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喜欢“小”,喜欢“大”? |
作者:柳岸,碧水风荷 作于:2005-6-8 20:21:00 访问:32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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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先别误会 且听我慢慢道来。 其一,本人愚诚,不喜挂羊头、卖狗肉,不愿标题“赤体露胯”。或像鲁迅先生笔下的杨二嫂,细脚伶仃地,在自家豆腐店门口,媚惑地站着…… 其二,本人笔拙,选此标题实出于无法,亦觉是没有更好的了。 其三,你会否误解,也不全决于在下,而与您的经验有密切关系。这就跟我对大小的认识过程一样。 初中时,学《一件小事》,伟大的文学家从人力车夫身上看到“伟大”,自己仿佛受了威压,要榨出自己棉袍下面的“小”来。当时,就不解。老师解释为心灵的“渺小”。而今,经历些许人世的风雨,又是而立之年,有职有家。再据了“六书”,便恍悟:“大丈夫”能屈能伸,“小”“大”当属象形,是一种事物的两种状态了。——“大”,多褒意,是否就隐含着原始生殖崇拜呢? 便想,伟大的鲁迅先生,生当乱世,家道中落,当铺与药铺之间穿梭,小小年纪,便深悟了世态的炎凉,便决计从医救助无钱治病的穷人。——这是关注“小人物”的命运。 然而,东洋求学,见愚昧、麻木的国民,竟漠然甚或以欣喜之态,看同胞的被杀。于是惊慨之下,感叹:“倘是愚弱的国民,杀多少是不足惜的”,便决计以拯救国民的灵魂为己任,为国民的“脑瘤”动刀,便毅然弃医从文,去推崇刚健质朴的文艺。 ……于是回国,关心国运民瘼,“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从文一生,不与陈西莹、梁实秋,甚至自己的胞弟为伍,可谓树“敌”多多,遭人误解,然却终成一大家。 可以说,是为了国家、民族之“大”,鲁迅才成一大家,成一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 旧上海,榜榜开新“花”,豪宅租界,破街贫巷,柳陌烟花,匪痞如麻。先生从不迷失,从不丧失斗志,从不品格低下,从不写“小”,永远挺直民族的脊梁,嬉笑怒骂,对那些无耻的文人不遗余力进行鞭挞。 而今,纠一纠文人的无耻。无耻文痞,不写“小”,写得不露骨,便如肌肤上没有彩绘,白布上没有绣花,嫌其不雅;为吸引眼球计,为票子计,为宣泄畸情计,大书特书,特书其“大”,却往往如白布围裙,花没绣好,出几个破洞洞,半掩不遮的,围着光光的体胯,全属绝无美感的“肉麻”。更不可将变态心理,宣扬于天下。 而今,一些人,一夜暴发,腰缠“万贯”,财大气粗,不知自己姓啥,失了本真之心,恣纵于美女娇娃,吃啊补啊,整日无所事事,想着将“小”变“大”。——小子,务点正事,小心吃得撑着、噎着。还是给自己撇点想头(食欲)吧! 而今,那天的一半,不也追求着大、硬塞了硅胶的吗?倘遇个庸医,不幸手术失败,胸隆不起不说,还得忍痛切了,甚者以性命作代价。——算实验品了! ——岂不悔哉! 按说,百姓的“小”事不小,那是医学、生理心理学等从业者的职责。文学艺术切不可陷入低级趣味吧! 而今,在做人的情志责上,是不是应该对别人多些人文关怀呢?这又使我想起平民皇帝刘邦那句话: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诸君,共勉吧! 2005-3-15 10: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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