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主持的换届,是民主制度的基本方式”吗? ——回顾与看林人的争论(续前) 8. 第五个问题:“论坛主持的换届,是民主制度的基本方式”吗? 看林人《新年寄语》说: 02、 论坛主持的换届,是民主制度的基本方式,据说,从联合国秘书长到一年级二班的数学科代表都实行这种方式。由此,即使在任的主持人的权力再小,都会对论坛产生一些个人化的影响,而这种影响的大小与方向,完全取决于所有参与论坛活动的朋友们对这些主持人的批评与意见的热情和力度。 薏苡在《薏苡读贴(随笔录)》之《读看林人〈新年寄语〉》中这样说: 02“论坛主持的换届,是民主制度的基本方式”? 尽管“02”中尽量用诙谐的语句作比,却依然显出这句话的可笑。论坛主持(或称版主)的产生与更换,几乎所有的论坛都是采取“自愿申请,审核任命”的方法或者邀请的方式,与“民主制度的基本方式”毫不相干。由于是义务性质的工作,“自愿原则”便成为第一原则。不能胜任或者严重失职失误者被解职体现的则是“优胜劣汰”。 之后,看林人《回复〈薏苡读贴〉中的批评》就此问题又说道: 2、 关于“换届”与“民主”。此前,凯迪原创基地里曾经有过一个激烈的“倒版”时期,关于站方最后的改版决定的原因我不确定,但如果这个激烈的“倒版”运动是影响改版方案的因素之一,我就会把整个事件当成是一种自发的民主运动。当然,我内心里一直保持着以民主的方式选择版主的思想。此外,我在这里表达对某些行为与模式的反感,也是一种民主生活的行为。 薏苡在《薏苡拙见》(副标题:——读看林人《回复〈薏苡读贴〉中的批评》)中再次指出: 2、 无论怎样解释,原创基地的改版与主持人的更换都与民主毫不相干。把两者生拉硬扯在一起,牵强附会地令人哑然失笑。 你“内心里一直保持着以民主的方式选择版主的思想”,只是你的一厢情愿,并不代表事实存在,何况这种想法在任何一个网络论坛都不可能做到。我相信大多数网友不会有这样幼稚的想法 至于你认为自己“在这里表达对某些行为与模式的反感,也是一种民主生活的行为”,你是有权利这样做的,与其他任何人都有表达自己好恶的自由一样。但是严格地说,这并不是“一种民主生活的行为”。行使个人权利的自由与“民主生活”不是一个相同的概念。 正如你在《寄语》中所说,“即使在任的主持人的权力再小,都会对论坛产生一些个人化的影响”。因此,你自己说“无论如何,我都是个情绪化的人,愤怒只是短时间的,然后就转到其它的情绪中了,但是,我想清了,不能因为这个微不足道的小版主就失去了自己的性格”(见看林人诗《感谢》之25楼),这是极不妥当的。没有人要你“失去了自己的性格”,但是“情绪化”地为人处事却不是一个主持人应有的素养。在你行使个人权利的自由的时候,还是应该选择尽量审慎得体的方式为好,因为你要对这个“群体”以及这个“群体”中的每一个人负责,你不能辜负他们对你寄予的厚望。 这样你来我往几个回合,讨论的都只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即网络论坛的主持人(或称版主)的产生和更换究竟是否属于“民主制度的基本方式”。 其实这个问题并没有多大意义,不讨论也罢,双方各执一词也未尝不可。 然而,看林人又一次改变了话题,他在《再次回复薏苡》中说道: 4、民主。曾经就这个问题与人争论过。我的意见是,民主是个好东西,但一下子给了我们,我们能不能把它用好,我完全怀疑。人的问题很复杂,人所结成的群体的问题更复杂,民主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好方法,但是,民主被使用的效果将完全取决于我们对群体问题的认知水平。个人对群体事务的观点的表达,无论如何都是民主的基础。 现在,看林人是要讨论“民主”问题了。 薏苡已经习惯了看林人动辄转移话题的方式,却不愿意在这里讨论“民主”问题,因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但是薏苡不得不指出的依然是,看林人这段话,或者其中“个人对群体事务的观点的表达,无论如何都是民主的基础”这一句话,都不能够证明网络论坛的主持人(或称版主)的产生和更换属于“民主制度的基本方式”。 薏苡善意提醒看林人“‘情绪化’地为人处事……不是一个主持人应有的素养”,看林人十分反感,他在《再次回复薏苡》中说: 5、情绪。《感谢》中已经说过了,处理问题的方法需要参照实际问题的特点。比如一些相互陌生的人们组织了一次野营,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发现在准备做饭的地方有人拉下了一堆大便。那么,野营的人们,应该怎样处理这个事件呢?包容?开会讨论,制定一个不准在做饭的地方大便的规则?找出这个人,进行谈话?还是就大便与相关问题展开生物学的,物理学的,社会学的,化学的研讨?还是把这个人开除出团队?我会选择问他需不需要“尿不湿”和奶妈。此外,无论如何,我都不打算象我们通常看到的那样,戴着一副木偶表情坚持原则立场,表示强烈谴责。 薏苡还能说什么呢?一位首席主持人选择这样一个极端的事例,来表示自己坚持要情绪化地处理论坛事务,也是他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吧。 还是让我们回到看林人《新年寄语》中有关问题的讨论中来吧。 下一个问题是什么呢? 且听下回分解。 (全文未完,待后续之) (薏苡写于2007年1月30日1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