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刚入学时看过不少红楼梦的评论和考证,因为时间太久了,能记得的细节已不多,只留下一种笼统的印象和价值观。对于曹雪芹生前未来的及修补的许多漏洞,也习以为常。但前阵子又看了一遍《红楼梦》,看到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 含耻辱情烈死金钏》结尾处王夫人的话,不觉感到突兀。 这时金钏投井自尽,王夫人想找两件衣服赏她。 原文是: 王夫人道:"刚才我赏了他娘五十两银子,原要还把你妹妹们的新衣服拿两套给他妆裹。谁知凤丫头说可巧都没什么新做的衣服,只有你林妹妹作生日的两套。我想你林妹妹那个孩子素日是个有心的,况且他也三灾八难的,既说了给他过生日,这会子又给人妆裹去,岂不忌讳。因为这么样,我现叫裁缝赶两套给他.要是别的丫头,赏他几两银子就完了,只是金钏儿虽然是个丫头,素日在我跟前比我的女儿也差不多。"口里说着,不觉泪下。宝钗忙道:"姨娘这会子又何用叫裁缝赶去,我前儿倒做了两套,拿来给他岂不省事。况且他活着的时候也穿过我的旧衣服,身量又相对。"王夫人道:"虽然这样,难道你不忌讳?"宝钗笑道:"姨娘放心,我从来不计较这些。"一面说,一面起身就走。王夫人忙叫了两个人来跟宝姑娘去。 这时正是大暑天,二十九回已是“端阳节间”,而林黛玉的生日是二月十二(见第六十二回),几个月前都已过了。怎么现在林黛玉又要过生日? 显然,本处只为了把黛玉和宝钗比较,写出宝钗会做人,不拘小节,反而犯了这个错误。 因为这是很明显的失误,所以肯定有前辈提出过吧。但这次看到,仍感到突兀,也许以前并未留意?还是很久没看红楼了,对这一处的解释没什么印象了? 无论怎样,都不吐不快。随手写出,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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