的爸妈出现。
     我现在的心是苦的,非但心苦,连身上的一切都是苦凝在一起的,所以,虽然夜色仍灿烂动人,但透过璀灿的灯光我似乎已看到了人生的尽头,爱情的坟墓。
     接连两天,我的心都在想着那晚见到秀秀的情形,只感思索如潮,难以平复,飘云的恍然,浮萍的无力都加诸我身上,浑不见往日虽是普通平淡但却实实在在的我。
     她名花有主又怎样啦?江山代代有主,还不是不断给人推翻又成一代君主。我等了二十多年的女孩终于出现了,我怎能再等待下去?难道我非要等到她结婚生小孩时我才深深地后悔责怪自己吗?
     “不,我不能再犹豫了!”我在心中呐喊着:“无论怎样,我都要为自己的幸福争取,就算失败,也要失败得轰轰烈烈。”
     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一冲动起来就变回了猿猴,什么也顾不上了,就算明知前面是刀山也要闯,火海也要跳,但我前面的路真的是刀山火海吗?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如果我不闯不跳的话,我还是生活在黑暗之中,无声无息,聊无生趣,我是人,当然不想做一只蝙蝠,何况蝙蝠侠也是人而不真的是蝙蝠,所以,我拿出了笔和纸,一口气写了封情书,这也是我今生的第一封情书。
     信写完了,我闷慌的心情似是湿透的衣服拧干了水珠一样减轻不少。
     顺手推窗而望,但其实用推“墙”而望更确切,因我住的房子是由一片片的玻璃窗所组成,所以“窗”根本就是“墙”,“墙”也根本就是“窗”。
     这房子遮风挡雨尚可,若要叫它冬暖夏凉,还不如把太阳从西边揪出来,我和我弟就是住在这样的房子里面,当冬冰夏热时常感叹着:“何时才能‘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寒士俱欢颜’?”
     但今晚我却感到微风吹来有点曛暧,甚至连星星都显得格外耀目,难道心情才是最佳的温度表?
     虽然还在犹豫,甚至可以用食不知味、睡不安寝来形容我的不安与焦虑,但那封情书终于还是寄了出去,如同嫩芽强出土,幼虫尚破茧那样。
     可是,投这封信是否和把它投进火里一样灰飞烟灭毫无作用?
     七天后她回信了,但不安、焦虑、苦闷却已令我觉得这短短的七天有如过了七年般漫长,可漫长的等待是否就是为了万般喜悦的到来?如同山上的积雪融化时所带来的是万物的苏醒,春意的盎然。
     但是人生呢?人生是否也和自然界一样会给人带来希望?
     封不短,但也只有我写给她的二分之一长。
     她说很感激我,竟会如此爱慕她,却也令她有些不安。
     感激?我要的可不是她的感激,我要的是她的感动。如果我要的是感激,我大可到北京路施舍乞丐一趟捡一大把回来。
     她还说她已有男朋友,所以恋人是做不成了,但是可以做朋友,甚至是一个好朋友。
     朋友?就如同在茫茫大海里想盼来一条船结果却飘来一根木头一样,难道这就是我想要的结果?
     然而,飘来一根木头已令我有喘息的机会,只要有机会,难保不会碰上船儿,因此,虽然不是春风熙和,但至少寒流已没那么冰冻,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暧意。
     我不是那种轻易放弃的人,虽然事实上由于这种那种的原因而放弃了不少东西,不论好的坏的。
     阿霞是我和秀秀认识间的桥梁,在没过桥之前我可忘不了她,就像吃饭不会忘了拿碗一样,于是不时投其所好,尽其所需,说她喜欢听的话,买她喜欢吃的零食,极尽小人之媚功,下人的拍马之术,可算得上是使尽浑身解数,用遍各方法宝。
     这倒令她得意起来,怎么一向对她彼为冷淡的我突然一夜之间成了她的奴隶任其驱使?
     做奴隶本来是痛苦的,但只要想着能再见到秀秀,痛苦也会变成快乐,这实在令人难以理解,难道水还会变成铁?
     我也根本不能理解,但痛苦和快乐我确是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就跟在雨天的阳光一样一齐向我袭来。
     话没白说,事也没白干,就跟烈士的鲜血不会白流一样,由于阿霞的帮助,我和秀秀又见了数面,确切地说应该是三次,一次打牌,一次滑冰,还有一次是打乒乓球。
     打牌记性好的不少,滑冰技巧多的也不少,乒乓球水平高的更是不少,但是如果三样水平都高的那实在是少之又少,正如数学上的条件加条件再加条件的排列组合。
     而秀秀正是属于那一种,几百分之一几千分之一那种,所以如果说她是魔鬼的化身我毫无异议,但是我更喜欢用仙子来形容她,何况她本来就是一个可爱、美丽、聪明的女孩,又怎能和魔鬼连在一起?
     虽然她不是魔鬼,但我心里却已有心魔在隐隐作崇:“秀秀既是这么优秀的女孩,那她的男朋友呢?是否也和她一般样样拔尖,处处争锋的优秀男孩?如果是这样,我,一个普通平淡的人还会有什么机会,难道一粒沙还有机会比一块石头硬?”
     想到这,我的心又不禁有些苦涩,但我不能不想,不想心也苦,挨不着边靠不了岸的苦。
     从我开始留意女孩子开始,或者说从我长出第一粒青春痘开始,我就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一个女孩,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漂亮的会觉得普通,难看的也会觉得普通,所以,第一眼,也只有第一眼才是最真实的,就跟婴儿的第一声啼哭是最令人心醉一样。
     “既然我对秀秀的感情是那样的真实,我怎能那样轻易就放弃?放弃一次生日祝福明年还有,但是如果放弃她难道又要我再等二十六年?”想一想二十六年就令我寒心不已,就算不令我寒心,但我的心只怕已枯了。
     俗话说“知已知彼,百战百胜”,我若想还有一点儿的希望,总该先了解一下她的男朋友。
     幸运的是,阿霞是她的好朋友,而阿霞似乎也跟我越来越熟络起来啦,不知是零食起的化学作用,还是她的虚荣心在我身上得到了满足?
     原来秀秀的男朋友比她大几年,中技毕业,在一企业工作,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优秀,甚至按阿霞的话,我比他的前途还光明一点,虽然我一直认为自己的前途渺茫得如末代的沙俄皇帝。
     可是,这更令我感到奇怪,他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竟能俘获秀秀的芳心?
     现在,我不但对秀秀有十分强烈想了解她的欲望,就连对她男朋友也有了三分好奇之心,别人都说“爱屋及乌”,可是我怎么连好奇也及乌呢?
     无论如何,经过几次见面后,我和秀秀都互相熟络起来,当然也对对方有所了解,我也没提喜欢她之事,交往都是朋友间的来往,有点君子那样,淡淡若水,心虽没说,但我对秀秀的感情却一点都没变,甚至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对她的思念越来越浓,而她对我似也有些好感,我这人既无趣也无聊,难道她竟是想了解我心灵的冰山和黑洞?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跟她在一起,能跟她多见几次面,因此,当秀秀答应和我一道送阿霞回校上学时,我高兴得简直只能用欣喜若狂来形容。
     喜自是发自内心,但狂却有好几种,疯狂、颠狂、张狂……我是属于那种?我不知道,只知道我就像一只饿了三天的大猩猩突然捡到一条玉米一样在乱蹦乱跳。
     乱蹦乱跳在此刻变得更厉害,因为在一望无际的龙海湾沙滩上此时就只有我和她。
     那是早上早早醒来时,她轻轻地问我:“我俩到海边走走如何?”
