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天我们还能吃什么 |
| 作者:李云胜 作于:2005-6-8 20:18:00 访问:45 评论:0(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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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市场报》2003年11月24日以《“毒粉条”销往全国》为题,报道了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在红薯粉条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添加剂。说实话,我看了之后,已经不再是气愤了。这几年有关有害食品的报道太多了,激素、吊白块、瘦肉精……这些以前闻所未闻的名词现在变得耳熟能详了,随之而来的是环境的日益恶化,人们身体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特别是青少年,生理早熟,一些成年人甚至老年人的疾病也过早地降临到他们身上,给无数个家庭笼罩上了一层阴霾。 现在的家庭主妇普遍都有这样的感受,到菜市场或超市转一转不知买什么好,兜里比以前有钱了,商品也是琳琅满目,就是担心质量问题,猪肉有注水的,青菜上的残留农药严重超标,就连一日三餐都离不了的米、面、油也让人放心不下,不久前合肥市场上有媒体记者多次暗访到黑心商贩用下水道泔水提炼食用油,而技术监督部门对面粉的抽查更是令人扼腕,合格率不到80%。面对这样的商品,老百姓怎能不发出这样的疑问:明天我们还能吃什么? 对于那些只顾赚钱,不管老百姓身心健康的奸商们,我们的执法部门如工商、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自然要加大打击力度,除了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以外,还要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在实践中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象河北省就实行了《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从今年“十一”起,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各级政府和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部门都脱不了干系。凡瞒报、漏报、不报食品中毒事件的,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对查处的奸商,经济上要罚得他倾家荡产,让造假成本高得无人可以承受,法律上要从重从严。而我们的老百姓也要提高辨假识假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旦买到假货,要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不要怕事、怕麻烦。 事实上一些目光短浅、只顾眼前蝇头小利的商家已经为此吃了大苦头,他们虽然以牺牲广大消费者利益为代价赚到了一点钱,但最终自身付出的代价更加惨重,更不要说做人的良心时时要受到的谴责。前有老字号“南京冠生园”因陈馅月饼事件而导致企业破产,近有浙江金华一些小厂生产“敌敌畏火腿”引发金华火腿全国性销售滑坡,以至于金华市政府紧急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扫荡假冒伪劣,捍卫千年金字招牌。代价是沉重的,教训是深刻的。 可喜的是一些有头脑、负责任的商家已经看准了这个商机,把握了市场的脉搏,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健康食品;广大媒体不失时机地进行了深度报道,坚持了正确的舆论导向;执法机关在打击犯罪,保护公平竞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只要我们的工作做的再细一些,执法力度再加大一点,社会风气再正一点,人们的责任感再强一点,我们有理由相信,明天我们的餐桌上一定会越来越丰盛,我们一定会吃上安全、绿色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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