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回到家就丢下书包躺在床上,窗外不断地传来火车经过的声音,他卧室的墙上贴满了NBA球星的海报,他的梦想是也像他们一样在世界瞩目的球场上一展风采,虽然他并不爱说话,在心里他是佩服简的口才的,尽管他说的东西没什么实质,而薛则以他的聪明让庄羡慕不已,他似乎总是能很轻松的就进入年级前五,尽管薛不只一次地说过他每天都学习到深夜,这样的成绩来自于勤奋而非聪明,他依然固执地认为这与聪明有关。 他们三人是在同一家医院出生的,可当时的年纪让他们并不了解这一点,直到五岁的一天,庄鬼使神差地跑进了一所中学的篮球场,看见一位初中模样的男孩在打篮球,那优美的弧线一下就将他吸引了。第二天他便缠着老爸买篮球,屁颠屁颠地跑到篮球场上,却发现昨天和他一样在场边看球的男孩也抱了一个硕大的篮球,相视一笑,他们马上请那个初中生教他们打篮球。 “能加上我吗?我也想学!”一个稚嫩但坚定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一个头发半长,一脸坏笑的小子出现在视线里,“那小子从小就那么与众不同,我和薛都老实地留着平头,他却头发半长!”庄想着笑了起来,从那天起,他们便在一起打球,一年后进了同一所小学,同一个班,不知道是谁有心安排还是天意所为,无论怎样,这使得他们的友谊更近了一步,而最初见面的那个中学也成了他们初中四年奋斗的地方。 小学是没有篮球赛的,有的只是令人乏味的冬季田径运动会,对于这种枯燥的运动,薛和庄从来是不屑一顾的,倒是简从小就不放过任何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的机会,由于他天生运动员的身板,每每参加比赛都能将奖状收到怀中,并且从未跌出过亚军,让不少资深的体育老师都大为称奇,整个小学时光就这样浪费过去,他们只能在社区的篮球场上一展球技,引发同场成年人啧啧称赞,五年小学时光的磨练不仅使他们有了自己更加擅长的位置,两个前锋一个后卫,也使他们各自的球技和整体配合有了更好的基础,如此的三人组合足以打一场精彩绝伦的三对三。 庄想着渐渐累了,眼皮已经无法支撑,刚才还看见书桌上亮起的灯光,现在却走进了一个黑暗的房间,突然身后的门被打开,强烈的恍若白昼的灯光闯了进来,外面很吵,“这里是什么地方?”不时的有音乐的传入耳中,从门外走进一个人来,庄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约翰!那个NBA最成功最著名的经纪人。 “你怎么还在这里,该上场了,我等着你绝地大反击呢!” 约翰拍了拍庄的肩膀,很有力很热的手。 “我?绝地反击?”庄看看身后并无他人,“约翰是在和我说话吗?” 正想着已经被人推出了那个黑暗的房间,那么多手在自己的后背推,庄还真有点不习惯,回头看见约翰在对他眨眼睛,奇怪?刚才没有人啊,那股强大的推力是从哪里来的?一阵白光刺得庄眩目,听见整个球场的人在叫他的名字,“SI HAN!SI HAN!SI HAN!……”这声音越来越大,仿佛就在耳边,有人在推他的左肩,“推人!”他睁开眼,看见母亲在床边叫他, “太困了就洗脸睡觉吧,也不早了。” “哦。”他坐了起来,穿上鞋走了出去,在即将跨出门槛的那一刹,他回头看了看那张床,看了看墙上正在对他微笑的科比。 简从麒麟巷的网吧出来的时候带着一脸满足,刚才那场战争他赢得很风光,对方十个人,他消灭了六个,其中五个是暴头,他正了正斜在肩上的书包,坏笑着走在路上,突然有人在后面拍他的头,他回头,在还未看清是谁之前,一只眼睛已经贴上了对方的拳头。 “别那么猖狂!老子今天就是看你不顺眼!”他瞬间明白了什么事,那个一天晚上被他暴头七次的人,左眼已经睁不开了,简只能用右眼看看对方大体在什么位置,便挥拳而上, “玩不起就别玩!”他叫嚷着,却不料身后有人踢中了他的膝关节。他腿一软,差点跪下,那挥出的拳头只在空气中走完了它一半的路程就垂了下来。 “有多少人?” 简心头一想,还未来得及去估算,拳头便像雨点一般落在他的头、肩、臂和肚子上,“这帮人真没规矩!一起上!”他边用手护着头,边向后退,右边不远的地方有墙,朝那去,很快,他的脚触到了墙角,现在还手不是什么好汉!他把背靠过去,早在初中的时候,他就知道,挨打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护住自己的头和脊椎,只要这两个地方没事,一切都会好的。 一分钟左右,“小子,别那么狂!下次再这样叫你死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简抬头看了看,他至少应该知道对手是谁,夜太黑了,他只能看见一个理着平头的家伙走在那群人的中间,趾高气昂地,这镜头在哪里见过,周围没有了声响,简把腿伸开,不时的有些汽车的喇叭声传入耳中,风吹过来,他那半长的碎发在眼前晃动,嘴角有一丝痛。几分钟以后,他慢慢摸着墙站了起来,抬头看见一些看热闹的人还没有走,他笑了,依旧是那样嘴角上扬的坏笑,已经不是第一次打架了,初中的时候,打架就好象家常便饭一样。 薛到排舞室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在里面了,排舞室在步行街的后面,隐藏地很好,不知道老板为什么要选这么一个地方做为这样一个新潮运动的地点。里面有一个女生脸很生,应该是新来的吧,却又好象在哪里见过,他想了想,摇头笑了起来,一个不相干的人罢了,何必想那么多呢,麒麟城那么小,也许什么时候在街上遇到过呢。 “少磐!今天有空过来啊!不用上课吗?” “逃了,刚打完篮球,觉得还没有活动开,就过来了。” “真是年轻啊!”只有他们才只叫他的姓,而大部分人都习惯叫人名吧,也许因为他们彼此的姓没有什么重复的可能吧。这似乎成了他们三人组的标志了。 薛学动作从来比别人快,效果却没有丝毫的减少,反而有了不少的亮点,为此常得到排舞老师的表扬,说来说去的无非都是那几句话,以至于有一次来早了帮忙收拾器具的时候老师对着别的学员喊“看看!看看!学着点!”他顿时红过半张脸,他要的并不是这些,他宁愿别的东西老师都没有看见,而街舞是老师唯一称赞的东西,他要的是实力,与这些旁的东西无关,因此在他看来别的东西都不值一提,薛并不知道身为一位老师,喜欢的学生只要做对一点点事,也是比别的学生好上千百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