     “好……很好……我……”我已不能再说什么,只因狂喜已涌遍我的全身,把我要说的话全都淹没了。
     看到我的兴奋激动样,她不禁嫣然一笑,却把我的脸笑得更红了。
     太阳还没出来,但望着一波波的浪花冲向岸边,踏着轻柔的细沙,那感觉就算不出太阳也舒服极了,就跟寒天里躺在暖哄哄的被窝一样。
     “其实你挺聪明,说的话题也不会少,甚至还挺风趣,怎地无端端的将自己比拟成冰山黑洞?”她说罢用手掠了掠因海风吹而微乱的头发,这把她的双眼显得更明亮更有神。
     “我聪明?我风趣?”我像是自言自语,也像是在回答她的问题。
     “其实我并不聪明,能考上大学那是我一直在学习而已,学习的人不少,但能一直学习的人不多;至于说话风趣,大概是因为风吹的缘故吧。”
     她听了不置可否,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把头侧向海洋深处。
     我终于敢放肆地望着她的脸庞,以前不是没机会望而是因为我不敢望着她的眼睛,如果对方的双眼是邪恶的或是至美的我都不敢望,特别是和对方一直对望,怕邪恶的人看出自己的心思也怕自己的心思渎污了别人纯洁的心灵。
     她的眼当然是至美的,但她的脸却非完美无暇,左颊有点凹了下去,是酒窝?不像,那该是什么?
     身体突然涌起异样,就像海浪涌过来一样,只想冲动地轻吻她一下,就亲在她左颊凹下去的地方。
     可是,此时她的头却转了回来,就像海浪退回去一样,把我的激情也带走了,也许是心中有愧的原因,我连双眼都不敢平视,只是怅然地瞪着脚下,像是在寻宝。
     “鱼,很漂亮的鱼!”宝是没寻着,却看到一条鱼,那是刚才海浪的弃儿。
     她也看到了,蹲下身子小心地用双手将它捧起来细细瞧着。
     “沧鱼?澜鱼?斑鱼?都不像,你说它是什么鱼?”她抬起头来瞪着雪亮的眼睛问我。
     “淡水鱼倒认得不少,但对海鱼我几乎可以说是一片空白,或者说我根本就将海鱼当作天外来客。”
     “既是这样,那我们地球人就尽尽地主之谊,帮它起个名吧。”说罢她已侧着头细想着,那专注的神情像是个三岁的小女孩,可爱极了。
     当我还在搜索着脑海里那少得可怜的词汇时,她已欢叫着道:“我们叫它‘缘分鱼’,就‘缘分鱼’如何?”
     “好……很好!”我的声音因激动而有些颤抖,但是怎么表达自己高兴的话却总是只有“好”和“很好”这两个词?
     缘分?不知她所说的缘分是指我俩跟那条鱼的缘分还是我和她的缘分?但无论怎样,相识已是缘,在一起已是分,我跟她是有缘有分的,至少目前我是这样认为的。
     我感受到,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心只觉很安宁,就跟一个人静静伫立在布满星星的夜晚一样,因此,就算我跟她已走了很远,双腿已有些酸痛,但还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永远走下去,所以,当太阳走了出来时,即使它真的很美,但我的心都有些黯然,因为时间终于没能留住。
     非但留不住,甚至思维已跳跃得很快,只听秀秀道:“日出真美,广告词上说酒令天地醉,但我却要说天地令我醉。”
     过了一会她又轻轻地,似是自言自语道:“八十岁的时候真希望能再来海边看看日出!”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陪你一道看日出。”我不假思索地道,难道我的激情又跟海浪一道涌了回来?要不我的心怎会跳得和海浪一样汹涌?
     “多……谢!”她笑着说,脸上霞光闪现,不知是否海浪把阳光映照过去的缘故。
     由于我的游泳水平实在低下,连狗爬式也就只能拱几米,所以为了安全系数不得不租了条水艇,但就算是租了条水艇,秀秀还是不敢远离我,怕恶浪对我施暴。
     这实在是一幅奇特的画面,一个大男人坐在艇上还要一个小女人在艇周围细心地呵护着,这不蒂是一个婴儿正在喂饭给他妈妈吃,或是一只蚂蚁在拖着一头大肥猪到处乱跑,因此就算脸皮再厚,羞愧还是能爬出来的,何况我的脸皮根本就不算厚,所以我的脸有些涨红,但我知道,她绝不会相信这是由于海浪把阳光映照过去的,虽然阳光很灿烂。
     不知她是不是想让我体验海浪的力量,她慢慢地又推又拉将水艇移到海洋深处,当我为她担忧得连连催促甚至亦想跳下去陪她时她才嘻嘻一笑跃上艇中,任由水艇随浪而飘。
     四处一望,茫茫海浪里人影全无,那种天地间只剩下自己和她的感觉油然而生,这是一种幸福的感觉,也是我从未尝过的感觉,美妙、悠然、甜蜜……
     我已不知怎样形容,但就算恶浪不断在身边咆哮怒吼,心中都没有一丝恐惧,有的只是祥和安宁。
     然而我的心仍在跳,而且跳得越来越厉害,甚至心跳声将海啸声都淹没其中,到了这种忘我的地步,或说是禅宗的最高境界,已令我不知“顾忌”的含义,何况她体内发出的幽香已轻拂得我意乱情迷,再难自制。
     于是,我鼓起勇气,从心底里爆发出我一直想要说的话:“秀秀,我……”
     可恨的海浪,此时一个盖天盖地狗熊式地压向我俩,在压低我俩的同时也将我要说的话压了下去。惊叫一声伏在艇上,等浪花过后艇上已积了不少水,也积了我一肚子要说的话。
     忙着勺水出去的同时,我的热情已慢慢冷却,甚至连身体都觉得有一丝寒意,原来心寒体也会寒的。
     临离开龙海湾前,秀秀突然叫着我跟阿霞道:“等等,我还有一点事要干。”说罢脱下鞋子,一溜小跑奔向海滩。
     望着她渐小的身子,我不禁有些困惑,海边既无宝也没财,她还有什么事忘不了的?
     过了一会,她回来了,脸上多了晶莹的汗珠,她有些喘气地对着我道:“幸好去得及时,要不那‘缘分鱼’可成了‘怨愤鱼’啦,因放鱼那个沙坑已没水了,它正张大嘴儿喊着‘救命’哩。”
     “什么‘缘分鱼’和‘怨愤鱼’的,你们究竟说的是什么?”阿霞不明地望了望我又望了望秀秀迷惘地问道。
     我的眼眶猛然有些湿润起来,不是因为海边潮湿的缘故,而是我的心有些震撼了。
     如果不是阿霞在旁,我会冲动地替秀秀抹去脸上的汗珠,这次就算海浪再大也冲不走我对她的敬意。
     我不禁想起她的另外两件小事情:一是她遇到乞丐都施些小钱,虽然她家并不富有,而且她还是学生;二是在湖光岩的时候遇上一个坟冢时她虔诚地对着坟冢说“抱歉,打扰了”;连同刚才她对小动物的那份怜爱,我已不知如何形容她的善良仁慈,但至少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最毒妇人心、妇人心毒如蛇蝎都是对女人的一种天大误解,就好像误会太监还有生育能力一样,至少眼前的秀秀就不是那类人,她的善心佛肠仿佛就是观世音菩萨的虔诚信徒。
     我俩在那海滨城市里玩了三天就回广州了,是坐公共汽车回去的。
     长途汽车都是卧铺座位,而且是两个人并在一起的,因此,无论秀秀心中是愿意还是不愿意,我俩在车上都是紧密挨在一起的,紧密得外人一看像情侣,何况车上的空调强劲得似西伯利亚寒浪,而棉被却只有一张。
     但是,我只是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不是我没有野兽的本能,而是经义礼文紧紧地束绑着我,只是,如果我想说话的话她不能不听,我不想睡的话她也难以入睡。
     事实上,我对她真的说了许多话,从小时到长大,一件件地数落着,有如数落着天上的繁星,而她,听得很认真,当然她也将她的事告诉我,也是从小时到长大,就算不是繁星也胜似繁星,所以,即使回来走了八小时,但我俩的谈话仍将它塞得满满的,我想滔滔不绝的演讲家亦不过如此,这本属于睡觉的时光,就这样被我俩的谈话冲走了,就像大浪淘沙般彻底。
     就快到广州时,秀秀突然问道:“阿芳,你认为两个人相恋结束后还能否成为好朋友?”
