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莲新说 |
| 作者:山野居士 作于:2007-2-3 0:36:51 访问:870 评论:19(查看评论)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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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文秀周敦颐著《爱莲说》,自以为清高洁雅。然,余不以为然,难以苟同之。思虑屡屡,辗转反侧,未能释然。缘何如此?自问天地乾坤,日月星辰,道是尚有惜人怜玉之心,未泯人间冷暖之情而。故作此篇《爱莲新说》,以鉴古酬今。看客尽可潇洒怡然参阅吾文。若感荒唐,则不必用心,笑谈既可;免牵强附耳,徒增迷惑。 牡丹,荷莲,菊,皆为自然野生天赐之良物。物生之境有所别矣,未必知人性情。至于物之所用,当为人矣。人意之心,强辞赋予物之性情,缪则巨矣。是以为《爱莲说》,多生歧意。余以为,如今冠冕堂皇,言辞凌厉者,未必俨如清莲之高洁,菊之隐逸,牡丹之富贵也。究其根本,无非愤世嫉俗,怀才不遇而心意怅然,恨世不公者往往。纵使世有清莲,焉何以慰乎?世道铜臭之风,古今不易之俗,何人可避之?凡尘权力恒行,庶人皆为其殚精竭虑,何人可遁乎?浊世历来如此,何人可相远之?《爱莲说》之语,焉能涵盖世事万物乎? 君子知世而入世!小人则戏于人生,荒唐百岁尚未知缪而。人非圣灵,自然七情六欲。凡夫俗子,无非养生得道。甚至人间败类,经年有悟,亦知陈书于列而喧于人,棚举高洁而示于众。然则其心果真如此清廉爱洁乎?否也!以物示人者,卑也;以爱说人者,鄙也。 吾亦爱生灵百草,其间犹爱荷莲。非为其高洁,而为其情谊。莲者,情深意重之灵也。莲之清新,情之珍重而恍如泰山也。吾之所爱,爱其情深意重而不知悔也。 莲之性情,虽出淤泥而不染。然,其出淤泥之勇,蒸腾日上之概,非常人可较也。是故,吾爱其勇,叹其尊,畏其髓也。 呜呼,世人皆爱莲,无非爱莲之表,熟知莲之性乎?吾爱莲,知其性而爱之也! 2007年月2月1日 山野居士写于日本新泻县柏崎市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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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友最新五条评论:[ 查看本书全部评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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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樵散人,谢谢支持,祝情人节快乐! |
山野居士 |
<2007-2-13 16: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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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论。古人喜附庸风雅,今人应摈之。 |
渔樵散人 |
<2007-2-13 16: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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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云,谢谢支持,只要引用的时候注意一下著 |
山野居士 |
<2007-2-12 14: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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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猫猫,,, |
山野居士 |
<2007-2-9 16: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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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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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 |
<2007-2-9 16: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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