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很多人得了,“考癖证。”我便是其中的一位,这种症状表现在对某物嗜成癖,癖得发呆发傻,就拿我来说吧,就嗜好这天平,嗜“急”了,就把它当成了图腾,烧香上供,让它神圣起来。 说到图腾,就得讲到原始社会,那时的人们认为根本民族有血缘关系的某动物或自然物,一般就用做本民族的标志---图腾。可我认为,那时候的人科学极其落后,怎能考证什么“血缘”呢了,某种图腾的确立仍是“心缘”的原因,例如这与人同乐族----当然我也是其中一员----就因为与天平心缘而把它做为自己图腾,怎么能说“血缘”之类的话呢? 与人同乐者,视自己为“万物”看别人为砝码。量自己之心,思别人之意,瞧自己之躯,看别人之态,品自己之言,闻别人之说,鉴自己之行,照别人之镜。与人同乐者,把自己当砝码,以别人为“万物”。称量别人,先度自己,能否摆平,不可多且不可少,不可脏也不可污,不然,前者失衡,后者招自蚀,均属灾类,应以为患,与人同乐者,把自己当万物,便不把自己当砝码,不然“杂了”托盘;把别人当砝码。就不再把他当万物,不然分不清称量什么和轻重的所以,别人便说你昏头。 听说,与人同乐者族从祖至今都要令部分儿孙制“公检法”罢任职。我因为这不需要考证,因为他都拿天平做徽章,别人乐时他亦乐,若自己乐时别人嚎啕起来,那天平便会从他心上不翼而飞,于是便宣告“地震”。 其实,与人同乐者立天平为图腾,不仅在法上立意,而且还在德上写文章,自己愉快,也能给别人愉快,必须就在同一道德规范的准绳围成的圆内生活,否则功立观点各异,言行结果相违,怎么会真心结友谊,纯心化冰寒呢? 与人同乐者以天平为图腾,这可不是从原始社会开始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训便可证时,但未来的社会,他仍然是一种不能消失的民俗,关于“人所不欲,勿施于已。”的新训是个有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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