     “我……我想大多数比较难,但应该还有少数是可以的。”
     她怎么问起这个问题,难道这个问题根本就是针对我而言?其实将磁铁一分为二,若再从断裂处合上那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又将它们融合在一起,所以,即使还能成为好朋友,但中间还会有裂缝,只不过是不明显而已,我回答少数就是指这情况。
     “我想我可以做到少数,那你是选择多数还是少数?”
     原来她这个问题当真是将矛头指向我,而且双眼紧紧地瞪着我,令我想不回答都不行。
     “我……我想我宁愿不要这种选择。”
     是的,痛苦的选择还不如顺理成章的事实,即使事实是那样的平淡无味,就跟人的生死病老一样。
     “嘻嘻,看来我可是非同寻常之辈,但我相信你也是可以做到的。”她笑着说,虽然我也挤出了笑意,但那只是苦笑,就如一只皱着皮的青苹果。
     我能不苦笑吗?她说出此话自是要挤兑出我的诺言:我俩可以成为好朋友,无论是什么样的结局。反而言之就是明白地告诉我:我俩不能成为恋人,但可以成为好朋友。所以,我一直兴奋不已的心情已随着旅程的结束而慢慢平复下来。
     三天后,我第一次单独约她出来,那是因为在海滨拍的照片已冲晒出来了。
     我早早来到中大的正门,但其实应该说是准时来到那,早早只不过是相对于她迟到一小时而言。
     有时想想觉得真奇怪,为什么约会时总是要男的先到女的迟到,而且是天经地义般肯定?莫不是女的早到就代表她不矜持甚至是显得迫不及待?可男的早来那女的干吗不认为他是野兽或是色狼呢?
     看来下次若有机会再跟女孩子约会时得把手表调慢六十分钟,这样就算是迟到也显得心安理得,否则的话那手表只能是记录对方又迟到多长时间的罪恶物证,我可不愿意拿这物证来控诉对方,何况对方是女孩子,而且可能一不留神她就成了我的妻子了。
     “呵,你已早来啦?对不起,但这对不起不是我对不起你,而是替广州市政府对你说的。其实我早就出门了,只是给蜗牛的交通拖住了,但我的心早就到了,所以算不上迟到。”
     虽然广州的交通真的很糟,但如果这也不算狡辩的话,那我说的当然也不算是假话:“其实你还是迟到了,或者说比我晚到,因昨晚我的心已来这了,所以,如果你还有些良知的话,你也该为我等了那么长时间而对我说声对不起。”
     “嘻嘻,那就对不起好了,如果你认为这能得到安慰的话。”
     安慰?这又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难道胜利在她眼中和失败根本就没区别,都是受伤之徒?
     我俩是在中大紫荆园餐厅边吃饭边欣赏那些照片的,我看得滋滋有味,那感觉就跟在吃烧鸡腿一样,但吃鸡腿绝没有像我现在那样带着甜蜜蜜的幸福感,这不是因为照片照得好,而是因为我在回忆着那几天的甜密时光或者说是在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饭后却下起雨来,不太大但淅淅沥沥的也密实得很。
     伞只有一把,那是她的,为了不引起相互的尴尬,我不得不双手伸开仰天拥抱故作豪放状:“既不能让风止,就让我化为风吧;既不能把雨停,就让我融入雨吧!”
     说罢已走进雨幕,说话的语气虽是激昂,但冷雨滴下却已令我有一丝寒意。
     “但是如果你不能阻止屠杀难道你就加入屠杀或被人屠杀么?”秀秀反问我,语气间有点责怪,同时已伸手将我拉进伞下。
     这细细的雨线是天上的红娘抛下的红线么,要不我为何能轻轻地把我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可以闻着她的呼息声,可以听到她的心跳声。
     伞不大,但为了不让雨淋着对方,却是尽量将伞往对方身上挪去,这种感觉是奇特温馨的,令我突然有了一阵冲动,不禁轻轻地哼着一首歌曲:“我们俩……一起拿着一把小雨伞,虽然是……雨下得越来越大。”
     哼着哼着的时候,突然多出一把声音,那是秀秀加进去的,于是声音不禁大起来了:“只要你来照顾我,我来照顾你,我也没关系,希望你……”
     唱着这感人的歌曲,我的心不禁在痴想着:“在雨中我们可以相互照顾,但在阳光灿烂的日子我俩能相互照顾吗?甚至是一生一世的照顾?”
     此后的日子,我俩不时通通电话,偶然间还见了数次面。
     当然,见面是平淡的,可也是温馨甜密的,特别是我俩倚在大桥上让江风吹拂时,那时只要我一闭起双眼,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铁达尼号》里的浪漫情节。
     可惜的是,电影里的情节要嫁接到我俩身上来可没有树木的嫁接那样简单,因此,江风吹来时我的心不但感到咸意,更感到一股酸意。
     见面时我俩都各自将自己一些有趣或特别的事告诉对方,我非但将自己开心的事告诉她一起分享,也收集了不少她感兴趣的东西,所以,我的工作也从公司转向了个人,但不知公司是否因我的无足轻重而对这转变毫无知觉?
     而她,却总是喜欢出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考我,不少是侦探的问题,这不知是不是因为她爸是警察的缘故?
     当然这些问题大多都难不倒我,只因我哥也是警察,可是,如果他爸是屠夫或是敛尸人那我该不该到屠场研究或到太平间去考察呢?
     转眼五·一节就快到了,有四天的假期,不算长但也足以做许多平常没时间做的事。
     若是在平常,我早就回乡下窝在父母身边了,当然不再会是撒娇,我可已经是二十六岁的人了,想着四天的好机会,我该不该约秀秀出来玩呢?
     思虑再三的结果是我拿起了电话:“秀……秀,五·一节有什么活动?我有四天的假期,不知你放假几天?如果你没意见,当……当然最好别要有意见,我们到外面游玩如何?”
     说完此话时只感汗裹手心,这当然不会是天热的缘故,何况今天的天气一点都不热。
     “嘻嘻,有你这样邀请人的吗?你这样说不是强着要人同意?但是,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语气,但是我接受你的邀请。不过,地点由我定,如果你没意见,当然最好别要有意见,我们就去韶关的大峡谷如何?”说到最后一句话时借用了我那句强盗话,难道她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我高兴的心情就如给塞在气球里的气体无处释放,又如何会有反对的声音?
     “多……谢!我很开心!”
