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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 作者 杨谊
作者:杨谊  作于:2005-6-8 20:19:00  访问:21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Save to inu.cc
    我从小受的教育,就是在路上拾到钱物要交公。公就是老师或警察。我从不怀疑这件事的正确性,也没往深处去想过。
 
 
 
     儿子现在也是小学生了,他显然比我小时侯,或现在都更会想问题。儿子说,拾到的东西交给老师。可这些东西一直都乱七八糟地堆在讲台的抽屉里。拾到的钱交给老师,老师肯定放在口袋里用掉了。我很惊讶儿子看问题会一针见血。倒不是说钱真的被老师用了,而是上交的钱物的去路和处理从未向公众交代过。人们也似乎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孩子和大人对老师和警察的信任已使他们完全忽略了这一点。
 
 
 
     当一大笔钱被捡到之后,交还给失主,是应该做的事;可小笔的金额,找不到失主,交给警察,警察又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呢?我们从来不知道,也没想过,他是自己花了,还是上交给科室了?科室又上交给谁了?这钱的最终去处是在哪里?特别是天真的小朋友拾到一毛,一元,交给警察,警察怎么处理?也许警察内部有一系列的制度,我不知道;但也许这钱最终成了警察办公用品的费用,拾金不昧变成了孝敬警察。
 
 
 
     我觉得不论一毛,两毛,都应登记在册,归入遗失金库。这钱用于公益事业,每年都张榜公布细帐。人们知道钱的去向后,会更积极地拾金不昧。因为这比捐款容易,这只是把不属于自己的钱用于公益事业。警察也不会不尴不尬地接受小朋友捡到的一毛两毛而无法处理了。学校也可以收集这些上交的钱统一交给警察,并在校内张榜公布细帐,以示公开。渐渐地全民就会形成一种风气,真正地拾金不昧。人们就不会拾到钱后无处交公而自己留着用了。
 
 
 
     拾到的物品找不到失主的,也应定期公开拍卖,再不值钱的东西,只要便宜,就会有人买,卖的钱也归入遗失金库。
 
 
 
     也许警察早就这样做了,我孤陋寡闻,还在杞人忧天。我希望现实就和那首儿歌《一分钱》里唱的那样,而不是被孩子改编成了的“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包烟,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烟,叫我把烟点,我生气地说了声,叔叔,讨厌!”
 
 
 
     由此我想到一个老汉,他把捡到的钱都存起来。这些钱后来成了一大笔钱,他把它都用到了正当的事上。如果警察能代我们做这件事,钱就可以慢慢地积少成多,最终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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