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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县衙”的变迁
作者:钟旭波  作于:2005-6-8 20:43:00  访问:33  评论:2(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Save to inu.cc
    2004年10月8日,绥江县府大院从老城区搬迁至城东新址。这是绥江建制273年来,县府第一次迁址。
 
   绥江建制前有史可考的官衙有三:马湖路总管府署—蛮夷副长官司署、平夷副长官司署、悔泥溪巡检司—悔仪长官司署。元世祖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马湖蛮主汝作内附,朝廷“立总管府,迁于夷部溪口,濒马湖之南岸创府治”。此处之“南岸”即今南岸镇政府驻地。至元二十二年,马湖路设六长官司。大德九年(1305年),总管府迁治于泥溪(今屏山县城西)。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改马湖路为马湖府,辖泥溪、蛮夷、平夷、沐川四长官司,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授吕从禄为蛮夷副长官,司署即置于南岸马湖路总管府旧址。该址现有府衙、考棚等遗址。 二十六年,授王胜为平夷副长官,司署在今正街原妇幼保健院后院,虽经土司后裔几经拆建,但其大门、山墙、雕刻仍有遗迹可寻。明设悔泥溪巡检司,清改悔仪长官司,司署在今会仪镇政府驻地,已无残留。
 
   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设副官村分防,绥江建制由此开始,朱国瓒任巡检,筹建巡政厅,次年设副官村分县,将巡政厅改建为分县署,从此,这座“衙门”地点作为绥江的行政中心一直存续。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筹设正县,省拨库币银300余两改建为县署。县衙结构不断完善,头门、大堂、二堂、三堂、厢房、花厅、仓库等建筑一应俱全。有清一代,绥江县衙内共入住过一任巡检,九十四任县丞,一任知县。                                                                                          
 
   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改称县知事公署,拆除头门内差房监卡,兴建官训牌坊一座,十八年改称县政府,三十五年十月建成县内首座具西式风格建筑——志舟(龙云)纪念堂(即后来中共绥江县委办公楼)。民国时期,县府迎来送往十七位县知事、代理县知事、十一位县长。
 
   1949年12月16日,民国末任县长曾道铭宣布起义。1950年7月19日,接管旧政权,成立县人民政府。1955年11月改称县人民委员会,1968年4月30日改称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6月恢复县人民政府称谓。解放后至今,共有县长、代县长、革委会主任二十四人在此署理民政。院内先机后建成东楼、西楼等建筑,与古树交相辉映。
 
   如今,随着行政中心的搬迁, 273年风雨兼程的“县衙”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从容地展示着它所见证的绥江变迁史,静静地聆听绥江前进的足音。
 
 


作者声明:
    
书友最新五条评论:[ 查看本书全部评论 ]
钟老师你也发表啊?我是你的学生啊!顶起! 游客 <2007-12-31 18:46:00>
我老家呀~!在过十年就又是一个新样子拉~ 游客 <2006-6-1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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