     这一次我不再用“好”或“很好”来表达自己兴奋的心情,但语气还是因激动而带有点颤粟,而且欢喜得跳了起来,像小孩子有了新玩具一样,幸亏电话传音不传像,不然她可要笑话我了。
     我们是坐火车到大峡谷的,秀秀、阿霞、秀秀的弟连上我共四人。
     火车一路上只是“咔嚓咔嚓”地响个不停,既无奈又单调,就如一个每天傍晚都要散步的孤独老头。
     但我一路上却充满着喜悦和欢欣:就算不打牌我可以看风景,就算不看风景我可以看秀秀,就算不看秀秀我还可以思念秀秀……
     因此,本来就不长的路程我觉得更短了,甚至用不着上一趟厕所。
     大峡谷的景色是美丽的,景物的搭配是和谐的,但游人的行为大都是粗鲁的,随意扔杂物、随便破坏设施、随地大小便……随随便便就可数出游人的N种不是,所以,当一个旅游胜地被开发时也就是它要寿终正寝之时,正如少妇的开始也正是少女时代的结束,因此,当秀秀将抹汗的纸巾一直拿在手中直到见到垃圾箱才扔掉时,我心中又是一阵感动,别人曾说:一个人只要能感动另一个人,这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她现在已令我感动,但以后我会同样能感动她,能感动别人吗?
     当来到山顶时,但觉云雾相绕,山棱隐现,极目四望,空旷神怡,悠然间只感天地合一。
     只是这种感觉没持续多长时间就给一朵山花惊醒了,就如沉睡中给一口细针插了一下额头一样,或者说黑压压的乌云突然给雷电撕开一样。
     这是一朵粉红色的花,叫不上名,但很灿烂、很明艳、也很突出,就像万绿丛中一点红那样,然而,它却长在悬崖上,并非伸手可及,却也更显得它的高傲和孤独,难道世上所有美丽的东西都是难以得到,正如玫瑰带刺孔雀含毒一样?
     心中不知是不是有鬼魔在驱使着我,我竟是茫然不由自主地攀上悬崖,连秀秀的惊呼声都浑然不觉,我的心思全都葬送在如何将那山花摘下送到她的手上去了。
     “送……送……给……你!”     终于将它摘下来了,但怎么吐出这三个字好像比摘花还困难重重?
     “多……多谢!这花很美!”怎么她说话也有些颤粟,莫非是山风太大或是她也有了丝感动?
     “花虽美,但戴花的人更美!”我说的可不是虚伪的话,因为她在我心中真的很美,美得像花,但花绝不会美得像人。
     “摘花的人也很勇敢!”
     突然之间,我全身涌起一股暧流,心中只想:“就算刚才掉下悬崖又如何,我也不会对此而感到有丝毫的后悔。”甚至觉得自己英勇得就像是《书剑恩仇录》中替香香公主摘花的陈家洛,即使自己半点武功都不懂。
     新开发的旅游区配套设施相当不完善,除了山头外还是山头,但这是可以理解的,难道你还曾见过穿着衣服出世的婴儿?
     茫茫四野,炊烟群起,那是附近农户的家,但这晚也是我们四人临时的家。
     那户人家是瑶族的,穷得“叮当”响,但不是钱币相互撞击的声音,而是小孩等饭时敲碗的声音。
     自然,如果这样他们还不纯朴的话,那只能说明“人之初,性本善”是骗人的鬼话,只是如果这片地方越来越多人来玩的话,只怕那纯朴的心灵也将会同风景区一样变质,不是他们存心要作贱自己,而是那些铜钱跟他们过意不去,如果他们真的认为钱是万能的话。
     钱不一定真是万能的,但我绝对相信它有万种的能力,要不它也不能将人性的丑陋翻出来给太阳晒。
     在一个镇上说好到瑶寨旅游区四人共八十元,谁知搭我们的四个摩托车手却在半路上停下了,不是摩托车坏了,也不是他们有事,而是他们凶神恶煞地向我们索要每人八十元共三百二十元,他们那良心被扭曲的神情比寒冷的山风还要冻,比沥沥的春雨还要寒,比高峻的山峰还要酷。
     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遇上趁机勒索之徒,在这本来还认为十分纯朴的粤北山区里,震惊的同时还十分惊讶,就似难以相信有人喊尼姑为“娘亲”一样。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说得好好的是八十元却要三百二十元,这跟明抢豪夺有什么分别?”秀秀已第一个忍不住出言呵斥,脸色一片涨红,原来人在愤怒时跟在羞愧时同样都会脸红的。
     “哼,那是你们听错啦,不是一共八十元而是每人八十元,你们到底是给还是不给?”脸色凶巴巴的已不像是搭客仔,该是屠夫这职业才能更好地衬托出他们的表情。
     我也不禁愤怒了,虽然我一直很少愤怒:“听错?如果你们不是故意设好的陷井那干吗不是到终点才要钱而偏偏在半路上就要钱?难道还有人相信穿了洞的气球还会继续膨涨的鬼话吗?”
     “你们连学生都敢坑害,这跟拿着菜刀砍向妇孺有何区别?难道你们的良心不是‘善良’做的而是‘银两’做的,但不知你们的‘银两心’何时会生锈发霉?”阿霞说话一向夸张,这次也不例外,但却夸张得真实贴切,我甚至还希望她能更夸张一点。
     “八十元?八十元足以到镇上的任何一个角落,而瑶寨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点而已,要我们八十元,难道是要我们相信世上还有比宿体还大的寄生虫,或是有比父亲年龄还大的儿子?”秀秀的弟为人很好,但说出的话更妙也更绝。
     其实不论我们用什么话来表达我们的愤怒,都只是说出这件事的本来事实而已,也正因为是实话,才更令他们毫无反驳的机会,就像一块石头,密密实实的根本就不会有缝。
     但这根本就没有用,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人,只是几头壮牛,蠢笨的壮牛而已。
     也许他们根本就不想听,或者说他们根本就听不懂这些道理,牛只有牛脾气,可不知人有人道理,他们倚仗的只是他们那副强壮的臭皮囊,还有手上张舞着的锁链。
     看来世人所说的“山高皇帝远”一点都没骗人,虽然中国现在已没皇帝了。
     这就像秀才遇着兵一样,有理也说不清,其实不是我们说不清,而是他们根本就不认理,就像沙不是水,永远都不能把衣服洗干净。
     所以那怕我们四个又说了不少道理,一针见血的道理,但都石沉大海,毫无作用,他们甚至麻木得像四座大山,只是在“嘿嘿”地冷笑,似是阴风阵阵,倒像是在和山风较劲,连天都似乎偏爱邪恶这一边,只见雨越下越大,风越来越紧,天越来越暗,甚至连路人都不见一个,唯一寄予厚望的是突然有一辆警车驶过。
     这可能吗?
     当然不可能,你见过天上真的会掉下馅饼来了吗?
     所以,那四头笨牛现在已是毫无顾忌地阴笑着向我们走来,我甚至能感受到他们得意得屁眼开花,不是我听到他们在放屁,而是笨牛放肆时总爱拱拱屁股。
     我们除了受他们宰外还有什么别的办法?难道我们四只小绵羊还能成为东方的西班牙斗牛士?
     他们不但宰去了我们身上的钱财,也宰去了我们到瑶寨的念头,自然也宰去了他们仅余的一点良心。
     但在返回去的路上,我怕再生变故,和秀秀换了一辆摩托车,只因载秀秀那人东看西看横看竖看三百六十度团团看都似是一个主谋人,我有点担心。
     担心不是多余的,到了半路他慢吞吞地坠到后面,并借口要钱时将我的钱也一把抢了,我还来不及惊呼他已一把推倒我在地上,一拧油门反向跑了,黑沉沉的夜色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我。
     我愕然,也感到一丝庆幸,如果是秀秀坐他的车那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想到这,自己甚至有点欣慰,因为自己终于可以为心爱的女孩付出了代价,而且自己本来就想着自己一定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怜她,容不得她受到半点的伤害,现在我做到了,“眼睛”终于没事,可护“眼睛”的“双手”却受了点伤。
     当秀秀他们后来回头找我时,我知道秀秀终于有了点感动啦!因为就算她转过身去,我仍可看到她的肩膀在耸动,虽然轻微得如微风所牵动的湖波。
     当她终于控制好情绪围着我转了两转后,才开口轻轻问道:“多……谢你!你身体没什么大碍吧?”
