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书店 |
作者:胡 芦 作于:2005-6-11 9:02:00 访问:162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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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飞鱼(valley) 这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我还是一个刚从美术学院毕业回来的学生,一脸的自傲与不羁,放弃留在Z市出版社做美编的机会,回到广州,想重新开始我踏上社会的理念生涯。 一个星期已写了十多封求职函,均石沉大海,也许还有学生时代的懒散与所谓,没有工作的日子权当是放暑假了,也就是这个时候,老天给了我第一次做经营者的机会——阿让是我高中的同学,我去读美院时,他已开设了一间规模不小起名《或与番》的书店。四年没见了,阿让的书店时起时伏,他兴致来时,书店经营是可观的,然在他无心或去澳洲看他父母时,书店不是关门就是停滞不前,在同学会上阿让找到我,希望我能用学过美术的头脑为他的书店美化和重新布置一下。 《或与番》地处较繁华街的转弯角处,风水不错的,且离几家学院也近,相比来说是应该有前途的。阿让的书有一大部分是从国外所进,国人的印刷与国外的印刷术是无法比的,特别是那些大型画册,我更是爱不释手。在我们经三天的策划、搬移,书店给人以新的面貌,色调已改从前普通书店的布局,如今 给人的感觉更象家居型的书房。将大量的书放进墙内龛合,这样使书店看起来更宽敞;买来桌椅为顾客提供看书场所,我也将我的油画、雕塑、陶瓷甚至蜡染、手工作品出租给阿让,背景音乐也改从前那些时髦音乐,在我的CD精品挑出十张天碟。这样有好多时光我是在阿让的书店度过的,一个是帮他管理,更主要我是为看那些印刷不错的画册。 阿让又要去澳洲看父母了,这次差不多要两个月,在一个出夏的黄昏《或与番》的老板已换了一个留着长发的女孩子——那就是我。 每天清晨7时,我先去花街为自己和书店买一束鲜花,有时是百合更多是勿忘我,将它们插在艺术陶罐里,以增设书店空间的点点疏懒情调……打开店门把所有的书去尘,地板也清洗得干干净净,拧开盏盏射射灯,轻放那天外般旋律的音乐——我会为自己沏一杯上好的绿茶或为自己煮一杯咖啡,等待一天中第一位客人——你好,欢迎你的光临,你是本店第一位顾客,我可以为你打八折……当时我还不到21岁,一脸的学生气,也许是那甜兮兮的语言和为客人不厌其烦地介绍书的缘故吧,书店的客人一天比一天多。 我擅自为每天第一位客人买书打八折、周日全天八折售书,这也许太冒险了随时间的推移我发现客人越来越多,有时我会为客人免费包装书,为了适合各式读者的品位与口味,我一改从前的高傲与不羁,更多去聆听顾客对书的评解与看法,哪怕是可笑或不着边际的讽刺。每天均把顾客的意见反馈远在澳洲的 阿让,记下客人们所需要的书籍,阿让也会在短几天内把书空运回来,当然——一定先收预定金的。 一个月下来把所有的钱统计告诉阿让,他竟不相信比以前净挣了二、三倍,阿让回来了他高兴更多的是不相信我比他做的出色,当我把银行的钱交给他时,他竟跑过来拥吻我,我吓得跑开了……他要给我分红时,我说我只想要那几本精典画册…… 当阿让继续让我经理《或与番》时,我已被一家广告公司聘为艺术总监,更多的时候我希望自己走在人群中,想做挑战性的工作,20岁的女孩子对生活总有些好奇情怀………现在《或与番》已转让给了别人,阿让也去了澳洲与父母生活了。偶尔他回广州来看我,总为我带来印刷顶级的画册,有是两人一起走 到《或与番》,那里已改为一家西饼屋了,每每这样两人都有说不出的感叹…… 阿让仍然在开书店,名字依旧是《或与番》,书店的布局也和当时我经营的布局一样——阿让告诉我的。他希望我能移民澳洲与他共同经营《或与番》,也许吧,那只是一种心愿…… 如今,我在西部浪迹天涯,要不是飞鱼(valley)告诉我正为父母打理书店我也不会想起阿让以及我和阿让的《或与番》书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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