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也时尚了一回 |
作者:方晓雷 作于:2005-6-11 9:01:00 访问:44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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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时尚其实是得付出的,心思、时间、金钱,甚至健康~~~不过,时尚的确是个好东西,因为它总是新的赶潮流的,况且,在一定程度上,时尚代表着品位。比如说现在,最时尚的词是网络时代和新新人类;最时尚的事儿是上网;最时尚的东西是手机和手提电脑。当然,用电脑写作也是一种时尚。也许,也许在大城市里,这些已经是旧日黄花了,但在我们小城里,它们还照样时尚着,而且大有时尚下去的趋势。 我是一个离时尚挺远的人,越是流行的东西离我越远。不是我不爱,而是很无奈。没有时尚的资本呀。不过时尚是避不开躲不掉的,这不,我也时尚了一回。 先是手机。我是一个连电话都不太愿用的人,哪还会刻意追求手机?但是一两年前,因一个推脱不掉的原因,我有了一部摩托罗拉,一夜之间,我成了小城时尚族中的一员了。时尚有时尚的好处,至少方便多了。 接着是电脑。我一不炒股,二不搞电脑,所以一直对电脑不感兴趣。虽说我业余搞创作,但从没想到过换笔。文章毕竟是从笔杆子里流出来的嘛。可是说买还是买了,联想连同彩喷打印机,一古脑儿搬回了家。 我又成了时尚一族。 再就是上网。电脑买回来后,朋友们都跑来看,看的结果是,众口一词劝我上网,都说:这么好的电脑,不上网可惜了。上就上吧,反正怎么时尚怎么来,反正我这时尚也是给别人时尚的。 就这么着,我也时尚了一回。有时想来,人呀,真是奇怪,例如我,原本是那么的坚定,认为自己决不会妥协,但最终还是被时尚打倒了。可见,人是脆弱的,人性是脆弱的,人的本质是脆弱的。 所以,我时尚了一回,也等于我失败了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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