     那种语气,那种关切,令我突有一种从未经历过的感觉!这种神情当然不是父亲对儿子的慈爱,也不是母亲对女儿的怜爱,可那又是什么样的感情呢?
     但不论是何种感情,自己只感犹如置身于幸福的旋涡当中,只想永无休止,绵延死期。
     虽然去韶关有这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但总的说来还是充满着欢乐和喜悦的,总不能说摔了一跤就骂地不平,牛只一天不耕地就抹杀了它一辈子的劳苦。
     我虽然做不了英雄,但也总比狗熊强一点点,至少在秀秀面前是如此,因为她对我的眼神似乎跟以前有些特别。
     那种特别我没经历过,就像我没吃过黄金宴不知道黄金的味道一样,也许这就是情人的眼神,但遗憾的是我没恋爱过,而且现在她也没告诉我她就是我的女朋友。
     自去了韶关回来后,一切都又似乎平淡起来,就似恶浪过后总是风平浪静一样,虽然电话还是流水一样的畅通无阻,但没见面却已有三天了。
     三天本不算长,但我实在太想念她,太想看看她的容貌,太想聆听她的笑声,所以感觉特漫长,如果我俩就维持现状,我是不会甘心的,正如中国人不甘心两岸分治一样,我对她的目标是十分明确的,就似养猪是为了宰它一样,绝不会有人想着用它来观赏或是用来耕地,因此,当知道我部门有两张音乐票时,一向沉寂无语的我突然活跃起来,活跃得像发情的青蛙,厚着脸皮说些违背良心的废话,却终于连哄带骗兼无赖得到了那两张票。
     这是值得高兴的事,原来我做起小人来竟也像编程一样得心应手,这不知是不是由于自己是从中山大学毕业的原因,中大的学生素有“伪君子”的称誉。(这都是些好事者作的,就跟广州的其它高校有二流子、土包子、书呆子、假洋鬼子的称誉一样,你不能把这当真,而且它也当不了真。)
     而“伪君子”和“小人”本来就没多大的区别,就跟“流氓犯”与“强奸犯”一样。
     当然更令我感到幸福的是秀秀竟答应和我一道去听音乐会,这是否有点像刘备得了夫人占了荆州一样?幸运的是周围的人并没有赔了夫人折了兵,这我愿意,我可不愿我周围的人生活在低落的情绪当中,快乐与悲伤都是和感冒一样会传染的。
     音乐会其实是俄罗斯人贝尔曼的钢琴演奏会,据说他是俄罗斯当今最伟大的钢琴大师。
     实际上水平也应当是很高的,我不敢肯定这是因为我根本就没资格来评价,盲人是不会说画的好坏,我只是从座无虚席的星海音乐厅里悄无人言,比坟墓群里还静寂中感受到的:坟墓群里还有乌鸦的“呀呀”之声,而这似乎连呼息都听不到,虽然我不能看清听众的面目表情,但我怎样都不相信他们全都陶醉得入了梦乡,我宁愿相信他们是在屏着呼息在听,生怕惊醒用二百元人民币买来的高雅气氛。
     我这人对音乐舞蹈是一窍不通的,唱歌像发情的大猩猩在嚎叫,跳舞似发怒的大水牛在颠跳,所以,就算我一直坐在音乐厅里,但我的行为却跟听音乐半点都对不上号,因为心在想着秀秀,眼睛在看着秀秀,就连耳朵也只是在听着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因此,如果不是陪她来听,我是绝不会来这的,就跟肓人不去电影院一样的肯定。
     秀秀的身子略有些前倾,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演奏台,似是已给音乐夺其魂勾其心。
     别人说音乐是仙乐,可以令人快乐,快乐得不知日子如何过;也有人说音乐是魔乐,可以令人疯狂,疯狂得不知如何过日子。我以前并不相信,可现在却有些相信了:音乐绝非仅仅只是纯艺术那样简单,就似水的作用不仅仅只是给人喝一样,因为此刻秀秀脸带微笑,悠悠然间十分陶醉,竟似已舍人弃物而去。
     那种神情我尝过,就跟喝酒喝得迷糊时差不多,那时只感到人不走而墙走,风不动而地动,难道音乐既不是仙乐亦非是魔乐,而是良液美酒?
     可就算是美酒也有酒性过去的时候,然而音乐会虽已结束,但秀秀却仍在沉醉,她轻倚在坐椅上,闭上双眼,双手放在胸前,这当然不会是在沉睡,而是在细细地回味。
     我没权利惊动她,当然也不忍心破坏那宁静的气氛,唯一能做的就是静静地在她旁边陪着,所以,当我俩步出音乐厅时已见不到其他的听众,空空荡荡的音乐厅里只回响着我俩的脚步声。
     夜已深了,只是夜色却更见美丽,难道黑夜是个魔术师,能把污脏的掩盖住而把亮丽的更加凸现?饰灯五光十色,江面金蛇万道,伴着那江风的吹来,目所及处似是仙景幻影,别有天地。
     我跟她此刻就默默地坐在江边的石凳上,望着这迷人的夜色许久都没说过一句话,不是我没话可说,而是她没说话的意思那我就只有闭口的选择,一个筷子是夹不了菜的。
     她突然不自禁地打了个寒噤,那种与风同颤的意境令我见了实在心怜万分,不由轻轻地对她道:“嗯,已那么夜了,不如现在就回去吧?”
     她点着头站了起来,就在这瞬间,我的右手和她的左手不经意地背对背碰了一下,也许是很轻,但划火柴时也不重还不是会引起熊熊烈火,所以我只感体内像是给燃着一样很热很烫,我很茫然,也许是已忘了礼廉羞耻,突然反手将她的纤手轻轻地握在我手中。
     她的手动了动,可能想挣扎开,但也许根本就没挣扎过,我俩像是冻僵了一样在那怔怔地站了足足有三分钟。
     “嗯,不是说要回去的吗?还怔怔地站在这干嘛?”她的声音从没这么小声过,脸上冒着丝嫣红,但她的手却依然让我的手握着。
     我只感她的手柔软无比,暖流阵涌,一阵异样的感觉迅即窜入体内,心神一阵激荡,此情此景,幸福快乐涌袭全身,那种如潮的震粟令我有腾云驾雾的感觉,毕竟,这是自己第一次握着女孩子的小手,并且是自己心爱的女孩子之手。
     路并不长,所以我唯一能对付的方法只能是紧紧地握着她的手,慢慢地走,甚至根本就不想走,只想能多拖着她片刻也是好的,正如吃完话梅还要用舌头舔一舔嘴唇一样。
     “执子之手。”秀秀突然轻轻地说出此语。
     我几乎是脱口而出地接着道:“与之偕老。”
     秀秀转过头来望着我笑了笑,目光中有丝异样,脸色亦骤然红润起来。
     我猛觉自己有些失言,可是我知道这是连我也控制不了的,因为这潜意识的回答就跟人不能控制所做的梦是好还是坏一样。
     接着又听秀秀带有点幽怨的语气道:“我说了上半句,但我的男朋友却并没能接上下半句。唉。”一声轻叹,犹如孤寂老人在深巷里慢慢消逝的脚步声,似有绵绵的失落和重重的无奈。
     我有些愕然,怎么这么常用的句子他都不会,何况还是在恋爱的时候?这跟当兵的不知上弹匣,开车的不懂看红绿灯同样令人难以置信?莫不是他是一个见到书本就头痛的人,可秀秀却为何爱着他?这个疑问现在已越来越大,如果我不知道答案,我的心终会始终不安,但现在可不是最佳时机,怎能贸贸然地向她打听这么私人的秘密,何况她现在已回去了。
     她虽已走了,但我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良久,像是留恋她的气息,也像是回味着她刚才所说的话。
     我已有些惘然,就像置身于云雾中不知何去何从,但却已令我明白,我对秀秀的爱已越陷越深,汪伦对李白的情谊还可用千尺潭水来比较,但我对她的情意我却已不知找什么东西来比拟了,也许爱情根本就不能比拟的,它是永恒的,就跟死亡一样永恒。
     “你是不是热血青年?”五月九日的中午,电话里头的秀秀语调急促,劈头劈脸地问我。
     “我当然是青年,至于血,如果我还活着,总不至于冷却,所以我基本算是一个热血青年。”
     “那我是不是一个好学生?”
