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感情还是生活,有时候,会心烦意乱.听听音乐,写写东西,是另一种很好的发泄方法。身边的事物,是在陪衬自己的存在,而自己的存在是在做人生简单的点缀,生命开始渐渐的有所感悟,看看身边的一切,知道了自己的渺小,人生数载,也许是这样的人生面临了很多的考验,很多的接受和失去,也许你在得到和失去间,也只是一种感悟。有时喜欢写一点淡淡的心情,淡淡的忧伤,淡淡的别离。明月有心谁顾念?清水无痕自怜香。 上两月在我们小区发生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上午十点左右,随着一声比一声重的砸东西声音,我以为是谁家又在搞装修呢,可这声音也太弄大了,直接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于是我便来到窗前观看,原来是我们对面二楼一年青少妇用一小铁锤在砸那家的铁门。外面小区坝内以聚了很多看热闹的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一打听,原来是市里一位统管一个部门的正职官员被自已的妻子堵在了情妇的家里,逮个正着。只是没办法进门,于是只有用力的砸门。砸了有半个小时左右,少妇可能体能不支,累了,下到了一楼搂梯口坐下休息,泪流满面一直伤心的在哭。于是乎这时二楼的门忽然悄悄开了,那位官员从里面出来急忙往楼上爬,门又悄然关上了。如果这官员在楼上有一朋友,这件事也就算终止,可他没有,只能在搂梯道上藏着。少妇休息恢复了一点体力,伤心过度,又上去砸门,这时冂开了,里面的情妇拉着少妇就打,边打边说,你凭什么砸我的门。少妇说:你偷了我丈夫,我来找我丈夫.情妇这时也不势弱,说:你如找不到我就弄死你。情妇比少妇要高大些,加上少妇伤心过度,两人打架少妇就吃了大亏。好心的人就打了110的电话,说这里快要出人命了,110很快的来了三位身高力大的警察,化解了两妇的打斗。可情妇的嘴还相当坚硬,要少妇培她被砸烂的门,可能当时她以为他的情人走了,哪知却还被堵在楼道的上方。其实少妇当时心里也没多大把握,她只是在十点左右给她丈夫打了一个电话,打电话时就在丈夫的办公室,可丈夫告诉她他正在办公室办公,太忙了。于是少妇才来到了这里。警察正在笔录,少妇的母亲这时也来了,有人悄悄的给她母亲说他就藏在楼道上面,这位母亲就拉着一位警察上去了。这位部长先生就乖乖的下来急步的走出这个小区。警察拿他也没有办法,他毕竟是我市的一位高官。况且当官的找个把情人也是目前官场上的一种时尚,大家彼此彼此! 此事也就这样不了了之。后半月这位部长想把当日丢的脸面找回来,每天牵着情妇光天化日大摇大摆的进出小区。让小区的人们看看他们的显摆。日子久了感觉在多人目光中生存显摆失去了意义,后来又在其它地方买了一套180多平米的房屋搬走了,情妇还开着快乐王子的小车,小区的房屋送给了情妇的妹妹住了。 事发之后,有关方面选择了沉默,选择了封锁消息,这显然在潜规则之内。这位长官与情人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当然不是在党和政府的授意下干的,属个人行为似乎没什么不对。但不要忘了,他的身份是这个市的一个部门长官,是举市关注的公职人物。倘若是老百姓的个人行为,那自然应该由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长官个人行为,就不是他所能完全担待得了的。他还能对他给党和政府抹下的黑负责吗?他还能主动到电视或报纸上去澄清“这是我的个人行为,与党和政府无关”吗?在公众的眼里,长官的个人行为仅仅是影响到其本人的形象吗?带有公职背景的个人行为,已沾染上了官方的色彩。人们会对官员的个人行为以公务行为的高标准进行要求:公职人员倘在私下里做了件好事,那会被认为理所应当;公职人员倘若“以个人行为”做了件坏事,那必将被公众与其公职联系起来。权力与情欲的交织、追逐实在是当地流行已久的公开秘密,在某种意义上说,该事件的发生首先让人们清晰地透视出本地方官场上那股不良的倾向。官员允许有私生活,公众大多也能持宽容之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众会对官员明显有违法理、人伦的行为加以认同或谅解。包养情妇、生活奢靡腐化、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社会风气的引导,这些官员们做出了什么样的表率亦可想而知。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他作为一市的官员,无疑是一个权力场的中心,权柄可以换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当然也可以换来美色,这对于社会风气的改善、政府形象的树立都将是非常有意义的,老百姓的个人隐私是受到保护的,但公职人物的隐私权是受限制的隐私权,更何况与丑闻挂上钩的隐私已不能称之为隐私。 据说现在已是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个人私生活的空间日益增大,因此,无论是漂亮的女情人上谁不上谁的床,还是某些官员进哪个房入哪个室,都应该有自己的私密空间——前提是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不利用公权谋私,最重要的当然是不因自己的行为给政府脸上抹黑,使政府面临民众的信任危机。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已不仅仅代表其个人,对公职人员恶劣行为所造成的影响也决不可能由个人来挽回。但显然,某些官员并没有明白这一点,某些地方党委和政府也没有弄明白什么是最合适的危机拯救措施,所以他们就选择了封锁消息的不合理办法。实际上,外部环境对此事的关注,早已无形中超越了道德和法制的层面。我就愣是不明白, 如果出现麻烦事,这些人往往喜欢把这归结于“集体决策”;再如出现丑闻什么的,则一律以“个人行为”对待。可事实上,这些说辞做法就能够摆脱干系吗?恐怕不能。不仅根本经不起给公众讨个说法,因此,当地政府部门选择“沉默”是不理智的。无非是想拯救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声誉,想减轻用人失察或监督失察的责任。遮掩只能让公众对政府不信任,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其有责任把这些群众欲知晓的“细节”公开透明化,甚至从中解读或者剖析出一位领导干部的“沦落”根由,从而推动积极向上的社会思考。这才是公众所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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