     “当然是,如果你都不算好学生那跟警察不算好人是同样的荒唐。”
     她究竟怎么啦?我早已把我的底细抖了出来,而她在中学时已是学生会的主席,怎么会问这些问题?
     “好,既然我俩是热血青年好学生,那你就在中大正门等我,不见不散。”
     “究竟有什么事?”
     她的语调有一股从未尝过的愤慨之意,我虽没说出担心她的话,但实际上就跟做母亲的担心正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女儿一样。
     “见面再说,你赶快过来吧。”
     出到大街后,我发现街上的气氛跟往日大相径庭,截然相反,街上有绎络不绝的学生经过,人人脸带愤怒,口中喊着“打倒美国”等挑衅性的口号,至于街道两旁,站了不少行人在交头接耳,指指点点,浑有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的诧然就跟好女人好母亲好妻子竟原来还做着卖春的勾当一样。
     许多中国人都对美国向往得如天堂,要不为何不能像新加坡一样将它翻译成“米国”,当然更不可能会翻译成“霉国”啦,可今天怎地一反常态,竟骂起往日的“自由女神”来,就跟做儿子的不认老子一样。
     可我也顾不了那么多,先跟秀秀见了面再说吧。
     她早就在那不安地等我了,这一次终于将我以前等她的时间偿还了一点。
     “那么急要我出来你没什么事吧?”
     “我倒没什么事,但我……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却是有难啦,你……还是自己看吧。”她的语气简直是怒火中烧,义愤填膺,我从未见她如此激动过。
     我将她递给的报纸快速浏览一遍,终于明白她这次叫我出来的真正原因啦。
     原来美国趁北约空袭南联盟之机顺便扔了几枚激光制导弹给中国大使馆,像是随地拉屎一样随便,不过这屎也够毒够狠的,非但把大使馆炸得稀烂,而且还有大量的人员伤亡,事后非但没有诚恳的道歉,甚至还有点责怪中国,怎么不把大使馆的位置通知所有的地图出版社?
     这实在是强盗的本色,在欺凌弱者的同时把旁边的无辜者也打了,还骂别人碍着他施展拳脚,但在这个强权世界里,这是一个无奈的事实,因为落后就要挨打就跟水要往下流一样必然,即使现在中国已日益壮大,但如果没强大到足以平起平坐时总是要矮别人半截的。
     可即使明知他是强盗,即使明知斗他不过,但弱者还是有表达他不满的方式,就跟蛛蜘有蛛蜘网,毒蛇有毒液一样,何况是人?人可是世上最高等的动物,于是从南至北,自东往西,全国开展了浩浩荡荡气势不凡的示威活动。
     主体当然是学生和青年,秀秀约我出来就是为了要加入这热血沸腾的群体里,所以,在千千万万的示威者当中有了我俩弱少的身子,而正是有了千千万万的弱者才有这滚滚的洪流。
     但其实无论有多少的示威者都是没用的,就像成群结队的蚂蚁在大象面前示威一样是毫无用处,除了挑衅性示威“我们有那么多,你能杀几个,但可以全部杀绝吗”外,难道还能把大象抬走或杀死?
     然而在汹涌的人群当中那情绪自是大不相同,拳头紧握,口中怒吼:“美国佬滚蛋,打倒霸权,血债血偿……”那种情况似乎又回到了八十年前的五·四运动或六七十年代的红色浪潮中,当然这一次不再是内哄。
     中国人算是比较文明的民族,或者说是没胆量没激情的民族,因为除了到美英等国驻中国使馆外呐喊数声或撒发些传单外就再无其它更激进的方式,至于国外常用的暴力和恐怖活动,我想只会在丈夫欺负妻子的家庭才出现。
     当夜已越来越深的时候,在大使馆外的示威者却越来越稀落了,稀落得就如秋天枫树上的枯叶,甚至警戒的警察比示威者还多,这如果还出什么大乱子的话那警察也该和工人一样要下岗啦。
     我和秀秀激动愤怒的情绪亦已慢慢平静下来,可双眼并没停下来,在看着贴满大街的标语。
     这些标语有讽刺的、夸张的、幽默的……各种中国人的思维都在这表露无遗,像是语言的大杂烩,但更似是大胆而露骨的想法展览厅,而且很多,密密麻麻的连一点空隙都没有,因此,我们只看了一部分但夜却已非常深了。
     一眼瞧见对面的电影院正在适时地在放着反法西斯的片子,秀秀秀眉一扬道:“走,去看看法西斯强盗的下场。”
     电影里几乎坐满了人,大概也是和我俩一样余愤未完的年青人吧。
     电影院里放的正是南斯拉夫的战争片,场面精彩激烈,扣人心弦,体内又拉回示威时的半点激情,可秀秀不知是不是由于示威过程消耗太多精力之故,没看多久就伏在我的身上,良久一动也没动过,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睡着,但那种安宁却跟睡着已没多大的区别啦。
     电影里男女主角的激情仿佛一下子转到我骨子里,怀抱着秀秀温软的身子,只觉心如鹿跳,情迷意乱,眼中瞧着她因呼吸而上下起伏的胸脯,还有似笑非笑的娇脸,心头一热,禁不住慢慢低下头来,轻轻地吻了她一下,就吻在我一直想吻的左颊那凹下去的地方。
     当嘴唇接触到她柔腻的脸庞时,心中似把二十多年来的能量全都倾泻出来,整个人只感到空空荡荡,这当然不是那种失落的空荡,而是坐在幸福云端处的空荡,悠然虚渺,恍若天际。
     我那刻的心情,是何等的想让她知道,让她知道我是何等的爱她;又是何等的怕她知道,害怕她认为我在轻薄她,从此不再理我,相逢已成陌路人。
     我就这样一直痴痴地望着她,心头乱糟糟的不知所思,茫茫然间又不知身在何处,也不知过了很短还是很长时间,秀秀已张开双眼望着我,晕红的脸色当中带着说不出的羞涩,可眼神中却似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令我不敢再望向她,不知是害怕、羞愧还是后悔?
     但就在我扭头的时候,秀秀突地双手搂着我的脖子,紧贴着我的脸,朱唇轻轻地在我脸上亲了一下。
     我整个人都颤粟起来,自然而然地用双手搂着她的身子,将两人的嘴唇紧密地粘合着。
     激情的爆发是如此的猛烈,如此的投入,即使在电影院里有许多人但我俩似已不觉他们的存在,当我俩相吻的那一刻起,我知道我心灵中的冰山已完全融化,心灵里的黑洞也已完全给照亮,因此,即使相吻后我还是紧紧地搂着她,不敢有丝毫的松手,生怕只要我一松手,融化的冰山又再凝结,照亮的黑洞又再失去光彩。
     这一晚,我只感到自己是站在珠穆朗雅峰峰颠上的人,幸福极了,也自豪极了,因为我终于体会到和心爱女孩间的那种心灵相交的玄妙、震颤、兴奋……
     我知道我和她的距离已拉近了许多,几乎是无话不说,即使是很私隐的秘密,包括她和男朋友走在一起的原因,这是我心中一直都存在的疑问,或者说是阴影。
     原来他们两家是世家,自小就认识,可能他认为自己普通的原因,所以一直不敢说喜欢秀秀,不知是缘分还是意外,有一次秀秀终于知道他是喜欢自己的,而且很喜欢,就如猫喜欢鱼一样,说不清是因为感动还是心中对他的愧意或是有点怜他的冲动,结果秀秀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我终于明白,也终于解开心中的疙瘩,原来他俩的恋爱故事非但不浪漫,甚至有点平淡,就如嚼白开水一样嚼不出多大的味道,而且他俩的爱情有点不像是爱情,甚至有点施舍给予的味道,可这又如何,因为她现在仍是别人的女朋友,就如很多诸候都对秦始皇不服,但他还是统一中国一样,所以,虽然我已放开我心中的疑问,但并没有放开我对她浓浓的思恋和重重的忧伤。
     春夏季节的确是万物生长的好日子,非但草长得很快,连秀秀的头发也长得不慢,草长得欢那是生机盎然,但头发长得快就肯定表明这人充满着活泼吗?当然不,头发长与活泼并没有直接的联系,甚至许多动物皮毛长的时候就是准备要冬眠的时候,当头发长到足以盖住双眼的时候,就算不是“女人头发长见识短”,但也只怕不能看清前方的路,所以,我决定送给她一个发夹,何况她的发夹已破旧得衬不起她白晰的脸,但最主要那发夹是她男朋友送的。
     我终于将我买的发夹亲手戴在她的头上,凝视着她时心中只感到有一丝从脚底升起的幸福感。
     这幸福来自于她身上有我送给她的东西,正如你买了一只宠物后,总爱把项链叮当之类挂在它身上,当然我并不是要将她比喻成我买来的宠物,我对她是真心的,绝没有半点游嬉的成份,我有这种感觉乃源自于对这份感觉的转移,或者说是对这份感觉的认同,如同老师教导我们,老虎都可以互助互爱,何况人乎?
     可三天后再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那旧发夹又戴在头上了,像盘踞在她头上的老虎,在对我扬威耀武,也似对我轻耻薄笑。
     我的心一下子给凝住了,似是一盆树脂从头泼下来一样,紧紧地把我变成没了生命的“琥珀”。
     我甚至在叹气,但她绝对不会听到,因为那是在心里叹气。
     可她无论如何也知道我脸色的惨淡,绝对感到我心中的苦涩,如果周围的人都在惊慌得哇哇乱叫,这就连盲人也会感受到发生什么事的。
     她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自言自语地说道:“有些东西并非是旧了就不好,向来就有‘日积成醇酒,月累化深情’之说,我不知道这句话是否真理,但我却觉得它有一定的道理。”
     我没有搭话,因为她说这话自是表明她还和她男朋友在一起,如同公鸡头上长着的鸡冠一样明显,所以,我心中融化的冰山又再慢慢凝结,照亮的黑洞又再渐渐灰暗,如果我不是像强迫自己跑三千米一样强迫自己,我只怕泪水早已夺眶而出,再也抑制不住。
     虽然我们还在来往,虽然不少地方都留下了我们的身影,可我觉得她对我已日渐冷淡,她的温情如同正在远离地球的太阳一样带着越来越重的寒意。
     现在我俩就坐在公园里的草地上,我只感到有一股萧萧秋意笼罩四周,那怕现在只是初夏的夜晚,草丛中的蟋蟀已欢唱了半天,但我俩一句话都没说,不是难于开口,而是心中有着重重的压抑。
     良久,过了良久,我终于受不了这沉默中心情的煎熬,开口道:“为什么……?”
     “不为什么,而是事实上我已有了男朋友。”
     “可是……”
     “你对我真心是不假,可是我男朋友难道就对我不真心么?”
     “但是……”
     “虽然这世上有不少情变,甚至婚变,但是我不能先变心。”
     “难道……”
     “难道你认为还有机会么?我不敢说绝对的肯定,但为了百分之一的渺茫你认为值得么?”
   …………
     我已听不清后面她在说什么,或者说我根本不想听,只因我心灵的冰山已凝结,心灵的黑洞又漆黑,凝结的不但是冰山,还有我的思维,漆黑的不但是黑洞,也把我的前路给淹没。
     她没等我的话说完,就强行将它塞回我肚里去,但是她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我的眼泪再塞回眼中。
     我很想坚强点,但我的泪水这一次却已再不受我的控制,当我转过身时我已泪流满面,悲意满胸,在我的生命中,我流过泪,甚至可以说是不少,但这次却是我第一次为了一个女孩子而哭。
     在落泪的瞬间,我知道她已深深地藏在我的心中,因为我那晶莹的泪珠根本就是给她从体内逼出来的,她啊她,今晚就怎地那样的无情,狠心地将我脆弱的心撕成千块万块撒向萧萧风雨中……
     不要问这爱是对还是错,是对我要爱,就算是错我仍然要爱,就跟风虽然会被墙挡着,但它仍继续地吹,雨虽然会给树遮着,但它也不停地下,所以她的心虽然没让我感动,但我还一直痴想着能做些令她感动的事。
     看看日历,离她生日的日子已不远了,我曾答应过她会送一份礼物给她,可我该送什么呢?
     以我认为,送给心上人的礼物最好是自己亲手设计亲手做的,这样才显得出对她的那份心意,否则,只是一昧地买礼物,除下礼物那华丽的外衣外,剩下的只不过是些铜钱罢了,如果你的鼻子灵敏,甚至还会闻到点铜臭味,难道你想送些臭味给你心爱的人吗?
     当然,亲手做的礼物并非是口说那么容易,它不但要有独特的心思,还需要有灵巧的手艺,不幸的是,这两点我都不足,不知是天生的缺陷还是后生的懒惰。
     虽是这样,我还是不愿放弃,总不能借口这两点不足就只送白纸一张给她,还谎称不知谁把礼物从纸上偷走了,只剩白纸一张,只好待得明年再补上,慨叹明年何其多。
     这真是废话,若是这样还不如早点死了好,反正早死迟死都逃不了一死。
     幸好,我还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从别人颈上的珍珠串得到了启发:何不做记录秀秀一岁一年成长的动物画,还有附上自己认识她以来的心情写照。
     不论如何,在没想到其它方法之前,我只能这样做了,这就像学生做作业,先把作业做了再说,那管它是对还是错,是对是错那已经是老师的责任了。
     当然,我做这礼物并不是要为了完成作业式的任务,而是真心真意做的,同时也希望她能给个高分,无论是谁,在自己所喜欢的人面前无论知识和经验有多丰富,都只会雅稚得像小学生一样渴望得到别人的赞扬。
     要一个不懂画画和作诗的人在短短的七天时间内完成二十四幅画和二十四首诗决非轻易之事,这就像叫只懂开拖拉机的人要他开飞机一样的艰难,或者叫水牛像猴子爬树那般的无奈。
     但有一点值得骄傲的是我有耐性,也有些模仿性,终于赶在她生日之前的那个晚上全做出来了。
     (画我就不再画了,因为在纸上画的那二十四个兔子都是变种的兔子,在电脑里我就更画不出来了;但诗虽不算诗我还是把它原原本本再写出来吧,因为没有那个小孩刚走路时不是跌跌撞撞的,况且发自内心的话无论它表现得多么苍白,但在某种意义上它本就是一首心灵之诗。)
     生日礼物·二十四诗
     美丽
     彩霞娇柔附锦裳,珠露无力化鬓妆。
     此色只可西施比,让花低头人狂张。
     活泼
     身影绰约杨柳步,言语珠玑飞燕声。
     眼前活景勾心起,恍世重拾少年影。
     善心
     心怜羸虫将生放,情惜丐儿把钱上。
     寒日无故吐春花,疑是神游遇上仙。
     心醉
     闻声只觉风飘扬,见容更感云飞上。
     百里无酒又何妨,我已醉卧百花场。
     情书
     提笔只恨脑麻乱,千言不知如何传。
     搁笔更叹心惆怅,万语未完意茫然。
     苦恋
     花前月下本浪漫,相缠相绵是馨甜。
     奈何二心偏离远,滴滴情泪还两行。
     奈何
     天不遂意我奈何?怨天怨地是奈何。
     天遂我意又奈何?恼人恼物还奈何。
     游园
     越山含笑笑满天,吴水暖情情遍地。
     乐指青山沾绿水,更喜伊人把手牵。
     传意
     玉手微张物已到,朱唇欲启话却明。
     双目情深款款望,莫是灵犀传意情?
     浪漫
     百花散香夜空清,万灯透火碎波明。
     携手漫步沿江路,又是浪漫又是情。
     缠绵
     明月带羞云遮脸,晴鸟含情悄无言。
     最是人间此情发,直把万物放际天。
     迷乱
     幼芽全为春雨催,落叶尽推秋风功。
     颠倒有因难为错,实是情字世横行。
     时光
     偕坐左右未曾移,何以明月忽西东。
     恨时无情流水逝,叹己未能将它凝。
     苦问
     白日安宁比树静,暮夜张狂似鼠性。
     掬泪悲怆向天问,何时不再茫然情?
     爱情
     百花丛里寻爱情,爱情已来不用请。
     缘何苦乐多爱情?爱情笑言在心情。
     美梦
     惊鸟一声断美梦,破晓连片碎朦胧。
     欢情散尽意未休,强合双眼为续梦。
     思忆
     闲坐树前把事忆,青山绿水相思戚。
     情迷虚渺如蓬莱,只愿从此长思忆。
     缘分
     缘分自古变无常,几许悲欢由它唱。
     若是有意同欢畅,难为无意堪悲伤。
     烦恼
     恨风阵阵青丝乱,恼鸟声声银耳震。
     难解心头一片混,愁未远去忧又生。
     未来
     望日爱将计划明,凝月更把未来兴。
     可恨别时惊梦醒,感世暗自伤泪盈。
     心碎
     枝断春雨润又生,玉破巧手补能平。
     敢问心碎何人偿?只怕待得来世清。
     痴心
     枯草难言心已死,断水堪贵情未眠。
     醒时念她不解恨,梦里犹喊秀女声。
     等待
     日月见之怜其影,万物思之愧其形。
     我仍将心向天横,誓把此情到地平。
     意外
     万石堆压草昂然,十年征战人无损。
     世事本是无定数,恰若江水随风转。
     虽然做这礼物我并不擅长,但我终于还是把它做出来了,正如生小孩虽难,但还没听说谁的小孩不能生出来一样。
     从自己所认识的成千上万个汉字中抽出六百七十二个汉字和九十六个标点符号还是难不到我的,何况这六百七十二个汉字根本就有许多是重复的,甚至九十六个标点符号仅仅就只有三个。
     现在我的左手拿着这礼物,右手提着生日蛋糕,可心还是有些不安,总觉得还缺点什么,对了,还差鲜花,若是没有鲜花就跟新娘子结婚没有戒指一样总是令人有点遗憾的。
     当我徘徊在鲜花店前时,老板已热情地打着招呼:“先生,你是来买花的吧?看你的神情该是买给你女朋友的吧?”
     女朋友?我心中突然涌起一股苦楚,甚至还有丝恨意,恨自己怎么不是秀秀的男朋友,因此,我只能装作听不见,能掩饰我的动作就是用手轻拨着那些花儿。
     “就这枝,就这一支黄玫瑰。”我终于挑出一朵来,还带着些亮晶晶的水珠,该是最新鲜的吧。
     “送给女朋友为什么不挑红色而挑黄色?”
     他奇怪地问我,而我却更感到奇怪:“黄色有什么不好?她说喜欢黄色。”
     “红色代表热烈奔放,黄色代表和平共处,因此,她可能暗示你跟她只能保持一定的距离。”
     我怔了怔,脸上一阵发赤,但我知道这脸色绝不是绯红,就算不是发青至多也就是蜡黄。
     “为什么只买一支而不买三枝?”
     那好事的老板又问道,我心中一紧,可语气再不敢理直气壮,甚至还有点心怯:“她说花不在多,有一支就行。一可以代表我对她的爱是一心一意的,难道这也有什么不妥?”
     “一当然可以代表一心一意,但亦可代表一刀两断。”
     “一还可以是一往情深。”
     “一亦可以是一厢情愿。”
     “一有一片丹心。”
     我说到这时已有些愤怒,怎么他就偏偏爱跟我作对,我可不是鼠,他亦非是猫,可他仍淡淡说道:“只怕一片丹心到头来仍只是一场春梦而已。”
     我现在的脸色只怕连蜡黄都没有了,剩下的是冰雪一样的白,可惜的是惨白,我有点茫然,甚至只感天旋地转,什么红色黄色的、什么一支三支的,我根本连花都不想买了。
     “虽然是一波三折,但最后还算是一帆风顺。”那老板不知是怕我晕倒在这还是想留住我那五块钱,却终于说了一句好话。
     我终于没晕倒,二择其一那只能留下五块钱,五块钱换一句好话,是贵还是贱?但不论它是贵还是贱,原来话也是可以用钱买来的。
     今晚是六月三日的晚上,跟今之昨天,今之明天本没什么特别含义,但对于我俩来说却是距第一次见面的三月之期。
     这三个月以来,我一直是患得患失的,或者说是一切都以她为中心过日子,就跟地球绕着太阳转一样,既渡过了我最快乐的时光,也渡过了我最伤心的日子,有我欢乐的笑声,也有我伤心的泪珠……
     对于这一切我会后悔吗?我不知道,但每当想到这个词时,我的脑袋在混乱,眼眶在湿润,胃肠在痉挛,还有我的每一寸肌肤都在发冷,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在酸痛,我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哀伤……
     现在她就坐在我的对面,认真地看着我送给她的礼物,有时秀眉微蹙,有时又秀色隐现,只把我的心随着她的脸色百般交集,情意万转。
     我心中暗暗想着:“她喜欢我送给她的礼物吗?这是她收到礼物中最特别的吗?她可以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吗?……”
     我心中有着许多疑问,但我却一个都不知道答案,就跟不知道天上的星星是何名称一样,秀秀,你是知道的,你能把答案全告诉我吗?难道你就这么狠心让这答案随我一道凝结在冰山里,淹没在黑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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